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盈利模式分析与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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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盈利模式分析与发展战略研究
司晓磊 林和 郭凯 莫宣晟 李永礼
(兰州大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所,甘肃 兰州 730000)
E-mail:sixiaolei@
摘 要: 本文介绍了网络公司盈利模式和国内网络公司盈利现状,分析了网络公司盈利模式的经 营策略, 并对网络公司的盈利模式和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 提出了网络公司未来应采取的发展战略。 关键字: 网络公司 盈利模式 发展战略
1 引言
网络经济在摆脱了互联网泡沫后逐渐走向成熟, 目前全球性网络公司 (如: Yahoo、 Google、 Amazon 等)都实现了盈利,中国的大型网络公司(新浪、搜狐、网易、盛大、滕讯等)也实现了大幅盈利。 网络公司最初靠规模经济带来网络广告收入,今天的网络公司不再只考虑如何吸引眼球,而是 能否带来利润。2001 年以来,手机短信和网络游戏为国内网络公司带来了生机,几大门户网站在经 历了多年的亏损经营后,终于找到了新的盈利模式。2003 年底,携程旅行网在 NASDAQ 成功上市, 引发了国内第二次互联网热潮。2004 年,掌上灵通、TOM 在线、空中网、盛大、51job、金融界网站、 e 龙旅行网、第九城市等相继在 NASDAQ 挂牌,中国互联网的舞台上形成了多层次、多梯队的网络公 司。为用户提供特色的专业服务成为大多数公司选择获得盈利的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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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主要盈利模式
目前网络公司的盈利模式有很多。本文将盈利模式按照所依赖行业和盈利规模分为网络广告、 无线增值、互联网服务增值和整合传统行业增值四类。见表 1,中国网络公司 2004 年盈利模式表。
表 1. 中国网络公司2004年盈利模式表[1] 序 1 2 3 4 盈利模式 网络广告 无线增值 互联网服务增值 整合传统行业增值 市场规模 19亿元 34亿元 大于65亿元 - 业务类型 传统网络广告形式,如网页中的长幅大尺寸广告、按钮、弹出窗口、图片、 文字链接等,搜索引擎广告,电子邮箱广告 基于2G的短信业务,基于2.5G GPRS 技术的彩信、WAP、KJAVA 、语音增值 业务(IVR) 网络游戏、即时通讯、搜索引擎、收费邮箱、网络社区等 网上拍卖、订房订票、网上招聘、网上证券、网上购物、在线影视/音乐
注: “-”表示未得到数据。
⑴ 网络广告是指依靠互联网平台向商家提供的广告服务。 ⑵ 无线增值业务是指互联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由内容提供商(CP) 、服务提供商(SP) 借助移动运营商(MNO)向移动通讯用户提供收费信息服务。网络公司是作为服务提供商 SP,向用 户提供信息服务。 ⑶ 互联网服务增值在本文中定义为网络公司经营互联网行业所特有的业务, 向用户提供付费服 务获得收入的方式,这些业务的运作仅需要互联网平台的支持,而不依赖于传统行业和传统渠道。 ⑷ 整合传统行业增值定义为将传统行业的业务移植到互联网平台上,向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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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网络公司获得收入的方式。
3 中国网络公司盈利分析
3.1 网络公司的盈利现状
目前国内盈利的网络公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靠规模经济,如国内几大门户网站、腾讯、盛 大等,这些公司主要经营网络广告、无线增值、互联网服务增值业务;另一类靠特色的专业服务, 2003 年后上市的网络公司基本属于这一类,它们主要经营整合传统行业增值业务。以下表 2 是 2002 年到 2004 年国内主要网络公司收入和各项盈利业务的经营情况。
表 2. 2002-2004 年中国网络公司盈利结构表[2] 序 1 公司 新浪 年份 2002 2003 2004 2 搜狐 2002 2003 2004 3 网易 2002 2003 2004 4 盛大 2002 2003 2004 5 腾讯 2002 2003 2004 净营收额 3889 万美元 11428 万美元 19999 万美元 2873 万美元 8040 万美元 10321 万美元 2810 万美元 6565 万美元 10797 万美元 32622 万元 59998 万元 129873 万元 26311 万元 73496 万元 114353 万元 净利润 -494 万美元 3143 万美元 6600 万美元 -106 万美元 2637 万美元 3560 万美元 197 万美元 3902 万美元 5330 万美元 13929 万元 27285 万元 60949 万元 14071 万元 32220 万元 44670 万元 8.9% 5.2% 5.5% 网络广告 63.5% 36.0% 32.7% 48.2% 36.0% 54.0% 15.0% 36.7% 17.2% 0.03% 1.92% 6.65% 75.6% 63.6% 56.1% 无线增值 23.3% 56.3% 62.0% - 59.3% 26.6% - 36.1% 16.9% - 48.1% 63.9% 99.97% 98.08% 93.35% 15.5% 31.2% 38.4% 互联网服务增值 13.2% 7.6% 5.3% - 4.7% 19.4% 其它
注:表中网易的无线增值和其它收入所占的比例填写在无线增值栏内,腾讯的网络广告和其他收入所占比例填 写在网络广告栏内。其它收入在上述几家公司营收中所占比例非常小。 “-”表示未得到数据。
可以从表 2 看出,网络广告、无线增值在大型网络公司中依然是主体收入,而互联网服务增值 所占比例在总收入较大的是盛大、网易、腾讯三家公司,其中,盛大和网易主要依靠网络游戏业务, 腾讯依靠即时通讯业务。 表 3 中列出了几家主营结合传统行业增值业务的公司,这些公司也获得了较好的收入,多数能 实现盈利。
表 3. 2004 年中国网络公司主营整合传统行业增值业务收入结构表[3] 序 1 2 3 4 公司 携程 e龙 51job 金融界 净营收额 34000 万元 13840 万元 45612 万元 602 万美元 净利润 4200 万元 -1100 万元 6114 万元 460 万美元 整合传统行业增值 99% 83% 91% 93% 其它 1% 17% 9% 7% 主营业务类型 宾馆预订、机票预订、度假产品预订 宾馆预订、机票预订 传统印刷广告、在线招聘、猎头服务 在线证券软件和证券投资综合服务
分析表 2、表 3 中网络公司的收入、盈利结构,我们发现: ⑴ 大型网络公司的广告收入发展稳定,依然是今后收入中最主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网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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