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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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运行二部液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概况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对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的处理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要求,结合实际编制了运行部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发生事故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虽不能彻底消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完善良好的救援预案,训练有素的救援队伍,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及时正确的抢险救援,能够有效地减少事故损失,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和影响。

本运行部四工区生产、贮存的液氨(危险化学品)虽然没构成了重大危险源,但如果液氨贮罐发生事故,应急救援不及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损失难以估量,因此编制《液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处理液氨泄漏、着火、爆炸事故的文件,运行部及工区要按文件规定的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进行贯彻落实,并在日常生产中组织职工进行事故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第二章术语

1、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用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的设施)。

4、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5、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6、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7、毒害品

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和破坏肌体的正常生活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8、腐蚀品

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的固体或液体。

第三章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危险目标的确定

3.1.1液氨的危险特性

液氨危险性类别为第类,有毒气体。

液氨易燃、具有刺激性,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造成污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或爆炸危险,吸入氨气能引起人体严重中毒,窒息或死亡,液氨可致眼灼伤或失明,致皮肤灼伤。

3.1.2危险目标

液氨由于其危险特性已被列入《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危险品目

录。

四工区现有液氨贮罐3个一个,5 m32个)三个贮罐组成2个危险源。

3个贮罐液氨总储存量为:

m3× m3=t,通过计算确液氨贮罐未构成了重大危险源,

具体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3.2.1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急性中毒:患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可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氨气对人的毒性

3.2.2环境危害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3.2.3爆炸危险

易燃,其蒸气混合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能引起燃烧爆炸。(爆炸%引燃温度651℃)

极限体积比%

~

3.2.4事故严重度分析

四工区污水汽提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包括氨气泄漏中毒事故和氨火灾爆炸事故,其中,尤以前者为重。

第四章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灭火器材:8kg干粉灭火器4个,40kg干粉灭火器1个,存放于液氨发货岗位。

消防栓1个,消防水龙带80m,位于贮罐的西北方向,距贮罐50m。

液氨贮罐顶部均安装有防晒棚和事故喷淋(降温)装置。

液氨罐区设有消防堤。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防化服2套,存放于二部四工区操作室。

第五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根据液氨事故危害程度和应急救援的需要,运行部设有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般事故(贮罐出现渗漏、滴漏)由工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

较大事故(贮罐开裂、运行部内有危害)由运行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

重大事故(贮罐开裂、运行部以外也受到危害)由分公司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请求应急救援。

组成人员

运行部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人员

总指挥:刘振宁

副总指挥:杨杰

成员:朱复兴、毛文华、陈权、郭宏、邵青、沈三林

运行部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部。

5.2.2 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陈权、

副指挥:宋福敢

成员:朱正堂、王佳、王传永、王定华、赵桂荣

主要职责

5.3.1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3.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5.3.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5.3.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3.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5.3.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5.3.7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5.3.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5.3.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5.3.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第六章报警及通讯联络

报警装置

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为固定电话,接警单位为生产处调度室。

电话:80354

通讯联络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为固定电话。

运行部办公室电话:82847

运行部值班长电话:8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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