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凝液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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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凝液安全规范

SY/T5719-2006代替SY5719-1995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gas liquids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和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生产厂(站)的安全设计

5生产和检修

5.1生产

5.2检修

6储运

6.1储库和外输管道

6.2充装站

6.3天然气凝液罐车

6.4天然气凝液罐车的装卸

6.5罐车的行驶和停放

7用户

前言

本标准对SY5719—1995《天然气凝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本标准依据SY5719—1995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及国内相应标准的制定和变化,做了如下变动:——本标准增加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

GB18564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JB4710钢制塔式容器

SY598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SY/T6356液化石油气储运

SY650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劳部发[1994]262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本标准删除以下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SY5845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SY5858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劳锅字[1990]8号文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锅[1987]4号文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锅[1991]8号文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81)劳总锅字1号文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将SY5719-1995中的第5章及第8章删除。

——对部分条文进行修改。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效东、薄丽艳、刘景轩、张玉兰、矫建军、王秀峰、高铁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5719-1995。

天然气凝液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气凝液生产、储存、充装、运输及使用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企业所有生产、储存、充装、运输和使用天然气凝液的单位和用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GB151管壳式换热器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9053稳定轻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337钢制球形储罐

GB13348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18564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JB4710钢制塔式容器

SY/T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98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

SY5985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SY/T6070轻烃储存运行管理规范

SY/T6356液化石油气储运

SY650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劳部发[1994]262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天然气凝液gas liquids

从油气田原油挥发气或天然气中回收、分离的烃类混合物的总称。

4生产厂(站)的安全设计

4.1厂(站)的防火安全设计应符合GBJ16-87及GB50183的有关规定。

4.2厂(站)介质为天然气凝液的各种工艺塔、器、罐及管道按GB150,GB151,GB12337,

JB4710,GB50251及GB50253进行设计。寒冷地区的容器材质可按GB150-1998中附录C选用。

4.3厂(站)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SY5985的有关规定,厂(站)内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

GBJ140的有关规定。

4.4天然气凝液生产、储存及充装设施的设计,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4.5厂(站)内应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应符合GB50057,GB12158,GB13348和SY5984的有关规定。

4.6新厂(站)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设计安装应符合GB3836.1的要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按SY6503的规定执行。

4.7火炬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规定。

5生产和检修

5.1生产

5.1.1天然气凝液的生产装置不应跑、冒、滴、漏。空气不应进入负压运行的塔、器、管线内。

5.1.2按SY6503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定期调校,确保准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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