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交资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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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交资料明细

1、《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区、县监督站工程提供《告知书》原件、复印件);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省建筑管理部门颁发,原件及复印件);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7、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包括安装单位自检资料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产权、监理、安装等单位进行的验收资料);

8、安装方案及审批表(由安装单位编制,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产权单位、总承包单位审批签字);

9、基础(附墙)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和监理签字盖章);

10、砼试验报告(整机安装前需作试块试验,试验结果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

11、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2、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基础地耐力报告(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

14、地脚螺栓购置证明(应有符合说明书的技术要求)。

说明:

施工现场存在以下情况,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需做外线防护的需提供外线防护方案;

2、起重臂截短使用(若说明书中有规定按说明书检查;若说明书中无规定则需制造厂

家出具计算说明书说明)

3、附着杆接长使用,由相关部门出具计算书和设计说明。

4、其它变更,由相关单位提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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