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之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工程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2、因大厦施工需要停电,工程部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总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管理公司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管理部派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有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厦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厦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工程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工程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总经理。

2、因大厦内部事故引起停电,工程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即时口头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工程部于事后12小时内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管理公司拟定解释函,交管理部送达用户。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总工程师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总工程师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工程师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时用电管理规定

(一)用电申请

用户应事先向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

用电申请须经工程部审批。

(三)接线及送电

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工程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四)停电及拆线

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工程部,再由技术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单。

(五)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