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统计基础规范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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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统〔2011〕5号
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开展乡级统计基础规范
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级统计基础规范考核验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开展乡级统计基础规范考核验收工作的准备。
二0一一年元月十七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六安市乡级统计基础规范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乡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六政办[2008]44号精神。为实现乡级统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作用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乡级统计基础规范达标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内容:
考核检查验收内容分6个方面计30个小项:即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设置;基础条件;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原始记录与统计台帐;统计服务和资料管理。其中以统计专业基础材料(包括源头数据)的完整、规范、准确为重点。
二、考核验收方式:
由市统计局抽取乡镇,具体名单密封,由考核组到县区后宣布。采用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实地察看基层乡镇,现场进行打分,反馈考核验收意见工作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各组在考核结束后3日内形成考核验收报告,由市统计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考核验收分组:
考核验收工作要求于2011年元月底前完成。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长:市政府督查室
成员:市统计局、市监察局
验收县区:金安区
第二组:组长:市监察局
成员:市统计局、市政府督查室
验收县区:裕安区
第三组:组长:市司法局
成员:市统计局、金安区统计局
验收县区:寿县
第四组:组长:市人社局
成员:市统计局、裕安区统计局
验收县区:霍邱县
第五组:组长:市统计局
成员:叶集区统计局、寿县统计局
验收县区:舒城县统计局
第六组:组长:市统计局
成员:霍山县统计局、舒城县统计局
验收县区:金寨县
第七组:组长:市统计局
成员:霍邱县统计局、金寨县统计局
验收县区:霍山县、叶集区
四、其他
验收时间在1月17-21日之间,具体时间,由检查组直接通知县区。
附件:六安市乡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评分标准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六安市乡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