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送审稿)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全

球化发展潜力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我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于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进步、改善劳动力结构,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加快我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发展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培育和引进软件骨干企业,大力推进产业集聚、融合和延伸,努力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规模,不断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到2015年,引进软件企业200家以上,引进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50个以上,引进高端人才、科研人才、软件业

从业人员1万人以上,成为省级软件配套基地,实现营业额100 亿元,其中信息服务业收入占软件服务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20%^

上,税收4亿元,培育软件企业上市公司2—3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二、加大引进培育力度

2、放宽软件行业准入,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根据企业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软件行业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企业申请,简化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软件行业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

接软件业务。

3、以新区科创中心为核心,加快建设****软件产业园,每年

建设软件用房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2015年软件用房达到20万平方米。对新入驻新区科创中心的软件企业,提供办公用房保障,前两年免收租金,后三年减半收取。对优质软件企业希望通过征用土地的方式建设软件开发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等,可根据公司规模和具体投资额等情况给予优先安排。

4、国内外大型软件企业在县内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研

发中心、数据中心等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按照实际到位固定资

产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团队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 万元。

5、对新入驻的软件企业,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奖励

100%后3年奖励50%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全额奖励。

6、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软件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8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9、对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8000万元、1亿

元或税收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的软件企业,分

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10、企业取得市级以上部门双软”认证,除享受市奖励政策

外,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对认定的软件产品”除享受市奖励政策外,每件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

11、对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每升一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 )认定的软件企业,除享受市奖励政策外,再给予3级5万元、4级10万元、5级20 万元奖励。

12、对在我县申请且获授权并实施的专利给予专项补助,其 中,对软件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含中国、国外)所需申请费、实 审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3、鼓励引进国内外软件产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推动海外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软件产业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我 县引智范围,享受我县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 户籍、子女教育、就医、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

14、当年获得中央或省级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软件企业,其获

资金支持人员第二年仍在该企业工作的,按每人

2000元标准给予 企

业人才培训配套补贴,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15、积极帮助企业开展人才招聘活动,加快建设新区人才公

对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及以上)免租提供住 对领军软件人

才免租提供两室一厅住房,吸引人才乐业安 居。

16、对软件企业中年收入在 12万元以上的(主动申报纳税人 员范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5年全额奖励。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工信局、发改 局、财政局、国税禺, 房,

局、地税局、科技局、工商局、审计局、质监局、环保局、商务局、投促局、人社局、教育局、人民银行、开发区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编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统计调查体系,加强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分析监测、运行监控,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县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18、设立专项资金。2011年,全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

(其中,县财政500万元,开发区500万元)用于发展软件和信

息服务业,三年内县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全县软件服务业增长速度逐年递增,以此带动企业、社会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投入。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为软件项目扶持、软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软件产业园及孵化园区建设、软件产业宣传推介及招商、软件人才引进等。

19、健全融资体系。进一步做大开发区创投公司,对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经过科学评估,可进行配额投资。积极培育和引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鼓励扶持各类担保机构为软件企业担保。积极创造条件,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软件领域。组织软件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对接,推动银企合作和软件项目贷款签约。

20、支持本地采购。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软件和IT服务外包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县软件产业园内的软件与服务外包企业。加强软件服务本地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