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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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丰太建筑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运行办法
为加强企业民主建设,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湖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职岗位上较为突出;
(2)与公司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3)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4)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湖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人,其中一线员工、科技人员代表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代表不低于30%。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公司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对选举办法中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要求。
(2)由工会传达公司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
(3)以所属车间、单位为基础,由各车间、各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举职工代表并上报公司工会。
(4)具体选举程序为:
A、由车间、部门按所分配名额按1.5:1比例推荐产生候选人,经工会同意后,按姓氏笔画填写选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
B、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该达到选举车间或部门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C、职工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划写选票时,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职工代写,但不得请候选人代写。
D、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应当超过参加选举人数的一半。
(5)由工会对被选举的员工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结构、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其代表资格。
(6)公司对选举结果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填写职工代表登记表存档。
(7)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2、补选和撤换职工代表
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本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或在本单位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而对保留劳动关系,暂不离开本单位的短期待岗的职工,则可保留6个月的代表资格。如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正式选举职工代表一样。
当职工代表不具备代表条件时,原选举车间、部门职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要依照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1)每个职工和选举单位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提出撤换代表的要求。
(2)公司工会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代表的问题调查核实。
(3)撤换的职工代表经工会核准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4)职工代表被撤换后,应在原车间或部门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组成的合理。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学技术、懂业务的骨干。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
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3)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2、职工代表的权利:
(1)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3)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
(4) 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报酬待遇。
四、本办法自2007年11月23日起施行。本办法解释权为公司工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武汉丰太建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