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财产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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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财产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顾客提供的广中开合同规定要求,防止丢失、损坏和变质,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按合同规定,顾客提供的原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辅料等产品的控制。
3.职责
材料供应部负责: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储存、发放和保管。
市场营销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恰谈,并在合同中注明其要求。
质量标准部门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产品制造部门负责:顾客提供的生产设备、工具等。
4.程序
4.1.当合同规定由顾客提供原材料、产品零件、辅料等产品时,市场营销部应在合同中注明顾客提供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
4.2.由顾客提供的包装、商标等,市场营销部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顾客提供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由仓储管理部统一保管,发放使用。顾客提供的产品到货后,由市场营销部按合同规定清点品种及具体要求,核实无误后填写《顾客提供产品明细表》交物资部。
4.4.仓储管理部的仓库保管员根据市场营销部提交的《顾客提供产品明细表》接收其产品。应检查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标识及外观质量。并在《顾客提供产品明细表》上确认。
4.5.仓库保管员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做出明显标识,与本公司产品隔离存放,并填写《请检单》报送质量标准部门。
4.6.质量标准部门对顾客提供的产品,按《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
4.7.仓库保管员按《产品防护控制程序》保管好顾客提供的产品。
4.8.顾客提供的产品在接收和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损坏和变质等不适宜情况时,应做好丢失、损坏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填写《顾客提供产品异常通知单》通知顾客。
5.相关文件
ZZ/QP-8.2.3-03《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
ZZ/QP-7.5.11-01《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6.记录
ZZ/QR-7.5.10-01《顾客提供产品明细表》
ZZ/QR-7.5.10-02《顾客提供产品异常通知单》
ZZ/QR-8.2.6-02《请检单》
7.更改记录表
更改后
版本号生效日期
文件审批表
编号
修改的条款和内容申请人审核批准
8.审批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