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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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事故案例
目录:
案例一:原安阳镇东山中埠村“12·17”砂轮伤害事故
案例二:搅拌机事故案件
案例三:吊车工被砸伤致残案件
案例四:钢丝绳断裂塔臂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原安阳镇东山中埠村“12·17"砂轮伤害事故 2003年12月17日上午10时,位于原安阳镇东山办事处中埠村瑞光大道618至620号得个体无照工场发生一起砂轮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尚志发,男,现年20岁,贵州省关岭县花江镇马皇村人.
1、事故经过:2004年2月25日下午15点30分,死者陈佳兵同曹胜利(山东单县人)一起操作液压机,压制DN50同径三通管件。工作开始时,液压机运转正常.在完成6只三通管后,压制第7只三通管时,刚压到四分之一,用于卸压得减压阀突然飞出,并击中了陈佳兵得腹部,陈佳兵当即被击倒在地,曹胜利瞧见后立即过去,将她扶起,并问她有没有事,但她没有反应过来,见她脸色发白,就马上向公司领导汇报,并立即找到司机一起把陈佳兵扶出来。陈佳兵说自己眼花,公司总经理当即安排司机与车间主任用车一起护送陈佳兵到市人民医院抢救.
因腹腔内大量出血,伤势过重,经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7时许死亡。
2、现场调查ﻫ该公司已于2000年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主要岗位都制定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但职工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与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ﻫ该液压机操作部位前面有一块钢质防护档板,在压制操作时应将防护档板安上,卸压后才能取下档板。而死者陈佳兵为图方便,违规操作,在设备加压时没有将档板安上。经过调查了解到,此类违规现象在平时也曾发生过。
3、事故原因ﻫ死者陈佳兵为图方便,违反本单位得《安全操作规程》,在液压机加压前没有按规定安放防护档板。该公司质量体系作业指导文件Q/DG23、12—2003《安全操作规程》第5条规定:经常检查各行程开关、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可靠工作。公司总经理于2月23日晚上巡查车间现场时发现陈佳兵未按规定操作,未安防护档板,当场予以批评与纠正.而陈佳兵在2月25日操作液压机时仍然没有安放防护档板,导致本人在事故发生时被机台飞出得减压阀击中受重伤致死。这就是发生事故得直接原因。ﻫ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督促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力,平时发现职工违规操作现象没有采取有
力措施予以杜绝,就是发生事故得间接原因。
该液压机得安全装置在设计方面存在一定得缺陷,如安全防护档板得装卸不方便等,也就是发生事故得间接原因之一。
ﻫ 4、事故责任界定ﻫ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与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而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在发现员工有违规操作现象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杜绝违规现象,纵使陈佳兵继续违规作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应负主要责任。ﻫ瑞安市东海管件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场管理不力,没有督促本车间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对这起事故负有一定得责任。
死者陈佳兵,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听公司领导劝阻,继续违规操作,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也负有一定得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得规定,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关部门对这起事故责任单位与责任个人作出了相应得处理.
案例二:搅拌机事故案件
1、事故概况ﻫ2002年4月24日,在某中建局总包、广东某建筑公司清包得动力中心及主厂房工程工地上,动力中心厂房正在进行抹灰施工,现场使用一台JGZ350型混凝土搅拌机用来拌制抹灰砂浆。上午9时30分左右,由于从搅拌机出料口到动力中心厂房西北侧现场抹灰施工点约有200米左右得距离,两台翻斗车进行水平运输,加上抹灰工人较多,造成砂浆供应不上,工人在现场停工待料。身为抹灰工长得文某非常着急,到砂浆搅拌机边督促拌料.因文某本人安全意识不强,趁搅拌机操作工去备料而不在搅拌机旁得情况下,私自违章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口边查瞧搅拌机内得情况,被正在爬升得料斗夹到其头部后,人跌落在料斗下,料斗下落后又压在文某得胸部,造成头部大量出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将文某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10时左右死亡。ﻫ
2、事故原因分析
①、直接原因ﻫ身为抹灰工长得文某,安全意识不强,在搅拌机操作工不在场得情况下,违章作业,ﻫ擅自开启搅拌机,且在搅拌机运行过程中将头伸进料斗内,导致料斗夹到其头部,就是造成本次事故得直接原因.
②、间接原因ﻫ(1)总包单位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得安全管理不严,施工过程中得安全检查督促不力.ﻫ(2)清包单位对职工得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到实处,导致抹灰工擅自开启搅拌机。ﻫ(3)施工现场劳动组织不合理,大量抹灰作业仅安排三名工人与一台搅拌机进行砂浆搅拌,造成抹灰工在现场停工待料.
(4)搅拌机操作工为备料而不在搅拌机旁,给无操作证人员违章作业创造条件。
(5)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施工现场得安全知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③、主要原因ﻫ抹灰工长文某,违章作业,擅自操作搅拌机,就是造成本次事故得主要原因.ﻫ
3、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ﻫ①、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都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得情况发生。ﻫ②、施工现场得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仅仅放在口头,而应落到实处,要让每个施工从业人员都知道施工现场得安全生产纪律与各自工种得安全操作规程。ﻫ、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现场得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得监控,完善有关得安全防护设施。
④、施工现场应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得情况配置与安排充足得人力与物力,保证施工得正常进行。ﻫ⑤、施工作业人员也应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己得岗位与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种无关得设备设施.
4、事故处理结果
1、本起事故得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2、25万元。ﻫ
2、两家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联合调查小组得调查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作以下处理:
(1)清包企业领导缺乏对职工得安全上岗教育,违反五大规程“关于安全教育”得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法人代表刘某,作书面检查;分管安全生产得副经理金某,给予罚款得处分.ﻫ(2)清包企业驻现场负责人顾某,对施工现场得安全管理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警告与罚款得处分。
(3)总包项目经理于某,对现场得安全检查监督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得责任,给予罚款得处分。ﻫ(4)总包法人代表林某,对现场得安全管理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作书面检查。ﻫ(5)抹灰工长文某,在搅拌机操作工不在场得情况下,私自违章操作搅拌机,对本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鉴已死亡,故免于追究。
案例三:吊车工被砸伤致残案件
1、事故经过:
30岁得小管来昆明务工多年,就是一名建筑工人。ﻫ2011年2月26日15时左右,小管在吊砖作业时,一块砖头从上升途中得砖车里掉落下来,因躲让不及,砸伤了小管得右手。小管受伤后被送至呈贡区人民医院拍片检查。伤势还未治好,由于支付不起高额得医疗费用,无奈只好回贵州老家借钱继续治疗。小管在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总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被诊断为右3、4掌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先后住院治疗20余天,支付医疗费用近两万元。事后,小管得损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治疗基本结束后,小管就赔偿问题多次找发包人、转包人、承包人协商,但均遭到以上人员得互相推诿。为此,小管将上述人员诉至法院,要求4名被告赔偿因人身伤害而产生得各项损失共计96536。19元,并承担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