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尊敬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承诺如下:
1. 我保证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和文件都真实、准确、完整,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
2. 我理解并同意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房屋产权证明等。
3. 我承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期间,积极配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4. 若在提取过程中发现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有任何虚假或不准确之处,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5. 我知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依法进行的,为了确保公正和合法性,我承诺不会采取任何非法手段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行贿、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
6. 我明白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到我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会认真阅读并理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确保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7. 我承诺严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保密要求,不将任何涉及到我个人信息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资料透露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8. 我了解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能涉及到一定的手续办理时间,我愿意耐心等待,不采取任何恶意逼迫或违规操作。
9. 我知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收费标准,在提取过程中愿意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我郑重承诺以上所述内容真实有效,我将严格遵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维护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申请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单位公积金增减网上操作流程
深圳单位公积金增减网上操作流程
一、登录网上服务平台
1.进入公积金管理系统网站
(1)打开浏览器,输入公积金管理系统网址
(2)点击登录入口,输入单位账号和密码
2.选择操作类型
(1)点击“单位信息管理”或相关菜单选项
(2)选择“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
二、提交变更申请
1.填写变更信息
(1)选择“增加/减少缴存基数”选项
(2)填写变更生效日期和变更类型(增加或减少)2.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上传变更生效前的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2)上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申请表
三、审核与处理
1.系统审核
(1)系统自动验证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系统自动生成审核结果
2.审核人员处理
(1)相关工作人员审核上传的证明材料
(2)核实变更申请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四、变更生效
1.系统确认
(1)确认审核通过,系统更新单位公积金缴存信息
(2)系统生成变更生效通知
2.通知单位
(1)系统发送变更生效通知给单位负责人
(2)通知单位查看最新的缴存信息和金额
五、查看与跟踪
1.查看缴存明细
(1)单位登录系统查看最新的公积金缴存明细
(2)确认变更生效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金额
2.跟踪处理进度
(1)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单位可联系公积金管理部门(2)关注变更后的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生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用户手册-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个人登录)
深圳市住房公积⾦信息管理系统项⽬-⽤户⼿册-⽹上办事⼤厅系统(个⼈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上办事⼤厅系统⽤户⼿册⼆○⼀⼀年四⽉⼗七⽇1⽬录⽬录 (2)1概述 (3)2功能简介 (3)3公共说明 (3)4操作说明 (4)4.1登录页⾯ (4)4.2控件/驱动安装 (4)4.2.1密码控件下载 (4)4.2.2打印控件下载 (7)4.3系统登录 (13)4.4辅助功能 (15)4.4.1修改个⼈密码 (15)4.4.2暂存任务 (16)4.4.3凭证补打 (20)4.4.4申报预约 (22)4.4.5预约管理 (26)4.4.6申报管理 (29)4.4.7退件箱 (34)4.5公积⾦业务 (37)4.5.1⾮住房消费提取 (37)4.5.2个⼈信息变更 (39)4.5.3联名卡 (44)4.5.4查询 (45)1 概述深圳市住房公积⾦系统⽹上办事⼤厅系统是新⼀代公积⾦⽹上业务系统,是对中⼼⽹上业务进⾏的⾼质量优化和整合,实现⽹上与中⼼业务管理、办结的“⼀体化”模式。
本操作⼿册编制⽬的为规范深圳市住房公积⾦管理中⼼(以下统称“公积⾦中⼼”)和公积⾦中⼼委托的承办公积⾦业务的⽹上办事⼤厅业务操作流程。
本操作⼿册是基于现阶段的规程进⾏编制,为已注册登记成功企业单位下的职⼯个⼈,在持个⼈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对⽹上业务办理提供的流程及操作说明,包括公积⾦业务,业务申报、申报预约等。
2 功能简介深圳市公积⾦⽹上办事⼤厅可分为‘辅助功能模块’和‘公积⾦业务功能模块’。
公积⾦业务功能模块:销户提取、个⼈备案类信息变更、个⼈核准类信息变更、个⼈信息查询、个⼈明细账信息查询。
其中可直接办结的为:个⼈备案类信息变更、个⼈信息查询、个⼈明细账信息查询。
辅助功能模块:修改个⼈密码、暂存任务、凭证补打、申报预约、预约管理、申报管理、退件箱。
其中⼀类为流程类辅助,对于⽆法在⽹上直接办结的业务交易,需要做⽹上申报,然后预约到对应的机构做柜⾯复核,需要辅助功能协助完成,如申报预约、退件箱等功能;另⼀类为业务类辅助,⽐如中途暂停的办理业务,⽽⼜不想丢失此交易,可保存于‘暂存任务’内。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甲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个人或企业用户(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并管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的机构,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业务办理方式1.1甲方提供的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是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主要渠道。
1.2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办理以下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账户查询、账户充值、贷款申请、贷款还款等。
1.3乙方通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办理的相关业务,均视为乙方本人或乙方授权代理人的真实意愿和行为。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2.1甲方负责维护和管理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确保平台的安全可靠性。
2.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指导,保证乙方顺利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2.3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提交的网上业务办理申请,及时受理和办理乙方的相关业务。
2.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个人信息和业务信息,确保不泄露、不篡改、不散布。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3.1乙方应确保自己的网上业务办理账户和密码的安全,定期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不得将账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
3.2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文件。
3.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合理使用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4乙方应自行承担网上业务办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个人资料泄露、信息误传、资金风险等风险,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第四条服务终止和解除的情况4.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
4.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相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业务办理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3甲方提供的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因技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并可以暂停或终止对乙方的服务。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甲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乙方:身份证号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是指甲方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服务平台系统,以及提供特定自助服务设施等方式(以下统称服务平台),为乙方提供离柜业务办理服务,如在线办理(指通过甲方在线办理平台办理)、电话办理(指通过甲方呼叫中心电话系统办理)、自助终端办理(指通过甲方指定的自助终端机办理)、手机客户端办理(指通过甲方的手机应用软件办理)等,具体方式以甲方实际提供的为准。
二、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业务申报、预约、查询、信息修改以及部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实际提供的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乙方通过服务平台提交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申请为乙方办理业务。
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申请,并按照乙方的申请及时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以及乙方在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审查。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住房公积金自助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甲方通过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服务或通过甲方网站公布功能介绍、热点解答、操作指南和交易规则等内容。
4.甲方对乙方在服务平台提供的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形除外:(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司法部门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向甲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的。
(2)乙方同意或授权甲方进行披露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乙方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个人基本信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交易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乙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为业务运营、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控制的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欢迎您使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平台”)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请您阅读并按照以下规则办理:一、单位专办员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的柜台业务。
二、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可预约办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业务。
预约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
三、按预约时间(上午11:00前和下午16:00前)到选定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后,可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取号机上取号排队办理相关业务。
四、预约成功后,因故无法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的,应当提前一个工作日解除预约。
五、未按预约的时间地点办理业务又未解除预约的,网上预约失效,且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通过网上业务平台预约办理业务。
六、预约办理业务所填报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网上业务平台对其保存10个工作日。
我已仔细阅读上述规则并同意上述规则的内容,愿接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系统提供的预约服务。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甲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乙方:440301*********欢迎您使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请您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接受本协议的方式为直接在网页上点击确认: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服务平台的注册、申报、预约、查询、修改信息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具体业务以网上服务平台实际提供的为准。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办理业务。
(三)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按照乙方的指令及时准确的办理相关业务。
公积金办理服务协议书模板
公积金办理服务协议书模板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提供公积金办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乙方需要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公积金办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变更、注销咨询及办理;(2)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业务咨询及办理;(3)公积金政策咨询及解读;(4)其他与公积金相关的服务。
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服务费用。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地为乙方提供服务。
4.2 甲方应保守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4.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解决方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5.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5.3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服务所需的资料提供和信息确认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服务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下称还贷委托提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查询本人房产信息、征信报告信息、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的履行情况。
甲方以配偶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甲方征得配偶同意授权乙方查询其房产信息、征信报告信息、个人住房贷款信息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履行情况。
甲方向乙方提出此项申请,即视为甲方已经获得配偶的同意,有权对乙方作出上述授权。
乙方承诺对甲方或其配偶授权查询的信息、数据保密,并保证仅用于与本协议有关的用途。
二、甲方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乙方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审核确定。
本协议采用等额本息法,每月应还款额依据下述公式得出:
(1l)n
xal(1l)n1
x-每月应还款额;
a-(贷款金额或剩余贷款金额):职工申请时乙方通过贷款合同获得的贷款金额或通过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获得的`剩余贷款金额; n-(贷款期数或剩余贷款期数):职工申请时乙方通过贷款合同获得的贷款期数或通过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获得的剩余贷款期数;
l-(贷款月利率):每年1月1日执行的民银行公布的贷款月基准利率,乙方可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浮动进行确定。
三、每年1月1日根据现行的贷款月基准利率重新计算每月应还款额。
公积金网上办理协议书
公积金网上办理协议书甲方(公积金缴纳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通过乙方提供的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需求,通过其网上服务平台为甲方提供公积金缴纳、查询、提取等业务的办理服务。
1.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规定的流程和要求,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缴纳情况等。
2.2 甲方应确保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因信息错误导致的任何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引和要求,及时完成公积金的缴纳和提取等操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发现问题时要求甲方进行更正。
3.2 乙方应保证其网上服务平台的稳定运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
3.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
第四条服务费用4.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明确的服务费用明细,并在服务费用变动时提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2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7.2 任何一方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
附件1: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书甲方: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乙方: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效率,向缴存单位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甲方开设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通过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单位版网厅办理业务。
二、乙方使用数字证书,保证业务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网上业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保证网上业务系统的网络通畅和正常运行,实现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缴存额调整、信息变更、内部转移、账户查询等业务(具体以网上业务系统实际提供的为标准)。
(二)深圳CA公司颁发的客户数字证书载体(以下简称“USBKEY”)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乙方办理网上业务的唯一有效合法印鉴。
(三)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网上业务系统进行升级,维护或暂停网络服务。
(四)甲方对乙方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的数据信息,确保完整不泄露。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签订并持本协议和网厅授权委托书,以及住房公积金数字证书(密钥)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网厅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甲方申请开通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
(二)乙方首次申请的数字证书认证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相应密码,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
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联系颁发机构深圳CA公司办理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
数字证书保管不善的风险由单位自行承担。
(三)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自备办理网上业务所需的网络环境和终端设备。
乙方在使用终端上完成必要的程序安装和运行环境设置后,可进行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及查询。
(四)乙方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甲方在委托银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公积金网上签约授权委托书
公积金网上签约授权委托书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我,某某(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住址:XXXXXXXXXXXXXXXXXX,系某某单位的职工,公积金账户号为:XXXXXXXXXXXXXXXX。
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特此委托我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姓名: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作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一、授权范围1. 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公积金网上签约、解约、提取、对冲还贷等业务。
2. 授权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我享有和承担。
3. 授权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授权事项1. 公积金网上签约:代理人可在我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下,代为办理公积金网上签约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租房、购房提取、偿还贷款本息等。
2. 公积金解约:代理人可在我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下,代为办理公积金解约业务。
3. 公积金提取:代理人可在我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下,代为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付款购房、购房支付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等。
4. 公积金对冲还贷:代理人可在我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下,代为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
四、授权代理人承诺代理人保证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代理人承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委托书仅限于授权人和授权代理人之间使用,不得转让、转借或用于其他目的。
2. 如因继承等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不使用本授权委托书,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授权人声明本人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陈述,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敬请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认可。
深圳市公积金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签订.doc
深圳市公积金自助办理效劳协议签订深圳市公积金自助办理效劳协议签订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协议的考前须知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的深圳市公积金自助办理效劳协议签订,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工已设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已制联名卡。
业务办理须知:1、办理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仅签订旧版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职工,可网上办事大厅根据首页提示直接升级为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效劳协议》,升级后即可使用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所有自助渠道办理业务。
3、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效劳协议;2、职工身份证、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一)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建立银行智慧柜员机(STM)选择“签订自助协议”,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一个工作日内)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二)窗口办理流程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深圳公积金自助办理协议
深圳公积金自助办理协议一、协议双方。
甲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乙方,办理公积金自助业务的个人或单位。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公积金自助办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积金账户查询、贷款申请、提取申请等业务。
2. 乙方在使用公积金自助办理服务时,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乙方在办理公积金自助业务时,应当遵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自助服务进行违法违规操作。
4. 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5. 乙方在使用公积金自助服务时,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账户信息和密码,不得将账户信息和密码透露给他人。
6.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公积金自助服务进行调整和优化,乙方应当配合并遵守相关操作规定。
7.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永久,除非有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并经对方同意。
三、协议变更。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2. 协议变更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
四、协议解除。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被解除:(1)乙方提出解除协议,并经甲方同意;(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严重影响公积金中心的正常运营;(3)其他双方认为需要解除协议的情形。
2. 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当协商处理未了结的事项,并予以结清。
五、协议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以上为深圳公积金自助办理协议正文,甲乙双方均已确认并同意遵守协议内容。
深圳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深圳住房公积金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乙方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参加甲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乙方依法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的缴纳2.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2.2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比例,自行承担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3 甲乙双方应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的用途3.1 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
3.2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等。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4.1 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方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4.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
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提高办理效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办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本《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自助办理系统使用甲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和维护公积金自助办理系统,提供相应的操作指南和技术支持。
乙方(市民)需使用规定的身份证和密码登录系统,并按照系统提供的流程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第二条信息录入乙方在使用公积金自助办理系统之前,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乙方需对因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条办理权限根据乙方的身份和业务类型,系统会根据权限的不同,提供相应的功能。
乙方需遵守相关规定,并且不得超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第四条业务办理乙方可以通过公积金自助办理系统办理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缴存查询、贷款办理、提取办理等。
乙方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仔细阅读系统提供的指引,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第五条交易安全为了保障乙方的财产安全,系统中涉及到的交易都采用了多种安全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身份验证等。
乙方需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
乙方应当对在自助办理系统上操作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和后果负责。
第六条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甲方将定期对公积金自助办理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如遇到系统故障,甲方将尽快处理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七条法律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乙方的操作失误导致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双方达成协议后,如出现以下情况,协议将解除:1. 乙方申请解除协议;2. 双方通过书面协商解除协议;3. 双方约定的协议期限届满。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遵守期限内有效。
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
深圳市个人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甲方(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乙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裕和大厦7层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行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主体资格1.1甲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乙方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在缴存、使用等环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并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
1.2 甲方确认并承诺:甲方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强制缴存单位)之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或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与强制缴存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目前未在本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原账户已经封存。
1.3甲方已被明确告知并充分知晓,按本协议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不得同时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住房公积金2.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选定以下银行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2.2甲方按照以下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2.1甲方的月缴存基数为元,大写元[甲方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超过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如甲方的月缴存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则甲方月缴存基数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如甲方的月缴存基数高于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则甲方月缴存基数按照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执行。
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
深圳公积金自助协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了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服务效率,满足职工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特制定本协议。
一、自助服务范围。
1. 自助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申请等业务。
2. 自助服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助终端机、网上银行、手机APP等。
3. 自助服务时间,自助服务设备将全天候为您提供服务,具体时间以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二、自助服务流程。
1. 缴存职工办理自助服务前,应提前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2. 缴存职工可通过自助终端机、网上银行、手机APP等渠道自主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相应业务。
3. 在办理自助服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疑问,可拨打管理中心客服热线寻求帮助。
三、自助服务注意事项。
1. 缴存职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得将账户信息泄露给他人,以免造成损失。
2. 在自助服务过程中,应注意操作流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导致业务办理失败或产生其他问题。
3. 如遇网络故障或设备故障无法办理业务,可及时向管理中心反映,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四、自助服务责任。
1. 管理中心将提供稳定可靠的自助服务设备,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 管理中心将定期对自助服务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管理中心将提供专业的客服人员,及时解答缴存职工在自助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管理中心保留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调整和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将在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缴存职工应及时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期,年月日。
深圳公积金委托协议书范本
深圳公积金委托协议书范本受托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xxxxxx委托人:(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xxxxxx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作,委托人与受托人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相关义务:第一条委托内容委托人将其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和相关权益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和操作。
委托人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缴存、提取、转移、查询等操作。
第二条受托义务1. 受托人应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义务,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2.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密码,确保不泄露、不丢失,不进行非法操作。
3. 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及时完成委托人授权操作,并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操作记录和账户余额等信息。
4. 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非法目的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委托期限本委托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委托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
双方若有终止协议的需求,应提前(提前终止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费用与报酬1. 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2. 如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委托人账户产生的相关费用,受托人应负责承担。
第五条未尽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协议变更和终止1. 双方任何一方变更本协议内容,应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 如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通知期限)。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受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公积金签约协议书模板
个人公积金签约协议书模板
甲方:(个人详细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个人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办理公积金业务,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开立、存款、提取等手续。
二、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乙方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公积金存款,以确保公积金账户的正常运作。
三、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相关通知和提醒,如有需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更新。
五、公积金账户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仅负责协助管理和监督,不得挪用或侵占甲方的公积金存款。
六、若甲方违反公积金相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对甲方的公积金服务,并在法律范围内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若需续签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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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编号:_________ 甲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深圳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服务平台的注册、申报、预约、查询、修改信息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具体业务以网上服务平台实际提供的为准。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办理业务。
(三)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按照乙方的指令及时准确的办理相关业务。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以及乙方在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审查。
(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咨询服务,甲方通过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服务或通过甲方网站公布功能介绍、热点解答、操作指南和交易规则等内容。
(六)甲方对乙方在网上服务平台填报的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七)甲方有权利进行网上服务平台维护、升级并暂停网络服务,并保障系统安全性和加强网上服务平台的维护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自愿在甲方网上服务平台上申请注册,同意并遵守甲方网上服务平台有关的章程和通过甲方网站公布的有关操作规定,同时全部知悉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
(二)乙方在申请或使用甲方网上业务服务时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甲方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到甲方各业务网点进行咨询。
(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账号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签名确认,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办理申请服务的,应以乙方合法的身份信息作为甲方确认的依据。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注册、申报、预约、查询、修改信息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内容、流程以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规定为准。
(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数据。
(六)乙方使用网上服务平台应当遵守甲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得在网上服务平台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蓄意干扰、侵害网上服务平台。
(七)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密钥)。
(八)乙方使用卡号及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密钥)等一种或多种组合进行的操作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均为甲方处理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合法、有效凭据。
三、网上服务平台服务的暂停、变更、终止
(一)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服务平台,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网上业务关闭、注销申
请手续,乙方关闭、注销手续办妥后,本协议即终止。
(二)如因网上服务平台维护、升级等原因需暂停网络服务,或者服务内容有所变化时,甲方将事先进行通告。
(三)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甲方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事先通知乙方:
1.乙方提供虚假、错误的资料、数据;
2.乙方违反网上服务平台的使用规则和操作流程。
四、法律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相关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泄露,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按照乙方指令操作,或者曲解乙方指令进行操作,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已尽网上服务平台管理及维护的相关安全义务,但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攻击,导致网上服务平台服务中断、终止或乙方相关信息丢失、泄露的,以及造成有损于乙方或第三方的利益损失,甲方概不承担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四)因乙方录入的资料、数据不真实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密钥)遗失或被他人知悉所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
网上服务平台的权属均归甲方所有,相关内容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事项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一)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乙方(单位公章):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