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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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听取和吸纳广大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县舆情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推动全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快速反应、及时回复、强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情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全面、有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乡住建工作质量。

二、网络舆情工作内容

围绕网上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本地网民关注较多的热点网络板块百度沭阳吧、花乡沭阳网、建设网以及信息量相对集中、访问频繁、关注度高的网络媒体的巡查力度;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落实和回复;针对有关建设系统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发贴形式主动进行引导、疏导,消除负面影响;全面推行规范运行、主动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网络舆情工作的公开透明、高效推进和监督制约机制,对办理结果及时整理汇总,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网上社情民意工作机制

由于网上传播主体泛化分散的特殊性,同时网上信息能够得到广大网民的重视并予以接纳,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网络舆论予以正确的引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构,明确网络舆情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分级负责制;网络舆情工作实绩纳入年终考核。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年度网络舆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特别是要针对网络舆情反应强烈、内容集中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并细化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网络舆情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网上社情民意办理时限要求和工作质量

1、明确办理时限。各单位必须在网民发帖后3小时内,对网民反映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应(含休息日、节假日);对能够迅速解决的一般问题,要在网民发帖后18小时内作出正式解答;暂时不能办理的,必须在回复中说明理由并承诺办理时限,但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每日邮件汇报制度、每周集中汇总上报制度、网络舆情员例会制度和集中网络舆情会办制度。

2、规范回帖内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回复内容的审查,确保相关回复内容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符合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坚决杜绝在回复内容中出现错字、别字、以及语意不通等问题。要增强回复内容的针对性,确保回复内容既一语中的,又切实可行,坚决杜绝用应付式、程式化语言回帖或含糊其辞的现象。在回帖中

必须使用“您”等敬语,涉及单位的要写清单位名称,不得使用“我单位”、“我处”等词。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网络舆情员在“书记网络会客厅”的主要职责仅限于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搜集、整理和落实工作,分管负责人负责回复内容的初步确定,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最终审核并签字确认后报局办公室统一上网回复。条件许可情况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回复和办理工作。

4、进一步强化横向沟通。网络舆情工作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在认真排查梳理与本单位有关的网民提问之外,要加强与系统内相关单位的沟通,特别是网民提问涉及交叉管理的内容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即网络舆情涉及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确保在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牵头落实办复责任,并按照规定的办复时限完成网络舆情办复工作。

(三)要加强对网上社情民意办理工作的督查

1、局督查室要继续加强对各单位回复、办理情况的专项督查,对网民重复发帖反映的问题要进行重点调查分析、明确责任,根据实际情况交办落实,或提请领导会办解决。

2、对网民反映问题不认真解决、敷衍推诿的单位,要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

3、实行《网络舆情提醒单》制度,对未及时按要求落实舆情工作任务的单位下发《提醒单》,对经三次提醒仍未落实整改或网络舆情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予

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采取组织和纪律措施,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被上级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办、网络舆情中心等)提醒、通报的一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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