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培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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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名师选拔和培养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是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持续快速发展的中坚力量,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关键。“教学名师”的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自治区评选“教学名师”有关文件精神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发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推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承担高职教学任务,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
2、“教学名师”选拔分组:
专业课组:包括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训)课教师。
公共课组:包括文化基础课、思想政治课、体育及就业指导和心理科等课程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
各系部按照承担高职教学任务教师数的5%推荐院级教学名师人选,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院级教学名师计划为3人左右。
三、培养周期
三年
四、入选条件
(一)师德标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二)工作标准
1、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每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专业课教师累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拥有1项中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
2、尽职尽责地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并且专任教师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课时,双肩挑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20课时。关心学院的发展,积极参加专业建设,成绩显著。
3、主讲的课程在学院内具有较大影响,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高度评价,近三年的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
4、重视教学队伍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教研、科研标准
1、近五年,主持院级或以上精品课程、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等教改工程项目建设。
2、近五年,达到下列标准中至少二项者;
(1)作为第一署名人公开发表过2篇教研教改论文,或主持过
1项院级以上(含院级)教研教改课题;
(2)主持过1项院级以上(含院级)教学成果,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过1部本专业有影响的课程教材(不含讲义、习题)。
(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参加或者带领学生参加自治区级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4)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
(5)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名)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或主持1项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名)参与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
(6)获得过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实训、教育奖、科技发明奖、优秀课题奖;
(7)主持或解决过地区级及以上重要工程、科研、技术项目的关键性问题,取得显著技术成果或经济效益,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地区内先进水平。
五、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学校评审方式。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教师申请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随附相关资料交所在系部。
2、系部推荐
系部按规定比例向学院推荐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选,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
3、学院评审
组织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的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师资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报学院审批。
4、颁发证书
学院颁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证书。
六、任期职责
(一)教学名师应对所在系部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国家规划教材或精品教材、教学团队、实验室、教研教改项目、教学奖项、教学竞赛等质量工程的建设起主导作用。院、省、国家三级名师在三年内应获得以上相应级别的质量工程项目1项以上,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2篇以上。
(二)积极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每年指导2名以上青年助教或讲师并取得显著成效,为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贡献。
(三)每学年举行一次面向本系部的示范课教学或面向全院的教学专题讲座。
(四)每年完成学校定级定岗文件规定的相应岗位级别要求的课时数并且教学效果评价优秀。
(五)每年12月就一年来的教学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接受考核、检查、验收。
七、培养措施
(一)入选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工程,由学院颁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证书,资助院级教学名师培养经费2万元。经费由计财科代管,分三次下达,初次额度为批准经费的50%,中期考核合格,下达批准经费的40%,期终考核合格,学校下拨剩余的10%经费。经费的20﹪可用于个人劳务支出,其余经费纳入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二)学院资助院级教学名师外出培训进修。
(三)学院资助院级教学名师参加教学学术会议。
(四)学院对院级教学名师发表教学论文、论著及出版教材方面给予经费支持。学院鼓励与支持院级教学名师开展教学研究,申请教改和其他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建设。
(五)学院鼓励推荐院级教学名师申报地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八、考核办法
(一)学院与院级教学名师签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
(二)院级教学名师考核分为期中、期终两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期中考核,在培养二年后校级教学名师应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工程考核表》,考核合格者,院级教学名师获得40%的培养经费,继续培养;不合格者,暂停培养经费,学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