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绿化养护外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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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期

园林管理养护服务外包合同

百悦·天鹅湖三期(****)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为甲方管理服务的百悦.**** 项目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百悦城项目位于成都市的物业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绿化养护。

乙方提供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由乙方负责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税金、加班费、材料、服务工具、服务设备、绿化垃圾清运与病虫害防治药物费用。

第二条、养护管理内容

1、乙方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范围的草坪、灌木及乔木等其他类型的植物的日常养护、修枝整形、病虫防治、除草施肥、培土加固、浇灌排涝、抗寒防冻等工作,使该物业区域内植物生长旺盛、健康、美观。

2、乙方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并结合本小区的绿化养护项目的有关养护技术要求及管理规定,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的完成本物业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工作。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4、对乙方单方超出协议约定范围和因乙方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服务事项

1、乙方负责百悦城项目管辖区域内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养护面积24000 平方米。

2、如因节庆、接待、会议等,甲方临时需要的花卉摆放属有偿服务;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绿化养护或绿植租摆服务费用另计,乙方应参照当地当时的市场价应给予甲方适当的优惠。

3、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应形成书面《备忘录》。

第四条、养护管理期限

养护管理期限:自2017年6月 1 日至2018 年5月31日止。

第五条、养护标准:参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的办公、工具堆放及员工培训休息的场所(该场所即为保洁部现在用场所,不再另行安排场所)。若乙方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并在合同结束后恢复原样。

2、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养护期间用于养护所消耗的水、电使用费用(包括景观水系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养护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绿化养护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

5、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的约定履行。

二、乙方权利、义务

进入正常养护期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本协议约定,每月提供月度养护计划给甲方,作为实施依据。

2、乙方进驻本项目接管养护,年度养护期内枯死率不低于97%。

3、乙方须选派专业绿化养护人员进驻本项目现场实施绿化养护服务,严格

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项作业标准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4、乙方须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小区之工作人员。甲方按实际需要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乙方须遵守小区内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小区及甲方、客户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损坏甲方物业服务区域内物品及公共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小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调整人员。

5、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所有驻本项目服务的绿化养护人员编制档案(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并指定1名场地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进行工作衔接;员工着装整齐,在工作时间内须统一穿着乙方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工作需要不得着工作服或配工作证在小区内活动。乙方工作人员离职或调离本项目时须收回其工作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在乙方员工档案中对应注销。

6、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经甲方签字确认视为合格。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改变原有环境景观设计内容。

8、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乙方在进行高空修剪养护作业、喷洒药水、工机具使用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佩戴安全作业工具如安全帽等,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警示等安全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及客户的安全,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因履行职务所导致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开展养护工作时,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乙方养护服务结束撤离现场时必须清理现场,不得影响甲方的保洁工作,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绿化垃圾废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10、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11、养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12、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限届满后,应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于5日内完整地移交给甲方。

13、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项目的管理规定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和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1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关于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进行作业,并达到约定及法定的养护标准。

1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

16、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免除乙方其相应责任。

17、乙方负责绿化养护水、电能耗管理,应按甲方《绿化用水用电管理措施》实行。

18、项目绿化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从属于乙方,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绿化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及其他相关社会保险等问题。乙方绿化工作人员发生任何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乙方应安全施工、文明作业,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发生或造成他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责任,甲方完全免责。

20、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等工作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出具相关通知及温馨提示类文件由甲方张贴在指定位置,同时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物业范围内人员损害。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

22、乙方对土壤、植物等环境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甲方认可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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