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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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实施方案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农村党组织增强自身实力、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途径。

为全面提升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的部署要求,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的有效利用为基础,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扶持力度,探索领办实体、提供服务、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形成稳定多元的收入来源、持续有效的增收机制和规范健全的管理制度,助推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进而增强村级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开展公共服务、不断改善民生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坚持一村一策,探索村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二)坚持统筹推进原则。

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发展县域经济、抓好脱贫攻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

(三)坚持村级主体原则。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

(四)坚持市场主导原则。

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把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对接。

(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既要高效发展,又要量力而行,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或盲目投资。

三、目标任务
以强村富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自我发展为重点,以财政扶持为引导,积极探索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方式,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稳步发展,推动实现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总量提升、实力增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初步建立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

到2018年末,全市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没有达到10万元的要达到10万元;已经达到10万元的要递增30%;到2020年末,全市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力争在2018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

四、发展模式
各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以下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也可多种模式并行,探索多元化经济发展模式。

(一)土地经营模式。

一是直接发包。

村集体有机动地的,通过对外发包形式获取租金收入。

二是入股分红。

采取将土地折价入股农
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按比例获取收入。

三是投资建设。

争取资金建设棚膜、温室、养殖小区、各类经济作物基地等设施,产权归集体所有,以出租、承包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二)盘活集体资产模式。

一是自然资源租赁。

将村集体的矿山、林地、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承包租赁出去,收取承包费,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是闲置资产租赁。

将村集体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仓库、院落等资产承包给业主经营,收取一定的承包费,增加村集体收入。

(三)开发集体资源模式。

一是开发自然资源。

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招商引资或自主开发等形式,开发利用现有荒山、荒地、荒水、荒滩、林地等资源,兴建厂房,发展旅游、水产养殖等产业,在开发经营中获取收入。

二是自然资源入股。

把山地、林地、水面等产权作为股份,采取与投资人合伙经营、按股分红的方式获取收入。

(四)领办合作社模式。

村党组织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实际,本着集体增收、农民增利的原则,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村一品”或庭院经济。

一是参与经营。

通过办理各项证件,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服务,提取利润,增加集体收入。

二是入股分红。

可将本村土地、资金、农业机械等入股合作社,按收入比例获取分红。

三是争取项目。

多渠道、多类型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资金落地后,村集体可与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大户等合作经营,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再次投资,增加收入。

(五)实体兴村模式。

一是创办实体型。

依托本地资源或区位优势,利用上级扶持政策、产业项目等,采取自办或招商引资的方式,兴办建材厂、榨油厂、酿酒厂、手工制品厂、贸易公司、交易市场、种养殖基地等实体企业,通过经营获取收入。

二是股份合作型。

在创办实体的基础上,引导鼓励本村种养殖大户、农户入股,按股权比例获取收益,实现共同富裕。

(六)服务创收模式。

一是生产服务创收。

由帮扶部门、项目单位投入或集体募集资金购置大型农机具,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获取收入。

二是劳务服务创收。

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劳务服务队或物业公司,组织农民承接工程项目、向外输出劳务,增加收入。

三是代理服务创收。

为金融、保险、邮政、广电、移动通信等企业代理服务获取收入。

(七)电商联盟模式。

依托各电商平台,由村集体领办、创办及协调服务,发展青年创业、贫困户创业、返乡农民创业、企业带动、村级服务站带动等模式,通过线下体验,线上订购,代理销售农产品,代购各类家电、日用品,发展村集体经济。

(八)其他发展模式。

各村因资源条件和发展禀赋不同,发展村集体经济模式也不尽相同,一定要因村制宜,探索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模式。

同时,鼓励创新,做好风险评估,各乡镇(街)、各帮扶部门要审核把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各帮扶部门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根本性措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市级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调度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各帮扶部门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开展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帮助引领村协调项目,出谋划策。

各乡镇(街)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方案,与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一并部署,同时推进。

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担负直接责任,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谋划,认真研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强工作队伍。

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整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选派优秀“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

开展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进行多种途径培养锻炼,不断增强经营管理、领富带富和干事创业能力。

重点对班子软弱涣散、村务财务管理混乱、矛盾纠纷较多、干群关系紧张的村级组织进行整顿治理,增强村级组织的内生动力。

通过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干部队伍的带动力,为发展集体经济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力保障。

(三)强化督查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街)、村发展集体经济情况进行督查。

从2018年中旬开始,市委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各帮扶部门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凡年度集体经济发展
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相关乡镇(街)、帮扶部门领导班子不能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村级党组织不能评为一类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措施不力、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相关负责人,视情况给予提醒和诫勉。

(四)营造浓厚氛围。

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层层动员、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发展信心。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我市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扩大工作影响力,形成示范带动、竞相赶超、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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