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肥料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药肥料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肥料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根据农业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肥料为监管重点,以规范农药肥料市场秩序、提高农药肥料产品质量为基本目标,强化属地管理,抓好日常监管,做好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工作,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肥用药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以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以狠抓源头治理为切入点,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强化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肥料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努力建造诚信规范、统一有序、合法合格的农药、肥料市场环境,逐步建立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农药、肥料市场监管体系,提高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农药监管是加强对生产经营农药的有效成份、隐性成分、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市场检查要以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或含有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成份的复配剂,违反的要严厉打击,经营数量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肥料监管是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加大对其有效成份、登记证、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严查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2、重点区域:蔬菜集中产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肥料批发市场和集散地。
四、主要工作及安排
(一)开展农药肥料市场大检查,做到不漏一门一店一库房。对农药生产企业,主要检查原材料库、成品库、车间以及生产、销售情况,看是否生产或贮存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假劣农药、不合格标签农药等;是否存在无证或假冒登记证违法生产行为。对农药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是否合法、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摸清底数更新登记
备案;是否销售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是否销售质量和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两账一卡”、“质量承诺”制度落实情况。
肥料市场大检查重点围绕复混肥、叶面肥市场,适期增加检查次数,采取突击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严肃查处复混肥登记、备案证不全;肥料养分标识不规范;养分含量不足及以肥充药、以次充好、价格欺诈、夸大宣传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对屡次出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加大抽检次数和监管的力度。
(二)继续开展农药标签肥料专项抽查整治行动。以农药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检查重点,对农药市场农药产品标签进行抽查整治,按照省、市上级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判定,按时上报判定结果和样张。肥料抽查以复混肥、有机肥为主,查其养分含量、备案情况、登记证等内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进行查处,并监督进行整改。
(三)继续做好经营人员和农民的培训工作。结合“阳光工程”及“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继续做好经营人员和农民的培训工作,以全县十大标准园区及南北两山错季蔬菜种植区为重点,培训人员2000人以上,普及植保技术,推广无公害及绿色有机病虫害防控技术,深入基层开展重点
3/ 6
培训、集中培训,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农民识真辨假能力及植保知识,使经营人员自觉增强法律意识,拉近消费者、销售者、监管者的距离,倡导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树立为“三农”服务的良好形象,树立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四)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一是做好农产品基地监管,推行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生产记录制度,杜绝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以及张政字[2016]45号文件规定的禁限用农药,严格遵守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建立执法人员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我县大型批发市场即京西果蔬批发市场为监管重点,督导其对入市蔬菜进行日日检、批批检,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及时公示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一)1月—4月份,进行标准园区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管,搞好经营人员岗前培训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年检为主要工作;
(二)5月—8月份,进行农药标签抽查和农药肥料市场检查,搞好错季蔬菜种植区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管。
(三)9月—12月份,进行标准园区技术指导和安全生产监管,搞好秋冬季农药肥料市场检查和总结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扎实做好农药肥料市场监管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农牧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植保站站长任副组长,执法大队、植保站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执法大队负责农药肥料市场检查,植保站负责信息报送和技术指导,全体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主要领导主动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结合“阳光工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农药肥料监管的氛围。
(三)实行农资质量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或举报电话,对举报案件认真接访,做好登记,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逐步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发现并举报制售假劣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四)协调联动,震慑违法。加强与工商、技术监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