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箱梁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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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箱梁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主线连续钢箱梁,采用一幅桥的形式,标准宽度为24.76m,主梁采用全焊单箱四室直腹板钢箱梁。顶、底板厚16㎜,中支点附近顶、底板局部加厚至20㎜,匝道桥连续钢箱梁采用宽度为8.76m,主梁采用全焊单箱二室直腹板钢箱梁。顶板厚16㎜,底板厚14㎜,中支点底板局部加厚至16mm,U形加劲肋厚8mm,腹板厚14mm,横隔板间距3m。为抵消活载作用下边支座的负反力,边跨采用铁砂混凝土预制块压重,
铁砂混凝土设计容重为40KN/m3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9.《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部建质
[2009]87号文
1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1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5.其它相关现行的行政法规、法令、标准、规范等
16.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设计图纸
三、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使用期;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是否责任到人;
5.审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包括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逐级交底包括:
⑴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交底;
⑵总包和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各自的施工班组长交底;
⑶施工班组长向操作人员交底,若未进行安全交底,即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人员签发安全指令通知整改;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有持证要求的人员资格(如:三类
人员持证情况);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2.复核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巡视检查;
14.对实施旁站监理的专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5.定期组织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6.检查现场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及材料堆放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17.协助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8.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9.按时报送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20.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文明检查和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不定期安全文明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工程,进行必要的抽检和检测工作,确
保安全无误。
3.对施工现场采取旁站、跟踪、抽检等方式进行安全监控,及时掌握安全目标信
息,进行动态管理、平面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以“安全监理联系单”或“安全监
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消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
召开专题现场会议并做出备忘录。
4.定期召开工地例会,把安全与文明施工列入工地会议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
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意见。
5.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
起到警示作用。
6.安全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
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及时向安监站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贯彻国务院颁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技术标准。安全监理不是生产的组织
指挥者,是在施工方自检的基础上实施监督管理,起到提示作用。施工方决不能以
安全监理的检查代替自检。安全监理工作是以程序审查监督为主,现场巡视检查为
辅,按照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规范、文明工地标准的要求管理工地。
用电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施组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批后报监理审核,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执行。
2、检查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
制度。
3、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关于电工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对电气作业人员的
有效证件进行检查。
4、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要求实施,输电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箱电缆(线)必须按规定架设,不得随意乱拉,各类电箱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电箱,不能
使用铁制电箱,且符合容量要求。总电箱和分电箱要放置适当位置,并要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工作接地”、“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开关箱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5、要求施工单位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维修,
并作好记录,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
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