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期末复习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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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言志”:

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论述中可以看到先秦时代对文艺本质的一个基本认识,即“诗言志”。最早体现:《诗经》作者关于作诗目的的叙述中作为理论概念提出:《左传》

“志”的内容:“志”即是“心”,“心”借助语言来体现,即为“志”;志也有“情”的因素,因为情是蕴藏于心的。诗言志应当是指人的思想、意愿、情感的表现,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呈现。

先秦人们对志的理解比较狭隘,主要是指政治上的理想抱负,所谓“赋诗言志”,乃是借用或引申《诗经》中某些篇章来暗示自己某种政教怀抱。因此“诗言志”是指诗歌所表现的与政教相联系的人生态度与理想抱负。战国中期以后,“志”的内容逐渐扩大,作为人的思想、意愿、感情的一般意义开始受到了重视。

实质:把文艺看做是人的心灵的表现,不同于西方古代把文艺看作对现实的模仿和再现。

孔子→“兴观群怨”:

“兴”:就文学作品的审美作用而言,朱熹解为“感发意志”,指诗歌的生动具体艺术形象可以激发人的精神之兴奋,感情之波动,从吟诵、鉴赏诗歌中可以获得一种美的享受;

“观”:就文学作品的认识作用而言,比较侧重在诗歌所反映的社会政治与道德风尚状况以及作者的思想倾向与感情心态;

“群”:就文学作品的团结作用而言,认为文学作品可以使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感情,加强团结,是“仁者爱人”、“泛爱众”的基础上的群;

“怨”:就文学作品的干预现实、批评社会的作用而言,“怨”的主体是指对现实不良政治的批评,孔子允许百姓对“不仁”直接通过诗歌加以揭发。

“兴观群怨”对文学的社会作用作了相当全面的分析,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孟子→“浩然之气”:

“知言养气”说:对后来文论中的“文气”说具有奠基作用。

“浩然之气”是指人的仁义道德修养达到很高水平时所具有的一种正义凛然的精神状态,是“配义与道”、“集义所生”、“无是,馁矣”。

有了浩然之气,就能具备一种崇高的精神美、人格美,就能“知言”:不仅自己言辞理直气壮,而且善于辨别各种错误的言辞。可见,志、气、言之间有密切关系→“夫志,气之帅也”,志,指心,即指人的内在人格与品质,气就是这种志在精神状态上的体现,而言是具体表现气的特点的→是以,孟子认为必须首先使作者具有内在精神品格之美,养成浩然之气,然后才能有美而正的言辞。→这种思想影响到文学创作,就特别强调作家首先要从人格修养入手,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然后才可能写出好作品。

“气“是仁义道德修养的结果,是可以学而后至的,而非先天个性气质特征的表现。

庄子:

崇尚自然、反对人为:最高最美的艺术,是完全不依赖人力的天然艺术,而人为造作的艺术会妨害人体悟天然之美,对顺其自然的审美意识有破坏作用。→追求绝对的“全之美”

①音乐:声音之美分为三类:人籁、地籁、天籁;②绘画:欣赏“解衣般礡”式的画;

③文章:不受语言文字局限,求之于“言意之表”,才能真正体现“妙理”。

→形成原因:对当时的黑暗社会现实不满,主张回到古朴先民生活去。对“人为”的一切均持否定态度,而对“天然”事物,则给予了最大的肯定与赞扬。“天道自然无为”,道是不能以人为力量改变的自然规律,强调尊重规律,人只能消极顺应自然。

→片面性:把尊重自然规律绝对化,否定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孟子的“气”是指道德品质修养达到崇高境界时的一种精神状态,是通过长期学礼义而具有的运用虚静、物化要求艺术创造,是中国古代论艺术创作的首要标准;从主体入手而讲到与客体的结合,是中国古代艺术创作理论的重要特点。 虚静:认识“道”的方法途径,也是能否创作合乎天然的艺术之习惯。

从认识论角度看,有两重性:①要求人必须“无知无欲”,“绝圣弃智”→提出导致虚静的方法“心斋”和“坐忘”; ②可以使人进入到一个“大明”的境界,能从内心深入把握整个宇宙万物,洞察它的变化发展规律。→老子“涤除玄览”就有这层意思

强调“心”必须离开人的一切厉害关系,不受私欲杂念干扰,排除知识对它的奴役作用,这时才能自由地进行审美观照。

把“虚静”看做人认识的最高阶段,达到这个阶段后,人对宇宙间一切事物及其内在规律即能了如指掌,而不会受任何具体认识的片面性与局限性影响。

片面性:把“大明”境界的获得与人的具体认识与实践对立起来了。

物化:“心与物化”、“忘适之适”;虚静正为达到物化,物化之要害是使主体客体完美默契合一。

排斥一切具体认识与实践→具体创作中又显示了具体认识与实践的重要性。

得意忘言:主张行“不言之教”。老子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庄子进一步发展此观点,提出“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言不能尽意,圣人之意无法言传,强调语言文字局限性。 “言”的目的在得“意”,而它本身并非“意”,言是表达人的思维内容的象征性符号、暗示人们领会意的工具,若拘泥于言,认为意即在此,反而不能得意,故必须“忘言”,而后方能“得意”。 要从有限的文字中,领会无限的“言外之意”。

毛诗序:

毛诗在每篇之前均有题解,而《关雎》篇题解前有一篇对《诗经》的总论,后人遂称各篇题解为小序,总论为大序。大序提出的一些根本理论问题,成为两千多年来封建正统的文学批评纲领,影响极大。

①“发乎情,止乎礼义”:明显反映了儒家文艺思想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的特点,具体发挥了《礼记》中的“温柔敦厚”诗教说,是对“以道制欲”思想的发挥; 突出强调文艺为统治秩序服务,诗歌须起到教化作用; 创作要合乎“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原则; “主文必谲谏”,以委婉方式,在统治者允许的范围内作他们可以接受的批评。

②讽谏说:明确提出讽谏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充分肯定了文艺批评现实的意义与作用; 对文艺的要求也表现出矛盾的两重性; 其基础建立在文艺队现实生活的真实再现思想上,对文艺和现实关系做了明确论述。

③六义说:全面总结《诗经》艺术经验,把《周礼》中的“六诗”发展为“六义”,其中风雅颂是对《诗经》的分类,赋比兴是对《诗经》表现方法的归纳; “诗之四始,以风为先”。 ④情志统一说:进一步发展了从荀子《乐论》、《礼记·乐记》一路的情志相结合的思想,比较明确地指出了是个通过抒情来言志的特点; 无论情或志,都必须受“礼义”约束。

曹丕→“文气说”:

《典论·论文》从研究作家的才能与文体特征关系出发,特别强调了作家个性对文学创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论断。由于人的个性不同的缘故,亦即各人禀气之差别而造成不同人写作风格的不同。

才能和秉性的关系:主张才性一致,是性决定其才。

①文章中气是由作家不同的个性所形成的,它是指作家在秉性、气度、感情等方面的特点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在文章中的体现。

②曹丕强调文气的不同是因人天赋秉性不同,故而无法以人力改变,“不可力强而致”。这种看法有明显片面性,但就文章风格与个性特征之间关系来讲,则确有不可力强而致的必然性。 “气”是先天赋予的、没有伦理道德色彩的自然秉性,是属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气。“文以气为

艺术创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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