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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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杜柴登项目经理部地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人:安瑞

审核人:廉伟刚

审批人:陈栋华

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母杜柴登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评审\审批表

目次

1. 编制目的………………………………………………………………………

2. 编制依据………………………………………………………………………3.适用范围………………………………………………………………………4. 应急预案体系…………………………………………………………………5, 应急救援方针与原则…………………………………………………………6.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7.组织机构及职能………………………………………………………………8.预防和预警……………………………………………………………………9.应急响应………………………………………………………………………响应分级………………………………………………………………………

施工现场抗震救灾工作………………………………………………………

响应程序………………………………………………………………………

应急物资………………………………………………………………………

通讯……………………………………………………………………………

保障措施………………………………………………………………………

应急结束………………………………………………………………………10.本预案的评审……………………………………………………………………

地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确保在地震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救援和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中煤建安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发生地震灾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4.应急预案体系:详见综合应急预案。

5.应急救援方针与原则

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以保护人员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为指导方针,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统一指挥、高效协调和持续改进的思想。

6.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建工程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抗震强度较低,一旦发生地震容易发生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有些深基坑工程在地震发生时时常发生坍塌事故,起重、垂直运输机械也易发生事故。因此,建筑施工场地在地震发生时较易成为受灾严重场所。

7.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详见综合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陈栋华

副组长:吴瑞江、廉伟刚

成员:李亚静、王坤业、安瑞、宋乔杰、杨小强、张志宽、王晓勇、王立平、尹亮。

组长职责:

根据施工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地震应急救援命令,全面指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负责工地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和人员;

向组长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保持与事故现场有关方面的直接联系;

组织相关技术和其他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定期检查各部门和人员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领导小组职责:

指导生产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地震发生时产生的灾害损失;

负责建立应急队伍、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完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

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及与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工作;

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编制地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开展对职工的防震知识、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常设机构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常设机构为安监员:.

负责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开展对职工的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开展应急演练,参与事故调查,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核发事故通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协调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工作,保证本组织系统的高效运转。

应急救援机构

成立三级应急救援机构,由项目经理负责。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各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

8预防与预警

在开工前,由技术、安监人员对可能涉及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进行风险评价,对评价出的重大危害因素编制具体的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监控。重大危险源清单及管理措施按规定上报。

信息报告与处置

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处、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报告的内容有:地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项目部伤亡人数、损失初步估计及正在采取的抢险措施等。

事故抢救时间较长时,现场抢救负责人每隔半小时,向处应急领导小组及总工程师汇报一次抢险进展情况,接受处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

9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本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级至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级至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级至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1)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2)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3)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4)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5)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Ⅳ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决定,Ⅱ级、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Ⅳ级、Ⅲ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地震局,并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同时抄送中国地震局;Ⅱ级、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同时抄送中国地震局;Ⅰ、Ⅱ、Ⅲ、Ⅳ级先期处置,均以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为主。

施工现场抗震救灾工作

1、发生地震灾害后,要立即组织员工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组织前来支援的抢险救灾队伍营救压埋人员和遭受地震次生灾害致伤人员。

3、组织力量尽快抢修被破坏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和控制火灾、爆炸、水灾、毒物污染等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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