第四五章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3
五、经济责任制的意义
1、通过对整个国家经 济管理的要求,实现对 经济转轨的促进。 令各种经济管理机 关做到责、权、利结合。
广西南丹县特大透水事故领导隐 瞒不报告,造成恶劣影响。
44
2、也是在公有制主导的经济体系中真正发 挥劳动者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的法宝。 劳动者同公有生产资料结合,有效地 约束与激励机制。 3、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效率
30
(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 经济组织内部一般都有职能部门和下属的分 支机构或基层单位,表现为一定的隶属层次, 如企业内部的职能科室、工厂中的车间、班组 (四)自然人 自然人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 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在税收法律关系中。
31
三、经济法主体制度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范围非常广,其中只 有少数几种主体是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设 立的。 经济法的主体制度,包括规范公有制及其 主导的经济组织的地位及其内外部组织关系 的国有企业法、合作制暨集体所有制组织法、 公司法,中央银行法、政策性经营或兼有公 共管理职能的公司等的特殊企业法或特殊经 济组织法,以及经济性行业组织法。
17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P109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经济法律关 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职权或经济权利、承 担的经济职责或经济义务。 特征: 第一、权利(力)和利益的内在统一体。 第二、权利(力)和义务的一体性。 第三、义务的纵横一体性。 第四、行为或不行为、履行或违反义务后 果之奖惩一体性。
18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1、经济管理法律关系 A、宏观方面表现为经济管理职权关系; B 、微观方面因具体行政行为形成的经济 管理法律关系。 2、竞争法律关系 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12
四、经济法律关系诸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就是参与经济法律关 系,拥有经济职权或经济权利、承担经济职 责或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也可以称为经济法 上的权利(力)、义务的归属者。 经济法律关系当事人间的权利(力)义 务可能不对等,也可能是对等的。
10
(三)社会公共的经济管理性 经济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一个 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经济法律关系具有社 会公共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也是公私法 因素相交织,此外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 所有权和物权关系、企业关系、合同关 系等,则与公有主体的投资及其财产经 营管理、政府公开市场操作、村民自治 等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11
有两个基本涵义: 1、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根据经济法的主体制度成立的主体。 如,根据国有企业法成立的国企。 可以表述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 法主体制度、根据经济法主体制度成立的 主体。
28
二、经济法主体体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分为: 1、经济管理主体 主要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的国家机关, 也包括根据经济法成立,或经依法授权承担 一定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组织。 2、经济活动主体 直接从事生产、流通、服务和经济协作等 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等。
一、经济法的制定
经济法的制定是指作为部门法的经济 法创制活动。 尽管政策性和行政主导性是经济法的 固有特征,我们还是要追求高位阶的经 济立法,可以使政策性和政府主导合法 化,也有利于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
1
二、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被遵守、适用 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的过程、方式 和手段。 知法、守法、执法 法律意识的提高或者以具体方式来落实 法律规定或以专门法就某事项作具体规定 的,一般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
45
六、经济责任制的分类
一般经济责任制,指由法律一般地规定 经济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普遍适用于某一类主体或关系,对于法律 不作规定的细节或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通过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的日常 活动加以解决的责任形式。
46
特殊经济责任制,由个别契约、章程 或专门法规等规定某种具体的责任制关 系。 比较适合于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 水平不高和人们的法治观念相对较差的 社会状况。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就是严格监督经济法 律关系主体行使经济权利和切实履行经济义 务。 保护模式:奖励与惩罚并举的双轨制保护 1、经济法律责任制度与经济法律奖励制度。 2、标本兼治。治标(制止不正当竞争),治 本(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26
第五章 经济法主体一般原理
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的涵义
27
一、经济法主体的涵义 P135
2
目前,我国经济法和整个法 治的主要矛盾已不在是无法可 依,而是如何科学的执法,以 保证社会市场经济的要求及其 法的基本宗旨得以有效、平稳 的实现的问题。
3
三、经济法实现的机制( P117)
一、诉讼机制 二、社会自治性实现机制 (治理理论) “善政”----“善治”(还权于民、多 中心治理的一种模式) 国家(国家公权力) 社会(社会公权力) 公民 (参与到治理中)
具体内容
1、经济职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其领导和调 控职能时所享有的权力。 主要包括: A、国民经济决策权 B、协调权 C、命令权 D、监督权 还可以包括批准权、确认权、审核权和许可权等。
19
2、经济职责——与经济职权相对应, 它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为 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例如:国家应对出口过多或进口国已 限制进口的产品发出预警信息。
35
第二节 经济责任制
36
一、经济责任制的概念 P122
英美法:权利和责任紧密联系, 权利不利实现时即产生责任 大陆法:作为与不作为的债务不履 行即产生责任 苏俄民法典:专门规定“违反债的 责任” 我国亦同——《民法通则》严格分 类债权债务、责任
37
经济法上的经济责任制,指在公有制 主导的经营管理中,企事业机关单位及 其内部机构、成员因角色设置及其实现, 而相互承担义务和相应地享有权益的经 济法律关系或制度。 非公有制领域可以由私法或行政法所 调控,无须经济法的关注。
40
四、经济责任制的性质
1、是一种角色化的法律关系,将角色设 置及权责、利益与角色扮演者的利害、责 任联系。 2、是一种利益关系。 3、是一种经营管理关系。 4、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集中。
41
五、构成要件
1、责任主体: 就是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 2、过错程度: 在经济法责任中是以无过错责任为主,过错责 任为辅,但以经济法律法规规定为限。 如《产品质量法》中“明示担保”与“默式担 保”
20
3、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 法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经济活动 时所享有的维护、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 一种手段。 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自主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经济请求权、 申诉、举报和起诉权。 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21
4、 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一方 为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 不为一定行为之约束。 例如: 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 律和法规的义务;正确行使经济权利的义 务;服从合法干预的义务;征收缴纳税金 和其他合法费用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 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义务。
34
至于法人的外部支配关系、内部的组织和 运作方式、其财产的独立性和财产权的行使 机制等,则主要是为国有企业、公有主体投 资管理经营制度、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 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制度等经济法和公法 的具体法人制度所关注的。 例如:公司制度、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组 织制度中以及公共企业或国有企业制度在我 国都属于公私因素交融的经济法上的具体法 人制度或主体制度。
15
经济管理行为包括:制定规章、决策、 执行、命令、指示、组织协调、监督、 处罚等行为。
给付行为:如政府部门间的转移支付 行为,经济活动主体的纳税行为等。
16
物,亦称有体物。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 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 出来的物体。 从经济法调整的角度对物进行的分类包 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固定资产、流 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 和递延资产,自由流通物和管制流通物, 税赋等。
42
3、损害事实:(非必备条件) 除对特定人造成实质损害的行为进行惩罚要求 补偿外,对于虽未造成实质损害,但合法权益受到 威胁时也可依法要求其承担经济法责任。 如:不正当竞争行为、制造销售伪劣产品,虚假 广告等。 4、因果关系: 经济法中由于并不以损害事实作为必备条件, 对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自然并不强调。
7
第二节 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律关系
8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由于对经济法的认识存在很大的不同, 人们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也就存有差 异。 所谓的经济法律关系,指属于经济法 部门的法律关系,也即由经济法部门所 规定和保障的权(力)利义务关系。
9
二、经济法律关系特征
(一)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 法律关系均由法律规范确认。经济法 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不同之处就在于 它是一种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的。 (二)具有国家意志性。 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既体现国家意志 又体现当事人意志的社会关系。
13
主体的范围
(1)经济管理主体。 (2)经济活动的主体。 1)各类企业;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 体; 4)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 5) 公民个人。 (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 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4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P108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主 体在履行经济职权承担经济职责、享有经 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时所直接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格。 作为客体的行为可以分为:经济管理行 为、给付行为、自治行为、竞争写作行为、 程序行为等。
4
社会自治规则(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行 规行约、校规校纪等)领域 1、基层社区管理 2、行业或职业管理 3、高校管理 4、利益集团(消协、作协、法学会等)
5
排除事项: 1、宪法保障事项 2、法律保留事项 3、法规规章保留事项
6
三、公共经济管理机关的执法 1、查处违法行为 2、相关领域经济管理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责或后果形式
22
5、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所有权仅对公有财产权而言。 在所有权派生的权利中,对经 济法最具重要意义的为公有财 产或公有组织的经营管理权。 “两权分离” 6、其他权利(力)和义务
23






享有的权力:自己为 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 权力主体 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 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 为 承担的义务:必须向 义务主体 权力主体实施或不实 施某种经济行为
38
二、经济责任制的范围
包括: 1、国家机关之间。 2、国家与公有制主体及其主导的组 织之间。 3、个人与组织之间。 4、组织内部。
39
三、经济责任制的特征
1、从责任目的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或者说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是经济法律责任的 第一目的 。 2、从归责原则上来看,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 公平归责。 3、从责任形式来看,限制或剥夺经营性资格 和经济补偿是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
29
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一)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 通称。在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范畴中,国家 机关,主要是指经济管理机关。 (二)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指经法定程序设立,实行 独立核算或预算,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或经营 管理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1、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组织。 2、实行独立预算的社会组织。
32
经济法的主体制度或者根据经济法(主体 制度)成立的主体,基本上都属于法人范畴。 法人制度可以有公法人和私法人、抽象法 人制度和具体法人制度之分。 (一)公法人与私法人 这是西方国家的一种重要法人分类:公法 人强调公共利益、强调国家的设立以及是否 分担或行使国家权力和政府职能。
33
(二)抽象法人制度和具体法人制度 教材作者认为抽象的私法人制度旨在确 认某种组织机构是否具有参加民事流转关 系的能力。 公法人或者根据经济法成立的合法主体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及 其具体能力,需由抽象的私法人制度即民 法的法人制度予以确认。
权力义务共同指 向的对象:物、 行为、智力成果。
24
五、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
(一)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形成 (二)变更——主体、客体、内容变化 (三)终止——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变化的原因----法律事实 (一)概念——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 和终止的情况。 (二)种类 事件 行为
25
六、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