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计算机学院 2016级软件工程(学术)培养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软件工程学院

学科:软件工程(学术)代码:08350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科研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软件工程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并达到如下具体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于科学研究事业的敬业精神。

2.具有软件工程领域的坚实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现代软件工程方法和技术,熟悉软件工程领域的国内外新发展、新动向,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后可从事软件工程领域的科研、教学、工程设计等相关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分布式计算理论与软件

2.软件工程方法与应用软件

3.密码学与信息安全

4.认知计算与智能技术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学术型硕士参加科研、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时间为1.5年。

四、培养方式与原则

1、学习各环节的设置与安排及学分要求

(1)课程学习时间为2学期。课程设置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实践环节组成。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三类;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两类。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至少应

修满28学分,其中学位课17-19学分,非学位课8-11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但一般不超过33学分。

(2)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含跨学院的学科,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选修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

(3)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本学科培养方案内多选修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

(4)根据学科发展与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可以对培养计划内部分课程进行调整,建立开放性、动态性课程内容改革机制,如课程模块化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充分体现前沿把握、社会参与、学创研用结合。

2、导师负责制与培养要求

导师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导师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检查并督促学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以及论文研究工作。导师指导学生论文选题、文献查阅、论文调研、课题研究、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应注意在各个环节上培养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研究所应在学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工程实践、学位论文选题、科研工作及论文撰写、预答辩和答辩等各个环节上积极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和监督作用,以提高培养质量。

五、课程设置

六、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成果的主要表现,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理论或见解,是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宝贵财富。

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要求基本论点和结论正确、概念清晰、分析严谨;实验数据真实可靠,计算正确无误;对结论应作理论上的阐述与讨论。论文应用汉语撰写,内容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论文内容一般应由九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原创性说明,中、英文扉页,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包括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加的科研项目)。其中,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三万字,论文摘要一千字左右。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必须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2、发表论文等科技工作要求

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科技工作的暂行规定》(【2012】035)执行完成。

3、论文选题与开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密切结合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价值,并在理论上有一定深度和探索性;也鼓励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对本学科的现状及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应用前景等有较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必须在第三学期内完成。

4、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之前应先进行论文盲审,盲审通过后可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至7名具有副高以上的同行专业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人的报告,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答辩人硕士学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评定成绩。

5、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书。达到毕业要求者可提出学位申请,经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评定达到培养目标,可被授予本学科工学硕士学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