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国资监管指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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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资监管和制度建设

加强国资监管和制度建设

加强国资监管和制度建设
1.加强国资监管
(1)强化国有资本出资人责任,明确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

(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管理、监督、审计和风
险防范机制。

(3)制定国有资本投资领域的投资规则和制度,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
领域,并规范各项手续和流程。

2.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明确权责,强化监管,确立科学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2)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体上市的监管,确保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加强信息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3)加强对国有资产流转过程中的法律监管,加强风险控制和市场预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资监管制度

国资监管制度

国资监管制度国资监管制度是指政府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和滥用。

国资监管制度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国资监管机构的设立:建立专门的国资监管机构,负责统一、综合、高效地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

该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时需要具备权威性和追责机制。

2. 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国资监管的原则、目标、职责和权限,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3. 国资监管制度的分类和分级:根据国有资产的性质和所有人的属性,将国资监管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级别。

根据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和规模,确定监管措施和监管力度的不同。

4. 国资监管制度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全面、准确、及时的监管。

建立国有资产的台账和档案,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5. 国资监管制度的风险评估和防控:建立国有资产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建立风险防控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6. 国资监管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国有资产管理者积极履行职责,提高业绩;通过约束措施,限制国有资产管理者的权力和行为,防止滥用职权和侵占国有资产。

7. 国资监管制度的国际化和标准化:结合国际经验和实践,借鉴国际标准,提升国资监管制度的国际化水平和规范化水平。

与国际组织和机构合作,进行国际合作和交流,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国际竞争力。

制定国资监管制度需要从机构设立、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风险防控、激励约束、国际化和标准化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26•【文号】•【施行日期】2020.12.26•【效力等级】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作如下决定: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每年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作为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对届内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出统筹安排,通过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具体实施。

二、国务院按照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要全面、准确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和管理的基本情况,重点报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专项报告要根据各类国有资产性质和管理目标,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内容突出报告重点,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管理成效、相关问题和改进工作安排。

国资监管制度

国资监管制度

国资监管制度
国资监管制度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体系。

国有资产
是指国家、集体和其他国有组织所有的资产,包括土地、企业、金融
机构等。

国资监管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国有资产、提高其价值,同时维
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国资监管制度通常由机关领导机构和监管部门负责实施。

其主要
职责包括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进行确认、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监督、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审计、制定国有资产的流转、使用和处置等。

此外,国资监管制度还需要对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国资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作,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
使用,可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滥用和浪费的问题,提高国有经济的
竞争力和效率。

同时,国资监管制度也可以加强国家和社会对国有资
产的监督和参与,保障国有资产的公平和公正使用,维护社会的公共
利益。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8.23•【字号】鄂国资综合〔2022〕61号•【施行日期】202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国资综合〔2022〕6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省政府国资委制定了《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2022年8月23日湖北省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根据《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监督全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指导监督本地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指导监督,是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的监管。

第四条指导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着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三)坚持法定职责,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

(四)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

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

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

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
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是指针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所实施的
一套监督制度体系,旨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

该制度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的监督:政府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政府监督主要由国资委等中央部门负责,通过制定监管政策、行业标准等方式实现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监督;内部监督由企业内部建立,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部门,通过内部制度和监控机制实现对企业内部运营情况的监督;外部监督则包括审计机构、法律监督机构、社会监督机构等,通过对企业合规性、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此外,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还包括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以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风险,避免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损失。

总之,国资国企监督制度体系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当不断完善和加强。

- 1 -。

国资资金监管方案

国资资金监管方案

背景介绍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长期以来,国有企 业在资金管理、运营效率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企业 的可持续发展。
为加强国有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义
1
加强对国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 合规、高效。
2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资金成本,优化 资源配置。
监管重点领域
明确监管的重点领域,包括资金使用、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等。
具体实施步骤
制定实施细则
组织培训
根据《国资资金监管方案》的原则和重点领 域,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包括监管流程、 责任主体和操作指南等。
针对《国资资金监管方案》的实施细则,组 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实施过程中的规 范性和有效性。
3
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保障企业稳健运营。
监管范围概述
01
《国资资金监管方案》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02
监管范围涵盖企业各类资金活动,包括资金筹措、资金使用、
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
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资金安排、重要项目投资等事项进行严
03
格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效益性。
02
国资资金监管方案政策依据和监管原则
政策依据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参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制 度。
监管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国资资金监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 政策和法律规定。
时间表和里程碑
前期准备阶段需要1个月时间,制定方案需要2个月时间,培训与沟通需要1周时 间,执行需要6个月时间,监测评估阶段需要3个月时间。

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所有、为国家利益服务的资产,其所有权由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机构所有并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益。

作为国家的重要财富来源,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合理利用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充分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和流转情况,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我国制定了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针对监督国有资产使用和流转情况,加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

首先,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的范围和对象。

方案明确规定,国有资产专项监督的对象是所有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包括国家和国家授权的机构。

监督的范围包括国有资产流转、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

通过对国有资产的全面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强调了监督的方式和方法。

方案规定监督可以采取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常规监督包括定期检查、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通过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而专项监督则是重点对某一领域或项目进行监督,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利益。

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的结合,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再次,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的主体和责任。

方案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是国有资产专项监督的主体,承担监督责任。

同时,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也要履行相应的监督义务,积极配合监督工作的开展。

通过明确主体和责任,确保监督的顺利进行。

此外,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强调了监督结果的公开和问责。

方案规定,监督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违规操作、浪费国有资产等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形成有力的问责机制。

通过公开透明和问责制度的建立,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最后,国有资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还注重了监督的协调和配合。

方案要求,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45号)和《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汴发〔2016〕2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真正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明晰。

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明确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与审计、纪检监察、巡查等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

2.坚持突出重点。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管资本为主,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

3.坚持放管结合。

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转变。

该放的依法放开,切实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该管的科学管好,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坚持依法依规。

改变行政化管理模式,更多运用法制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和完善出资人监管(一)科学界定监管职责1.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0.26•【文号】国资发[2007]182号•【施行日期】2007.10.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化是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重大工程之一。

大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既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紧迫任务。

各级国资委成立以来,都相继开发建设了信息网络、信息网站、网上办公和业务管理系统,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做好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从总体上看,全国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础网络不健全,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水平较低,应用和服务范围较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共享和对外公开程度不高;标准不统一,制度建设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缺少统筹规划,自成体系,重复建设现象严重。

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与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国资监管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创新国资监管方式,强化综合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统筹规划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和核心业务应用,统一建立标准规范。

按照分别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国资委分别落实建设任务和资金,分级负责做好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资[2012]5号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资[2012]5号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资〔2012〕5号)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增强监管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内在能力,实现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战略目标,省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增强监管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内在能力,实现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监管企业通过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和创新发展,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省属国有企业整体实力的大幅提升,为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依然是当前监管企业十分突出的重要任务。

一是企业仍存在着基础管理薄弱、管控能力不强、风险防范不力、战略管理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特别需要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和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

二是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相比,企业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迫切需要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解决深层次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特殊使命要求企业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案模版(3篇)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案模版(3篇)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案模版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一、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制度,堵住国有资产流失漏洞“有规矩才成方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只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的程序及职责权限,才能建立起一个国有资产的立体防线。

为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制度建设。

1.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基本准则。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是搞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依据。

作为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国资委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首先要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

对此,我们应该在充分贯彻___《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宜宾本地国资监管工作的实际,尽快出台《宜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一纲领性文件,界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监管范围、管理体制和监督事项等,使国资监管工作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2.制定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有很多,可以概括为投资性流失、经营性流失和管理性流失。

而在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

合理___国有资产存量的流动和防止国有资产在交易过程中的流失,关键性的问题是要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体系和监管体系,使产权转让法制化、规范化,提高资产重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即要尽快地制定《宜宾市国有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健全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的法规制度,保障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规范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制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保障国家权益。

制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是保证国有资本出资___益,用好国有资本收益的根本保障。

在国有资本的营运活动中,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是行使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实施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有利于对国有资产进行调控、监督和管理,挖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真正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法规[2009]2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发展实际,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你们。

请各地国资委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报告《意见》的主要精神,将《意见》的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职责权限;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处理好国资委与政府其他部门、机构及企业之间的关系;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出资人三项主要职责的落实,依法规范出资人行权履责行为;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意见》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九年九月十九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和省、市(地)两级地方人民政府相继组建国资委,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各级国资委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普遍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国有经济活力和效率大幅提升,主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怎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怎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怎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国有资产监管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障,它对保证国家财政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

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体系,特别是要实行国有资产多元管理。

例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政府投资公司之间可以形成合作关系。

另外,应当建立有效的审计机制,对国有资产进行持续监督,确保资产符合法律规定,并保护国家财政利益。

二是加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力度。

通过加大资产经营管理,使得国有资产能够实现有效的管理,提高资产的效益。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投资经营管理制度,对投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同时要利用市场机制实现资产的有效经营。

三是强化资产保护措施。

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防止资产被擅自转让、挪用或破坏,保护国家财政利益。

另外,要强化安全保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就要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力度和强化资产保护措施来实现,以保障国家财政利益稳定发展。

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极大。

作为国家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对其的执行,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背景、资产监督管理内容、实施效果三个方面对“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做一详细论述。

一、法律背景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法》的初衷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200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发布意味着国家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又一次得到了强化。

二、资产监督管理内容在《办法》中,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即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制度的监督管理,确保所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必须遵守制度规定,这些制度包括了资产管理原则、运营活动规则、资产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二是购置合理化,即对国有企业所购置物资、设备、房产等,要进行合理化评估,确保这些资产的使用价值最大化;三是资产价值增值,即对国有资产的价值进行增长,主要体现在财会核算上,确保国有资产的价值不会被缩水。

具体来说,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的计量、计价、核算和报表编制等财务管理工作;2、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的购买、评估、变卖等管理工作;3、关于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和使用制度等法制工作;4、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的维修、更新与更新,安全、环保、节能等评价管理工作。

三、实施效果《办法》制定实施以来,在国有企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保护,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了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国有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建立,而且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恰当的应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2.30•【文号】银监发[2005]87号•【施行日期】2005.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87号)各银监局:银监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监管工作,对强化国有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督促各行健全内控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起到了良好效果。

但在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暴露出改革滞后、管理不严、内控薄弱等问题。

尤其是近一段时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接连暴露大案、要案,涉案金额大,情节恶劣,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也给银行信誉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监管过程中也存在部分派出机构片面理解法人监管理念,放松对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管人员配备不足、风险预警处置滞后、查处问责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督促各家银行全面推进改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银监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银监局要认真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监管工作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充实国有商业银行监管队伍,督促指导辖内监管派出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监管信息收集、反馈、报告要求,规范建立监督检查、监管通报、座谈、质询、风险提示、戒勉谈话等监管制度,在系统内部建立动态跟踪、上下联动、渠道畅通、反应迅速的持续监管工作机制,整体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国资监管制度

国资监管制度

国资监管制度国资监管制度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国家资产,维护国家利益,优化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

首先,国资监管制度的核心是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

国有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保护和提高国有资产的价值,国家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管制度。

这一制度包括国资监管机构的设立和组织架构,以及监管标准和监管手段的制定和执行。

通过建立监管制度,国家能够更好地掌握国有资产的流动和使用情况,从而优化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益。

其次,国资监管制度的目标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

国家拥有大量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这些资产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

因此,建立有效的国资监管制度,可以防止国有资产被侵蚀、挪用或滥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

监管制度可以通过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投资行为,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决策科学性,减少潜在的风险和损失,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此外,国资监管制度有助于优化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国资监管制度,国家可以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有效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同时,国资监管制度还可以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最后,国资监管制度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国家实际情况。

国资监管制度应该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结合,既要保护国家利益,又要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和市场竞争规则。

同时,监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要与国际接轨,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资监管模式。

只有这样,国资监管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总之,国资监管制度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保护国有资产,优化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推动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合规管理建设

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合规管理建设

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合规管理建设一、制度制定与完善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中,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是首要任务。

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定期对现有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以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同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体系。

二、监管政策与措施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监管政策与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合规经营。

这些政策与措施应当明确监管目标、原则、标准以及具体操作要求,为国有企业提供明确的合规指引。

同时,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政策与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风险评估是识别、评估和管理合规风险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自身合规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

同时,加强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的建设,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制定合规管理策略和措施的重要依据。

四、合规审查与监督合规审查与监督是保障合规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合规审查与监督机制,对业务活动、决策过程以及员工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和监督。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确保合规审查与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五、合规培训与教育合规培训与教育是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合规培训与教育活动,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培训和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合规管理的重要性,掌握合规要求和操作技能,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合规氛围。

六、合规文化培育合规文化培育是促进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支撑。

国有企业应当将合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倡导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价值观念。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形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道德准则的良好习惯。

同时,加强企业领导层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员参与合规文化建设。

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

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

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一、国有资产监管的基本原则国有资产监管的基本原则是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保持国有资产的国有属性不变,增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稳定。

二、国有资产监管的主体责任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家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中央和地方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监管。

2.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处置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3.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稳定。

三、国有资产监管的内容和方式1. 国有资产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的登记、评估、管理、使用、处置和监督等方面。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登记、评估,建立国有资产档案,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2.国有资产监管的方式主要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临时检查等方式。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四、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工作1.加强国有资产的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

2.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3.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使用与处置监督,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与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登记与档案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档案,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五、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保障国家对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的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

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要依法制定,确保国有资产监管的合法性。

六、国有资产监管的效果评估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要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国有资产使用与处置情况,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总之,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是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

国企监管制度

国企监管制度

国企监管制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企监管制度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实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国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制度。

国企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国企监管制度的基本内容国企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产监管制度。

国企是国家的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不得侵吞、挪用国有资产。

二是财务监管制度。

国企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人事监管制度。

国企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和员工要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执行。

四是业务监管制度。

国企应遵守市场准则,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国企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可以有效维护国家资产安全。

国企监管制度建立后,可以有效监督国企的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形成腐败和浪费等现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二是可以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国企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促进国有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

三是可以增强国企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监管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可以促使国企遵守市场规则,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要推进国企监管制度的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法制建设。

国企监管制度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法律规定和制度机制,明确国企的监管主体、监管职责和监管程序。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

国企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需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

国企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国企的经营情况和监管措施,形成对国企监管的共识和支持。

国企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政府、监管部门、国企管理者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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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不断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步伐逐步加快。

截止年底,纳入考核的9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亿元,同比增长17%;净资产达亿元,同比增长%;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利润总额亿元,同比增长%;上交各类税费亿元,同比增长32%,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是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组建后,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探索出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有力推动了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发展。

同时,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方式还不适应新体制要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原则还需进一步落实;县、区虽然明确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但是由于国有资产规模较小、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等原因,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当地国有经济的引领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

近期,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就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为县、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努力打造资源配置“大平台”、凝聚国资监管“大合力”以及构建国资监管“大家庭”将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监督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着力推进县、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全市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促进全市县、区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本原则
1.坚持国家所有原则。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坚持分级代表原则。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分别根据本级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尊重和维护下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权利,不代替或干预下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3.坚持政企分开、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原则。

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县、区国资监管机构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4.坚持依法合规原则。

加强分类指导,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中央、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5.坚持逐级指导监督原则。

市国资委将加强与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国有资产监管职能部门、机构的联系,加强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具体业务的指导监督。

三、准确把握指导监督的工作重点
进一步完善县、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

坚持党的以来确定的“三统一、三结合”以及“三分开”等重大原则,坚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保证“管资产、管人、管事”三项职责的完整性。

县、区政府要明确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要从有利于提高
企业国有资产配置效率出发,依法合理界定国资委的监管范围,逐步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

进一步提高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加强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指导,督促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既积极维护出资人权利,又切实尊重监管企业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地位。

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法定程序,将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作为维护出资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加强国有股东代表管理,确保股东代表准确反映出资人意志。

加强对董事会建设的指导,确保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

指导县、区积极探索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和方式,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积聚。

指导县、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步伐,规范公司治理,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指导县、区推动国有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赢利水平。

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资本收益和预算、监事会监督、参与重大决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重要子企业监管等工作制度。

指导县、区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群工、宣传以及反腐倡廉、信访维稳等工作。

进一步加强县、区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

指导县、区扎实做好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变动、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清产核资、资产统计、业绩考核、经济运行监测等基础性管理工作。

四、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加强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市国资委成立国有资产监管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布置重点工作。

加强指导监督的规划引导。

市国资委要在每年年初梳理指导监督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年度指导监督工作计划,推动指导监督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

建立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报告备案制度。

县、区负责国资监管工作的机构,要定期向市国资委报告本地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设置、职责定位、监管范围等变动情况和本地区国有资产总量、结构、收益等变动情况及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

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市国资委备案,凡与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市国资委将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按程序予以修正。

探索指导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坚持政策指导与具体指导相结合,日常指导与专项指导相结合,在通过政策法规性文件进行指导的同时,采取工作交流、学习考察、专业培训、专题会议等形式,进一步把指导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开展的情况,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专项指导,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增强国资监管指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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