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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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买卖合同

供方(甲方):合同编号:

需方(乙方):

担保方(丙方):

二、甲方对货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保证期:12个月或者2000小时,以先到时间为准。质量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单独

委托(或者双方也可以共同委托)国家工程机械质量检验中心作为确定的、唯一的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

2、标准:执行厂家质保标准,详情按照厂家保修手册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选择:。

1、自提(交货地:)。

2、代运(交货地:托运公司仓库或)。

3、货物交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且与货物权属、占有无关。

四、包装标准:裸装(加固材料另外收费)。

五、验收标准、方法:1、外观验收:乙方对数量、外观、基本使用性能当场验收合格后提货,如果有质量异议当场提出;采刚代运方式交货的,乙方收到货物当时现场验收,如有异议,应当收到货物后2天内书面提出。2、质量验收:(1)乙方在标的物交付后60日内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向甲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2)经过甲方检验、勘查后确定质量异议成立的,甲方给以换货、退货等处理。(3)经过甲方检验、勘查后确定质量异议不成立的,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合同第一条约定鉴定机构提出质量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处理。(4)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不得继续使用标的物。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及有关单证、资料、配件,以保证

鉴定机构能够作出鉴定。如因乙方擅自使用、继续使用或者保管不善导致无法进行鉴定的,视为交付标的物质量合格。(5)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质量异

议,则视为甲方交付标的物完全符合约定的标准。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使用说明书一本,三包手册一本,随

车工具一套,钥匙两把。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采用(全款、分期)方式购买,首付款金额,支付时间年月日。除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及费用外,双方签订的付款协议书或者其他协议对装载机涉及的款项、费用有约定的,双方有义务遵守执行。

八、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天的,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利息独立于违约金。2、如果乙方逾期还款超过20天的,或者经过甲方催收后还是无法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所有货款。3、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收回装载机的,乙方有拒绝、阻拦等行为的,构成违约,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4、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终止合同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支付对方裸机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所有权保留:乙方未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具有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的权利及义务。乙方不得将货物进行抵押、质押、转让、赠与等可能损害甲方债权的方式处置。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义务,并可能损害甲方债权的,甲方可以将货物收回、拖走、转让第三方等方式进行处置;如乙方没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或合理时间内改正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货物委托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处理。

十、售后服务:甲方维修人员对货物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或维修时,乙方或者实际用户应给以充分的配合、协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白行承担(包括乙方阻碍维修、拒绝维修或者提出无理要求的情况下导致的误工、窝工损失,出租或者施工利润损失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售后服务遵循经济、节省、按照厂家标准及政策执行的原则。同时,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货物使用地点和控制人的详细信息。

十一、售后责任:1、因为没有使用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配件供应商提供的纯正配件或者在保修期内擅自自行修理,以及没有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使用、操作手册不当使用,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及由此质量问题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视为乙方自行放弃保修服务。2、乙方将货物运输至中国国境外使用的,甲方不负责售后三包服务。

十二、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构成严重违约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收回货物的,乙方应当按照实际占有货物的

时间支付使用费(标准为:30型装载机为1万元每月;50型装载机为1.5万元

每月)。且,乙方已经支付的货款直接冲抵使用费,甲方可以主张剩余货款或者使用费。

2、如果乙方构成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或者交回货物通知后,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通知后5日内交回货物,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

3、如果甲方通过其他方式收回货物的,可以向乙方发出通知要求支付款项或者协商处理,甲方给以乙方一定时间赎回货物。如果乙方怠于履行义务的,甲方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变卖货物,抵扣甲方损失。

十三、管辖:1、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通过向甲方法定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管辖)。2、甲方为实现债权,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屡次催款的差旅费、诉讼或者财产保全的差旅费、律师费、调查费、拖机运输费、保管费等)。3、乙方充分理解,如果甲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上述费用的产生是必要的,损失是确定和巨大的。

十四、提示条款:本合同的各个条款经过双方充分协商、沟通,双方完全自愿、真实同意以上约定。任何一方有异议,在签订前已经进行必要的沟通。同时,也可以在之后签订补充协议。

供方(甲方):需方(一方):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担保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地址: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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