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填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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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记录填写规则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统一各类检验报告、证书、记录的填写格式,使各类检验报告、记录更加规、标准。依据各相关规则要求,特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应下列检验报告(证书)及记录:

1.2.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检报告(证书)、记录;

1.2.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安全监检报告(证书)、记录;

1.2.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

1.2.4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

1.2.5 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

1.2.6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

1.3 检验报告(证书)一律用电脑打印出具,不得更改。

1.4 各类检验报告均应按本单位检验报告编号规则进行编号并登记。

1.5 每个检验人员均应对自己填写的检验报告、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负责;审核人员应对检验报告、记录结论的准确性、检验项目的完整性负责;批准人员应对报告结论和检验、审核签字的规性负责。

1.6 检验报告、证书纸型一律采用A4,所填写字体为楷体。报告、证书填写的字号大小规定应和报告、证书正文的字号一致。

1.7 各类检验报告、证书的式样、格式,必须采用检验机构颁布执行的各类格式,且必须满足检验项目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 一般要求

2.1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检、安装安全监检证书和监检项目记录表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安装安全监督检验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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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报告)及项目记录表填写说明》及相应的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进行填写。

2.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4《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相应的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填写。检验报告、记录记述问题要简练、清楚,附图要规。

2.3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3《无损检测专项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及JB/T4730.1~5-2005的要求进行填写。对发现问题的记述要简练、清楚,附图要规。

2.4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应严格按本规则和附件5《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记录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2.4 检验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不得任意涂改。出现差错应按规定要求划改并签字(盖章)且填写划改时间。

2.5 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规定的符号。

3 检验报告、记录填写基本要求

3.1所有检验记录编号与报告编号相同。

3.2凡是报告、记录中要求在检查结果栏打“√”“×”“—”符号的,按如下原则进行:即对于所检测项目无问题,应在相应的空格或检查结果栏打“√”,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格或检查结果栏打“×”,并在“缺陷位置及程度”栏中说明缺陷的位置、程度等,对于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可在相应栏中或检查结果栏打“—”;若仅有一整行空白者,在该行某空格填“此栏空白”,若填写行以下存在两行及以上空白时,一律在填写行下一行某空格填“以下空白”,若该填写行空格未填满,如测厚、硬度的记录报告,则可在该填写行多余空格打“—”,

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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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一勾到底。

3.3 对“检验中主要问题和结论”栏、“监控或报废依据”栏、“记事”栏和“备注”栏,填写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无填写容时,填“无”。结论用语要按各相应《检验规则》要求填写。

3.4 各类检验报告、记录中的基本情况、资料审查、安全附件、分项报告或记录中的原始信息,必须用文字、数据、编号进行标注和填写清楚,如数字数据属直接采用仪器、标尺测量的,可直接按所读数据填写,如数字数据属单位换算或原始数据者均如实填写(表格中注明者除外)。

3.5所有检测数据一般均按小数点后保留壹位有效数字执行(特殊情况除外)。一定要保证各类检验报告中所对应的记录的信息量不少于报告信息量,并且报告中的每项填写容、参数、数据,都应在记录中可追溯。

3.6 凡报告已打出年月日栏的可以直接填年、月、日具体数字(如:2010年6月2日)。如未给出此栏目时,则日期填写必须按年四位数,月、日两位数且年

月日之间用“/”、“.”或“—”分开的方式填写(如:2010/06/01、2010.06.01、2010-06-01) 。

3.7 附件1、附件2、附件3既有针对性也具普遍性,相同栏目或容的填写规则和要求可相互参照借鉴。

3.8 报告提出的建议、处理意见、结论,语言必须简洁、准确、规,符合有关规程、标准、大纲的要求。

3.9 除上述规定外,要求填写检验依据的,检验依据要写清楚规程、规则名称或标准代号,除记录可按第6条简称外,其余一律用全称。结论页中一律不允许出现“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等字样,要写出具体标准、规则、规程的具体名称和代号。

3.10 特种设备监检、定检工作“联络单”或特种设备监检、定检“意见通知书”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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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填写,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项说明,且和相应检验报告相对应,不得相互矛盾。

3.11 所有检验报告封面及单页报告(证书)的背面应打印“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容可参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附录2。

4 检验报告容补充与更改

4.1 下列情况应对已发出的报告(证书)进行补充更改:

4.1.1受检单位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书)的主要结论性意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异议(口头或书面),经检验人员和相应责任工程师复验确认后;

4.1.2在质量抽查、复查中发现影响设备安全使用的重大质量问题,需要对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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