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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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现有住房条件。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深圳市根据住房公积金参缴年限和职工收入等因素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细则。

首先,作为申请贷款的前提,申请人需先在深圳市申请并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的单位也应按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且申请人的单位必须位于深圳市内才能符合贷款条件。

其次,对于申请人的收入要求,深圳市区分两个标准,即一般贷款标准和优先贷款标准。

一般贷款标准为申请人近12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低于120元,并在申请当月加缴购房公积金本金2000元及以上;优先贷款标准为申请人近12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低于400元,并在申请当月加缴购房公积金本金5000元及以上。

可以看出,优先贷款标准的收入要求更高,但在申请贷款时会获得优先处理。

另外,对于房屋面积的限制,深圳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也做出了规定。

购房面积以购房人(包括其配偶)家庭所有在使用的各类住房相加,限额不得超过商品住房套内建筑面积80%。

购房面积超出限额的部分,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具体申请贷款的流程上,申请人首先需要购房人、配偶和房屋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等,申请人应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贷款的申请。

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资格和缴存情况,如符合申请条件,则核定贷款额度。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现有住房条件方面,深圳市也有相应的政策安排。

根据深圳市政府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条件的规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应在深圳市申请并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时足额缴存;其次,购房人需提供自己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证件;最后,贷款改善现有住房条件必须是购房人自己所居住的。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借贷利率上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深圳公积金夫妻贷款条件及要求

深圳公积金夫妻贷款条件及要求

深圳公积金夫妻贷款条件及要求如下: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
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借款人有稳定的
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夫妻双方都正
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同意用
所购住房做抵押;贷款人必须有本(市)城镇公积金交纳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
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
人及配偶页);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借款人
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
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

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

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随着深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这座城市工作和生活。

然而,高昂的房价和租金成为了他们面临的一个难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深圳市政府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缓解租房压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则,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符合条件的职工深圳市政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1. 在深圳市内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

2. 在深圳市租房的职工。

3. 没有在深圳市享受过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

4. 租住的房屋符合深圳市的租房标准。

5. 租住的房屋与申请人的户籍地不在同一市(区)。

二、提取金额深圳市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余额的50%用于租房。

具体提取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提取金额 = 个人账户余额× 50%其中,个人账户余额是指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存款余额。

三、提取次数深圳市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一次。

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50%。

四、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1.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深圳市租赁合同、职工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表》。

3. 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需要在申请表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租赁房屋信息、提取金额等相关内容。

4.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5. 审核通过。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提取金额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1. 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深圳市的租房标准,否则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2. 每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时需要慎重考虑提取金额。

3. 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需要按时缴纳租金,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06•【字号】深公积金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7月6日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缴存第三章提取和贷款第四章利息补贴及其他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约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使用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章缴存第六条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七条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自愿缴存协议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一、五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1、租房提取: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2、购房提取:1次。

3、还贷提取:每年1次〔按月托付提取的,每月一次〕。

4、建筑翻修大修深圳市内的住房:1次。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柜台办理的每年一次;自助办理的每月一次。

二、九种其他提取情形1、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只能提取1次。

2、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只能提取1次。

3、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销户提取:只能提取1次。

4、退休销户提取:只能提取1次。

5、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只能提取1次。

6、大龄且账户封存两年提取:只能提取1次。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不限次数。

8、大病提取:不限次数。

9、死亡销户提取:只能提取1次。

拓展内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房提取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

2023年9月30日之后购置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23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和契税税票。

2、租房提取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此业务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或建行、中行、招行自助终端自助办理。

3、还贷提取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全部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1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1
二、缴存
(八)单位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
二、缴存
(九)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原则上应当选定一家受委托银行(归集专户银行,建、招、中、工、交、中信、兴业)办理。单位选定受委托银行后,应当在该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缴存
(十)汇缴 单位应当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委托收款协议)
二、缴存
(十一)补缴 2010年12月20日前已经成立的单位,在该日期之后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补缴10年12月至开始汇缴月期间住房公积金 2010年12月2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可以补缴,职工个人部分可以不补缴
已购房且正在还房贷
还贷提取、销户全额提取
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利息补贴
正租房有购房预期
租金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销户全额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
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住房保障权益
正租房无购房预期
租金提取、物业费提取、销户全额提取
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利息补贴、住房保障权益
(一)缴存主体 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将其分支机构视为独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 在职职工包括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
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是从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把缴存、提取、贷款政策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也会处理好已购房职工与未购房职工等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之间的关系,兼顾到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做好支持部分职工提取需求与支持部分职工贷款需求之间的政策选择。 当然,在提取政策设计上也需要从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广大缴存职工的长远利益角度出发,把缴存、提取、贷款政策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处理好已购房职工与未购房职工等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之间的关系,尽量兼顾到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我们也将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建立提取情形或者额度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深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深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深圳⼆套房公积⾦贷款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付款⽐例不低于70%。

按照相关政策,停⽌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家庭发放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

⼆套房政策1、深圳⾸套房⾸付⽐例不低于20%市民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贷款。

对于职⼯提出明确第2套房以及90平⽅⽶以下住房⾸付款⽐例等政策的要求。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银⾏、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使⽤购买⾸套普通⾃住房,套型建筑⾯积在90平⽅⽶(含)以下的,贷款⾸付款⽐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积在90平⽅⽶以上的,贷款⾸付款⽐例不得低于30%。

”核⼼的负责⼈介绍。

按照上述⽂件规定,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发放住房公积⾦贷款。

2、深圳⼆套房⾸付⽐例⾄少7成“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卖了,现在准备新购⼀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贷款仍算第1套。

与商业银⾏不同的是,银⾏‘认房也认贷’,⽽公积⾦核⼼‘只认房不认贷’。

也就是说,公积⾦核⼼只认申请⼈⽬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的历史记录。

”这位负责⼈强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付款⽐例不低于70%。

按照相关政策,停⽌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家庭发放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

3、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职⼯的公积⾦贷款可贷额度不⾜以⽀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可以向受托银⾏申请商业,并由受托银⾏以公积⾦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发放。

公积⾦贷款可以采⽤、担保⽅式。

公积⾦贷款采⽤⽅式的,借款⼈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并与受托银⾏签订,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续。

公积⾦贷款采⽤质押担保⽅式的,借款⼈或第三⼈应当提供公积⾦核⼼和受托银⾏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本⾏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担保。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及缴纳流程(客服讲解版)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及缴纳流程(客服讲解版)
选 择 中 国 银 行 实 现 安 居 理 想
定义: 定义 :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 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义务性的职工个人住房长期储金, 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义务性的职工个人住房长期储金 , 是 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项房 改政策。其运行的目的,就是通过住房资金的强制归集, 改政策 。 其运行的目的 , 就是通过住房资金的强制归集 , 支持和促进住房改革,加快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支持和促进住房改革,加快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业务简介( 住房公积金业务简介(三)——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
选 择 中 国 银 行 实 现 安 居 理 想
•缴存基数的一定倍数 缴存基数的一定倍数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政策尚在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政策尚在讨 论之中,有关规定将于2011年4月出台(参 论之中,有关规定将于 年 月出台( 月出台 照其他城市经验(大连、江苏、广州), 照其他城市经验(大连、江苏、广州), 预计深圳市可贷额度上限区间为50万元 预计深圳市可贷额度上限区间为 万元 ~80万元间) 万元间) 万元间 •一个家庭可统一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在 一个家庭可统一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一个家庭可统一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结清存量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 结清存量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再次申 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业务简介( 住房公积金业务简介(三)——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
选 择 中 国 银 行 实 现 安 居 理 想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 提取次数每年度不超过两次。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简称还贷委托提取,是还贷 提取的另一种方式。其含义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 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 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 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预约后,到业务网点递交纸质材料 办理提取手续,还可以携带纸质证明材料直接到业务网点办理 提取手续。

深圳公积金标准

深圳公积金标准

深圳公积金标准深圳市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缴存的,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金。

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社会福利,也是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一部分。

深圳市公积金标准是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确定的,其调整和执行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督。

首先,深圳市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

按照深圳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的5%~12%的比例进行缴存,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工资的5%的比例进行缴存。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为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进行缴存,以便职工在购买住房或者进行住房贷款时能够得到支持。

其次,深圳市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由职工的工资决定的。

按照深圳市的规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倍,也不得高于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倍。

这意味着,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其实际工资水平确定的,既能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又能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实际支付能力。

再次,深圳市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由职工个人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按照深圳市的规定,职工可以在购买首套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特定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这意味着,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合理提取公积金,以解决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最后,深圳市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是由相关部门负责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制定和调整公积金政策,监督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具体的公积金账户管理和服务,为职工提供便利和保障。

总之,深圳市公积金标准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促进住房保障和社会稳定而设立的。

深圳市将继续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完善和调整公积金政策,以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充分了解公积金政策,合理利用公积金,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加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欢迎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缴存主体)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第四条(公积金的权属)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管理运作模式)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相关单位要求)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规划和国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税务、统计、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审核工作。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公积金管委会)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公积金管委会委员按规定程序推荐后由市政府聘任。

第八条(公积金管委会制度)公积金管委会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建立决策结果备案备查制度。

公积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积金管委会的会议筹办、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

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深圳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深圳公积⾦贷款上限是多少?1、深圳公积⾦贷款上限最⾼90万。

2、深圳住房公积⾦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以下条件(1)每⽉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住房公积⾦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2)住房公积⾦贷款额度不⾼于购房总价款与⾸付款的差额。

⼀、上限1、深圳公积⾦贷款上限最⾼90万。

2、深圳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以下条件:(1)每⽉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住房不⾼于总价款与⾸付款的差额。

(3)职⼯个⼈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贷款最⾼额度为50万元;申请⼈与共同申请⼈⼀并申请,且共同申请⼈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贷款最⾼额度为90万元。

⼆、深圳公积⾦贷款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联名卡(原件);2、有效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3、已婚职⼯须提供(原件及⼀份复印件);4、(原件及⼀份复印件);5、原《房地产证》及卖⽅⾝份证(复印件各⼀份);6、⼈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7、购房⾸期款凭证(含卖⽅出具的收据)及银⾏转账单据(原件及⼀份复印件);8、还款账户(受托银⾏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份复印件);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30天以内)或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10、⾮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原件);11、主申请⼈的⽗母做共同申请⼈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簿(原件及⼀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2、如有⼈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13、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承租⼈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以及和承租⼈⾝份证(⼀份复印件);14、卖⽅出具的延期付款证明(如需);15、如卖⽅为法⼈,则须提供卖⽅复印件、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证明书原件各⼀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16、如卖⽅为法⼈,且有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原件和被授权⼈⾝份证复印件各⼀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17、其他需要的资料。

深圳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条件

深圳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条件近年来,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完善,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其中,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是一项备受关注的政策。

那么,究竟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商转公?又有哪些条件需要满足呢?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是指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转入公积金贷款账户,用于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屋或投资经营。

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个人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商业用途,促进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商转公的申请人必须是深圳市户籍居民,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

这意味着非深户籍居民以及缴存时间不满3年的人员暂时无法申请商转公。

申请人必须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这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商转公的申请人的又一要求。

只有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才能确保申请人能够按时还款,并遵守相关贷款合同。

申请人必须提供购房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资料包括房屋购买合同、产权证明等,而相关证明材料则包括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这些材料的准备和提供是商转公的必备条件之一。

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的申请人还需要满足购房资金的额度和比例要求。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商转公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贷款利率为市场利率的90%。

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自筹购房资金的30%以上,并能够承担相应的贷款利息。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申请条件。

例如,申请人在申请商转公时,不能存在其他购房贷款,且不能将商转公后的房屋改为其他非商业用途。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的条件包括:深圳市户籍居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提供购房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满足购房资金的额度和比例要求,以及满足其他申请条件。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

深圳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标准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标准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标准深圳市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重要城市之一,住房公积金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缴存的,用于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蓄制度。

在深圳,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和政策一直备受关注,对于深圳市的职工来说,了解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标准是根据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其中个人缴存6%,单位缴存6%。

而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的,月平均工资越高,缴存基数也就越高。

其次,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比较宽松的。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住房租金等方面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职工在退休、离职、死亡等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这些提取条件的宽松程度,为职工提供了更多的住房支持。

再者,深圳市对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也是比较有利的。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等。

此外,职工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这些贷款政策的支持,为职工提供了更多的购房和租房选择。

最后,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

随着深圳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改进中。

对于职工来说,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更好地享受到政策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标准和政策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了解和掌握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对于职工购房、租房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希望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能够更加完善和人性化,为深圳市的职工提供更多的住房支持和帮助。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吗部分可每月提取。

进行租房提取自助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一次;还贷提取按月托付提取的,每月一次;其他住房消费自助办理提取的,每月可办理一次。

每月可提取情形1、租房提取:自助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一次;2、还贷提取:月托付提取的,每月一次;3、其他住房消费:自助办理提取的,每月可办理一次。

详细公积金可提取次数〔一〕五种住房消费情形1、购房提取〔1〕提取次数:一年一次〔2〕使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

2022年9月30日之后购置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2、租房提取〔1〕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2〕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3、还贷提取〔1〕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托付提取的,每月一次〕。

〔2〕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全部权的.住房贷款。

4、建筑翻修大修深圳市内的住房〔1〕提取次数:一年一次〔2〕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筑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1〕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2〕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二〕九种其他提取情形1、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1〕提取额度:1次〔2〕适用条件: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

2、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1〕提取次数:1次〔2〕适用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3、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销户提取〔1〕提取次数:1次〔2〕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4、退休销户提取〔1〕提取次数:1次〔2〕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5、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1〕提取次数:1次〔2〕适用条件: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大龄且账户封存两年提取〔1〕提取次数:1次〔2〕适用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及额度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及额度

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及额度摘要:一、深圳公积金贷款简介二、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1.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 倍2.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4.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 万元四、深圳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正文:深圳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为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持的贷款方式。

想要申请深圳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借款人需要具备城镇户口,并且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此外,借款人还需要具备稳定的职业收入,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能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满足了基本条件之后,借款人需要提供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且有所需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此外,借款人还需要提供《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并且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最后,借款人还需要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满足了所有条件之后,借款人可以开始计算贷款额度。

根据规定,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 倍。

同时,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此外,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对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 万元。

在计算出贷款额度之后,借款人可以开始办理贷款申请。

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06月02日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三条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本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区间选定,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港澳台居民与外国人士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职工的,所在单位及其本人可以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五条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公积金中心确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以下简称业务网点)或者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助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以下简称缴存业务);相关业务表格、协议文本,可以在业务网点领取或者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

单位和职工按本规定办理缴存业务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复印件核验原件。

第六条单位和职工申请办理缴存业务的,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下同)内办理完毕,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办理的,应当在前述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

第二章专办员第七条单位应当指定1名以上工作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职工,作为住房公积金专办员(以下简称专办员),专门负责以下事项:(一)按规定为本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有关业务;(二)整理、保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资料,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三)审查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交的有关资料;(四)协助公积金中心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知识的宣传和指导;(五)承办单位或者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事项。

公积金中心应当组织专办员进行业务培训,且不得收取培训费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住房公积⾦提取额度是怎么规定的深圳住房公积⾦提取额度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提取管理规定》要求,提取住房公积⾦⽤于购买住房的,职⼯本⼈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本⼈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30⽇起,职⼯本⼈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于建造、翻建、⼤修本市范围内住房的,可提取额度按照前款规定执⾏。

职⼯在购房总价款中实际⽀出的费⽤,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数量平均计算。

提取住房公积⾦⽤于⽀付房租的,职⼯本⼈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前款规定中职⼯通过住房公积⾦⽹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通过公积⾦中⼼⾃助服务平台提取的,⾃2014年11⽉1⽇起,每⽉可以申请提取⼀次。

提取住房公积⾦⽤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本⼈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套住房时,每⽉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实际还贷额;职⼯本⼈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且不超过⽉实际还贷额;2010年9⽉30⽇起,职⼯本⼈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职⼯本⼈或者其家庭成员应当是前款规定中应偿还贷款本息住房的权利⼈。

本条第⼀款规定中职⼯选择按⽉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提取⼀次;未选择按⽉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次,提取申请应当⾃每次还贷⾏为发⽣之⽇起两年内提出。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住房是人们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一,而深圳市作为中国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住房需求量大。

为了满足市民购房的需求,深圳市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便市民购买自己的理想住房。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和使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首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明确了贷款的对象。

政策规定,只有在深圳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必须具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证明。

这样可以确保贷款的安全和合法性,防止闲散资金的滥用。

其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规定了贷款的额度。

根据购房者的情况、家庭收入和房屋购买价格等因素,规定了最高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贷款金额过大导致贷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同时也能保证市民购房的基本需求。

再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对贷款的用途进行了规范。

政策规定,贷款必须用于购买自住型住房,而不能用于投资或购买商业用途的房产。

这样可以避免住房公积金贷款被滥用,保证贷款的正当和合理性。

最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明确了贷款的还款方式和利率。

规定了贷款人必须按时还款,并根据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这样可以确保贷款的按时还款,防止欠款积累和财务风险的出现。

综上所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出台,有效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和使用。

通过明确贷款的对象、额度、用途和还款方式,政策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为市民购房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服务,个人在选择贷款时应该审慎考虑,确保自身的还款能力和财务安全。

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详解

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详解

二、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介绍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6.哪些情况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能否同时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和按本
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 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五、常见问题答疑
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
目录
一. 住房公积金介绍 二. 最新政策内容介绍(重点介绍) 三. 单位业务 四. 个人业务 五. 常见问题答疑(重点介绍)
一、住房公积金介绍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国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 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
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
生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
➢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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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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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 四. 五.
住房公积金介绍 最新政策内容介绍(重点介绍) 单位业务 个人业务 常见问题答疑(重点介绍)
一、住房公积金介绍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国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 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 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劳动保 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五倍(3894元*5=19470元)。我公 司目前以员工的基本岗位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 工本人当月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我公司目前采取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与单位的住房公 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常见问题答疑
8.公积金存放在银行能获得利息吗? 答:公积金存放在银行,能获得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存款利息。具体来说,当年缴存 的住房公积金(当年增量资金)按活期0.36%计息,以后年度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存量资 金)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1.91%计息。 (PS:最近加息了,预计年内还会加息几次,虽说比起通货膨胀来说还是在贬值,但聊胜 于无吧) 9.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 2010年11月3日晚,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有三: 一是提高首付——“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 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但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 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是提高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 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是停贷“三套”——“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五、常见问题答疑
1. 本地职工,如果不打算在深圳买房,在外地买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1)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 .公司总部异地员工可否在深圳或异地缴存公积金? 答:缴存公积金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来进行办理,对于外派职工单位可根据职工实际 情况选择在所在地缴存或在深圳缴存。 3. 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归集后,符合支用条件的公积金提取是否可以按月?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是当年的七月一日至次年的六月三十日。提取次数每年度不 超过两次。
五、常见问题答疑
4.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 答:可以。只要职工是因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达到提取规 定的条件,就可以提取。
5.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一般的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 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 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6、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应当满6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3个月的缴存额。 申请人按规定提供的相关票据在开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起始日期为2010年12月1 日,有关的规定及流程以实际出台政策为准。 6.哪些情况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能否同时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和按本 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 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生额。
0% 12% 0% 12% 0% 12% 0% 12%
0 720 0 806 0 2400 0 432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1000 280 1360 554 8000 5600 16000 11680
0.1 0.05 0.1 0.1 0.2 0.2 0.2 0.2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
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各自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经公积金中心审定的当期实际发 生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还贷能力系数+单位个人公积金月缴存总额)×12×贷 款年限 (细则未出,这是公积金中心的初步意向,或有修改) 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细则未出,了解到 连续缴交六个月以上者,最早今年六月后开始办理) 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项规定中的期限、第(二)项规定中的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拟定,经公 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公积金缴存期限,缴存金额,个人资信程度等指标确定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低息贷款,建议市民首先尽量占用该 额度; 二是,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和贷款 本息,建议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支用手续; 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加以弥补,因涉及抵押登记 等手续,建议市民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尽量选择一家银行办理,争取最优惠价格。
五、常见问题答疑
10.公积金联名卡 该卡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提取、贷款与还款功能及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 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联名借记卡。

享受终身免收年费和首次发卡工本费等优惠。 制卡完成后我行配置专人将“联名卡”送到单位分发给缴存人或公积金专管员,或根 据制卡进度按照汇缴银行所预约时间到指定汇缴网点领取。 持卡人使用联名卡前需到建行任一公积金网点办理激活,修改公积金账户密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最早将于今年6月份以后开始实施,办理流程尚未有初步意向。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
1. 2. 3. 4. 5. 6. 7. 8. 9.
由公司专办员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办结的住房公积金业务: 本单位职工的个人账户设立; 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启封; 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 本单位提前终止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状态的; 单位和个人部分信息变更;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业务;

类别 普通贷款 公积金贷款
5年期以内 (调整前) 5.76% 3.33%
5年期以上 (调整前) 5.94% 3.87%
5年期以内 (调整后) 5.96% 3.75%
5年期以上 (调整后) 6.14% 4.30%

假设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期限为3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计算,与个人住房商业性 贷款相比较月供可节省628.73元,总利息支出节省226342.8元。 享受税收优惠,合理避税 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提取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2010年纳税 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额标准按上 限2803元/月执行)(深地税发[2010]163号)从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案例:
一、住房公积金介绍
公积金的好处:实现企业、员工、社会的“多赢”


企业
增强企业凝聚力 吸引、留住人才 提升企业形象 可税前列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2.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3.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员工
享受住房保障,提高生活水平 职工可根据相关规定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租房、大修、归还房贷等) 申请低息的公积金贷款
25 0 25 25 375 375 375 375
75 14 136 30 1225 745 2825 1961
2925 2986 3200 3330 8775 9255 15175 16039
0 61元/月,732元/年 0
职工二
3360 10000
106元/月,1272元/ 年
0 460元/月;5760元/ 年 0 864元/月;10368元/ 年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
1、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时,应及时告诉公司专办员。个人核准类信息包括:姓 名、证件号码、户籍情况、社保电脑号、婚姻状况等。 2、个人公积金账户查询; 可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3、个人账户转移; 市内转移:由转入单位或职工本人办理。; 异地转移: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出前确保在转入地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手续; 异地转入:提醒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务必将职工在深圳公积金中心设立的个 人公积金 号填入汇款单备注栏中。





二、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介绍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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