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税收遵从的提高:挑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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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税收遵从是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要求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收遵从成本则是为依法准确纳税所耗费的时间成本、货币成本和心理成本,是影响税收遵从度的重要因素。亚当·斯密提出的“公平、确定、便利、经济”税收四原则强调了税收成本的重要性。近代税收遵从理论研究的起点——预期效用最大化模型(A-S模型)证明,纳税人会在权衡遵从成本和不遵从成本后作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可见,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重要途径。2015年以来,随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在税务系统的深入实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税收领域有了更大的应用空间,这些新技术不但提高了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水平,也使纳税地点更灵活、纳税方式更多元、业务办理更高效、信息获取更及时,在减少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人力、物力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现场等待办税导致的焦虑等心理成本(李旭红,2016)。Kirchler(2007)在A-S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遵从坡面模型(S-S模型),将政府强制力和政府公信力同时纳入税收遵从的分析框架,前者决定了强制性税收遵从,后者决定了合作性税收遵从,这两点也是“互联网+”背景下进一步提高税收遵从度的主要着力点。其中,强制性税收遵从以威慑理论为基础,强调惩罚机制对非法或非预期行为的威慑作用。孙存一等(2017)认为,互联网技术能够促进“征、管、审、查”一体化,通过大数据管理和云计算不但可以提高稽查选案的精准性和效率,实现精准化风险管理,同时还能增强税收执法的强度和威慑力,从而提高强制性税收遵从。合作性税收遵从是遵从坡面模型中的另一条遵从路径,以契约论为基础,认为征纳双方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非“控制与服从”的关系。实践证明,易于理解的税收法规、简便的办税程序、透明的税收信息以及优质的服务能够加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感,促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合作关系的形成,从而提高纳税人的自愿性税收遵从。这一思路不仅与纳税主体税收权利意识逐渐增强的趋势相适应,也与互联网思维中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精神相契合。“互联网+”不仅能在技术上为合作性税收遵从的实现构建良好的合作平台和合作环境,还以互联网精神为内核推动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拓宽了提高税收遵从的思路和空间。

总体而言,当前,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及其在税务领域应用逐渐深入的过程中,税务机关传统“人盯户,票管税”的治理手段正逐渐向更为现代的“数据管税”发展,纳税人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参与,征纳双方之间的关系从相互博弈

转向协同共治,提高税收遵从的思路也更加多样,“互联网+税务”的深度融合在推动税收征管体制变革的同时也为税收遵从的提高提供了新契机。

二、“互联网+”为税收遵从的提高提供了新机遇

(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应用降低了征纳成本

自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来,互联网技术在税务领域得到了广泛且深入的应用。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来简化税收征管流程、优化纳税服务,“互联网+办税服务”“互联网+发票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智能应用”等各类形式多样的办税举措层出不穷,使得纳税人可在线上实现涉税业务的一站式办理,不但降低了征纳成本,也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愿。

(二)纳税服务的持续优化提高了自愿性税收遵从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2014年2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启动,旨在通过“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对纳税人进行遵从引导,自此,国家税务总局会在每年年初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发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指导意见。2020年更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旨在通过大数据实时监控税收优惠申报情况,确保税收政策的应享早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纳税服务的不断优化,不但提高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便利度,增强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也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三)税务稽查执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强制性税收遵从

互联网技术与税务稽查的深度融合提高了稽查的数字化水平,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涉税数据信息化使稽查部门的案源线索更丰富、信息捕捉更及时、风险定位更精准,能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财务报表等多方信息汇总整理,与传统的税务稽查相比,具有“快、准、省”的特点。税务稽查的信息化历程始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管理系统,通过发票管理的自动化、规范化提高发票稽查工作的效率。随着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提高,税务机关开发电子查账软件采集企业的涉税信息,并通过电子查账和统计分析功能定位检查重点。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税务领域的深入应用,税务部门掌握了海量涉税数据,为大数据稽查提供了数据基础,网络爬虫技术和选案分析系统成为税务稽查的有力工具,在提升税务稽查能力的同时加强了税收执法的威慑性,有利于强制性税收遵从的提高。

(四)税企合作的不断探索丰富了税收遵从新形态

税收征管环境发生的一系列良性变化,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建立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征纳关系提供了基础。在此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开始积极尝试合作性税收遵从管理工作,在自愿、平等、公开、互信的基础上与企业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加强税企合作,防范税收风险。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将事后检查转换为事前协商,既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也向企业提供了个性化税收服务和事前裁定的权利,促进了企业税务管理能力和税收遵从度的提高。

三、“互联网+”背景下提高税收遵从面临的挑战

(一)数字经济对传统税收制度和征管技术造成冲击

伴随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异军突起,成为引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甚至成为影响全球竞争格局的核心力量。数字经济时代,电子交易迅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不断涌现,给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和挑战。现行的《税收征管法》以实体商业和传统税收征管模式为制定基础,针对新媒体平台打赏、直播平台、网络借贷等新兴数字经济业态的征管规定存在空白,而新型交易模式具有纳税对象识别困难、课税对象难以确定、纳税行为易于隐藏、交易形式和支付方式多元化的特点,税务部门对数字经济时代税源的管理和监控能力较弱。因此,目前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缺失和税收征管技术的滞后,使得涉税事项的申报和税款的征收依赖于纳税人的自觉,而纳税主体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可能会通过隐瞒涉税信息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导致私利性不遵从,减少了税收收入,降低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二)信息不对称与信息壁垒形成制约

1.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之间信息不对称。对于税法征收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惩罚制度等信息,纳税主体可能因税务机关宣传不到位以及自身了解不够深入、理解有偏差等原因无法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导致无知性不遵从。虽然目前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中提供专题化的税收政策指引,并借助新媒体平台加强税收宣传和普及,增强了纳税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了解,但仍需要纳税人主动搜集符合自身需要的相关信息,信息针对性、获取便利性和可理解度还有待提高。

2.税务机关内部的信息壁垒。一是税收征管部门内部的信息不对称。目前,税务部门的组织架构中征管和稽查属于不同部门,税收征管部门侧重于日常的征收管理,业务范围广泛,掌握的税收信息更全面,而税务稽查部门专注于企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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