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子文件真实性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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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引言 (3)

2.电子文件真实性 (3)

2.1真实性的定义 (3)

2.2真实性对于电子文件的重要性 (4)

2.3如何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4)

2.3.1从技术方面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4)

2.3.2从管理方面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 (5)

3.电子文件元数据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的保证 (5)

3.1电子文件元数据的基本概念 (5)

3.2电子文件元数据对于电子文件凭证价值的功能 (6)

3.2.1捕获与保存文件的背景信息。 (6)

3.2.2长久地保存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 (6)

3.2.3还原文件 (7)

3.2.4元数据的跟踪性 (7)

3.3电子文件元数据功能的实现过程 (7)

3.3.1 电子文件元数据设计的原则 (7)

3.3.2 电子文件元数据通过什么环节来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8)

4.存在的问题 (10)

4.1档案工作者对电子文件元数据认识不足 (10)

4.2元数据标准不统一 (10)

4.3元数据的封装问题(XML) (10)

4.4 管理软件无法实现互操作 (11)

5.解决方法 (11)

5.1加强对电子文件元数据的认识 (11)

5.2制定一个统一的元数据标准。 (11)

5.3加强XML在电子文件元数据管理中的应用 (11)

5.3.1加强标准建设。 (11)

5.3.2加强实践借鉴。 (12)

5.3.3加强技术推进。 (12)

5.4开发统一或者相互兼容的档案管理软件 (12)

6.结束语 (12)

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对电子文件真实性保障研究

中文摘要:电子文件由于其特殊的载体形式,造成了在对电子文件提供管

理、利用的过程中很多的新问题。其中如何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近二十年来讨论的热点问题。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是电子文件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也是电子文件真实性价值的保障。本文通过阐述什么是电子文件的真实性为出发点,引入电子文件元数据的概念,并对电子文件元数据的功能与电子文件元数据对电子文件真实性的保障研究进行归纳和分析。就电子文件元数据的功能概况来说,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保证电子文件的唯一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真实性。而在电子文件元数据对电子文件真实性保证研究中,通过元数据的实现过程、设计过程进行论述。由此得出电子文件元数据对电子文件真实性具有保障作用这个结论。

关键字:电子文件管理元数据真实性

1.引言

自二十世纪后期,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问世后,在短短几十年间,计算机网络在现代社会生产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信息为例,计算机网络为载体的各种信息越来越丰富。很多传统信息经过数字化后从传统的传播途径变为以网络为载体的传播途径。使得信息的传播更为方便、快捷。当然,此时的数字化信息与传统信息便有了明显的区别。最显著的区别就是,信息与载体的联系紧密程度不如从前纸质载体信息,即信息与载体的分离。这种分离是指信息与载体的依附关系变得松散,并不像过去的图书、档案那样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往纸质载体是信息的主要载体,信息数字化后由于载体形式发生了变化,所以信息与载体之间的联系也变得不再紧密。于是在对数字化信息的管理过程中,信息管理工作者便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问题,也对信息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以电子档案为例:我们从档案的定义可以知道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性,同时也是档案区别于其他类型信息资源的根本所在。一般来说,档案的原始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档案所包含的信息是真实的,二是档案本身是原件。在纸质档案中档案的内容与其依附的载体是密不可分的,但在电子档案中,这种原本紧密的依附关系就变得不再紧密。从物理的角度看,电子档案在传递的过程中没有了固定的物质载体,电子档案信息也没有固定的物理位置。此时的信息与载体是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并且电子文件信息都是以特定的编码存储在计算机内。同一份电子文件在传递或者以打印的形式输出后,很难说这份文件是不是原件。这也就决定了“原始性”这一档案特性并不适用于电子档案。于是人们便用“真实性”替代了“原始性”。并且把电子档案内容的真实性作为确定电子档案原始性与真实性的唯一标准。换句话说,只要电子档案的内容是真实的,那么该文件就具备了真实性,同时应具有凭证价值。

2.电子文件真实性

2.1真实性的定义

电子文件的真实性(authenticity)是指,档案由特定机构使用安全可靠的系统软件生成,其内容在传输、存储、迁移等过程中未被删除、篡改或破坏[1]。真实性的本质在于档案的来源是可信的,内容是完整的,其内容自档案生成时起就没有被改动过。尽管可能格式和载体已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受的内容。

来源真实是电子文件真实性的主要内涵,这一点在许多国家有关电子文件真实性的法律规定中都有所体现。如加拿大最新修改的《证据法》中规定具有可采性的电子文件应符合以下三项指标:一是生成电子文件系统的完整性;二是电子文件的真实性;三是电子文件生成、处理和保存的过程是正常的。此法重在强调电子文件产生、保存和采集的程序是否合法,即电子文件来源的真实可

1李文以.电子文件内容真实性研究[J].兰台世界.2007,(12):15.

靠性及形成者的权威性。我国新近颁布实施的电子签名法也提出“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于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其他相关因素。”

2.2真实性对于电子文件的重要性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任何事物而成为档案的根本原因,真实性则是档案存在的价值基础。保障电子档案原始性涉及到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收集、鉴定、归档以及归档后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直至最后销毁的全过程。一方面,以数字化信息形态存在的电子档案保管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有特定的依附载体而且占据着一定的存储空间,有一定的显现形式而且可以在数字环境中相互传递。但是其依附载体可以更换、其存储空间可以压缩放大、显现形式也可以更改。另一方面由于电子档案的信息内容可以脱离载体存在,因此在电子文件到电子档案的转化过程中,档案的内容信息很难保证不被更改;同时由于电子档案对其生成的软硬件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所以当电子档案从一个系统环境转移到另一个系统环境时,电子文件经过多次的写入和读取必然有新的信息元素的加入,这样最终形成的电子档案与最初产生的电子文件已不再具有一致性。这也就决定了“原始性”这一档案特性并不适用于电子档案。于是人们便用“真实性”替代了“原始性”。并且把电子档案内容的真实性作为确定电子档案原始性与真实性的唯一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电子档案已没有了严格意义上的原件概念。

2.3如何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由于来源真实是电子文件真实性的主要内涵,许多信息专家认为“只要产生电子文件保存系统(record keeping systems)是可信任的,其产生的电子文件应当是可信任的”[2]。从这一认识问题的角度出发,我们也主要通过考察电子文件保存系统的真实性、检验电子文件的组织和处理程序等方法,来间接地判断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3.1从技术方面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环境技术、系统功能中的各项指标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保障,也是我们查验电子文件真伪的重要参考条件。通过对环境技术、系统功能中的各项指标的审查可以确定:与电子文件的产生、存储、传输直接相关的设备和环境状况是否可靠;计算机系统是否安全稳定,是否具有防范非法侵入的能力;对信息数据的准确与完整性是否具有自我保护能力等等。在输出阶段,主要考察输出的数据是否存储在安全的存储介质上、存储介质是否得到有效的管理、每次介质迁移时信息的保真程度。

2田尚秀.档案信息网络服务队传统编研工作的冲击及应对[J].档案学通

讯,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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