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综合案例分析部分

合集下载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
税法上,收付实现制是税法处理相关纳税事项的基础。
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费用扣除
01
02
会计处理中,企业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都可以在计算利 润时扣除。
税务处理中,企业只能扣除符合税法规定的特定费用。
03
04
收入确认
会计处理中,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05
06
税务处理中,企业应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例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确 认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而税法则规定在某些 情况下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
这种差异可能会导致企业需要调整财务报表和纳 税申报表,以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案例三:个人所得税的差异分析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确认和计 量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规定存 在差异,导致个人所得税的 计算方法和金额存在差异。
04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分析
会计制度与税法在确认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规定存在差异, 导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金额存 在差异。
又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历 史成本法计量资产和负债,而税法则 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应当采用公允价值 法。
例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 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而税法则 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应当采用收付实现 制。
法规环境的差异
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制定和监管,其法规 环境和目的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 产生重要影响。
研究目的与方法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讨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及其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并 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综述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 和评价,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探究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及其影响 。

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报告

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报告

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报告第⼀部分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关系分析税法是调整国家和纳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是纳税⼈履⾏纳税义务的法律依据。

会计准则是国家以法规形式制定的,⽤来规范对企业⽣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核算和反映会计管理活动的依据。

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般关系表现为两者差异的必然性,同时两者表现为⼀定的协调性。

⼀、税法和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的必然性(⼀)税法和会计的⽬标存在差异税法是以法律形式将⼀国的税收制度确定下来,税法制定的⽬的是为了调整国家与纳税⼈之间在征纳税⽅⾯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

企业会计的主要⽬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管理部门、股东、贷款⼈和其他有关⽅⾯提供有⽤的信息。

因为会计和税法的⽬标不同,所以在⼀国的税法和会计准则制度设计和制定的层⾯,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制度内容必然存在差异。

(⼆)税法和会计的形式特征存在差异由于会计和税法的⽬标不同,会计准则和税法将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

主要表现为两个⽅⾯:税法的强制性表现为政府依据其权⼒制定税法使税收具有强制性,在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之下,纳税⼈纳税义务法定,纳税⼈必须依据税法对经济事项进⾏税收分析,即确定纳税义务、计算应纳税额,并进⾏税款的缴纳;政府征税的⽆偿性着重考虑税收收⼊实现的及时和确定,并对所得税的成本范围标准和⽀出范围进⾏限制;税法的固定性表现为在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之下,税制要素确定,不需考虑适应不同经营环境和经营管理⽅式的个别企业揭⽰客观经营成果的需要。

企业经营的结果是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的结果,对企业经营的核算应站在客观、公允的⾓度来加以确认和计量。

因此,企业依据会计准则对企业⽣产经营业务进⾏会计核算,应当⼀定程度表现出不确定性,从⽽会计准则与政府取得税收收⼊的⽬标有所偏离;同时,企业在进⾏会计处理时,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准备⾦,以防范潜在风险,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从⽽在成本费⽤的确认时间及范围上与税收法规规定有所不同;此外,企业从⾃⾝的经营环境、对象、管理⽅式出发,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以灵活客观的反映经营成果,与税法确定性的原则相偏离。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PowerPointPre

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PowerPointPre
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长 期投资减值准备金。
8、非货币性资产处理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的长期股权
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 成本。
税法规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 投资,应按公允价值销售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所得税 处理。
(三)国债利息收入处理上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所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2、持有收益和处置收益处理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全部投资所得, 不论是企业投资的持有收益还是投资的处置 收益都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中。
税法规定:对企业“投资收益”中的 投资收益分为持有收益和处置收益。对持有 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 被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除国家税 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 的投资所得应该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 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 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处置收益则应该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重复征税问题。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时,股权投资差额可分期摊销。
税法规定: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摊销,也 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
7、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处理的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
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所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核心是93-94年《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税发[2000]084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及税总局补充解 释性文件。江苏省国税局于2002年5月9日以苏国 税发[2002]080号文发布了关于下发《企业所得 税税前扣除项目及优惠政策一览表》的通知 。
涉外所得税的核心是1991年4月9日颁布的《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税总局补充 解释性文件。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案例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案例

《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案例》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引言•不同地区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案例•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案例•不同行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案例•结论和建议01引言指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及相关法规、办法和规定等,对企业财务信息和经营业绩进行规范、准确、及时、完整的反映和监督的制度。

会计制度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税收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等。

税法会计制度与税法概述1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来源23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目标不同,导致二者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存在差异。

目标差异会计制度与税法在处理经济业务时遵循的原则不同,导致二者在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方面存在差异。

原则差异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所属的法律体系不同,导致二者在法律形式、程序和操作规范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差异掌握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实践中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影响。

熟悉相关案例的处理方法和操作流程。

提高对会计制度和税法差异的认识和理解,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案例分析的目的和意义02不同地区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案例03欧洲会计制度与税法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欧洲联盟税务指令》为例,分析其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特点。

不同地区会计制度与税法概述01中国内地会计制度与税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例,分析其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特点。

02美国会计制度与税法以《美国国内收入法典》和《联邦会计准则公告》为例,分析其历史沿革、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特点。

某房地产企业因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导致所得税调整的案例分析。

中国内地某跨国公司因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导致跨国投资税收筹划失败的案例分析。

美国某银行因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导致资本充足率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案例分析。

欧洲具体案例分析1对我国的启示23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制度和税法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实现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协调统一。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分析与协调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分析与协调
关键词 会计制度与税法 差 异 分析 可 靠性 相 关性
随着 经济 全球一体化趋 势的加强 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形成 ,提供 在 国际 资本市场 上通用和可 比的会汁信息 已成为有关国际组织和 各 国会 汁准 则制定机构 的共 泌。我国现行 的会计准则 、会汁制度与税 收法律法规之问就 资产 、负债 、 所有 者权 益 、 入 、费用 、利润要 收 素在核算 内容 、涉税事 项的处理上 存在较 多差异 。20 年1 1 0 8 月 日, 新 《 企业所得税法 》将开始 实施 . 如何协 调或减 少已与国际惯 例趋 同的会 汁制度与新 《 企业所得税法 》在会计处理上 的差异和摩擦 , 从而减少企业遵从会 汁制度和税法 的成本 已成为一个热 点话题 。本 文试就会 汁和税法对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之可靠性和相关性 要求 的不 同来探讨二者之间差异 。
维普资讯
知 识 经 济
南 缸 科 技 2 0:第1期 07  ̄ o g
会 计 制 度 与 税 法 的 差 异 分 析 与 协 调
彭 蕾
( 都市国 家税务局 ) 成
摘 要 众所周知 ,目前我 国 《 企业会计 制度 》与现行所得税 法以及2H 年 1 l 即将 施行 的 内外 资企业统一 的新 《企业 (J 月1 起 8 E 所得税 法》均存在 一定的差异 ,增加 了广大纳税人遵从会计制度 、税法 的成本 同为会计信 息使 用者的企业外部 所有关联 方、政 府及 企业 内部管理 部门对财务会计信 息质 量特 征的要求不 同,造成 了会计制度和税 法的差异 ,投 资者、债权人 、企业管理层在现 有会计 系统提供 的信 . 量不变的情 况下,要 求财务会计信息的可 靠性和相关性在冲 突中达到相 对平衡 税 务部 门对可靠性 的要 求 t b 高于相 关性 ,在保证会计信 息较 高程度 可靠性 的前提 下,尽 可能提 高相 关性程度 ,达到会计信. 的最 大有用性 t b 信 息 的 使 用 者 及 其 对 基 本信 息 要 求 、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文献综述报告一、前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差异的存在由来已久,它是一个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极待解决的问题。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大改革下,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经历了从高度统一到逐步分离到协调的动态发展演变的过程。

建国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的会计与税收高度统一;20世纪90年代的会计与税收制度改革步伐的加快,两者的差异出现了日渐扩大的趋势;2001 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发布施行以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分离变得明显;自20xx年开始,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继颁布及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进一步分离,两者差异加剧扩大。

国内外学者对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过,有关税会问题的探讨不断升温的同时对两者差异协调可行性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适当分离可以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尽快接轨,提高会计信息国际可比性。

伴随着我国会计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系列的新制度、新法规相继出台将两者差异与协调的研讨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动态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并不是我国专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相似问题存在。

由于会计与税收制度涉及一个国家的主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密切相关,因此对此问题的研究方向、重点和采取的措施各国都保持着自己国家的特色,没有一个完美的模式可供我国照搬照抄。

国外学者对此领域的的研究比我国大约早了半个世纪,他们的研究成果对我们深入开展研究提供了可贵的思路,仍然具有十分巨大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研究现状1.国外对于差异客观性的研究国外在探讨差异的存在时,许多研究都显示税会差异从90年代晚期开始扩大。

以下研究从不同角度证明了税会差异存在的客观性,为一后学者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

Krasniewski(1995)讨论了美国税法规定允许纳税人采用的会计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调整案例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调整案例分析

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调整案例分析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调整案例分析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纳税人除了要关注加速折旧新政外,还要关注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导致的纳税调整规则的变化。

同时,由于现行税法对固定资产分类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而财务会计制度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因此,税会差异在所难免。

在税收征管实务中,如何处理此类税会差异?本文通过两个案例加以解析。

案例一宏利公司2016年12月购置价值15万元的电脑等电子设备并开始使用,2016年1月开始以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6000元,会计折旧年限定为2年,2016年~2016年已提折旧144000元;而按照税法规定,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最低为3年,2016年~2016年允许税前扣除折旧共96000元,每年产生的24000元税会折旧差额,2年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共48000元。

宏利公司会计折旧年限为2年,税收折旧年限3年,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那么该公司应当在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内,每年就会计折旧大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该部分调增的差额该如何处理呢?解析:29号公告规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案例一列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由于其2016年和2016年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会计应计折旧额144000元,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虽然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已没有会计折旧,但按照税法“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的规定,因其2016年和2016年所提会计折旧已实际进行了会计处理,并已将该部分税会差异48000元按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调增,因此,应当以继续计提折旧的方式,将该两年纳税调增的48000元折旧在2016年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减。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案例一:固定资产折旧差异根据会计制度,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而税法中只接受直线法。

某公司购置了一台价值100,000元、使用年限10年的机器设备,每年折旧率为10%。

根据会计制度,该公司每年计提折旧10,000元(100,000元/10年),并在利润表中体现。

然而,根据税法,公司只能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每年折旧10,000元。

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计提折旧的时间点和数额不同,导致了税前利润和应纳税额的差异。

案例二:存货计价差异根据会计制度,存货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FIFO)、加权平均法或特定成本法进行计价,而根据税法,只接受FIFO法进行计价。

某公司在年末通过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结果得到了30,000元的存货成本。

根据会计制度,公司将30,000元作为成本呈现在利润表中。

然而,根据税法,公司需要按FIFO法计算存货成本。

如果公司实际使用的存货出售顺序与FIFO法不同,就会导致存货成本的差异,进而影响到税前利润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例三:准备金差异根据会计制度,公司可以根据风险和未来不确定因素计提适当的准备金,以应对潜在的损失。

然而,根据税法,只能扣除已发生并且可以明确的损失。

某公司根据会计制度计提了50,000元的坏账准备金,以应对可能的客户违约风险。

根据会计制度,该准备金将反映在利润表中,降低当期纳税额。

然而,根据税法,只有在发生坏账损失后才能扣除,因此这部分准备金在税法层面无法扣除,导致纳税额的差异。

案例四:研发费用资本化差异根据会计制度,公司可以选择将研发费用立即列支,或者资本化并在未来多个会计期间摊销。

然而,税法中只允许研发费用立即列支。

某公司决定将研发费用资本化,总共200,000元,预计在未来10年内摊销。

根据会计制度,公司将以每年20,000元的摊销费用反映在利润表中。

然而,根据税法,公司需要将全部200,000元作为当期费用列支,从而产生了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的差异。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综合案例分析部分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综合案例分析部分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综合案例分析部分税务代理人员于2002年1月20日受托为B市宏大公司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代理纳税申报,经过审查,获得如下资料:一、企业有关情况宏大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001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400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1000万元,房屋、建筑物6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00万元),在职人员610人(其中生产人员500人),主要生产不锈钢丝帘线。

其他有关情况及说明1、本例中涉及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核定该企业销售税金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增值税核算按现行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

各月“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2002年1月20日,“应缴税金”各明细科目及“其他应缴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无余额。

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企业2001年帐已结,损益表中全年利润总额为3763万元。

因上年度亏损,税务机关同意本年度不预缴所得税,于年末终了后45日内一次申报缴纳,然后由税务机关统一汇算清缴。

结帐时,企业仍未提取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有关数据如下表项目金额项目金额主营业务收入 18000 营业利润 3577.98主营业务成本 12000 投资收益 180.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50 补贴收入 15主营业务利润 5850 营业外收入 80其他业务利润 500 营业外支出 90营业费用 740 利润总额 3763管理费用 870 所得税0财务费用 1162.02 净利润 37634、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3%的征收率5、审核企业有关帐册资料,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差错和纳税调整项目除下列提供的资料外,其他均无问题,视为全部正确。

6、实行限额计税工资标准,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人.月7、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政策。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主讲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主讲

财务☆ 税务☆ 审计☆ 税收筹划 ☆ 顾问☆ 咨询
山东蓝海会计师事务所☆威海永安税务师事务所
前言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威海市国税局对我的信任,让我有 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与企 业所得税方面的一些相关知识,我深感荣幸。应该说,在座 的各位都是财务、税收方面的专家,并且有着多年丰富的实 战经验,我在这里讲课,简直是班门弄斧。但既然各位领导 看得起我,我就抛砖引玉,把我在工作中对财务和税收问题 的理解和大家交流一下,如果是哪些地方我理解的不够准确, 还希望大家提出来,我们一起沟通交流,也希望我们大家在 探讨中学习,在沟通与辩论中提高。下面我讲第一个专题:
财务☆ 税务☆ 审计☆ 税收筹划 ☆ 顾问☆ 咨询
山东蓝海会计师事务所☆威海永安税务师事务所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之间的关系
()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
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 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 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财务☆ 税务☆ 审计☆ 税收筹划 ☆ 顾问☆ 咨询
山东蓝海会计师事务所☆威海永安税务师事务所
收入的差异
下面我讲第二个专题: 收入的差异: 一、收入确认的差异: 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上所定义的收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
义的收入包括主营收入和利得,狭义的收入指主营收入,包 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收入、建造合同 收入四种类型。
财务☆ 税务☆ 审计☆ 税收筹划 ☆ 顾问☆ 咨询
山东蓝海会计师事务所☆威海永安税务师事务所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之间的关系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增加和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的执行,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和计量上的差异也在逐渐减 少。我们看新的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的规定是一 致的,也就是说新的税法基本上是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 的。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二、 财务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的差异
财务会计制度是为了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 、 的会计信息, 可靠 完整 而税法是为 了筹集财政收入 , 引导社会投

l 55 —
资等。财务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 的差异也很多 , 归纳起来 ,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 1收入实现确认 。包括销售收入实现确认的差异 、 . 应纳税 收入确认 的差异等。比如, 按会计制 度的规定 , 企业销售 商品时, 需要 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实现, : 即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 企业既 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 也没有对 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 与交易相关 的经济利益 能够流入企业 ; 相关 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税法对销售收入实现的确认 与此不 同,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 《 第 3条对商品销售纳 税义务发生 时间 , 按销售结算 方式的不同分为 5种 , 纳税 人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 , 递延纳税时间。
2 投资收益确认 。例如对短期投资利息 , . 会计制度规定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 而税法规定计入企业收入总额缴 税; 进行债务重组时, 对应付款项的差额 , 会计制度规定计人资本公积 , 而税法规定计人应纳税所 得额 ; 会计制 度规定 , 对 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的企业 , 应按在被投 资企业所 占份额分享或分担被投资企业 当年的盈 亏 , 以确认投 资收益 , 而
商业企业则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申报抵扣进 项税款 。因此 , 每期交纳的增值税 , 企业 并不是企业 真正增 值部分 的税
金, 即并非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处理。
2 谨慎性原则。新的会计制度充分体现 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 . 规定企业可 以计提坏账准备 、 存货跌价准备 、 长期 短/ 投资减值准备 、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但税 收制度中根据 《 企业财务通则> 对坏账准备 的 , 计提作 了规定 , 允许税前列支 , 而对其他 7项减值准备却不允许税前列支, 必须在缴纳所 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而且 , 会 计制度与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也是不完全一致 的。会计制度对谨 慎性 的解 释是在面临不确定性 因素时 , 不高估 既

会计制度 税法差异比较 协调 论文

会计制度 税法差异比较 协调 论文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的差异比较与协调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11-000-02摘要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利润”是指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会计所得,而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又称税法所得)时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

税法规定,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关键词收入会计制度协调一、会计制度和税法的比较(一)收入方面的差异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对收入新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注入。

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新会计准则也提出了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收入准则规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额。

而税法对于销售商品的应税收入确认与会计规定基本一致,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例如有的企业发生分期收款业务时,税法规定可以按交付产品或商品开出发票的日期确认收入,也可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但应该注意到,有的企业在实际发生分期收款业务时是按收到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这样可以起到推迟交税的目的,从而影响国家税收收入的及时性。

2.非生产部门使用本企业产成品的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货物的,应作为收入处理,其价格按同类新产品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则不符合收入确定原则,而是货物的账面价值直接由产成品科目转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相关科目。

3.销售折扣(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的差异。

税法规定,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折让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折让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折让额另开发票,则不行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折让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综合案例

企业所得税综合案例

企业所得税综合案例某税务稽查局于2007年5月11-21日派出四名稽查员组成稽查组,对大兴日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纳税检查。

一、涉税企业基本情况该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主要生产化妆品,会计核算健全,经营情况良好.增值税税率为17%,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7%税率,教育费附加适用3%征收率。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所得税税率为33%。

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在职人员610人(其中生产人员500人),实行限额计税工资标准,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人/月。

2006年度企业自行申报实现销售税入总额353 500 000元,已按期实现的收入总额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计算并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等各项税款,年末各项“应交税金”为零。

自行申报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3 465 000元,具体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报附表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0日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纳税人名称:大兴日化有限责任公司收入总额行次项目金额1 销售(营业)收入353 500 0002 投资收益 85 0003 投资转让净收入4 补贴收入5 其他收入6 收入总额合计(1+2+3+4+5) 353 585 000扣7 销售(营业)成本 206 845 000除项目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6 655 0009 期间费用15 000 00010 投资转让成本11 其他扣除项目 4 500 00012 扣除项目合计(7+8+9+10+11) 343 000 000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3 纳税调整前所得(6-12)10 585 000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16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10 585 00017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7≤16)18 减:免税所得(18≤16-17)19 加: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20 减: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21 减:加计扣除额(21≤16-17—18+19—20)22 应纳税所得额(16-17-18+19-20-21) 10 585 000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23 适用税率 33%24 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2×23) 3 493 05025 减: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 28 05026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7 减:境外所得抵免税额28境内、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4-25+26-27)29 减:减免所得税额30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8-29) 3 465 000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稽查人员对企业的账簿、会计报表与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资料进行核对,企业的会计确认销售收入额与所得税申报的销售收入额相同,进一步检查账簿、凭证发现以下问题均没作纳税调整:1、2006年5月10日,销售化妆品一批给某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93600元存入银行,经查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46000元。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

税法规定及纳税调整
在第一个会计年度,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应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对固定资产进行 折旧计提,计提的折旧金额为75万元。因此,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将财 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调整为125万元(100万元 - 75万元)。
在第二个会计年度,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应继续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对固定资产 进行折旧计提,计提的折旧金额为150万元。因此,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 应将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调整为50万元(200万元 - 150万元)。
2023年1月1日:A公司 将股权出售,售价为 130万元。
财务会计处理
2022年1月1日
借: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100万
A公司记录购买成本
财务会计处理
贷:现金 100万 2022年12月31日
A公司根据公允价值调整股权价值
财务会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万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万
2023年1月1日
财务会计处理
A公司记录出售收入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万
借:现金 130万 其他综合收益 10万
税法规定及纳税调整
在这个案例中,财务会计和税法之 间的差异主要在于时间线上的处理 。
在评估阶段,财务会计记录了股权 价值的增加,而税法则没有要求进 行记录。
在购买阶段,财务会计和税法都要 求记录购买成本。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 案例集
2023-11-06
目 录
• 案例一:永久性差异 • 案例二:暂时性差异 • 案例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案例四:企业合并 • 案例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案例六:关联方交易
01
案例一:永久性差异
案例介绍
本案例涉及一家公司,其在财务会计中采用直线折旧法对固 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而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根据税法规 定采用了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折旧计提。

会计制度与税法间的所得税差异及协调

会计制度与税法间的所得税差异及协调

的 征 收 具 有 无偿 性 ,纳 税 人会 不 自愿 纳 税 甚至会想办法偷逃税 款 ,因此在制定企业 所 得 税 法 规 时 ,会 减 少 纳 税 人 方 法 处 理 中 的 可 选择 性 ,以免 纳 税 人 少计 收益 、多 计 费 用 。政 府 在 对 企 业 征 收 所 得 税 税 款 时 , 会 减 少 纳税 人 的税 后 可 支 配 收 入 ,从 而 对 经 济 造 成 影 响 ,政 府 制 定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时 ,就要遵循效率与公平原则 ,减少所得 税 的征 收对经济运行 的不 良影响,增加其 有 利于 经济有效运行方面 的作用。 ( )规范的形式不 同 二 会 计制 度是 一 种 技 术 规 范 ,具有 科学 技 术 规 范 的 一 般 特 征 ,体 现 了科 技在 一 个
( )会计制度概念界定 一 会计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 上说 ,“ 会计制 度就是处理会计 业务所必 须 遵 循 的规 则 、方 法 和 程 序 的 总 称 ,是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的规 范 和 标 准 。 即 凡是 与会 ” 计有 关 的规 则 都 应 列 入 会 计 制 度 范 畴 。狭 义 的会 计 制 度 一 般 指政 府部 门制 定 的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属 于 强 制 性 的 行 政 法 规 。 而在 实务 中, 提到 “ 会计 制度 ” 一般认为是财 ,
当会 计 制 度 与 会 计 准 则 同 时 出现 时 ,无 特 别说 明 ,会 计制 度 是 指 企 业 会计 制 度 》 。 会计 准 则是 一 种 技 术 性 规 范 ,其 规 范 对 象 主 要 是 会计 实 务 。它 是 检验 实务 的标 准 和 改 良未 来 实 务 的指 南 ,它 是 有 序 、系 统 、内在一致 的,应能与可观察的客观事 物 相 吻 合 。建 立 与 发 展 会计 准 则 的 主要 目 的就 是通过采用正确的会计方法 ,客观地 向内、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各类与经济 主体有关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 的报告 。 会计准则最终 目标是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 优化 配 置 。政 府通 过 会计 准 则 ,可 对 会 计 信 息 的提 供 进 行 管 制 ,以配 合 其 宏 观 政 策 的实施 ,可 以说 会计准 则 已构成政 府法 规 、制 度 的一 部 分 。 ( )税 收 法规 概 念 界 定 二 税 法 是 国 家 制定 的用 以调 整 国 家与 纳 税 人之 间在 征 纳税 方 面 的权 利 及 义 务 关 系 的法 律 规 范 的总 称 。它 是 国 家及 纳 税;差 异 ; 协调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

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
1.税前损益与税后损益的处理:
在财务会计制度中,企业在计算利润时通常按照税前损益进行核算,即将所有收入减去所有费用。

而在税法中,企业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计算,即将税前利润减去允许的减免项目,计算出税后利润。

2.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在财务会计制度中,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和摊销的方法和期限完全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而在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采用的是税法规定的方法和期限,比如加速折旧等。

3.费用准则的差异:
4.所得税核算的不同:
在财务会计制度中,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所得税的核算,而在税法中,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和税率进行所得税的核算,这两种核算方法可能会导致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上所得税金额的差异。

5.减免项目的不同:
总而言之,在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中各自有不同的目的和规定,需要企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和申报。

财务会计制度主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而税法则主要关注企业的税收责任和税收优惠的规定。

这些差异带给企业在财务和税务管理方面的挑战,企业需要合理应用财务和税法规定,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合规。

会计与税法差异案例分析

会计与税法差异案例分析

会计与税法差异案例分析案例一: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差异公司在一年内发生了200万的采购成本,按照会计准则,该公司将费用确认为成本,计入成本费用科目中。

而按照税法规定,企业采购成本中的进项税额可以予以抵扣,即可减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购置发票等材料,提前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减少纳税基数。

而在会计准则下,企业一般不会主动计提抵扣的进项税额,而是将进项税额纳入成本费用中进行核算。

因此,会计与税法在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方面存在差异。

会计将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而税法允许企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减少应纳税额。

案例二:长期资产折旧计算差异企业购置了价值1000万的机械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

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将该设备按照10年的使用寿命进行线性折旧,即每年计提100万的折旧费用。

而在税法规定中,机械设备的折旧费用可以根据企业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计算,例如可以使用加速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折旧等方法。

虽然折旧费用的计算方法不同,但是最终的折旧额度通常是会计与税法一致的。

因此,会计与税法在计算长期资产折旧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准则采用线性折旧方法,而税法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

案例三:公司利润计算差异公司在一年内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成本费用500万,按照会计准则,该公司的利润为500万。

而在税法规定中,企业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企业可以申报抵扣一些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研究开发费用、技术推广费用等。

将这些费用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后,再计算最终的纳税金额。

因此,会计与税法在计算公司利润方面存在差异。

会计准则按照成本费用进行计算,而税法允许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进行计算。

综上所述,会计与税法在进项税额计算、资产折旧计算和利润计算等方面存在差异。

企业应根据两者的不同规定,在实践中进行合理运用,并确保企业的会计和纳税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案例集》综合案例分析部分税务代理人员于2002年1月20日受托为B市宏大公司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代理纳税申报,经过审查,获得如下资料:一、企业有关情况宏大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2001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400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1000万元,房屋、建筑物6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00万元),在职人员610人(其中生产人员500人),主要生产不锈钢丝帘线。

其他有关情况及说明1、本例中涉及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2、核定该企业销售税金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增值税核算按现行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

各月“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2002年1月20日,“应缴税金”各明细科目及“其他应缴款——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无余额。

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企业2001年帐已结,损益表中全年利润总额为3763万元。

因上年度亏损,税务机关同意本年度不预缴所得税,于年末终了后45日内一次申报缴纳,然后由税务机关统一汇算清缴。

结帐时,企业仍未提取所得税费用。

利润表有关数据如下表项目金额项目金额主营业务收入 18000 营业利润 3577.98主营业务成本 12000 投资收益 180.0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50 补贴收入 15主营业务利润 5850 营业外收入 80其他业务利润 500 营业外支出 90营业费用 740 利润总额 3763管理费用 870 所得税0财务费用 1162.02 净利润 37634、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3%的征收率5、审核企业有关帐册资料,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差错和纳税调整项目除下列提供的资料外,其他均无问题,视为全部正确。

6、实行限额计税工资标准,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960元/人.月7、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政策。

二、有关资料1、审查“短期投资”、“投资收益”等明细帐户,年初“短期投资——国债投资”借方余额20万元,该国债为2000年8月份购入,期限一年,年利率为3%,2001年4月出售国债40%,售价10万元,剩余60%于2001年8月份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万元。

“短期投资——金融债券”期初余额15万元,2001年9月份收回本金及利息18万元。

企业帐务处理为:出售国债借:银行存款10000贷:短期投资——国债投资80000(20000*40%)投资收益——处置国债收益20000到期收回国债:借:银行存款123600贷:短期投资——国债投资120000(200000*60%)投资收益——国债利息3600收回金融债券:借:银行存款180000贷:短期投资——金融债券150000投资收益——金融债券利息30000[解析]帐务处理正确,无须调帐,但国债处置收益和金融债券利息应征税,到期收回国债取得的利益免征所得税,应调减纳税所得万元2、“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帐反映企业对乙、丙两企业有投资业务,其中对丙企业投资占丙企业实收资本的10%,该项投资系宏大公司于1999年投入,丙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丙企业投资。

2001年4月5日,丙企业宣告分派2000年度利润80万元。

4月5日借:应收股利 80000贷:投资收益 80000对乙企业投资情况如下:2001年3月1日,宏大公司以一幢生产厂房投资于乙企业,占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的30%。

房产原值3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评估确认价290万元,未发生相关税费。

企业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投资时乙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2001年乙企业实现税后利润6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

3月1日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 2600000累计折旧 400000贷:固定资产 3000000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投资成本) 1999200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1999200(*30%-2600000)12月31日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损益调整1500000(6000000*30%*10/12)贷:投资收益 1500000借: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166600(1999200/10/12*10)贷:投资收益 166600[解析]对丙企业的投资,应于企业宣告分派时,即被投资企业帐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时,确认股息所得。

这部分所得应单独计算补缴税款,首先应调减分回所得8万元,然后计算补缴税款:应补税款=8/(1-15%)*(33%-15%)=(万元)对乙企业投资,当年度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收益,不计入投资所得,这部分所得应予次年乙企业宣告分派时再确认。

因此,本年度应调减所得额万元3、审查“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坏帐准备”等帐户,“应收帐款”期初余额3200万元,期末余额4500万元,“应收票据”期初余额200万元,期末余额150万元,“坏帐准备”期初余额90万元,本期发生坏帐10万元(已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本期收回前期已冲销的坏帐20万元,企业按帐龄分析法提取坏帐准备,提取的范围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经计算期末应保留坏帐准备200万元,本期提取100万元。

[解析]税收规定的坏帐准备扣除限额=[(期末应收帐款+期末应收票据)-(期初应收帐款+期初应收票据)]*%-本期实际发生的坏帐+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帐=[(4500+150)-(3200+200)]*%-10+20=万元本期实际增提的坏帐准备10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万元4、6月30日,公司库存滞销产成品——X 数量500件,帐面单位成本万元/件,估计可回收金额万元,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

10月5日,销售产成品——X 2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万元,增值税税率17%6月30日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0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 50000010月5日借:银行存款 1404000贷:产成品 1000000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0其他应付款 200000[解析]6月30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帐务处理正确。

10月5日销售产成品X帐务处理有错误。

当存货处置时应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借:存货跌价准备营业成本贷:存货帐务调整如下:借:其他应付款 200000存货跌价准备 2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000会计上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扣除,应调增所得50万元,当存货处置时应按结转数调减20万元。

本例,在填制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调增收入12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80万元。

同时,对存货跌价准备调增所得额30万元。

5、6月20日,公司以产成品与另一企业产成品相交换,换入的产成品作为原材料使用,换出产成品帐面成本50万元,计税价60万元,换入的原材料原帐面成本40万元,计税价50万元,计税价等于公允价,收到补价10万元。

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收到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小于25%,公司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进行帐务处理非货币性交易收益=10-10/60*50=万元借:银行存款 100000原材料 433700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500000*17%)贷:产成品 500000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600000*17%)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167006月25日,公司又将换入的原材料全部对外转让,不含税售价65万元,价税合计万元借:银行存款 760500贷:其他业务收入 650000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500借:其他业务支出 433700贷:原材料 433700[解析]宏大公司应按产成品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同时对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不再确认所得,以免重复征税。

换入原材料的计税成本应按公允价值50万元确定。

出售原材料应转让所得额=65-50=15万元,会计上确认的其他业务利润==万元,差额部分应调减应纳税所得本例合计调增所得额=+=万元5、公司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于4月1日向乙企业借款2500万元,借款期限三个月,年利率按10%计算。

6月30日公司一次性还本付息万元,利息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税务机关规定,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按8%确定.[解析]宏大公司与乙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4000/2*50%*8%*3/12=2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6、4月25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丁公司,应收帐款120万元,10月31日该笔应收帐款尚未收回,随与丁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丁公司支付100万元银行存款给宏大公司,其余款项不再支付。

借:银行存款 1000000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0000贷:应收帐款 1200000[解析]帐务处理正确。

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扣除。

公司应于该项债权满三年向税务机关申请确认坏帐,然后申报扣除。

本例应调增所得额20万元。

8、12月31日,一台设备因遭受毁损,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该项资产原值30万元,已提折旧4万元,按资产帐面价值全额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万元借:累计折旧 40000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0000贷:固定资产 300000 [解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公司可以与该项资产残值处置时,将处置净损失向税务机关申报财产损失获得扣除。

本例应调增所得额26万元。

9、“营业外支出”帐户列支税收罚款及滞纳金万元[解析]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缴纳的罚款及滞纳金不得扣除,应调增所得额万元10、“销售费用”帐户反映广告费支出35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20万元。

2001年全年产品销售收入1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万元。

广告费扣除比例2%。

[解析]广告费扣除限额=(18000+600+120)*2%=万元,本期广告费支出可全额扣除,不做纳税调整;宣传费扣除限额=(18000+600+120)*%=万元,本期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支出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额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11、“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5万元,审查“预提费用”帐户,发现企业本年度提取业务招待费40万元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400000贷:预提费用——业务招待费 400000[解析]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按实列支,不得提取。

调帐分录借:预提费用——业务招待费 4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000公司本期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05-40=165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0*%+(18000+600+120-150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万元申报所得税时,应调减管理费用40万元,同时在纳税调整项目表中的”业务招待费超支”项目调增万元12、12月份出口产品一批,应收出口贴息15万元,尚未收到借:应收补贴款 150000贷:补贴收入 150000[解析]根据财税[2001]120号文件规定,对2001年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15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