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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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科举制度

科技制度是中国历史上延续时间最长的制度之一,它与古代的教育制度、官吏制

度一起构成封建社会三位一体的人才制度。教育用于培养人才,科举用于选拔人才,

官吏制度用于使用人才,在这三个环节中,科举是中心环节。

科举制的开始是在公元607年,隋炀帝开设进士科,后又设明经科,以“试策”即书面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唐代建立之后,继承、发展并完善了隋代建立的科举制。其基本做法是设立科目,以考试举士,故称“科举”。唐代的考试方式主要分作常科

和制科两类。常科就是每年举行的考试,设立的科目不下几十种,常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史科等,考明经和进士两科的人数最多,而进士科的考试是

受人推崇,因而录取也是最为严格。制科是皇帝临时设立科目的考试,也叫特科,其

内容相当庞杂,是朝廷特选人才的一种办法。

参加常科考试的的考生有两种:一种是中央及地方学习的学生,称为“生徒”;

另一种是不在学校学习的读书人,他们可以向所在州县报考,经州县考试合格后到京

城参加考试,这些人被称为“乡贡”。常科的考试地点设在京城长安,中唐以后有时

也分别在长安、洛阳两都举行。考试时间设在每年的春季。考试的内容和录取标准,

各科不尽相同。比如进士,规定“试时务第五道,帖一大经《礼记》和《春秋》。经

策全通为甲第,经策通四为乙第“。所谓“帖经”,就是背写经文,也就是由主考官

任选经书中的一页,遮盖左右两边,中间只露一行,另剪纸为帖,遮盖数字,让考生

背写出来,全对即通过。唐高宗时,又在进士科加试杂文两篇(即一诗一赋),以测

试考生的文才。科制考试通常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内容和录取标准都凭皇帝本人的

喜恶。

考试合格被录取称为“及第”、“登第”、“登科”。考不上就叫“落第”。进士及第叫“进士第”,第一名叫“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他们都

是主考官的“门生”。及第前他们的身份是贫民,称为“布衣”或“白衣”,及第后,就算是有了出身,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下一步通过吏部的选试,才能授予官职。选试的内容包括身、言、书、判四个方面,即包括相貌、言谈、书写、表达四个方面是否合格。选试的科目分“博学宏词”

和“拔萃”等。”博学宏词”主要测试文章论述,“拔萃”则主要测试司法判词。

新考中的进士都要到杏园去举行宴会,宴会被两名年少英俊的进士采集的名花装

点成盛宴,因此这一宴会被称为“探花宴”,而这两名进士被称为“探花使”。

宋代完全承袭唐代的科举制,但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其一,礼部的考试改为由皇

帝直接任命主考官,而不是按例由礼部侍郎担任。其二,宋太祖建立了殿试制度,对

那些考中进士的人进行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并决定录取的名次。到宋

太宗时,把殿试录取的进士按三等发榜,称为“三甲”:第一甲由皇帝赐以“及第”

名义,第二甲赐以“出身”名义,第三甲赐以“同出身”名义,三甲都可以直接授官,有的还能很快得到高官。殿试以后,皇帝于琼林苑赐宴,称为“琼林宴”。北宋时,

殿试第一名称为“榜首”,二、三名称为“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为“状元”。南宋以后,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并成为以后历代的定制。由于理学在宋代的发展,因此宋代的各科考官特别注重考生对理学的理解

与运用,理学便逐渐成为后来科举取士的最高标准。

元代也实行科举考试,而且已经实行了三级考试,即乡试(各行省的考试)、会

试(京城的礼部考试)、御试(殿试),考题都出自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但是科

举考试的完备阶段却在明清两代。明清两代科举考试的正式考试也分为院试、乡试、

和会试三级考试,考试内容以八股文为主,每级考试都严密且繁琐。会试以后还要经

过朝考才能分配官职。

明清院试实际上要经过三次考试,即县试、府试、院试,合称“童生试“。参加

考试的人,不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童生“,这三次考试及格后,就叫”生员“,

也叫”诸生“、”庠生“,俗称“秀才”。有了秀才资格后,才能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

1.县试。县试就是由知县主持的考试,考期多设在每年的二月。参加考试的童生要向本县衙门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三代履历,并且还要由同考的五个童生连环

作保,称为“童子结”,此外还要本县秀才中廪生(由政府按时发给生活补助的生员)作保,称为“廪保”,保证参加考试的童生不是冒籍、匿丧,是出身清白的子孙。县

试及格称为“出案”,第一名叫“县案首”。

2.府试。府试是由知府主持的考试,多在四月间举行。府试的报名考试方式与县试基本相同。府试第一名称为“府案首”。

3.院试。院试是由朝廷委派的学政主持。学政轮流到各府主持院试。院试的报名手续除童子结、廪保之外,还要加派保,在考生点名入场时当面核对。院试及格,就取

得了秀才资格,被送入县学或府学学习,称为“进学”,第一名就叫“院案首”。入

学之后,就要换穿蓝袍,俗称“蓝衫”。这些生员根据成绩被分为贡生(送入国子监

学习的学生、廪生、增生(廪生原有名额以外增加的员额)等。他们都有参加乡试的

资格。

4.乡试。乡试是一省范围内的考试,参加者必须是秀才。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

即每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时间在秋八月,故又称“秋闱”,考试的地点设在省

城(包括京师)的贡院,贡院的围墙很高,上面种植荆棘,故又称“棘闱”。贡院内

分成许多考棚,以《千字文》编号,考生入场,搜查极严。发榜时正值桂花开花,因

称“桂榜”。乡试及格者都叫“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是送朝廷录用之意。

中举之后就正式进入了统治阶级,被称为“老爷”,他们既可以参加会试,继续上进,也可以要求担任教职去做学官,甚至还可以参加大选,候补知县。

5.会试。会试是在全国范围内的考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即于乡试的第二年

举行,也就是在丑、辰、未、戍年举行,时间是在春三月,称为“春闱”,因由礼部

举行,故又称“礼闱”。发榜时正值杏花开花,古称“杏榜”。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

举人,已经做官和尚未做官的都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贡院。会试取中后,统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会试之后直接举行殿试,由皇帝亲自主考,考中

者称为“进士”。发榜时用金榜,因而考中进士又叫“金榜题名”。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

甲第一名为“传胪”。前十名名次决定之后,由皇帝亲自接见,称为“小传胪”,然

后再在太和殿接见全体进士,称为“大传胪”。接见时,御旨宣布名次,同时宣布一

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如果一个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考取第一名,就叫“连中三元”。大传胪之后,由礼部赐“琼林宴”,到孔庙拜孔子,而后由礼部将进士的名字刻碑立于国子监,称为“进士题名碑”。殿试之后,还有一次朝考,目的是分配官职。但状元、榜眼、探花不参加考试,按惯例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翰林院编修”,其余按会试、殿试、朝

考三项总成绩分别授“翰林院庶吉士”、各部主事和知县等。庶吉士为学习研究型官员,三年期满才授实职;主事为实习性官员,三年后才转正。

从606年隋炀帝开科取士至1905年,科举制实行长达1300年,给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深刻影响。从积极的一面看,它扩大了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保证了行

政机构拥有稳固的人才来源,保证了社会机体的有效运转;从消极方面看,它又成为

专治君王控制驾驭人才的工具。此外,科举制还严重禁锢了知识阶层的思维空间,窒息了文化、学术事业自由发展的蓬勃生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自然科学的进步。(何晓明、曹流,2007: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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