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称谓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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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分为五等爵: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顺治六年定为十二等级

清制,亲王、世子、郡王的侧室,凡生有子女者,可封侧福晋。福晋,满语,妻子或贵妇之意。额定,亲王封侧福晋四人,世子、郡王封侧福晋三人,奉特旨赏给者不拘额数。其冠服比福晋降一等。每年一次由宗人府汇奏请封,咨送礼部都入册

阿哥:

"阿哥"也是满语音译,其意为"哥哥",它有两个义项.一是清代满族宫廷称皇子,可按排行称阿哥,如大阿哥,二阿哥等.二是旗人的贵族称儿子,此处尤须注意"阿"读四声,"哥"读轻声.

凡皇帝所生子均称为皇子,待赐名后才开始按位次称皇长子、皇次子、皇三子等。皇子长至十五岁就由宗人府题请封爵,所封爵高低由皇帝钦定。

王爷:(包括亲王和郡王)

王爷是皇帝的直属亲戚但不一定是皇帝的兄弟,地位没有亲王高。历史上由有很多异姓封王,如吴三桂就是其中之一,不单单异姓还是异族。且王爷也要看亲属关系,如亲王就是最高的根绝位有一定关系。

王爷的封尚则较为广泛,例如拥有皇族血脉而非正统皇族因立战功,对国家有杰出贡献。亲王与王爷都是世袭的,在清朝,满族与皇室沾亲切立过大功者通常封为王爷。

亲王:

亲王是封建制度中的爵位名。在中国封建制度中,为王爵的第一等(一般为皇亲宗室)

一般来说亲王较于王爷高,亲王只能是黄族嫡亲,也就是说,是皇帝的亲兄弟或者子嗣

皇族女室的丈夫(皇帝的兄弟和儿子)

郡王:

郡王是亲王的儿子

皇帝的儿子封亲王,而亲王的儿子封郡王,从爵位上讲,亲王的等级更高些。通常,爵位是世降一级,亲王的儿子降为郡王,郡王的儿子降为贝勒……不过有所谓“铁帽子王”世袭罔替,永不降级。

亲王就是有血缘关系的,郡王是册封的

贝勒:(贝勒是属于爵位名,而不是官名)

(贝勒-贝勒是皇族的一个封爵,可以是皇帝的儿子,也可以是其他皇族的承继人。清制,入八分皇族的爵位是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护国公,镇国将军等,非皇族不能封(除了乾隆间的福安康封贝子)是有一定的续承关系。

中国清代贵族爵位名。全称多罗贝勒。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确立八旗制度,以子侄为各旗旗主,统称为八和硕贝勒。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建号后金,命次子代善为大贝勒、侄阿敏为二贝勒、五子莽古尔泰为三贝勒、八子皇太极为四贝勒,共同听政,其地位尊于其他贝勒。史称四大贝勒。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即位后,废除四大贝勒共理政务的旧制,建立贵族封爵制度。以后,逐渐形成12级封爵制。贝勒在亲王、郡王之下,其名号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太宗崇德年以前的贝勒,实即后来的亲王。受封者皆为宗室、觉罗及其他八旗贵族。有世袭、恩封、功封和考封等获取途径。归附清朝的蒙古贵族亦实行此封爵制,在亲王、郡王下置贝勒爵。

顺治六年规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贝勒之子封贝子,贝子之子封镇国公,镇国公之子封辅国公,辅国公之子授三等镇国将军。其后又有所修改。皇太极第五子硕塞便因系皇子而封郡王,后又以军功晋亲王。这些因系“天潢近支”而封世爵的皇子王孙,称为“恩封诸王”。

“阿哥”是皇上的儿子这一点毫无疑问

而贝勒则是较差一些的爵位了,不一定是皇子阿哥,就是一般的王子也可以封贝勒的

贝子:(贝勒所生的儿子)

中国清代贵族爵位名。在早期满族社会中,贝子意为天生贵族

贝子一直在辽时就出现了,是契丹族的王子,或地位很高的高外戚之子

公主:皇帝的女儿

皇帝的女儿并非一生下来就受封公主,也并非个个都受封公主。在获得正式的公主封号之前,皇帝的女儿一般称为小格格、小公主,这里的小公主只是俗称,并非真正获得封号的意思。可见公主比格格大

郡主:

每一个郡王(爷)女儿叫郡主。(郡主是皇帝兄弟的女儿)

格格:(只有清朝叫格格,其他朝都叫公主,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

格格不是公主的意思,在清朝初年,一些身份低贱的后妃也被称为格格

公主是格格,格格却不一定是公主。地位最高的是固伦格格,其次是和硕格格,王爷家的格格一般是多罗格格,都是封号。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不过此名称平民百姓不能用,它仅限于对清代皇族女儿的称呼)

(真正称呼为格格的是从亲王到入八分辅国公的女儿。亲王的女儿称“和硕格格”,郡王、贝勒的女儿称“多罗格格”,贝子的女儿称“固山格格”,入八分辅国公的女儿就称“格格”。)

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郡主-亲王之女称和硕格格,即郡主

县主-郡王之女称多罗格格,即县主

郡君-贝勒(全称多罗贝勒,位低于郡王)之女称多罗格格,即郡君

县君-贝子(全称为固山贝子,位低于贝勒)之女称固山格格,即县君

乡君-位低于贝子的镇国公、辅国公之女,亦称格格,即乡君

乾隆的亲生女儿不可能降格而封为格格,即使是小燕子,她开始是作为自己的亲生女儿而受到封赠的,自然应该被封为和硕公主这一等级。这里说明的是。从所谓固伦公主到格格,表示的是等级,不是具体的名称。

正宫皇后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固伦格格,品级相当于亲王;嫔妃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和硕格格,品级相当于郡王;亲王之女封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之女封县主,称多罗格格;贝勒之女,封郡君,亦称多罗格格;贝子之女,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封乡君,称格格。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

《清史稿》中明明白白地写道:“公主之等二:曰固伦公主,曰和硕公主。”满语“固伦”为天下的意思,皇帝为九五之尊,所生的女儿自然得配“固伦”二字,也并非所有的公主都能有“固伦”的名号,只有皇后所生的女儿才能受封为固伦公主,其余的嫔妃们所生的女儿自然应该列入第二等,受封为和硕公主。不论是紫薇还是小燕子,尽管受到色鬼乾隆的宠爱,也只能得到和硕公主的封号,更何况紫薇的母亲夏雨荷连正式嫔妃的封号都没有。

至于“格格”,则是亲王以下的的宗室成员的女儿的封号。

皇室是皇帝的家族,是宗室的一部分。清朝是满洲贵族的政权,皇室成员称呼有些与历代相同,例如帝王之妻称皇后或后,帝王母亲称皇太后等。但由于使用满语和其他原因,有些称呼用词与历代有些不同,罗列如下:

皇阿玛:皇父。

皇贵太妃:是对皇帝之祖遗留下的妃嫔称呼。

贵太妃:对皇帝之父遗留下来的妃嫔称呼。

阿哥:对皇子的称呼。如果有几个皇子,就在“阿哥”之前加“大”、“二”、“三”等。

固伦公主:满语中“固伦”是国的意思。固伦(公主)用以称呼皇帝女儿。

和硕公主:满语中“和硕”是一方的意思。和硕公主称呼妃嫔生的女儿和皇后抚养的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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