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厂入炉煤检斤检质管理制度(04)
验质检斤管理制度
验质检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生产活动,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客户利益,建立本企业验质检斤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质检斤活动。
二、质检斤组织机构1.本企业设立质检斤部门,部门负责人应为资深质检员,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2.质检斤部门设置若干质检组,每个质检组由一名组长和若干质检员组成,质检组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3.每个质检组根据不同的产品、工序、环节等进行拆分,确保全面覆盖。
三、质检斤人员管理1.本企业质检斤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每位质检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3.质检员应不定期接受技术、质检斤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和水平。
4.质检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五、质检斤工作流程1.质检活动应在生产制造的每个环节间隙设立,确保全程掌控。
2.质检员需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质检标准进行检测,不得私自修改数据或违规操作。
3.废品处理应及时将废品原因进行定性和定量,切实有效控制废品数量。
4.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和矫正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质检斤设备管理1.质检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2.质检设备使用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3.新购设备应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入库后需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维护。
四、质检斤文件管理1.所有质检斤文件应建立健全,包括计量标准、检验标准、质检流程、检验记录等。
2.质检员应按照规定填写检验记录,并保留至少两年。
3.文件管理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遵守机密处理原则。
七、质检斤绩效评价1.企业应制定质检绩效考核机制,评价标准包括检验合格率、废品率等质量指标。
2.质检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列入个人绩效考核,影响薪酬和晋升。
3.质检员应根据考核结果不断提升自身技能和水平,保持质检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以上为本企业质检斤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关制度的惩罚。
检斤管理制度
检斤管理制度第一篇:检斤管理制度检斤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计量制度与司磅制度。
2、坚持原则,工作中不得接受礼物,严禁搞内外勾结,徇私舞弊。
要对出入库粮食数量负主要责任。
3、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工作,保持计量器具完好。
4、做好计量器具的保养、维护,对发生故障、损坏的器具应及时上报并安排检修。
5、做好进、出粮的检斤工作,正确签发检斤单。
6、妥善保管计量记录及相关凭证,防止丢失,便于备查。
7、常年保持计量器具及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二篇:检斤员岗位职责褐煤提质检斤员工作职责1、检斤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对待客户要热情周到,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请假应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找到代理人后方可离岗。
3、必须熟悉所用设备性能、检斤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车号和有关的检斤数据。
4、要爱护检斤的设备,当检斤仪器出现故障,停止检斤并及时上报,由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方式。
5、注意维护好室内外卫生及磅房的工作秩序,闲杂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磅房。
6、每天下班前认真核对当班的磅单,做到物种、数量的日日清,填写检斤的日报表并上报主管领导。
7、称重单存根按票号顺序保管,不得撕毁、涂改,每月月底将当月称重单存根联及出入厂检斤月报表上交存档。
注:褐煤提质检斤员实行轮流当班制度,当班时间为24小时,每天的8:00—17:00必须坐班,交接班时间为每天的19:00,交接班的同时要上报检斤报表。
第三篇:检斤管理办法检斤岗位管理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
工作认真负责。
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遵守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
1.班中必须穿工作服、班前、班中不能饮酒、不能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考核100元、对班中饮酒者根据公司规定一律开除处理、1、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计量,确保计量数据真实准确,计量数据全部由计算机采集,禁止人为干预和篡改计量数据。
如有发现将做调岗或开除处理。
2、见票检斤,工作细致,数量准确,不出差错。
煤炭入厂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入厂验收管理,确保煤炭质量,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煤炭的入厂验收工作。
第三条煤炭入厂验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 加强过程控制,确保验收质量;4. 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立煤炭入厂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煤炭入厂验收工作。
第五条煤炭入厂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煤炭验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煤炭入厂验收工作。
第六条煤炭验收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煤炭入厂验收工作流程和规范;2. 负责组织煤炭验收人员培训;3. 负责煤炭验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 负责煤炭验收数据的统计和分析;5. 负责处理煤炭验收过程中的异议和纠纷;6. 负责煤炭验收报告的编制和上报。
第七条煤炭验收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煤炭验收;2. 认真填写验收记录,确保记录准确无误;3. 及时发现煤炭质量问题,并向领导汇报;4. 参与煤炭验收设备的操作和维护;5. 参与煤炭验收人员的培训。
第三章验收流程第八条煤炭入厂验收流程:1. 煤炭进场报验;2. 验收人员核对煤炭信息;3. 验收人员检查煤炭外观;4. 验收人员进行煤炭质量检测;5. 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6. 验收报告审核;7. 验收报告归档。
第九条煤炭进场报验:1. 煤炭供应商应在煤炭进场前向煤炭验收办公室提交煤炭进场报验单,内容包括:煤炭品种、数量、产地、运输方式等;2. 煤炭验收办公室接到报验单后,应核实煤炭信息,并通知验收人员做好验收准备。
第十条验收人员核对煤炭信息:1. 验收人员应核对煤炭品种、数量、产地、运输方式等信息;2. 如信息有误,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确认信息。
第十一条验收人员检查煤炭外观:1. 验收人员应检查煤炭的外观质量,如煤炭有无破损、结块、水分过高等;2. 如发现外观质量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
入炉 计量管理制度
入炉计量管理制度一、入炉计量管理的重要性入炉计量管理是精益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存在原材料计量不准确、数据统计混乱、监控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因此,建立健全的入炉计量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优化生产流程至关重要。
二、入炉计量管理制度的内容1. 原材料进厂前计量管理:在原材料进厂前,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计量管理。
所有原材料进厂前必须进行准确的称重,并填写相应的进货单据。
原材料称重过程中,应使用精准的称重设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人为干扰和误差。
2. 入炉前计量管理:将进厂的原材料送至生产现场进行入炉前的计量管理,确保原材料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称重、计量。
如有需要,可对原材料进行二次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
3. 入炉过程中的计量管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对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实时监控和计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生产现场应配备专业的计量员,负责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重量、数量等进行实时监控,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入炉后计量管理:产品生产完成后,对成品进行最后的计量管理。
产品称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产品的重量与频率符合生产计划要求。
同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样检验,确保产品达到质量标准。
三、入炉计量管理制度的执行1. 建立健全的计量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管理需求,建立符合实际的入炉计量管理制度。
制定详细的计量管理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计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 人员培训:企业应对计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计量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
计量员应熟悉计量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熟练操作,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强化监督检查:企业要加强对计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准,准确记录计量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建立健全的数据统计和分析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入厂煤管理,健全完善入厂煤质量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入厂煤质量验收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一条煤管班对入厂煤的采样、制样工作负全责。
建立入厂煤采样、制样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第二条化验班对入厂煤的分析测试工作负全责。
严格按国标进行操作,并建立化验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条公司燃料监督小组及燃料分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入厂煤验收的标准执行情况,完善规章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第三章进煤质量验收第一条火车进煤的质量验收1火车计量人员接到来车通知后,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来煤时间、矿别、品种、车数等信息。
质检人员准备好采制样工具,到达采样地点。
2火车卸车前,煤管班长、质检员应首先登车查看装车情况,并进行目测,并检查来煤品种是否与发运大票情况一致。
3来煤品种与发运大票不一致,应立即通知调运人员、煤管专工,经质检员、煤管班长共同认定属实后,汇报燃料分场领导处理。
4 火车质检人员对煤质热值无十分把握的,通知燃料运行暂停卸煤,先取样化验确认后,再以上程序执行。
5目测煤质基本合格后,根据来煤装车、煤质均匀情况,以能最大程度采制到具有代表性煤样为原则,制定采样方案,并安排采样工进行采样。
6所采样品要及时制样,并测试全水分,制样要符合国标的操作要求,不得减省步骤,分析煤样由制样监督员及时送交化验班。
7火车质检员应熟练掌握有关的标准和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参与、监督采制全过程。
8采制样工作结束后,火车质检员要将目测的全水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值,填入目测记录本。
9采样人员上车按国标GB475—2008规定采集煤样,采样人员采样时,质检人员应进行监督。
10火车取样必须坚持国标采样和GB/T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进行抽查。
底部抽样法,按车皮两侧交叉布点随机抽取煤样。
11采样过程中如发现分层、包馅,应立即停止采样、立即汇报燃料分场领导待处理。
煤炭质量化验管理制度
煤炭质量化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炭质量化验工作,提高煤炭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煤炭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炭生产、供应和使用环节中的化验工作。
三、工作职责1、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化验管理制度,并明确质量化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2、煤炭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业的化验室,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化验设备和仪器。
3、质量化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化验技能和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化验工作。
4、煤炭质量化验工作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化验标准1、煤炭质量化验应当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化验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
2、质量化验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煤炭质量化验标准,确保化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3、煤炭质量化验报告应当明确标明化验标准,并注明化验方法和仪器设备。
六、化验程序1、煤炭质量化验应当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包括取样、样品制备、检测和报告生成过程。
2、取样程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3、样品制备应当经过严格的样品研磨、筛分和混样程序,确保化验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4、化验过程应当采用标准化的化验方法和操作过程,避免误差和偏差。
5、化验结果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确保报告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七、仪器设备管理1、煤炭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化验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度。
2、化验设备和仪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准确性。
3、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化验设备和仪器的维护记录和检查报告应当及时填写和归档。
八、质量保证体系1、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化验流程、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2、质量化验流程应当明确化验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并加强对化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质量控制应当建立化验结果的校准和核查机制,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煤炭管理制度
目录总则 (2)第一章煤场的现场管理 (3)1.1 煤场管理工作内容 (3)1.2 煤场管理负责人职责 (3)1.3 煤场整形及存取 (3)第二章装卸车现场管理 (4)2.1 装卸车管理 (4)2.2 现场管理 (4)第三章原料煤出入场管理 (5)3.1 入场原料煤管理 (5)3.2 出场原料煤管理 (6)第四章煤炭运输管理 (7)第五章原料煤的领用管理规定 (8)第六章炉渣含碳量鉴定工作 (9)6.1 供暖期送取炉渣样品工作程序 (9)6.2 炉渣样品化验鉴定工作程序 (9)6.3 灰渣含碳量鉴定纪律 (9)第七章汽车衡的维护与保养 (10)第八章用煤单位煤管员岗位要求........................................ 1 18.1 岗位职责........................................................................................................... 1 18.2 工作要求 ........................................................................................................... 1 1 第九章应急预案. (12)9.1 煤场安全应急预案 (12)9.2 恶劣天输运应急预案 (12)10.1 现场管理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3)10.2 专用线管理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3)10.3 采样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4)10.4 检斤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4)10.5 入库账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5)10.6 出库账目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5)10.7 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6)第十一章相关流程 (17)总则为加强公司煤炭采购、出(入)库、检斤、煤质化验、仓储、调拨、使用等环节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入厂煤管理,健全完善入厂煤质量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入厂煤质量验收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一条煤管班对入厂煤的采样、制样工作负全责。
建立入厂煤采样、制样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第二条化验班对入厂煤的分析测试工作负全责。
严格按国标进行操作,并建立化验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条公司燃料监督小组及燃料分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入厂煤验收的标准执行情况,完善规章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第三章进煤质量验收第一条火车进煤的质量验收1火车计量人员接到来车通知后,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来煤时间、矿别、品种、车数等信息。
质检人员准备好采制样工具,到达采样地点。
2火车卸车前,煤管班长、质检员应首先登车查看装车情况,并进行目测,并检查来煤品种是否与发运大票情况一致。
3来煤品种与发运大票不一致,应立即通知调运人员、煤管专工,经质检员、煤管班长共同认定属实后,汇报燃料分场领导处理。
4 火车质检人员对煤质热值无十分把握的,通知燃料运行暂停卸煤,先取样化验确认后,再以上程序执行。
5目测煤质基本合格后,根据来煤装车、煤质均匀情况,以能最大程度采制到具有代表性煤样为原则,制定采样方案,并安排采样工进行采样。
6所采样品要及时制样,并测试全水分,制样要符合国标的操作要求,不得减省步骤,分析煤样由制样监督员及时送交化验班。
7火车质检员应熟练掌握有关的标准和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参与、监督采制全过程。
8采制样工作结束后,火车质检员要将目测的全水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值,填入目测记录本。
9采样人员上车按国标GB475—2008规定采集煤样,采样人员采样时,质检人员应进行监督。
10火车取样必须坚持国标采样和GB/T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进行抽查。
底部抽样法,按车皮两侧交叉布点随机抽取煤样。
11采样过程中如发现分层、包馅,应立即停止采样、立即汇报燃料分场领导待处理。
燃料车间检斤管理制度模板
HDFR 5.5.1/19—ZY05—YX 燃料车间检斤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1年1月19日
燃料车间检斤管理制度
为保证燃料检斤的准确性,按时完成厂下达的生产任务,根据现场生产实际情况及厂的要求,经燃料车间研究决定,制定此制度:
一、检斤制度:
1、当班调度要认真安排燃煤车辆的检斤,并对检斤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2、禁止空车或其它车辆从轨道衡专线上经过。
3、如因车站来煤车皮过多,我厂接煤线调度不开,需临时存放在轨道衡检斤线上,必须通知燃管部检斤人员退出动态检衡程序,待明确接到检斤员确认后,方可允许无关车辆通过检斤线,待接煤车完成后,通知检斤员恢复动态检衡状态。
4、遇有特殊情况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无关车辆通过轨道衡检斤专线,造成轨道衡计量系统留有虚假数据,燃料调度应立即通知燃管部检斤员清除,并做好记录。
5、检斤率必须达到100%。
6、检斤车速不许超过10km/h左右。
二、考核办法:
1、当班调度没有认真安排燃煤车辆的检斤一/次考核50元。
2、每发生一次空车通过检斤衡考核50元。
3、每发生一次漏检、重检考核100元。
4、每发生一次检斤车辆超速,考核50元。
本制度适用于燃料车间,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如有与上级制度相抵触之处按上级标准执行。
入厂煤数量验收管理制度
入厂煤数量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入厂煤数量验收是煤炭管理的重要工作,为保障入厂煤数量验收的准确性,确保电厂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入厂煤火车、汽车进煤的数量验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厂煤数量验收管理目标第一条入厂煤检斤率达到100%。
第二条入厂煤运耗率<1.1%(其中火车煤<1.2%,汽车煤<1.0%)。
第三章进煤数量验收第一条火车进煤的数量验收1 火车进煤数量采用电子轨道衡计量。
2 轨道衡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计量误差在±0.5%范围内,且在有效的计量鉴定周期内使用。
3每班接班前,轨道衡计量员要检查称量台面有无杂物,台面轨间隙是否清洁正常。
列车经过称体时,要观察称体震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检修人员并做好记录。
4每班接班后,轨道衡计量员要检查静态称量、零点和规定的值之差,并做好记录。
5 轨道衡值班员接到来煤通知后,对计量微机仪表进行零点调整,严格按照检斤程序进行操作。
6 计量人员接到货物运单后,核对票据项目及数量,核对无误后在票据交接记录本上做好登记(送票人、日期、票据类别、数目、接票人等信息)。
7 货物运单交接完毕后,及时将矿别、车号、票重、发货时间等项目核对清楚:矿别为货物运单上的托运人名称;车号:在过磅单与货物运单上车号不一致时,在确认是本批过磅单对应的此列货物运单,以货物运单上的车号为准;票重:按货物运单上托运人确认重量为准填入;发货时间:以货物运单上右下角发站承运日期戳上的日期为准,在计量数据中填入xx年xx月xx 日。
待以上项目核对填写完毕后,保存计量数据,并再次将数据上传到系统网。
将核对完成日期、与统计交接时间等信息登记在交接记录本上。
8 核对后的货物运单及轨道衡过磅单要一一对应后放在一起,未核对的过磅单或运单单独放在指定位置保管好。
且打印和核对后传输数据与采样车数相对应,核对后打印的过磅单如有计量员姓名的无需签名,如无计量人员姓名的计量人员要签名。
火力发电分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模版
火力发电分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燃料管理,提高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入厂煤验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42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全流程闭环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12〕45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燃料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12〕53号)和湖南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质管理的通知》、《入厂煤验收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入厂煤(包括计量、采样、制样、化验)和入炉煤质(包括制样、化验)验收管理工作,入炉煤计量与采样工作另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质和入炉煤质验收管理工作由燃料管理部负责,在技术、业务上接受中国大唐及华银电力燃料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督查,燃料管理部内部建立可靠的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保障责任体系和监督责任体系,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管理的日常监察工作由监察审计部负责,确保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过程管理工作可控、在控。
第四条燃料管理部须将入厂炉、入炉煤质验收与监督的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应岗位、具体责任人,不断完善现场操作规定和操作流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确保考核落实到位。
第三章人员要求第五条从事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工作人员的要求:思想好、作风正、事业心强、业务精以及身体健康的人员方可担任入厂煤验收工作岗位。
第六条所有从事燃料计量与采、制、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从事燃料采样、制样、化验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中国大唐组织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国大唐或具有相应资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燃料计量的工作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颁发上岗许可证。
第七条从事入厂煤和入炉煤质验收管理、监督、监察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应岗位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能够按标准和规范操作。
进厂煤管理制度
进厂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炭的进厂管理工作,确保煤炭的品质和安全,提高煤炭利用率,减少能源资源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炭进厂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煤炭进厂的合法合规。
2. 保障煤炭的品质和安全。
3. 提高煤炭利用率,减少能源资源浪费。
4. 注重环境保护,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进厂程序1. 煤炭收货员接到进货通知后,认真查阅进货合同,了解进货煤种、数量、煤质要求等信息。
2. 确认煤炭的品质文件完整性,质检员抽样检测,填写样品编号和检验报告。
在质检员检测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放行。
3. 确认车辆信息,对煤炭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场。
4. 将进厂煤种等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数据管理。
5. 与煤炭供应商签订收货单,确认煤炭数量和质量后开始卸货。
6. 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流程操作,确保安全卸货。
7. 卸货完成后,进行实际称重,记录称重数据。
五、煤炭存储管理1. 存储煤炭的场地要求整洁,通风良好,安全可靠。
2. 按照不同种类的煤炭进行分类存储,注意防潮、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3. 定期检查煤炭堆场,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堆场清洁。
4. 对于易燃易爆的煤炭,要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存储。
六、质量管控1. 煤炭质量信息管理,定期对煤炭的热值、硫份、灰份等指标进行监测,保证煤质稳定。
2. 对煤炭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进行整改措施,避免因煤质问题造成损失。
3. 与供应商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建立质量跟踪制度,确保煤炭质量稳定可靠。
七、安全管理1. 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2. 对于涉及安全的作业,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对于高温、高湿等特殊条件下的煤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八、环境保护1.对煤炭的燃烧及使用要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2.对于废弃煤炭及燃煤灰渣等废弃物要及时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入厂煤化验管理制度
入厂煤化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入厂煤化验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每日入厂煤化验,指导入厂煤质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化验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验规定
第三条化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队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2.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能严格执行检验标准。
3.具有较丰富的煤质分析工作经验,持有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煤质分析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工作标准
1.应保持煤化验设备满足试验要求,每天化验前对各台设备进行标煤校验分析,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化验准确无误。
2.制样送样人员和化验接样人员在高级主管监督下完成煤样的接收工作。
保证接收样编码和瓶内标签一直,准确无误。
3.煤化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各项指标标准。
GB/T211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4.化验结果报出前,必须经化验班班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后,录入到燃料
信息系统。
5.禁止任何人在化验报告未审核前对外通报化验结果。
6.化验报告经化验员、化验班班长和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或盖章)后交与燃料统计人员整理归档。
7.化验煤样要进行保存备查。
当咨询燃料管理部统计人员矿方已结完帐3个月后方可进行集中销毁。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本办法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第六条本制度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煤质检管理制度
煤质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煤的检测管理,保障煤炭质量,提高企业煤炭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加工和运输煤炭的企业。
三、责任主体1、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煤炭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2、检测单位:负责对煤炭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监管单位:负责对生产、加工和运输环节的煤炭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四、检测设备1、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取样器、煤质分析仪、颗粒分析仪等。
2、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做到设备使用规范、保养及时、维修保养完好。
五、取样方法1、对于散装煤,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2、取样点应该随机选取,并在取样过程中保持煤炭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3、取样后的样品应立即送交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六、检测方法1、检测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煤炭进行全面检测,包括煤质成分分析、热值测定、灰分含量检测、挥发分含量检测等。
2、对于特殊要求的煤炭,应根据生产单位的要求进行定制化检测。
3、检测结果应及时生成检测报告,并送交生产单位。
七、检测结果处理1、生产单位接收检测报告后,应及时对煤炭进行质量评估,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煤炭的分类和分等。
2、对于不合格的煤炭,应立即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检测。
3、对于合格的煤炭,应按照要求进行存储、加工和运输。
八、监督管理1、监管单位应定期对生产、加工和运输环节的煤炭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检,并核查质量评估的合理性。
2、对于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优质煤炭,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定,对于劣质煤炭,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制度执行1、生产单位和检测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煤炭的质量和安全。
2、对于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煤炭品质管理制度(2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提高煤炭品质,保障煤炭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单位,以及与煤炭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煤炭品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 全面质量管理原则:从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全过程进行煤炭品质管理。
3. 严格监督原则:建立健全煤炭品质监督体系,确保煤炭品质符合国家标准。
4.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煤炭品质管理制度,提高煤炭品质管理水平。
二、煤炭品质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建立煤炭品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1. 煤炭品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炭品质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2. 煤炭品质管理部门:负责煤炭品质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3. 生产部门:负责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品质控制。
4. 加工部门:负责煤炭加工过程中的品质控制。
5. 销售部门:负责煤炭销售过程中的品质控制。
6. 使用部门:负责煤炭使用过程中的品质监控。
三、煤炭品质管理制度内容第五条煤炭生产过程品质管理1. 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
2. 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煤炭生产过程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煤炭品质。
3. 生产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生产单位应加强原煤管理,确保原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煤炭加工过程品质管理1. 加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组织加工。
2. 加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煤炭加工过程控制体系,确保加工过程中的煤炭品质。
3. 加工单位应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加工单位应加强中间产品管理,确保中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煤炭销售过程品质管理1. 销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组织销售。
入厂煤质量检验管理
制度索引号:******公司入厂煤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以下简称公司)入厂煤质量检验管理平台,确保入厂煤检测过程符合国家标准,依据《神*****公司燃料质量管理办法》、《******公司入厂煤质量管理手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和规范公司入厂煤采样、制样、化验工作程序、职责及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煤质检验中心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入厂煤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落实现场入厂煤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入厂煤检验质量。
第五条部门职责(一)安全监察部职责公司安全监察部是入厂煤质量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1.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有关标准、公司等有关规定,组织订立和完善公司入厂煤质量管理办法;2.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入厂煤质量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考核;3.为各部门工作人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4.按照标准完成入厂煤采制样及编码工作。
(二)燃料部职责1.负责煤质争议的处理,办理理赔;2.负责公司入厂煤质量管理对外业务联系及协调沟通工作。
3.负责煤船靠、离码头调度指挥,煤船堆型检查验收,并留存数码照片与装船照片对比,异常情况立即汇报且暂停卸运异常船舶。
等待公司处理意见。
未卸空的煤船原则上不得离开码头,特殊情况如需离开码头,燃料部负责留存余煤外观数码照片,待再次停靠码头时进行外形对比,确保煤炭没有损失。
(三)发电部职责1.按照标准完成入厂煤化验工作。
2. 申报“采制化”国家级实验室。
3. 负责本发电公司入厂煤质量监督、检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 参与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和仪器设备的改进提高。
5. 负责对本发电公司质检人员的培训及考核。
6. 提供入厂煤煤质检验数据,做为燃煤结算依据。
7. 负责入场煤、入炉煤的化验工作。
(四)党群工作部职责1. 负责对密码样报告进行解码;2. 负责发布入厂煤分析报告。
企业管理制度计检制度(检斤计量管理制度))x_
企业管理制度计检制度(检斤计量管理制度))x_企业请在这里输入单位请在这里输入单位/组织名称年月计检制度检斤计量管理制度第一条原材料、废旧物资出入厂检斤由计检部负责。
第二条检斤日一人检斤、一人监督并签字,严禁不经检斤开具“计量检斤单”。
第三条检斤物资由检斤员填写“计量检斤单”一式四联,送检部门两联(其中包括客户一联),计检部两联,一联自存,另一联交有关部门核查。
第四条检斤前检斤员校对衡器的精度,然后监督车辆开上衡器正确位置后开始检斤。
第五条核对货物票相符,数据准确,并对检斤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本制度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附1: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准则1、遵守国家律法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不向外人谈论本企业的机密,不向市场竞争对手透露有关业务方面的情况和提供业务技术方面的帮助。
3保管好、废弃文件应予以销毁。
5、不私自经营与务有关商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6、不得用工作机会和便谋求利假公济私,贪污腐化。
7、时刻牢记我们的工作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克已为公。
8、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第二条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勤奋高效质保量1、以利益为重,个人服从集体。
3、推迟五分钟下班,清理收拾好文件、办公用品并清洁周围环境,保持良好状态。
4、认真负责处理好自己每天,对工作中的个环节和各项内容都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工作必须每做完提倡天有进步,上下道工序之间的工作必须认真交接,事着落。
5、领导交办的事情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勿因疏忽而造成重大损失。
6、开会时间迟到。
确定不能参加时,提前告诉会议召集人。
7、召集会议应提前发书面通知,说明开时间地点、会议题和结束时间,并确保通知到参加者。
第三条关心企业团结同志统一信念荣辱与共1、不在场合做任何有辱民族尊严和损害企业形象的言行。
2、建立程全网概念团结,确保上下左右的无缝协作。
3、同事之间要和谐处互尊重恶言相向不诋毁同事的声誉,不讥讽他人的成绩。
火电厂配煤管理制度
煤炭入厂检斤、取样、化验工作标准为进一步强化入厂煤炭管理,充分体现在检斤、验收、取样、化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煤炭采购质量,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经研究,对煤炭采购、检斤、取样、化验、配煤等管理制定如下标准.一、煤炭检斤及出入库规定(一)检斤1、地磅室检斤员每次上班接班前,必须到地磅周围详细巡视一遍,主要检查地磅与地面接触情况,有无杂物影响过磅,重点检查地磅传感器有无螺丝松动或异常,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每一次不执行罚款50元。
2、检斤员必须认真负责,凡是过磅车辆一律按规定程序发放过磅单.3、除来煤车辆,其他检斤车辆必须征得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检斤,且对检斤数据负责。
4、原煤到厂后由供应科煤场管理员对煤炭进行质检及监督检斤.5、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随车原始过磅单,否则不予接收.特殊情况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办理入厂检斤手续.6、检斤时必须有煤场管理员和北大门保卫人员在地磅周围监督,由煤场管理人员核对车牌号与原始过磅单,确认无误后,通知司磅员过磅,检斤完成后,到场监督人员及司磅员在过磅单上共同签字认可。
7、检斤全过程已安装监控录像,由煤炭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
8、送煤车辆过磅时,司磅员将随车发煤通知单收回,加盖地磅专用章后,每日一次送供应科存档(供应科存档时间不少于3个月);同时司磅员签发煤炭验收管理卡,交送煤司机,然后到煤场卸煤。
所卸煤炭经管理员检查未存在异常时,由取样员取样、签字并盖章交还送煤司机,凭盖章后的煤炭验收管理卡司磅员予以检空车放行。
无地磅室签字的煤炭验收管理卡,煤场管理员不予卸煤。
9、煤场管理人员监督送煤车辆及时到煤场的指定地点卸煤,不允许在中途停歇和装卸任何物品,更不准车辆检修,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卸煤,并汇报分管领导,作出处理。
10、送煤车辆进入煤场后,煤场管理人员必须按来场时间顺序认真进行初检,初检方式要灵活多样,初检合格后,方可准许卸车、取样.发现异常或不合格立即汇报公司领导。
热电公司工厂入厂煤、入炉煤的管理及检验制度
热电公司工厂入厂煤、入炉煤的管理及检验制度为了严格控制入厂煤的质量,规范取样、检验程序和方法,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更大的利润,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厂煤的检验(一)初验当煤炭送至我公司时,首先由仓库保管人员进行初验,检查出矿检验单,并目测煤炭是否存在太湿、大块等严重不合格现象,若存在以上不合格现象应不予过磅入库。
(二)取样1、过磅后,仓库保管人员(或铲车司机)应立即通知取样人员,取样人员应在卸车前赶到现场进行取样。
2、同一供应商每天运送的煤炭,每一辆车取一个子样,每天全部子样搅匀后做为该供应商当天运送煤炭的煤样进行化验。
3、取样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汽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DL/T576-1995 )执行。
4、取样时,打开运输车辆两侧挡板,用取样铲至少分四点(上、下、内、外)采集具有代表性的煤样。
5、采样应采集粉粒状的煤炭,不准采集较大的煤块做为煤样;若采集样中有石块、矸石等,不准故意挑出,应作为子样的一部分。
6、采集到的煤样要立即送到制样间保存。
7、不同供应商的子样要分类存放,做好明显的标识,如1#、2#…,取样人员在标签上签名确认,避免发生混乱。
8、取样完成后,取样人员应及时将煤样编号及供应商的名称通知质检科负责人。
9、入厂煤取样由厂部指定专人负责,每组不少于两人,定期轮10 、取样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方法进行取样。
违反规定取样者,每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50 分;若取样人员收受供应商钱、物、与客户私下接触等现象,未按规定取样的,一经查处,予以除名,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1 、质检科负责人每周至少不低于 5 次,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除负责人10 分。
(三)制样1、制样由煤化验人员负责,将每天各供应商运送煤炭的子样按照编号搅匀,经过筛分、粉碎做成分析煤样。
2、严格按照《化水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化验1、严格按照《化水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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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HT
华能太仓电厂企业标准
QG/HT-208-04-2007
管理标准
入厂入炉煤检斤检质管理制度
2007-08-15发布2007-09-10 实施华能太仓电厂发布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工及职责 1
4 水尺验收 1
5 采制样 2
6 化验分析 2
7 煤样管理 3
8 监督管理 3
9 相关标准 4
10 附录 4
附录A:水尺检测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5 附录B:煤船验收单(规范性附录) 6
入厂入炉煤检斤检质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入厂入炉煤管理的分工和职责,规定了检斤检质、采制样及煤样管理、化验分析,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入厂入炉煤检斤检质管理及参加检斤检质管理人员和采制化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HZD-58-JY0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经营管理办法
3 分工及职责
3.1燃料部
3.1.1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负责入厂煤数量验收和采制样工作,及送样工作;
3.1.2负责入厂和入炉电子皮带秤和实物校验装置的维护和校验工作,保证电子皮带秤的正常投用和正确计量;
3.1.3负责入厂和入炉自动取样装置的维护,保证正常投用;编制自动取样装置检修和运行规程,保证自动取样装置正确可靠运行;
3.1.4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采制样操作规程、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规定;
3.1.5负责水尺验收和采制样人员的培训;
3.1.6燃料部在卸船过程中,发现船上煤炭质量明显不好或煤中混有大量石块、煤矸石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燃供部到场,由燃供部与燃料部协商后决定是否继续卸船;
3.1.7负责做好入厂煤自动取样装置及存样室的加锁和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的措施,其文明生产工作由采制样人员负责;检修人员进入加锁区域工作除突发缺陷必须马上处理外应安排在码头没有煤船时进行;
3.1.8建立健全船舶档案资料,根据来船情况,水尺检验人员应提前熟悉和掌握船舶情况;
3.2运行部
3.2.1负责入炉煤的采制样工作,对采制样流程应有明确规定;
3.2.2负责入厂入炉煤样的化验工作,及时正确地提供煤样化验报告;
3.2.3编制入炉煤采制样操作规程、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规定;
3.2.4编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试验规程或制度;
3.2.5 负责实验室实验仪器的正确可靠;
3.2.6负责化验人员的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证书;
3.3策划部
3.3.1组织并参加工作日白天来船水尺检验和采制样监督检查;
3.3.2入厂煤备样和运行部化学备样的定期外送化验;
3.4燃供部
3.4.1参加工作日白天来船水尺检验和采制样监督检查;
4水尺验收
4.1入厂煤数量验收以水尺为准,以皮带秤校核为辅;
4.2燃料部按月排出《水尺验收和采制样人员轮班表》,其中每班应为二人,并明确其中一人负责,当来船时,表中对应的人员负责来船靠离泊的水尺验收;
4.3燃料部运行专工根据来船靠离泊具体时间及时通知本部门水尺验收和采制样人员,并通知厂相关人员;
4.3燃料部应编制来船《水尺检测记录表》供水尺验收人员使用,《水尺检测记录表》应包括水尺验收时应收集的所有数据,水尺验收人员在水尺验收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和保存各原始数据;如实填写《水尺检测记录表》,监督人员签名确认;
4.4燃料部负责船离泊验收的管理人员,应在船离泊后一天内编制《煤船验收单》,其中应包括货单数、水尺检验数、入厂皮带数等验收数据,提出验收确认意见,并附《港航货物(煤炭)交接清单》,经燃料部主任批准后交燃供部结算用;当发现各数据偏差大于水尺验收及皮带秤误差范围时,燃料部主任应及时汇报厂分管副总经理;
4.5燃供部应按燃料部提供的《煤船验收单》予以结算,对部分煤炭执行港口货单数结算的,应有上级公司的批准意见,并对《煤船验收单》的确认数和《港航货物(煤炭)交接清单》数的差额应做好记录,按月汇总后在月底盘场时一并报策划部,供盘场结果分析用;
5采制样
5.1入厂煤
5.1.1采制样负责人应在燃料部《水尺验收和采制样人员轮班表》中予以明确;采制样人员每班二人,对所有采制样人员应有明确的排班顺序;
5.1.2采制样人员在制样前应再次确认各制样设备完好可用,煤样粉碎机械已经清理干净,有足够的干净干燥的煤样瓶;
5.1.3整船煤采制样频次由燃料部根据来船情况确定;
5.1.4取样时应记录对应的卸煤量,并报燃供部,以便加权计算热值;
5.1.5卸船过程中需分流或直接加仓的,在到船前燃供部应提供煤质情况,供策划部掌握;卸船后第一个煤样,应尽快制成全水分和工业分析煤样送验,运行部应立即组织化验,并把结果通知策划部;
5.1.6燃料部应制订制样设施的操作规程,对必须记录的原始数据有明确要求,制样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粉碎机每次使用后的清理工作要有明确规定,张贴墙上,方便对照;
5.1.7采样后应秤重煤量,做好记录,当发现所采煤样量少时,应及时汇报燃料部主任;燃料部主任应及时组织检查,查找原因并消除;
5.1.8送样:燃料部制成的煤样,经监督人员确认签字封样后,立即送运行部化学;送样时应填写《送样单》,在运行部化学人员验收签字后取回送样单存根并保存,以备查用;
5.1.9 当入厂煤采样机械发生故障时,采制样负责人应立即汇报燃料部主任,燃料部主任应根据情况组织设备抢修,或组织采制样人员进行人工采样,采样前应通知监督人员到场履行监督职能。
5.2 入炉煤
5.2.1采样机械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并与皮带机同步启停;
5.2.2当#10皮带加仓煤一/二期切换时,燃料部应及时更换煤样筒并记录对应的加仓煤量,方便加权计算当日一/二期入炉煤质情况;
5.2.3在采样机械正常运转情况下,每24小时制一个煤样,化验人员应在每天上午做出当日入炉煤样分析报告;
5.2.4运行部应制订制样设施的操作规程,对必须记录的原始数据有明确要求,制样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粉碎机每次使用后的清理工作要有明确规定,张贴墙上,方便对照;
5.2.5采样后应秤重煤量,做好记录,当发现所采煤样量明显少时,应及时汇报部门主任;部门主任应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燃料部,燃料部应及时组织检查,查找原因并消除;
6 化验分析
6.1接样:运行部化学应安排值班人员随时接样,接样时,应检查样瓶封口完整,有关监督
人员签字有效,在《送样单》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存放煤样。
6.2化验分析室的管理
6.2.1化验分析室及分析仪器应按厂《计量管理制度》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未经检定和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6.2.2对热量计的热容量每季度进行一次标定;
6.2.3每月用标准煤样进行工业分析、发热量、全硫的分析校对,并送煤样到外部的煤检中心进行对比试验。
6.2.4做好备样管理,备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子并加锁,钥匙由领班保管;
6.3 煤样分析的时限
6.3.1在收到煤样后24小时内完成煤样的工业分析;
7.3.2分流或直接加仓煤样应尽快做出全水分和工业分析报告报策划部,策划部据此确定是否可以分流或直接加仓;
7煤样管理
7.1入厂煤样一般情况下制样三份,其中一份立即送运行部化学,一份作备样在备样间存放,备样间钥匙由采制样负责人保管并交接;
7.2遇合同纠纷需启动备用样复核时,由燃料供应部提出申请,厂领导批准后策划部负责外委化验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
7.3制成样应立即贴上封条,封条上应有封样时间、制样人、监督人签字,封条应采用专用封条;
7.4燃料部送样与化学交接时,化学人员应检验样瓶封条完整,封条上签名和日期有效,并在送样单上进行签字办理签收手续。
7.5化学在煤样分析前应规定煤样存放地点并加锁,确保样品在检验前不发生质变,不受非检验性破坏;
7.6化验后的入厂煤样应保存3个月;
7.7 燃料部备样保存时间为3个月;
7.8入炉煤备样保存时间为1个月;
8监督管理
8.1监督检查管理是做好入厂煤检斤检质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督检查人员应参加来船靠离泊的水尺验收和采制样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并应向有关部门反映;
8.2当来船靠离泊具体时间确定后,燃料部应及时通知有关参加监督人员到场,监督人员在参加水尺验收完毕后,应在《水尺检测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燃料部有关人员如果联系不上监督人员应做好记录并汇报燃料部主任;
8.3当卸煤到达预定的可以采样吨位时,燃料部运行人员应通知监督人员到场,在监督人员到场后方可取样,如果联系不上监督人员应做好记录并汇报燃料部主任;
8.4燃料部主要领导应不定期的阅读监督检查记录本的有关内容,对其中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8.5正常工作日入厂煤水尺验收和采制样的监督管理由策划部和燃供部负责,其中策划部为牵头部门,正常工作日的夜间和周末或节假日由厂部值班人员实行监督管理,当燃料部有关人员发出来船靠离泊或采制样通知时,参加监督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
8.6燃料部保管的入厂煤备样和运行部化学保管的化验后备样的定期外送化验,每月各俩份,由策划部负责具体外委联系等工作;
8.7入炉煤采制样的监督由运行部根据情况另行制订。
9 相关标准
QG/HT-208-01-2006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10 附录
附录A:水尺检测记录表(规范性附录) 附录B: 煤船验收单(规范性附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管理部门:策划部
2007年08月20日发布
2007年09月 10日实施
编写:汤建中
审核:郑枫
审定:刘建赵翼
批准:吴森荣
附录 A 水尺检测记录表
1
2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煤船验收单
船只靠泊时间年月日时分
货单号年月日船只离泊时间年月日时分
复核:审批:年月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