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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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

方案

根据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小城镇建设品质和管理水平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小城镇品位和形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全域景区化发展战略,全面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精品导向”、“特色导向”,坚持绿色发展、转型发展、集聚发展,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使小城镇成为我区打造现代田园城市、全域景区化的重要节点和“最美客厅”。

(二)基本原则。遵循“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内外同修,齐头并进”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从201X年下半年开始,以全区10个建制镇、8个乡集镇、2个街道办事处(浮石街道、横路办事处)

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在原已开展的集镇建设管理“六个一”工作基础上,对照省委省政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一加强三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实施“一巩固三提升”(即巩固扩大“洁净集镇”成果、提升规划设计水平、提升城镇建设品质、提升城镇特色风貌)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争用2年时间,全区乡镇(办事处)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小城镇特色风貌进一步彰显,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示范带动效应较强的活力小镇、风情小镇、魅力小镇。分年度具体目标为:

201X年度目标:制定出台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完成集镇建设管理“六个一”工作任务;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201X年度目标:3月底前全面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编制和项目库梳理工作,排出项目建设时序,形成一幅蓝图、一个项目库、一张时序表。年底基本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其中廿里镇、莲花镇、高家镇、湖南镇、峡川镇、浮石街道、横路办事处、云溪乡、灰坪乡、岭洋乡、举村乡等11个乡镇(办事处)要求通过省级核查验收。此外,同步开展重点示范镇建设。

2018年度目标:全面完成我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旺镇、大洲镇、后溪镇、杜泽镇、上方镇、太真乡、周家乡、

双桥乡、黄坛口乡等9个乡镇(办事处)通过省级核查验收;打造完成4个示范小城镇,形成标杆示范效应。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扩大“洁净集镇”成效

1.争创卫生乡镇。继续巩固扩大“洁净集镇”工作成效,全面整治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从根本上解决垃圾乱扔、污水乱排、臭水横流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干净净,力争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市级卫生乡镇比例分别达到15%、50%、100%。

2.整治城镇秩序。加强联合执法,规范城镇秩序,突出治理道乱占、车乱开、摊乱摆、房乱建、线乱拉等乱象,努力实现整整齐齐。建制镇(办事处)主要道路要积极实施架空线入地改造。

3.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小城镇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环卫、道路交通和乡容镇貌管理;加强乡镇规划建设及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开展智慧城镇建设,加快构建数字城管平台,提升乡镇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二)加强规划设计引领

1.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以乡镇(办事处)为编制主体,依据城乡规划和《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结合各乡镇(办事处)实际和现有规划成果,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梳理小城镇改造提升项目库,测算改造资金,明确改造时序和风貌管控要求,以详细方案设计指导项目建设。

2、加快法定规划的依法报批。各乡镇(办事处)要抓紧做好乡镇(办事处)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并依法报批,明确乡镇(办事处)发展定位,划定城镇建设用地边界,力争201X年底前实现乡镇(办事处)总体规划和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部分规模较小的乡集镇可将小城镇综合整治内容作为专项纳入乡镇总体规划一并编制。

3.强化重要节点的设计引导。着力加强小城镇主次入口、休闲空间、街头绿地、滨水廊道等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注重地方特色元素和文化内涵的挖掘和传承,提升空间环境品质。

4、完善规划设计实施制度。建立健全带方案审批和审批联合会审制度,加强对整治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审批。重点改造建设项目确定后,乡镇(办事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成果提交区镇治办审查,审查通过后严格执行“一书三证”规划审批制度,按照规划许可实施建设。

(三)提升城镇建设品质

1.完善配套建设。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摸清现状,找准短板,统筹安排,加快功能设施的补缺和改造提升,完善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环卫站)、公厕、客运站等基本功能性设施,每个乡镇(办事处)至少要拥有1个一星级以上集贸市场(中心镇为二星级以上)。

2.加强沿街立面整治。规范沿街防盗窗、遮阳檐蓬、空调室外机、卷闸门等建(构)筑物设置和门(楼)牌、广告牌匾、各种灯饰、非公路标志等,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做到防盗窗安装不出墙,有条件的地方要完善监控设施,全面拆除防盗窗;沿街卷闸门的立面整治,要与沿街建筑风格和整体街景相协调。加强小广告和乱张贴乱涂写治理,保持立面整洁。

3.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深化“腾笼换鸟”,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十百千万”计划,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节能降耗不达标以及其他违法生产的“低小散”企业(作坊)。加强小微企业园和标准厂房的规范管理。

4.提升园林绿化景观。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多植乔木和珍贵、乡土、彩色树种,做好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和绿化景观。加强城乡绿道网、景观森林及海绵绿地、海绵公园建设,加快构建开放、便民的公园绿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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