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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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宪法权威的感悟

关于对宪法权威的感悟

关于对宪法权威的感悟宪法呀,那可真是咱国家的根本大法!就好像是一个大家庭里的老祖宗,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

你想想,要是没了宪法,那社会不就乱套啦?就好比一艘大船在大海上没有了指南针,那还不得迷失方向呀!宪法给我们的生活划定了规矩,让我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咱老百姓过日子,不就得有个安稳的环境嘛。

宪法就像是那个给我们守护安稳的卫士,保障着我们的权利。

你说,要是有人随便侵犯咱的权利,那咱能答应吗?当然不能!宪法就是我们的后盾,让我们有底气去对抗那些不合理的事情。

它也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

它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呢。

比如我们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可是宪法赋予我们的重要权利呀!每次参与选举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也是国家大事的一份子,特别自豪。

还有啊,宪法保障我们的言论自由。

咱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不用担心被随便打压。

但这可不意味着可以乱说话哦,咱也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胡说八道。

再说说教育,宪法保障我们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这多重要啊!要是没有这个,那得有多少孩子失去学习的机会呀。

宪法就像是一棵大树,我们都是在它的庇护下生活的小鸟。

它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能够安心地生活、成长。

我们也要爱护它,尊重它,可不能随便去破坏它的权威。

你看,那些违法犯罪的人,不就是没有把宪法当回事嘛。

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那也是他们应得的。

我们可不能学他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要把宪法牢记在心里,用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同时,也要向身边的人宣传宪法,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的重要性。

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总之,宪法权威不容小觑!它是我们国家的基石,是我们幸福生活的保障。

让我们一起维护宪法权威,为建设更美好的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吧!。

论宪法的权威性(3)

论宪法的权威性(3)

论宪法的权威性(3)“毫无疑问,所有制定成文宪法的人们都想建立一纸至高无上的法律,这样的一个政府理论必将使违宪的法律不发生法律效力。

我们认为,宪法或者是一纸至高无上的法律,非普通立法所能改变;或者与普通立法处于同样地位,立法机关想改变就改变,二者必居其—。

不是宪法控制着普通立法行为,就是立法机关可以随意改变它。

如果前者是正确的,那么一个违宪的立法便不是法律。

如果后者是正确的话,那么从人民的立场上看,他们想要限制的权力从本质上仍然是不受限制的。

因此宪法必须按照它的条款规定对它创建的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在内)加以限制,否则又何必制定宪法呢!”另一个可以用来解释宪法最高性的理由是:宪法是行使制定最高法律之权的产物。

这个有权制定最高法律的机关便是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三种:外在的最高立法机关,如英国的议会之对于其自治领及其人民(包括复决和公民投票)。

许多国家对此有明文规定:由公民产生的制宪会议,它高于制定《选举法》的立法机关----其实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法律观。

显然,任何理论总不能只靠逻辑形式主义的推论而使人信服。

美国首席法官马歇尔的论据,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有权解释美国宪法的最高法院九名法官的论据。

换言之,所谓美国“宪法的最高性”,只不过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最高性,因为美国的真正宪法仍是由美国最高法院多数派所造之法:他们在各个不同时期对社会问题作出了前后不一的“活的宪法”。

由于两百多年以来美国所有的最高法院法官都是自由主义法哲学家,所以1787年制定的自由主义宪法迄今有效,依然可以适用于以“自由企业”为立国之本的美国。

美国如此,其他国家亦复如此。

即使宪法实际上不生效力的国家,也可自称其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所以仅仅由法律领域不能说明宪法权威最高性的问题。

我们不得不进而转移到其他领域。

二、宪法在道义上的权威对宪法作为法律就有两种对立的道德观:一种视宪法为国家法,而国家则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组织;另—种认为国家是多数人受握有权力的少数人统治的状态,如果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不分、国家与人民不分的话,那么就没有宪法的地位,剩下来的不过是一纸法律文本而已。

宪法试题题库及答案

宪法试题题库及答案

宪法试题题库及答案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国家机构等重要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

了解和掌握宪法的知识对于我们理解国家发展进程、法治国家建设以及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宪法知识,以下提供一些宪法试题及其答案,供大家参考。

第一节:宪法基础知识1. 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的作用和地位是什么?答案: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国家机构等重要内容,是指导国家政治、法律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大法。

2. 怎样理解宪法的权威性?答案:宪法的权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循宪法。

宪法作为法律体系的基础,其他法律的合法性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 政治地位: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机构,规范了政治行为,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宪法是国家治理和政权安排的基础。

- 公民意识:宪法是国家宪制建设的基础,宪法的权威性体现在公民对宪法的认同和遵守。

宪法具有普遍性、长期性,代表着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第二节:宪法原则与价值观1. 宪法中体现的哪些原则对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答案:宪法中体现的重要原则包括:-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作出决策的权力。

这个原则体现了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保障了人民的参与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政治稳定。

- 社会主义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要求全社会共同致力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 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依法进行,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公民的权益,稳定社会秩序。

第三节:宪法修正和宪法解释1. 宪法修正是怎样进行的?答案:宪法修正是指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我国宪法规定了宪法修正的程序和条件。

论宪法的权威性

论宪法的权威性

论宪法的权威性法不单单是“法律制度”,也不单单是“依法办事”。

就其形式而言,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裁决等等;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法却高于和先于法律标准,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所必需遵循的规那么。

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Domitus Ulpianus)说:“法是鉴他人类行为之是非的科学。

”如此说来,法也就包括法学中那些追求公平正义的法理了,法的本质不外乎是达到正义的一种手腕、—种体制、—种秩序。

宪法是“法中之法”,这前一个“法”字,指的是法的第一种意义,即形式意义的法----法律法规判例等等;后—个“法”字,那么指的是第二种意义的法,即法的精神实质,也确实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必需遵循的规那么,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法那么。

宪法因此是先于和高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因此即便是最高权利机关也必需;遵循,任何法律法规和判例都不能与它相抵触。

于此,可得出宪法概念的广义性和宪法权威的最高性的论据。

咱们把人类在一切组织关系上都完整结合(于一个领域)的状态叫做“国家”。

既为一个国家,便总有一批人治理它的事务,咱们把这批人叫做“政府”。

政府以国家的名义依照国土上最高的法律治理国内外事务,咱们把这种法律叫做“宪法”(the constitution),把这种政府叫做“立宪政府”(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宪法是国家的全然大法,以色列和伊朗那么以家传的圣书如《圣经》和《可兰经》为其全然法。

还有些国家并无全然法与一般法的区别,最高权利机关通过的法律都具有最高法律效劳,也确实是一国的全然法,英国和新西兰确实是如此。

含有上述这几种意义的宪法确实是狭义的宪法,咱们把它叫做“成文宪法”。

今世宪法学者所称“宪法”的内容并非以此为限。

即便严格就载在文件上的条款而言,也不只限于被叫做《宪法》的文件本身,而应包括《宪法》中明文规定“须以法律定之”的“宪法性法律”(the constitutional law)。

论述宪法的概念

论述宪法的概念

论述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指规范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以及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不可撤销性、不可逾越性和最高性。

宪法作为一部国家基本法律,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具有以下特点:
宪法的权威性: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其权威性高于其他法律,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宪法的稳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一旦通过后,其内容和规定就不会轻易被改变。

宪法的普遍性:宪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地区和所有人,不分种族、性别、地区、职业等,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的约束性: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机关和公民行使权力和自由的基本规范,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宪法的规定。

总之,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核心,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对国家和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

同时,宪法的权威性、稳定性和约束性也是它与其他法律不同的重要特点。

《论宪法的权威性与适用性》

《论宪法的权威性与适用性》

《论宪法的权威性与适用性》摘要:宪法是一国最高法律文书,具有极强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宪法的权威性在于其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地位,不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还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和保障。

宪法的适用性在于其规范范围广泛,以及灵活性和可塑性不断提高,能够不断适应社会变革和制度改革的需要。

然而,宪法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并不绝对,需要通过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人民群众的共同维护来实现。

关键词:宪法,权威性,适用性,国家法律体系,维护正文: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文书,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对于国家的治理和社会进步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因此,宪法的权威性和适用性成为评价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的重要标准。

宪法的权威性在于其作为国家最高法律文书的地位。

宪法不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还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和保障。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等重要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政治和社会学意义。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其规定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优先性和最高性,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公民的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在中国,宪法具有明确的权威性,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行为必须符合宪法的要求和标准,不能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宪法的适用性在于其规范范围广泛,以及灵活性和可塑性不断提高。

宪法规定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能够对国家、社会的各种问题作出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的规定。

同时,随着社会变革和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宪法也在不断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

例如,2018年宪法增加了关于“环境保护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资本主义因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肯定与发展”等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和市场经济的新认识和新思路。

此外,在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也不断调整和完善对宪法的解释和适用,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

简述宪法规范的各个特点

简述宪法规范的各个特点

简述宪法规范的各个特点引言:宪法是一国最高法律,具有宪法地位的法律文书。

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宪政原则、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形式,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从宪法规范的总体性、权威性、稳定性、广泛性和约束性等方面进行简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宪法的各个特点。

一、总体性宪法规范是一国的基本法律,具有总体性的特点。

它不仅涉及国家政治体制的组织和职权分配,还涉及国家的权力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行政、立法、司法等多个领域的内容。

宪法规范是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和最终决定权的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而且宪法规范相对稳定,一般只能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二、权威性宪法规范具有特殊的权威性。

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它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组织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国民个人,在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时,都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进行。

宪法规范体现了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公民的权利保障,保证了国家治理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三、稳定性宪法规范相对稳定,不容易被频繁修改。

这是因为宪法规范涉及到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组织,需要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以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

在修改宪法时,一般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程序规定的多数条件,以保障宪法的相对稳定性。

宪法的稳定性也体现了一种连续性和延续性,使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能够更好地维持和发展。

四、广泛性宪法规范广泛涵盖了国家政治体制、国家机构职权、公民权利等多个领域的内容。

宪法规范对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具体而全面的规定,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司法等多个领域。

通过宪法的规定,确保了国家各项事务的有序进行,为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约束性宪法规范具有明确的约束力,对国家机关和公民个人都有约束和规范作用。

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事,不能超越宪法规定的范围。

同时,宪法规范也约束了公民个人的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组织形式和权利义务。

作为一个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文件,宪法解读具有重大意义。

在多数国家,宪法解读权威通常掌握在相关法律机构或司法机关手中,他们通过解读权威来解释宪法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探讨宪法解读的权威性,并说明其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

一、宪法解读权威的来源宪法解读权威的来源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本身规定的权威机构:在许多国家,宪法赋予了特定的机构或组织权力来解释宪法。

例如,美国的最高法院、德国的联邦宪法法院以及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拥有解读宪法的权威。

2. 法律机构的职能内涵:在一些国家,宪法解释权被视为司法职能的一部分,由司法机构行使。

司法机构通过宪法解释权威来解决宪法内容的争议和问题。

3. 法学界的权威人士:一些国家的法学界权威人士通常对宪法解释有着较高的影响力。

他们通过独立思考和学术研究,提出理性的宪法解释观点,并对法院和立法机构的决策产生影响。

二、宪法解读权威的作用宪法解读权威在法律体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其主要作用的简要描述:1. 维护宪法权威:宪法解读权威的存在和行使,有助于巩固和维护宪法本身的权威。

它可以确保宪法的解释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统一性和稳定性,有效保障国家的法制秩序。

2. 保护公民权利:宪法解读权威在具体案件中,能够对宪法争议中涉及的公民权利进行深入解读,为公民提供保护和维权的渠道。

通过权威的宪法解释,公民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国家对其权益的保障和限制。

3. 统一司法实践:宪法解读权威还可以通过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实现不同法院和法官在宪法适用上的统一性。

这有助于避免因司法解释的分歧而导致的法律不确定性,增加司法公信力和可预测性。

三、宪法解读权威的局限性宪法解读权威虽然具有巨大的重要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 主观性和偏见:宪法解读权威可能受到个人和机构的主观意识和立场影响。

宪法生命力的体现

宪法生命力的体现

宪法生命力的体现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和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生命力和稳定性。

宪法的生命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权威性与约束力: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所有公民、政府机关和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无论其地位或权力大小。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边界,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提供了保障。

2.时代性和适应性: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宪法需要不断地适应新的情况和需要。

宪法的生命力体现在它能够持续发挥其指导和规范作用,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和完善。

3.社会认同和共识:宪法的生命力还体现在其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共识。

一部宪法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宪法应该反映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价值观和社会意愿,以获得社会的广泛支持。

4.宪法的刚性与柔性:宪法通常具有一定的刚性和柔性。

刚性体现在宪法的修改和修正相对较为严格,需要较高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以保障宪法的稳定性。

但宪法也应具有一定的柔性,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以满足不同时期的需求。

5.司法保障:宪法的生命力也依赖于司法的保障。

司法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和适用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司法审查保护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宪法在社会中得到充分实施。

总体而言,宪法的生命力体现在其权威性、适应性、社会认同和司法保障等方面。

一部有效的宪法应该能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保持其稳定性和灵活性,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宪法的十大知识点总结

宪法的十大知识点总结

宪法的十大知识点总结宪法通常包括宪法的性质、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形式、宪法的起草、宪法的修改等方面的知识点。

在此篇文章中,我们将从这些方面对宪法做一个详细的总结。

一、宪法的性质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法律文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性质:1.最高法律地位。

宪法是最高的法律文件,所有其他法律及法律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规定。

2.基本法律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机构及其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国家的根本制度等,是国家政治、法律、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

3.长期稳定性。

宪法通常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不会随着政府的更替或其他临时因素而发生大的变化。

4.权威性和约束力。

宪法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任何组织、团体、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5.宪政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机构的构成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了国家政治体制的稳定运行。

二、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的基本制度。

如国家的政权机构、国家的领土、国家的宗教、国家的语言、国家的国旗国徽等。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如公民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知情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私人通讯自由、财产权等。

3.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如国家的政府机构、国家的法律制度、国家的监督制约机制等。

4.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

如国家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国家的社会安全制度、国家的教育制度、国家的文化体制等。

5.国家的法律根据。

如国家的法律主体、法律的制定程序、法律的宣布、法律的实施等。

6.国家的对外关系。

如国家的对外政策、国际条约、国际法等。

三、宪法的形式宪法的形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的起草。

宪法的起草一般由专门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宪法起草小组负责,其成员一般由法学家、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家等组成。

2.宪法的拟定。

宪法的拟定一般分为初稿、修改稿、定稿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与公民合法权益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与公民合法权益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与公民合法权益宪法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各级政府的权力范围,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

然而,宪法本身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文件,需要通过解读和适用来具体化并确保宪法权威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实现。

一、宪法权威的解读宪法权威是指宪法作为法律的最高权威,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和权力。

宪法权威是宪法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生效和实施的基础。

宪法权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权力机关的依法行政: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职权和责任,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不能超越宪法的规定。

2. 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具有直接适用的特点。

其他法律及具体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应当被视为无效。

3. 宪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宪法权威还体现在宪法修改和解释的过程中。

宪法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定程序,通过由人民代表大会或其机关制定和修改,确保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宪法赋予公民一系列基本权益,这些权益的实现对于公民的全面发展和个人尊严的保护至关重要。

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权尊重与保障: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人权,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

国家机关和其他公民都有义务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不受侵犯。

2. 平等与非歧视原则:宪法废除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

国家机关不得歧视公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益。

3. 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宪法规定了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义务,以及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权利。

这些权利的保障确保了公民对国家事务的参与和监督。

4. 法律保障与司法救济:宪法规定了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和司法救济途径。

公民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责任确保公民权益的保护和实现。

总结:宪法解读宪法权威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平等保护、公民参与和法律保障。

为什么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为什么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问题:为什么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答案: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句话强调了宪法实施的重要性和宪法权威的基础。

以下是解释为什么会这样说的一些关键原因:
1. 宪法为国家治理提供基本框架:
宪法是一个国家政府和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文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原则、制度、权力分配和公民权利。

它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法律和政治的基本框架。

2. 宪法的规定需要通过实施来生效:
宪法中的规定需要通过实际的行动和政策来生效。

如果宪法的规定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它们就只是纸上谈兵,失去了实际的效力。

3. 宪法实施确保政府合法性:
宪法规定了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力,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政府必须在宪法规定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否则就会损害政府的合法性。

4. 宪法实施保护公民权利: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平等权利等。

只有通过宪法的实施,这些权利才能得到保障,防止滥用权力和侵犯公民权利。

5. 宪法的权威建立在实际遵守上:
宪法的权威不仅仅来自于它的制定,更来自于它在实际中的遵守和执行。

政府、法律机构和公民都需要尊重和遵守宪法,这才能确保宪法的权威。

6. 宪法实施维护法治社会:
宪法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和维护法治社会,保障社会的秩序、公平和正义。

宪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它需要通过实际行动来维护。

因此,宪法的生命和权威不仅仅依赖于其制定,更依赖于实际的贯彻和执行。

只有当政府、法律机构和公民都积极参与宪法的实施,才能确保宪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从而维护国家的法治和政治稳定。

宪法解读宪法的权威性

宪法解读宪法的权威性

宪法解读宪法的权威性宪法是一国的基本法律文件,确立了国家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作为最高法律准则,宪法的权威性不可忽视。

然而,对于宪法的解读,不同人士可能存在不同观点,因此,需要有权威性的解释机构或权力机构来确保宪法解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本文将探讨宪法解释的权威性问题及其重要性。

一、宪法解释的权威性是什么?宪法解释的权威性是指对宪法文字及其中规定的原则和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力具备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

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会设立专门的机构,如宪法法院或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这种解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因此,这些机构的宪法解释对于实践具有指导性意义,并对宪法的遵守和实施起着重要作用。

二、宪法解释的权威性的重要性权威性的宪法解释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其重要性的几个方面:1.稳定国家秩序权威性的宪法解释有助于稳定国家的政治和法治秩序。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确立了国家和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职权,对于国家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不同的权力机构或个人对宪法的解释存在争议,就会引发政治和法律领域的混乱,甚至可能导致社会动荡。

2.保障公民权益权威性的宪法解释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

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利等。

通过权威性解释,可以明确这些权利的内涵和范围,避免权利的滥用或侵害,并对公民的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

3.推动法治建设权威性的宪法解释对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需要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宪法是这个体系的核心。

通过权威性的宪法解释,可以明确宪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并规范国家机关和公民的行为。

这将有助于促进法治的实施和发展。

4.增强法律的可预测性权威性的宪法解释有助于增强法律的可预测性。

法律的可预测性是指公民和法律主体在行为前能够预见相应法律效果的程度。

通过权威性的宪法解释,可以确保宪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固定,使得公民和法律主体能够更好地预测宪法对自己权益的保障和限制。

论述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意义

论述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意义

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意义一、概述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纲和总章。

宪法权威的树立和维护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宪法的作用和意义、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宪法的作用和意义1. 确立国家的根本制度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原则,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运行方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通过宪法,国家的基本制度得以确定,为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框架和规范。

2. 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了约束,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3. 确立国家的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法律的最高法律,是其他法律的根本。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依据和准绳,其他法律都必须服从宪法。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机构和运行进行了规定,以及一系列制定和执行法律的程序。

4. 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宪法是一个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石。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通过宪法的约束,保证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意义1. 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对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当宪法权威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国家的政治生活才能有序进行,政治稳定才能得到保障。

2. 促进法治建设宪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有助于促进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只有当宪法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法治才能得到有效实施,社会和谐秩序才能得以维护。

3. 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只有当宪法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以实现。

四、维护宪法权威的途径和方法1. 建立健全的宪法实施机制要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建立健全的宪法实施机制。

解读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

解读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

解读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国之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而宪法的法律效力不仅体现在形式上的约束力,更体现在实质上对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法律体系的制约和保障。

本文将对宪法的法律效力进行解读。

一、宪法的权威性宪法作为国家最高的法律法规,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性。

宪法赋予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的权力,并约束他们的行为,确保其依法行事。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职权和权限,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为国家的法律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宪法的约束力宪法对国家机关以及公民都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

对于国家机关而言,宪法规定了其职权和权限,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权力范围和程序履行职责,不能超越自身权力范围的行事,以免滥用职权。

对于公民而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应当依法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不能违反宪法的规定。

当国家机关或公民违反宪法规定时,宪法的法律效力就会发挥作用,依法予以制约和追究。

三、宪法的司法保障宪法的法律效力还体现在司法保障方面。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司法机关必须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

当国家机关或公民的行为违反宪法规定时,任何人都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宪法还规定了宪法诉讼制度,用于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对宪法违法行为的追究和纠正。

四、宪法的修订和完善宪法作为一部高于其他法律的法律,具有相对固定的规定和章程,但也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根据宪法的规定,修订宪法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程序。

宪法的修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具有法律的效力。

修订宪法的目的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保障国家和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综上所述,宪法作为国家最高的法律法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法律效力体现在权威性、约束力、司法保障以及修订和完善上。

宪法的法律效力保障了国家机构的依法行事,保护了公民的权益,促进了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康发展。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与统一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与统一

宪法解读宪法权威与统一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和各项法律制度的总章程。

它对于一个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既是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法律依据,也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治理的核心基准。

在宪法解读的过程中,宪法权威和宪法统一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一、宪法权威的含义与作用宪法权威是指宪法具有高于其他法律和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

宪法权威的确立对于国家政治稳定、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宪法权威保障国家机构的稳定运行。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机关和权力分配等重要内容,确立了法定权力的原则,使国家机构和各级政府在依法行使权力时有明确的界限和约束。

宪法权威的存在,使国家机构能够按照合法程序运作,促进了政府的公正与高效。

其次,宪法权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确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这些权利是国家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宪法权威促使政府依法保护公民权利,并提供了司法机构和法律途径,让公民有平等的机会维权。

最后,宪法权威保证国家治理的可持续性与合法性。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框架,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宪法权威使得国家治理不受个人或集团的意志干扰,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国家治理的延续。

二、宪法统一的原因与意义宪法统一是指一个国家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宪法的适用具有一致性和统一性。

宪法统一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的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宪法统一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

在一个国家内部,宪法的统一性保证了法律的一致性,减少了地区之间的政治分歧和冲突。

只有一个统一的宪法,才能促进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稳定和国家统一。

其次,宪法统一有利于法律的适用和公平正义。

在宪法统一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和司法机构都遵循相同的宪法规定,确保了法律的公正运行。

这样,不同地区的公民在法律保护和司法公正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并能够获得相同的法律保障。

论宪法的权威性

论宪法的权威性

作者: 高战
作者机构: 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系!广西桂林541001
出版物刊名: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61-66页
主题词: 宪法权威;自然正义;限制权力;效力至上;党法关系
摘要: 宪法的权威性是法治的基本原则 ,是法治区别人治的重要标志。

它是人类社会在政治领域战胜封建势力的革命成果在法律上的最高体现形式。

宪法的权威性实质上是人民权力的至上性。

宪法的权威根源于人类自然正义的观念 ,在政治上的表现为限制政府权力 ,在法律上的表现为效力至上。

我国现行的宪法之所以低权威性 ,其最主要原因是党法关系中的非宪政因素。

因此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党。

要在宪法中对党政关系加以明确规定。

宪法在我心中内容30字

宪法在我心中内容30字

宪法在我心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

它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也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

宪法保障了国家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同时也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

二、宪法的历史和发展宪法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过程。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这些修改反映了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进步,也反映了人民对于民主、法治和自由的更高追求。

三、宪法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同时,宪法也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宪法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宪法是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家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

同时,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社会发展的公正和稳定。

五、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维护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同时,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等。

六、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的基础和指导原则。

其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同时,宪法也是其他法律的制定依据和基础。

宪法解读的权威性

宪法解读的权威性

宪法解读的权威性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

宪法解读的权威性体现在其权威来源、解读机构和解释方法上。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来探讨宪法解读的权威性。

一、权威来源宪法的权威来源于宪法制定的过程和宪法的效力。

宪法是由宪法制定机关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在制定过程中,宪法的起草、审议、通过等环节都经过了广泛的讨论和民主决策,体现了全体公民的共同意愿。

因此,宪法的权威性得到了法治原则的充分保障。

此外,宪法还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和总纲。

依法执政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原则,而宪法则是依法执政的基础。

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机关、公民、法人等一切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和限制条件。

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民的约束力有着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因此,宪法的权威性不可动摇。

二、解读机构宪法解读的权威性体现在解读机构的合法性和专业性上。

在我国,宪法解读的权威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这些机构在宪法中被授予了解释宪法的权力,并且拥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和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解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于争议性问题的解释具有决定性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也扮演着宪法解释的重要角色,对宪法相关案件的审理和解释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解释方法宪法解释的权威性还体现在解释方法上。

宪法的解释方法包括历史法学方法、文本解释方法、制度解释方法、价值解释方法等。

这些解释方法既相互关联,又相辅相成,形成了宪法解释的综合性体系。

历史法学方法是宪法解释方法的基础,通过对宪法制定过程和相关历史背景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宪法的原意和初衷。

文本解释方法是最直接的解释方法,通过对宪法文字的分析和理解,寻求宪法规定的明确意思。

制度解释方法注重从宪法的制度结构中获取解释的线索,揭示宪法的纲领性原则。

论宪法的权威

论宪法的权威

论宪法的权威
董成杰
【期刊名称】《当代旅游》
【年(卷),期】2018(000)010
【摘要】当下的中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宪法的第五次修改,宪法的权威受到了人们广泛的质疑。

人们普遍认为,宪法的权威具有至上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同时宪法权威是宪法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自觉遵守、有效维护的理念。

因此如何使宪法的权威得到人们的普遍尊崇就显得尤为重要。

宪法权威的重要性主要体现为宪法对国家各项事务所具有的统筹性。

相比于其他权威而言,宪法权威具有着无可替代性和至上性的特征。

因此我们应当通过宪法治理逐步在社会上形成宪法至上的共识。

同时在社会上营造一种人人遵守宪法,崇尚宪法的良好风尚。

【总页数】1页(P1-1)
【作者】董成杰
【作者单位】[1]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
【相关文献】
1.法律权威与宪法权威和谐论 [J], 彭礼堂
2.影响宪法权威的因素和实现宪法权威的途径 [J], 易泉生
3.司法权威与宪法权威的相关性研究 [J], 鲁玉
4.以宪法为核心,强化宪法意识,确立宪法权威 [J], 蒋碧昆
5.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纪念宪法颁布四周年 [J],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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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的权威性法不仅仅是“法律制度”,也不仅仅是“依法办事”。

就其形式而言,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判决等等;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法却高于和先于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所必须遵循的规则。

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Domitus Ulpianus)说:“法是鉴别人类行为之是非的科学。

”这样说来,法也就包括法学中那些追求公平正义的法理了,法的本质不外乎是达到正义的一种手段、—种体制、—种秩序。

宪法是“法中之法”,这前一个“法”字,指的是法的第一种意义,即形式意义的法----法律法规判例等等;后—个“法”字,则指的是第二种意义的法,即法的精神实质,也就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必须遵循的规则,如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法则。

宪法因而是先于和高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所以即使是最高权力机关也必须;遵循,任何法律法规和判例都不能与它相抵触。

于此,可得出宪法概念的广义性和宪法权威的最高性的论据。

我们把人类在一切组织关系上都完整结合(于一个领域)的状态叫做“国家”。

既为一个国家,便总有一批人管理它的事务,我们把这批人叫做“政府”。

政府以国家的名义依照国土上最高的法律管理国内外事务,我们把这种法律叫做“宪法”(the constitution),把这种政府叫做“立宪政府”(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以色列和伊朗则以祖传的圣书如《圣经》和《可兰经》为其根本法。

还有些国家并无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区别,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法律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一国的根本法,英国和新西兰就是如此。

含有上述这几种意义的宪法就是狭义的宪法,我们把它叫做“成文宪法”。

当代宪法学者所称“宪法”的内容并不以此为限。

即使严格就载在文件上的条款而言,也不只限于被叫做《宪法》的文件本身,而应包括《宪法》中明文规定“须以法律定之”的“宪法性法律”(the constitutional law)。

宪法性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又高于其他普通法律,所以通常被称为“基本法律”。

然而即使加上宪法性法律,所谓宪法仍然是狭义的宪法。

宪法学者所研究的宪法尚有更广的含义,它包括宪法条文的解释、法院(包括宪法法院)的宪法性判例(对美国宪法来说这必不可少)、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政治道德和传统。

宪法并未明言然而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或原则通常被称为“宪法惯例”( the Conventions of the constitution )或“宪法习惯”( the customs of the constitution ),又叫“不成文的宪法准则”( the unwrittenmaxims of the constitution )。

把成文和不成文的根本法融成一体就是宪法之广义的概念。

宪法含有不成文的意义,如在英国、新西兰、以色列这类国家找不到一部叫做《宪法》的文件,别国成文宪法规定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准则在这些国家里或散见于普通法律,或存在于习惯之中。

即使在成文宪法的国家里,虽不见之于宪法条文但实际上起着宪法作用的东西也不少。

如美国总统必须在宪法惯例或美国国会授予他的权限内活动----这是一切法治国家的根本观念,也是法的本质使然。

所有这些非正式的、不成文的宪法往往比宪法中的明文规定更能说明一国的实际政体,更能反映法的本质。

宪法的权威性决定于成文宪法背后的隐含因素:宪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以及实际存在的力量对比,可以与成文宪法记载得一致,也可以与之相去十万八千里。

宪法学者要探讨的正是实际存在的“活的宪法”(The living constitution),而不仅仅是写在文件上的纸面宪法(the paper constitution)。

关于宪法权威的最高性的最早表述见于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美国宪法第六条写道:“本宪法和依照宪法制定的联邦法律以及在联邦权力下所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最高法律。

”其他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对此也有明文表述。

如加拿大宪法第52条宣称:“本法是加拿大的最高法律,一切法律与本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的,其抵触部分将不发生效力。

”意大利宪法第1条规定:“主权属于人民并在本宪法的形式和限度内行使之。

”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反对蓄奴制的领袖哈利.西华德(William Heray Sewad)在参议院里宣称:“在我国有一个高于宪法的法。

”这句话在当时引起蓄奴制的辩护者和反对者的共鸣。

西华德的说法对相对立的两派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即不受宪法规定的束缚,无论是蓄奴制的辩护者还是反对者都否认宪法的最高性而诉诸自认的高于宪法的法----法中之法。

西华德提出了一个带根本性的宪法理论问题:宪法本身有没有最高权威? 宪法可以要求什么样的权威 ?关于宪法的权威问题,宪法学界存在着很大的分歧。

概括起来有三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是宪法在法律上的权威;一种是宪法在道义上的权威;—种是宪法在政治上的权威。

而这三种见解又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不可分割或彼此孤立。

这三种权威就像后浪推前浪—样。

—浪高过—浪运动着向前推进的。

一、宪法在法律上的权威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或最高法律效力,这是一个习以为常的论断。

那么执政者如何处理违宪或合宪的法律问题呢? 称作宪法的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呢 ?于是宪法是不是可执行之法,宪法是不是法律这个问题便被提出来了。

如果说法律必须由一个能够立法的机关来制定、批准、公布施行的活,那么在宪法出现之前,哪里有个能够立法的机关呢? 既然能够立法的机关是由宪法规定的,那么制定、批准和公布宪法的机关是不是一个立法机关呢 ?显然,只有在宪法授权立法之后才能给予宪法以实际的法律效力,那么究竟谁是法的首创者呢?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们有不同的回答。

例如,英联邦国家的一些宪法是由英国议会和女王在枢密院制定或颁布的。

在这些例子中、宪法的法律效力是由最高权力机关赋予的。

英联邦有一条公认的法律规则,就是英国议会至上“权比法大”,法由权而产生,同时又宣称:“法比权大”,即使最高权力机关也必须遵守。

这是法学学者的文字游戏,就如“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辩论。

由于英国议会对英联邦大多数国家享有名义上的主权,这些国家宪法的效力是由英国发生的,由英国议会授予的,澳大利亚、新两兰、加拿大等国的宪法就是这样。

另一些英联邦成员国,如牙买加,则是英国女王的枢密院为它立法。

所以这些国家的宪法是经英国承认的,其法律效力来自先于宪法而存在的外在的主权。

英国自治领或殖民地的宪法之拥有权威从而产生法律效力,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宪法就是英联合王国的法律。

1950年后印度宪法宣称其权威来自人民。

“人民”二字最早出现于宪法中的是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当今大多数国家都效仿美国的模式,直接宣称其制宪会议以人民的名义取得立宪的权威。

美国最高法院也把人民作为宪法法律效力的来源。

首席法官马歇尔(Chief Justice Mashall)在论及1819年的“麦古卢查诉马里兰”一案时说道:“政府是来自人民并以人民的名义规定和建立起来的……形式上也好,实质上也好,都来自人民。

政府的所有权力都是由人民赋予的,并且是直接地为了他们的利益而行使的。

这些全体人民的政府,它的所有权力都是由全体人民委任的;它是代表全体人民并为了全体人民而活动而生效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紧接德俄奥匈帝国的战败而通过的新宪法使“人民主权”这个术语在宪法中的使用达到了高潮。

每一部宪法无不宣称它的法律效力来自人民。

如魏玛宪法、捷克宪法、波兰宪法、爱沙尼亚宪法都是这样。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定的宪法仍然强调宪法的权威来自人民。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宣告“主权在民”,人民主权由宪法建立的机构行使,宪法须“经法国人民批准”。

综观各国的宪法文本,从严格的法律观点出发,宪法之所以拥有法律权威,均出于它是由一个能给予它以法律效力的团体所制定。

这个团体或者是外在的立法机关,如联合王国的议会;或者是本国领土上的人民或人民以某种方式选出的制宪会议。

宪法不仅享有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即高于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

这是为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种答案。

第一种是逻辑论证。

母亲高于儿子,母法高于子法,宪法不是普通法律,它先于立法机关而存在。

即使事实上不是如此,在逻辑上宪法也是先于它所规定的立法机关的。

宪法的功能就在于规范各政府机关,使各国家机关的活动有章可循,因此不能将它与《文物保护法》这样的普通法律相提并论。

正如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 (1803年)一案中所说:“毫无疑问,所有制定成文宪法的人们都想建立一纸至高无上的法律,这样的一个政府理论必将使违宪的法律不发生法律效力。

我们认为,宪法或者是一纸至高无上的法律,非普通立法所能改变;或者与普通立法处于同样地位,立法机关想改变就改变,二者必居其—。

不是宪法控制着普通立法行为,就是立法机关可以随意改变它。

如果前者是正确的,那么一个违宪的立法便不是法律。

如果后者是正确的话,那么从人民的立场上看,他们想要限制的权力从本质上仍然是不受限制的。

因此宪法必须按照它的条款规定对它创建的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在内)加以限制,否则又何必制定宪法呢?!”另一个可以用来解释宪法最高性的理由是:宪法是行使制定最高法律之权的产物。

这个有权制定最高法律的机关便是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三种:外在的最高立法机关,如英国的议会之对于其自治领及其人民(包括复决和公民投票)。

许多国家对此有明文规定:由公民产生的制宪会议,它高于制定《选举法》的立法机关---- 其实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法律观。

显然,任何理论总不能只靠逻辑形式主义的推论而使人信服。

美国首席法官马歇尔的论据,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有权解释美国宪法的最高法院九名法官的论据。

换言之,所谓美国“宪法的最高性”,只不过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最高性,因为美国的真正宪法仍是由美国最高法院多数派所造之法:他们在各个不同时期对社会问题作出了前后不一的“活的宪法”。

由于两百多年以来美国所有的最高法院法官都是自由主义法哲学家,所以1787年制定的自由主义宪法迄今有效,依然可以适用于以“自由企业”为立国之本的美国。

美国如此,其他国家亦复如此。

即使宪法实际上不生效力的国家,也可自称其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所以仅仅由法律领域不能说明宪法权威最高性的问题。

我们不得不进而转移到其他领域。

二、宪法在道义上的权威对宪法作为法律就有两种对立的道德观:一种视宪法为国家法,而国家则是人类社会的最高组织;另—种认为国家是多数人受握有权力的少数人统治的状态,如果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不分、国家与人民不分的话,那么就没有宪法的地位,剩下来的不过是一纸法律文本而已。

先说第一种:服从国家或国家法的宪法观。

宪法之所以不是普通法律而是根本大法,且不说它的制定机关与程序特殊,仅从道义上来说,宪法也是法律得以制定和实施的基础,是法律与秩序产生的—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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