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释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总则

检测:是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使用仪 器设备,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按照相 应程序对测试对象的属性进行测定或者
检验 检测 概念

验证的活动,其输出为测试数据。
检验:是基于测试数据或者其他信息来 源,依靠人的经验和知识,对测试对象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判定的活动,其 输出为判定结论。
重点关注
法律 责任
政决定、仲裁决定、社会经济和公益活动以及其他法定用途,并具有相应 的法律效力。

另有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法》、《药品管理法》、
《兽药管理条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管理办法》、《船舶
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 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 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 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本办法所称的认定,是指国家认证认可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依法成立,
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技术 依据
检验检测的依据为相关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等),以及技术规范
(如未上升为标准的,与检验检测有关的技术文件)等非 标准方法。 应当确保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4、无论是社 会经济活动, 还是公益活动 ,涉及的产品 以及其他特定 对象需要进行 检验检测的。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 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 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社会--是指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时,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对象。 证明作用—是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用于司法裁决、行
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 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 评价和承认活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 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 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 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释义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63号文) 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6号文)
自2015年8月1日起废止。
2006年4月 1日实施
资质认定成效:成为质量基础设施的 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质量管理
发挥
促进产业发展 支撑自主创新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重要 作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共七条)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共八条) 第三章 技术评审管理(共六条)
七章 五十条
第四章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共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共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共七条) 第七章 附则(共三条)
立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22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要实施计量
监督,即要通过严格的技术考核,确认其是否真正具备同检验工作相
适应的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 《计量法》中所称的“公正数据”,是指 面向社会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为他 人做决定、仲裁、裁决所出具的可引起 一定法律后果的数据,即除了具有真实 性和科学性外,还具有合法性。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监委—负责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地、县质监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 并予以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 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 《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务院令第390号)----2003年11月

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的若干意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工作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员管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标志及其使用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及其使用要求》
2、在行政决定 中,需要采信检 验检测等技术评 价结果作为行政 决定依据。 3、鉴于仲裁主要发生在合同纠 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领域,对 纠纷仲裁涉及的产品以及其他特 定对象需要进行检验检测。
1、司法裁决—通Leabharlann Baidu以
司法鉴定文书作为法 庭证据。 案件中的专业问题(如: 法医、物证及声像和 电子物证等领域),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 ,依据法定程序作出 鉴别和判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