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莎豆质量技术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资料推荐…………………………………………………
Q/HOM 欧博美生态食品有限股份公司企业规范
油莎豆质量技术规范(暂行)
油莎豆质量技术规范(暂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莎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质量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植物检疫、标签、包装、储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有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入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定的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543.6—1996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8—2003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 5009.20—2003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GB/T 5009.22—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123—200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析法
GB/T5492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494 粮食、油料检验杂质和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4488.1—2008 油料种子含油量的测定
GB/T 14488.2—2008 油料杂质的测定
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GB/T 14489.2—2008 粮油检验植物油料粗蛋白质的测定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B41/T533——2008 油莎豆质量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油莎豆Cyperus esculentus
莎草科Cyperaceae莎草属Cyperus
一年生草本,原产于西亚和非洲,具地下匍匐枝,其末端形成块茎;块茎椭圆形或者长圆形,淡黄褐色,长1~1.8cm,宽5~8mm,干果表皮微皱缩,中国于20世纪60年代引入种植。
4 质量要求
4.1感官指标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限量指标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按GB/T5492执行。
5.2理化指标
5.2.1含油量
按GB/T 14488.1执行
5.2.2蛋白质
按GB/T 14489.2执行
5.2.3水分
按GB/T 3543.6执行。
5.2.4杂质和不完善粒:
按GB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 霉变粒率
按GB5494规定的方法测定
5.2.6总砷
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2.7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8镉
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
5.3.9汞
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
5.2.10铬
按GB/T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
5.2.11氟
按GB 5009.18规定的方法测定。
5.2.12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净含量
按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6 检验规则
6.1产品组批与抽样
6.1.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播种期生产的同一品种油莎豆,经过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6.1.2抽样
按GB5491规定扦样
6.2 常规检验
产品交收时,应检验部门:感官要求、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百粒重指标。
6.3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
6.3.2型式检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每批油莎豆收获后、加工或出售前;;
b)交收检验结果与入库时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国家法定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感官检验不合格项目不得复检,理化、卫生项目不合格时从同批产品中重新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项目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标签、标志
运输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
7.2包装
应采用新的、干净、无污染的麻袋、塑料编织袋或其他适用于食品的包装容器,包装容器应兼顾、清洁、干燥、无任何昆虫传播、真菌污染及不良气味。包装容器封口严密、不得破损、泄漏。
7.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
7.4储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食品贮存时应留有一定间隙,隔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
产品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