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大全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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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份)

1.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分文本类、电子类。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健康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现况,治疗康复情况,慢病相关生活行为因素,家庭社会经济状况。

3.资料要记录真实、准确,档案中各类项目应有较高的利用率,须保持动态连续性,实行动态管理。

4.建立健康档案索引目录,健康档案要按照编号放置,便于取放。

5.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并记录家庭中不同阶段的家庭主要健康问题,对家庭主要健康问题提出保健、治疗、指导建议,一年更新增补一次。

6.有转、会诊病人时,一般要书写转、会诊单。可以把病人原始档案里的资料借给转诊的医生,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门诊SOAP记录要应及时归入健康档案。

8.健康档案一般供主管的辖区全科医生阅览或借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丢失。确保病人的隐私不向外泄漏,严格保密。

9.卫生院的全面资料由信息资料室的负责同志保管,必须注意清洁,无污损,无丢失。文本内容与电脑内信息始终保持一致。

10.健康档案,每年更新增补一次(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各村基本资料,卫生服务资源,卫生服务状况,居民健康状况等)。

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份)

1. 负责收集全镇人口信息,按规定及要求收集卫生院信息资料,并进行分类、归纳及计算机录入,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

2. 负责上报综合报表,督促专业人员按时上报专业报表。

3. 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4. 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5. 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6. 指导各科(室)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做好中心计算机档案资料保管和应用软件的管理工作。

信息资料管理制度(1份)

1.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2.各类档案的内容必须登记详细、真实,项目齐全,编写清楚规范,随工作开展及时收集、整理,并按类型归档。

3.健康档案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专柜保存,对健康档案的编写、收集、归档实行专人负责制。

4.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5.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6.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档案、文件的管理规定,对辖区内健康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在档案的利用上,本着充分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严格档案的借入借出,对借出时间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7.对收集的档案必须实行定期审查制度,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责任人进行改正、补齐,问题严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验收归档。

8.健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9.对健康档案资料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因此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损害患者权益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10.卫生院要有专兼职专业人员作为系统的维护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并有相关的管理制度。

11.各系统工作站点,必须有明确的计算机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人员必须熟知有关事项,切实掌握使用要领。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份)

1.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卫生院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2.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3.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辖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4.建立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5.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6.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职责(1份)

1.负责本卫生院(所)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辖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与定期开展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卫生院(所)医护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安排医护人员为辖区居民讲授健康教育课,对卫生院(所)医护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5.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卫生院(所)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7.负责卫生院(所)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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