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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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园踩踏事故发生过程
这起事故是发生在昨天晚上的9点30分左右,当时天空下着大雨,学校的几千名学生在上晚自习。
平时学校要求不同班级的学生下课之后都要从教学楼不同的四个出口出入,而每个年级都配有安全员,而昨天晚上下自习后,很多学生为了不想淋雨,就从离宿舍最近的楼梯口通过。
楼梯口仅有1.5米宽左右,比较拥挤,所以引发这样一起事故。
目前这起事故已经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8人留院观察。
在事故现场,教学楼二楼的拐角处可以清晰的看到,事故发生时留在墙上斑驳的血迹。
可以想像,当时学生分别从五楼、四楼、三楼冲过来的时候拥挤的场景。
受伤的学生在医院介绍说,有几个学生在下课的时候堵住了一楼的大路,从而使楼上的学生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再继续向前走,使得人与人之间重叠在一起,叠起了罗汉从而发生这样一起事故。
校园踩踩踏事故原因曝光
湘乡市委宣传部称,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学生;二是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三是因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导致事件发生;四是学校没有开展过类似应急演练,也没有在楼梯间安装应急灯与警示标志。
经调查,该校有关于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
每个学生发放了学生手册与安全教育手册。
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纪律和日常安全巡查。
该校教学楼共有四个楼梯口,每个班级规定了相应的楼梯,也对学生进行了常规的安全教育。
事故发生后,湘乡市三家医院共收治三十四名受伤学生,其中八人在送往医院途中已经死亡。
经尸检,系机械性窒息死亡;二十六人住院治疗,另有八名学生留院观察。
罹难学生中,有七名男生,一名女生,分别来自附近城乡
又见校园事故
12月7日晚,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了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一名学生下楼梯时跌倒,骤然引发拥挤。
到目前为止,已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
事发第二日,湘乡市教育局长即被就地免职,育才中学校长也被刑拘。
每每发生校园安全事故,人们总是习惯于说事故再次敲响了警钟,或者说这是血的教训。
可是,我实在不知,这警钟到底有没有敲响,这血的教训究竟教训了谁。
如果警钟真的敲响了,为何还会频繁产生“血的教训”?莫非,迄今为止所发生的惨剧还不够惨?
如果不是出现了重大伤亡,相信湘乡的踩踏事故是吸引不了多少关注目光的,教育局长大概也没那么快被免职。
校园安全事故年年都有发生,人们早已“审痛疲劳”。
即使是踩踏事故,相关案例也可信手拈来。
就在12天前,重庆彭水县一所小学发生了学生踩踏事件,数十人受伤。
伤亡重大的事故也不鲜见,譬如,2006年11月,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死39伤;2005年10月,四川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死17伤。
这些血的教训,除了“教训”到那些无辜学生,对教育部门官员、学校领导及老师的触动似乎并不大。
从过往的案例来看,如果不是事故太严重,主管的官员甚少被严厉追责。
也就是说,只有出现重大伤亡,才可能真正教训到相关官员。
但官员被问责,并不意味着其他各地学校就闻到了警钟的味道。
原因可能是大家觉得这事儿发生在自己头上的几率实在微乎其微。
除了少数有点责任感的学校临时性搞点逃生演习、安全检查之类的活动,之后,大家也就把教训给忘记了。
而教训,就喜欢专找忘记教训的人。
要发生多么惨的惨剧才能敲响警钟?或者说,什么样的事故才能真正震撼到教育管理者的心灵,促使他们尽快给出对策?我当然承认,校园安全有很多不可控因素,但“人不能犯同样的错误”是老师从小就教给大家的道理。
譬如,一再发生的踩踏事故,足以说明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缺位,急需补课。
当媒体公布第一起校园踩踏事故的时候,各地教育部门就该要求学校在学生放学时,按楼层有次序地离开;同时制定安全教材,要求学校定期上安全课,培训学生的安全意识与逃生技能。
可以肯定,这样的安全教育是可以杜绝踩踏事故在后来一再发生的。
当然,我们知道教育主管部门现在重点还是在抓应试教育,不舍得拿出课时分配给其他与升学无关的教育。
诸如安全教育、健康教育、道德素质教育等,这些与学生日常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教学,目前却是各地学校最薄弱的环节。
也许,当更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疫情在学校传播得更广,学生辱师弑父之类的事情发生得更离奇,可以真正警醒教育管理者们。
防范校园踩踏:依靠科学管理教育
——中小学拥挤踩踏事故分析及对策
生命踏响安全警报
去年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发生在校园的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急剧增加,对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那是平平常常的一天,在那普普通通的校园,灾难突然降临
事故回放:2005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小学的晚自习像往常一样按时结束了。
铃响过后,孩子们蜂拥而出,顺着楼梯下楼。
楼梯上都是人。
突然听到一个男同学大声喊“见到鬼了!”向下走的人群突然间乱了,有学生被挤倒了,可后面的人还在不断地往前拥,后面的人踩在摔倒人的身上也被绊倒了,顺着楼梯往下滚,一楼二楼间转角的地方很快堆成了人堆,灾难发生了。
在这次拥挤踩踏事故中,8名学生死亡、17名学生受伤。
震惊、痛心疾首之后,人们在思考,什么原因导致惨剧发生?
媒体调查:据当地媒体报道,事发时有大量学生同时拥挤在楼梯上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现场调查发现,楼道内每层都有声控照明灯,这说明事发当时楼梯的照明是可以保证的;教学楼的每级楼梯都有近两米长,并排走3名小学生都没有问题;在三楼和二楼的转角处另有一片空地,可供学生站立。
这些条件可以保证一点:在夜间下楼学生人数不多的情况下踩踏情况很难发生。
退一步说,即便当时因为受到了意外惊吓,学生间发生了相互踩踏,但是如果下楼人数不多,那么严重受伤甚至死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但事实上广纳镇中心小学共有学生1450人,10月25日事发那天占学校学生总数一半的四、五两个年级都在上晚自习,也就是说那天晚上8点晚自习下课后,有近700名学生分别从三楼和二楼下楼!这么多人走在楼梯上,踩踏事故就随时可能发生。
专家分析:寇丽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群体性挤踏事件是指在人员密集场所中,由于现场秩序失去控制,发生拥挤、混乱,导致大量人员被挤伤、窒息或踩踏致死的事故。
最早被研究并记入史册的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于1896年5月18日,在莫斯科官方举办的活动中,沙皇心血来潮,向其臣民散发金币,结果在人们疯狂的争抢中,大约有2000人因被挤压踩踏而丧生。
随着城市人口密度的急剧增大和人类群体活动的经常化,群体性挤踏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
易发生群体性挤踏事件的场所: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娱乐厅、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旅馆、宾馆、饭店、大中型营业性餐馆;大中型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礼堂、大型展览馆、体育馆和20层以上的写字楼;摄影棚、演播室;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大中型医院。
这些场所的建筑功能复杂、社会性强、人员集中,具备了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的客观条件,如果没有科学完善的管理措施,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群集现象是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回放:2005年10月31日下午4点半左右,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估衣小学正值放学时间,上、下楼梯的学生发生拥挤踩踏事件,12名学生受伤。
媒体调查:据当地媒体报道,发生事故的教学楼仅有一个楼梯,而且不是很宽。
当时设计建两个楼梯,但开发商不同意,说建两个楼梯往外伸出,跟西面的教学楼不一致,另外也遮住后面商住楼的光,所以就建了一个楼梯。
楼梯狭窄,同时由于有的班的老师没有按学校规定提前下课,造成本应在不同时段上下楼的学生同时上下楼,在狭窄的楼道上形成冲突性拥挤,引发踩踏事故。
专家分析:寇丽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人群密度较大时会产生群集现象,即人员聚集成群的现象。
产生群集现象是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群体动力学的研究表明,人群的行进速度并不是决定于个体的平均行进速度,而是决定于人群的密度。
人群密度越大,群体的行进速度越低,当人群密度达到一定极限时,就会由于拥挤过度而不能前进,进而发生挤踏事件。
常见的群集现象有:
成拱现象:人群从宽敞的空间拥向较狭窄的出入口或楼梯口时,会在出入口处形成拱形的人群,所有人挤在一起无法通过。
这种成拱是一种不稳平衡,构成拱形的各个方面的力量相互推挤,很快就会打破这种暂时的平衡,发生“拱崩溃”,此时大部分人由于突然失去平衡而被挤倒,并被急于出去或者不明真相的后来者踩踏。
异向群集:异向群集是指来自不同方向的人群相遇时产生的群集现象。
紧急情况下人群总是选择走最短路径达到自己认为最安全的目标,当人群的行进的路线发生交叉时,来自不同方向的人群相互冲突、相互阻塞,互不相让,形成对抗,很容易由于拥挤和践踏而造成大量伤亡。
华山多次发生的群体性挤踏事件就是由于在狭窄的山路上,上下两方向的人流发生异向群集现象造成的。
异质群集:人群中每个个体的行进速度和承受拥挤的能力并不相同。
紧急情况下,人们都希望以最快速度到达自己的目的地,急于超过那些走得太慢阻挡自己行进的人。
行进速度明显低于群体平均行进速度的人就成为群体中的“异质”。
在人群密度不太大的情况下,行进速度较慢的人的周围会由于停滞形成一个漩涡,后面的人从两侧赶超绕行;随着人群密度的增大,走得慢的人有可能被后面的人推倒或绊倒,进而产生连锁反应,造成严重后果。
群体性挤踏事件的伤亡者多为老人、小孩儿和妇女,就是由于这些人最容易成为群体中的“异质”。
此外,人群中某些人由于物品失落,停下来弯腰拾物也会成为引发群体性挤踏事件的“异质”。
硬件设施设计、使用不合理是造成群体性挤踏事件的客观原因
事故回放:2005年1月17日上午,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第二初级中学近百名学生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件,12名学生被踩伤。
媒体调查:据媒体调查了解,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第二初级中学每周一早上都会组织全校师生开会。
事故当天清晨7时许,近百名学生都着急地从一幢三层高的教学楼涌向操场集合。
该校初中各年级的学生都在这幢教学楼里上课,楼的东西两边原本各有一个楼梯通道,但当天早上有一个楼梯通道门被锁上了,所有的学生都只能挤到剩余的一个楼梯口。
由于人太多,学生们互相拥挤,一些学生被推倒,接着便发生了踩踏事故。
专家分析:寇丽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群体性挤踏事件一般发生在出入口、狭窄的过道、看台、楼梯等处。
这就要求在设计公共场所时要根据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对这些重点区域进行科学规划。
三种群集现象中,危害最严重的成拱现象一般是由于人群在的行进中因出入口、走道突然变窄等造成人群行进宽度的骤然缩小。
因此,各种公众聚集场所出入口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并保证其畅行无阻,而且出入口的宽度也要满足人员快速通行的需要。
在人员疏散走道上要尽量避免宽度的突然变化。
此外,公众聚集场所疏散走道的采光、照明不良以及路面不平、易滑或有台阶、斜坡等,不仅会降低人群行进的速度,而且有可能引发挤踏事件。
应急准备不足是造成群体性挤踏事件的管理方面的原因
事故回放:2002年9月23日,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丰镇市第二中学发生学生拥挤造成楼梯护栏坍塌事故,事故中21名学生死亡,47名学生受伤。
媒体调查:据某权威媒体报道,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取证,内蒙古自治区丰镇二中“9·23”特大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主要是学校基础管理工作混乱。
目前,事故涉嫌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报道说,事故发生地的楼梯12盏灯1盏没有灯泡,11盏不亮。
事故发生当天下午17时,有老师向校长反映灯泡照明问题,校长以“管理灯泡人员不在”为由,没有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结果在当天18时50分就发生惨剧。
丰镇二中严重忽视安全管理。
在当天没有照明的条件下,如果学校安排两个老师在楼梯口值班,疏导放学的19个班级的学生或者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出楼道,也不至于酿成特大伤亡事故。
专家分析:寇丽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为避免群体性挤踏事件的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各类大型活动举办前必须进行应急准备,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对现场情况、可能发生的危险状况、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人员组织指挥等方面的问题做出周密的安排。
现场必须安排必要的指挥疏导力量,为现场人员提供准确的信息,避免人群由于信息的缺乏而产生不安情绪。
如果现场确实有危险存在,也可通过正确的指挥疏导将人群带到安全区域,并防止恐慌情绪产生和扩散。
研究表明,紧急情况下,人的从众心理更加明显,指挥疏导人员稳定的情绪、镇静的行为可以有效的对抗人群的不安和恐慌。
但是在已有的惨痛事件中,组织管理者往往应急准备不足,对现场指挥疏导未做安排。
恐慌心理的出现和扩散是灾难的放大器
当公众聚集场所秩序失控时,由于对周围的环境情况缺乏全面地了解,人们只能自行进行评估、判断和决策。
面对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危险,人会感到不安,甚至绝望,本能的求生欲望驱使人采取措施迅速离开危险场所,导致拥挤情况的加剧。
人群中的某些个体会由于过分不安而失去理智或感情用事,出现狂躁和冲动性行为,成为群体恐慌的导火索和爆发点。
随后,少数人的恐慌心理迅速蔓延扩散为整个群体的恐慌。
公众安全素质有待提高是群体性挤踏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公众的安全素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安全意识,就是人们对周围可能存在的危险的正确估计和判断,安全意识可以使人们尽量远离危险;另一方面是安全知识和技能,就是当人们面对危险时,能够了解危险的性质和等级,并采取正确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
目前,公众的安全素质低不仅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损失扩大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旦发生危险,很多人由于缺乏安全知识和技能,不知所措,盲目恐慌,仓皇逃生,反而造成了更大的伤亡。
【安全措施】政策提示:以检查教学楼楼梯、通道等拥挤踩踏事故多发地点为重点,认真开展校园隐患大排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踩踏事件预防措施专家提示:群体性挤踏事件的原因复杂,必须从人、场地、管理等方面研究预防此类事故的措施。
改进公众聚集场所的硬件设施,避免群集现象
1.增加安全出口的数量。
通过增加出口的数量可以达到分流人群的目的,避免在出口处形成群集现象。
安全出口的数量应根据场所的最大容纳人数确定。
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民用建筑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对于人员密度超过每平方米1.2人的建筑物,应按照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250人计算确定。
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出2000人的部分可按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400人计算。
2.设计合理的安全出口的宽度。
安全出口的宽度如果不足,会延长人群通过的时间,增加成拱现象出现的可能性。
安全出口的宽度可使用人数和百人宽度指标计算确定。
不同场所有不同的百人宽度指标。
影剧院、礼堂等公众聚集场所出入口的百人宽度指标为0.65,体育场馆出口的百人宽度指标为0.32 ̄0.43。
所有公众聚集场所的出口宽度不应小于1.4米。
3.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
在大多数案例中,安全出口处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安全出口被堵。
几乎所有的建筑物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出口被上锁、遮挡、封闭和占用的现象。
由此酿成的悲剧也在一次次重复上演。
4.利用栅栏、路障等固定物对大面积的开阔地进行分割。
将拥挤的人群利用各种可能的手段进行分区是减少挤踏事件发生的有效手段之一。
分区后应对每个区域的人群数量有严格的控制,并保证各区有相对独立的行进路线,避免路线的交叉。
很多体育场都采用铁栅栏对看台进行分隔,不同区域的人通过不同的路线进出看台。
但在实践中一定要保证分隔物的可靠性,分隔物固定不良、强度不够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灾难。
5.路线设计。
事先设计人群的进出场路线和行进路线,控制人群的行进方向,尽量保证单向行进。
单向行进不仅可以保证人群的行进速度不受其他方向人群的影响,避免异向群集,而且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更容易进行有效的疏导控制。
6.增设紧急照明设备,保证场所的亮度。
照明不足不仅影响人群的疏散逃生速度,而且会造成人群的恐慌心理。
7.建立现场信息传播系统。
信息不充分是所有危机事件的共同特征。
在群体性挤踏事件中,人群往往是由于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出于好奇而盲目地相互拥挤,一旦发现危险,或感知到危险,又会慌不择路地逃离。
如果能在出现意外情况时通过适当的途径及时告知相应范围的人,就可以大大地减少人群的盲目行动。
因此建立现场的信息传播系统,可以有效地防止危害后果的蔓延扩大。
信息传播可以利用已有的广播系统、扩音设备、对讲系统等。
组织训练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科学反应的人员队伍
训练有素的疏散引导人员可以在人群初现群集现象时及时加以控制,是预防群体性挤踏事件的最后一道防线。
这些人员可以通过适度反应遏制群体性挤踏事件的发生苗头。
适度反应包括对人群中刚刚出现的骚动现象加以控制,用镇定的语言安抚人群的恐慌情绪,指挥疏散路线和方向,对人群中行进较慢的个体予以协助等。
在大型活动前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对公众聚集场所或大型活动可能存在的危险,管理者和组织者都应慎重对待。
通过分析活动现场的环境条件,科学预测到场人员的最大数量,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偶然因素和情况变化,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
1.现场图,包括可能发生拥堵的地点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方案;
2.应急指挥控制的组织、实施方法以及实施力量;
3.通过出入口控制进入现场的人员数量;
4.秩序的维护和控制;
5.现场信息的发布方式和途径;
6.报警、处置的程序;
7.医疗救护等。
应急预案不应仅仅写成文件,必须进行必要的演练,使有关人员充分熟悉预案的内容,管理者也可以通过演练,发现预案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并不断加以完善。
【安全教育】
政策提示: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文化
专家提示:公众的安全素质问题是导致挤踏事件发生并造成巨大伤亡的根本原因。
提高公众的安全素质必须依靠安全教育的普及。
安全教育的远期目标是在全社会普及安全文化,使公众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提倡安全道德。
针对安全素质的两个方面,安全教育也可分为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评估周围环境的危险性,树立科学的安全态度,提高对危险的警惕性;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传播各种安全知识,为公众提供正确处置危险的各种基础知识和技能。
安全教育的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通过安全教育,公众会自觉分析大型活动存在的危险,理智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并对如何应对危险有了一定的心理和行动准备。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冷静处理,采取正确措施自救,并且能够自觉地相互救助,对行动缓慢或被挤到的人予以扶助。
心理防护及安全演练是安全教育关键
专家提示:金磊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专家、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