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答案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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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收筹划导论

复习题

1.我国现行税制中有哪些税种?各类税又有哪些特点?这与税收筹划有什么联系?

答:我国目前税收体制中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关税、船舶吨税。根据每个税种的基本要素和特征,可以将我国现行税种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划分方法,分为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以及特定行为与目的税。货物和劳务税,又称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烟叶税、车辆购置税和进出口关税。这类税是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税收负担较重,因此,对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进行筹划必然成为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与流转税不同,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扣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虽然其税负不易转嫁,但收入来源形式复杂,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和方法多样,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该类税具有税源分散广泛、征管难度较大、区域性等特点。对于特定单位,认真做好这方面的筹划工作,收益也是不菲的。特定行为与目的税,具有税源分散、政策性强、调节范围明确、税收负担较轻、难以转嫁等特点。

2.什么是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具有哪些特征?

答: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做出重要的经济决策之前,以顺应税法的立法意图为前提,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和税收因素,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其特征有:合法性、策划性以及综合效益最大化。

3.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有效的税收筹划并不等于税负最小化?

答:税收筹划的目标并不是追求所缴税款的最小化,而是力求企业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如果纳税人要追求税款最小化的话,那么对企业所得税的最好筹划就是使利润为零,因为此时就不用缴纳税款,税负达到了最低;对增值税最好是以购进价格出售,这样在增值额为零的情况下自然也不用缴纳增值税。但在现实生活中,企业是不会这样做的,毕竟税收只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支出而已,没有必要为了使这项费用最小,而无视企业经营的真正目标,即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融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为利润最大化这个目标服务。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和税收因素,做出的决策应该使得企业未来的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企业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4.何谓逆法避税?为什么要实行反避税?

答:逆法避税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不完善性或税收漏洞进行避税,由于其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与税法立法意图相背离,损害了公众及国家利益,具体表现在不但会造成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而且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逆法避税仅仅在形式上是合法的,本质上与偷逃税并无多大区别。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和制止,主要目的在于打击和遏制纳税人以规避税收为目标,并且其他反避税措施又无法涉及的避税行为。如果对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税收利益而并非出于正常

商业目的的安排不进行制约,势必造成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破坏公平市场环境。一般反避税条款用以弥补特别反避税条款的不足,有利于增强税法的威慑力。面对各种各样新的避税手法,必须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5.什么是避税?什么是偷税?避税与偷税有什么区别,请就每种行为各举一例说明。

答:避税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律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的差异、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经济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按照避税行为与税收法律意识的关系,可以将避税行为分为顺法避税和逆法避税。在本书中,顺法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含义是一致的。逆法避税含义见复习题4。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编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纳税人的逆法避税行为,虽然有悖于国家税法立法意图,但根据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有“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原则,它在形式上却又是合法的。对纳税人的逆法避税行为,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需补征税款的,应补征税款,并根据国家规定加收利息。而对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例略。

练习题

1.你或你的家人一年内会缴纳哪些税收?这些税收是怎样计算和征缴的?请查阅资料,寻找一些对你适用的税收筹划方法?

答: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行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月工资、薪金及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或者实行双薪制,从而节约税款。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按次或按月计算。当为他人提供劳务时,需要根据劳务合同书,合理安排纳税年度内每月收取劳务费的数量和实际支付的次数,或者由劳务报酬支付方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将此在劳务提供者的报酬中扣除,即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等等……

2.分别从政府视角和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分析我国采用复合税制的意义?有人说,税收筹划会减少政府财政收入,那么,政府为什么还会支持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答:从政府角度来讲,复合税制具有多元结构、布局面广、调节灵活等特点,适应收入来源复杂化、征税对象分布广泛等现状要求,能够承担起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资源配置和实现社会政策等多重任务。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复合税制下的各个税种所规定的纳税人、纳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减免税及纳税期限都有差别,因此每个税种都具备筹划的空间和可能。如果我国税制采用单一税制,不仅纳税人税收筹划失去空间,而且政府税收政策功能将严重受到影响。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虽然会减少政府财政收入,但由于其税收筹划是以国家税法立法意图为前提的,其税收筹划行为往往有利于税收政策调控意图的实现。如果纳税人税收筹划的动机不强,则国家宏观调控意图将严重受到影响。而且从长远来看,税收筹划有利于涵养税源。因此,国家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持鼓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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