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及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精简版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处罚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行为。
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1. 《税收征收管理法》:该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处罚中的权限和程序,以及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机制。
2.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处罚类型、处罚幅度等。
3. 《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程序,适用于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
4. 《税务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类型、幅度等具体规定,明确了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限和程序的规定。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常见情形和依据1. 逃避税款的罚款处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逃避税款将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为逃避税款金额的1倍至3倍。
2. 提供虚假资料的罚款处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为虚假资料涉及税款的1倍至5倍。
3. 不配合税务机关核查的罚款处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核查将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为核查涉及税款的1倍至3倍。
4. 恶意转移资产的罚款处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恶意转移资产将被处以罚款,罚款数额为转移资产涉及税款的1倍至3倍。
以上仅为税务行政处罚的常见情形和依据,税务机关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权益保护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分为听证程序和行政裁决程序。
纳税人在接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申请听证,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
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时,应当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并提供法律援助和辅助性证据。
纳税人在接受税务行政处罚时,也应当合法合规,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益保护权。
湖南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

(一)未导致税款损失旳,处2023元以上10000元如下罚款。
(二)导致税款损失50000元如下旳,处10000元以上20230元如下罚款。
《税务登记管理措施》第四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旳,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23元如下旳罚款。
(一)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办理旳:
1.逾期30天如下旳,对个体工商户处10元如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如下罚款;
2.逾期30天以上旳,对个体工商户处10元以上50元如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元以上1000元如下罚款。
(四)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旳,处2023元以上10000元如下罚款。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私自改动税控装置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旳,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如下旳罚款;情节严重旳,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如下旳罚款:
(一)纳税人同一年度内第一次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30元如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200元如下罚款。
(二)纳税人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30元以上100元如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200元以上1000元如下罚款。
(三)纳税人同一年度内三次以上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100元以上1000元如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上2023元如下罚款。
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惩罚裁量权执行基准
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及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及依据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及依据第一章概述1.1 引言本旨在详细介绍税务行政处罚的标准和依据,包括税务违法行为的分类、罚款金额的确定方法以及处罚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通过本的阅读,您将了解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和依据,并能够正确合规地开展税务工作。
第二章税务违法行为分类及罚款标准2.1 逃避税款2.1.1 偷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有偷税行为的纳税人,可以处罚款,并可以追缴其应纳税款。
2.1.2 报税不实罪涉及虚假设立企业、虚假登记、虚假报税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并追缴其应纳税款。
2.2 税收违法行为2.2.1 逃税罪对未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处以罚款,并追缴其应纳税款。
2.2.2 偷税罪涉及虚构、出售、购买假发票等行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缴其应纳税款,并处以罚款。
第三章罚款金额确定方法3.1 算术平均法按照行政处罚的新修订规定,对小额税款的追缴标准,可根据纳税人过去三年度的纳税情况,计算其税务滞/误纳金额的平均值,作为处罚标准。
3.2 违法所得法对于超过法定范围的逃税、偷税所得,根据追缴逃税、偷税所得的金额进行处罚。
第四章处罚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该法规规定了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处罚种类和处罚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4.2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条例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
4.3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税务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独立决定罚款数额。
4.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税务行政处罚提供了具体依据。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3.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偷税罪:指故意不将应当纳税的全部所得或者部分所得据实申报或者不申报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目的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和其他义务人违反税务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等。
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纳税人和其他义务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实现税收依法征收。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1. 警告警告是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处罚措施,主要用于纠正行为人的错误,提醒其合法纳税义务,以避免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2. 罚款罚款是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处罚措施,主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罚款数额。
3. 责令支付滞纳金责令支付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其他义务人未按时缴纳税款等违反支付义务的行为采取的一种处罚措施,主要根据逾期未缴纳的税款数额和逾期时长计算滞纳金。
4. 暂扣或查封财产暂扣或查封财产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其他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拒不履行缴税义务等具体情况的一种处罚措施,主要是对其违法所得或用于违法行为的财产采取暂扣或查封措施。
5. 暂停业务活动暂停业务活动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其他义务人涉嫌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拒不整改或对税务机关的调查、检查工作进行干扰等情况采取的一种处罚措施,主要是暂停其相关业务活动,限制其经营行为。
6. 吊销税务登记证吊销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或其他义务人重大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处罚措施,主要是吊销其税务登记证书,使其无法合法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1. 稽查发现税务机关通过稽查工作发现纳税人或其他义务人存在违法行为。
2. 立案调查税务机关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3. 调查取证税务机关根据案件情况,采取询问、勘验、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税务稽查行政处罚标准、程序及依据

税务稽查⾏政处罚标准、程序及依据本⽂主要介绍了税务稽查⾏政处罚事项及标准、处罚程序、处罚依据,其中,编造虚假计税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进⾏纳税申报的处以不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稽查⾏政处罚标准、程序及依据⼀、处罚事项及标准:1、偷税: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逃避追缴⽋税:处以⽋缴税款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骗税:处以骗取税款⼀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停⽌为其办理出⼝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抗税:处以⼀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阻挠税务检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6、⾮法印制发票:销毁⾮法印制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具,处以⼀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不进⾏纳税申报:处以不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9、在规定期限内不缴少缴税款,责令限缴逾期仍未缴:处以不缴少缴税款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0、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为:没收⾮法所得,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多种⾏为的,分别处罚。
⼆、处罚程序1、简易处罚程序:税务⼈员向违法当事⼈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的违法⾏为、⾏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税务机关名称,并由税务执法⼈员签名或者盖章),将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报所属税务机关备案。
2、⼀般处罚程序:⽴案,调查,作出税务⾏政处罚决定(经稽查局税案审委会审理,重⼤案件报县局税案审委会审理,向当事⼈送达《⾏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听证,报经局长批准后,制作《税务⾏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权利。
)三、处罚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细则》、《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中华⼈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发票使⽤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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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1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共22项)1、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0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1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处罚法》第52条)
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权限
(一)《征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征管法》第74条)
(二)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或没收非法所得款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自行决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5条)
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概述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类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
1、对行为发生或终了之日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时效为两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2、对行为发生或终了之日在2001年5月1日之后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时效为五年。(《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
七、当事人的罚款缴纳规则
(一)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第46条)
四、税务行政处罚具体标准方案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一.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1. 警告: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规的当事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规的当事人处以相应的罚款金额。
3. 滞纳金: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当事人按照规定的利率计算并额外缴纳的金额。
4. 暂扣非税缴款凭证: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办理非税缴款手续的当事人暂时扣留其非税缴款凭证。
5. 暂扣非税缴款账户: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办理非税缴款手续的当事人暂时冻结其非税缴款账户。
6. 查封、扣押财产: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规的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
7. 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规的当事人的许可证、资质证书进行吊销。
8. 其他行政处罚:税务机关依法对违反税收法规的当事人进行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
二.处罚依据(一)国家税收征管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收征管法》第十一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规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定程序1. 税务机关应当制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定程序,明确行政处罚的程序、权限和程序要求。
2. 依法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应当合理、公正、便捷,确保行政处罚工作的科学决策和规范实施。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示例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税收征管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的基本法律,对税收管理、征收、征收纳税人责任以及税务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法规、行政法律规定的行为主体,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的直接而有效的处罚措施。
3.罚款:是指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收法规的当事人处以金钱形式的行政处罚,用于制衡违法行为的代价。
4.滞纳金:是指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的利率计算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5.非税缴款凭证:是指纳税人缴纳非税款项时所使用的凭证,如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卫生费缴款凭证等。
6.非税缴款账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纳非税款项的专用银行账户。
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第一章总则1.1 为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维护税收秩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工作,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合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理扣缴义务人、代征义务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1.3 行政处罚应当以惩罚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教育和警示纳税人为原则,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和规范的原则。
1.4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工作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收费现象。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2.1 警告警告是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2.2 罚款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惩罚和制止违法行为。
2.3 暂扣或者吊销税务登记证暂扣或者吊销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对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彻底制止违法行为。
2.4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是税务机关对侵占国有财产、逃避缴纳税款等严重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2.5 其他行政处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还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如责令改正、限制出境等。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3.1 税务机关应当实行集中管辖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决定和复议机制。
3.2 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2.1 立案调查:税务机关接到投诉、举报等消息后,应当即将组织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立案。
3.2.2 事实认定:事实认定是行政处罚的关键环节,税务机关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3.2.3 处罚决定:税务机关根据事实认定结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3.2.4 复议申请:对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并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国家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有哪些2024

引言概述:国家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是指国家对税务违法行为所规定的惩罚措施和标准,旨在维护税收秩序,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国家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包括罚款、税务处罚种类、额度以及相关程序等方面内容。
正文内容:一、罚款1. 案件性质与罚款额度a. 对于一般税务违法行为,罚款一般按照违法所得的一至三倍计算。
b. 对于恶意欺税、逃税行为,罚款金额可能高于违法所得的三倍。
c. 对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可以按日计算罚款,罚款折算标准为日违法所得的一至五倍。
2. 罚款适用情形a.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可按照迟报日起罚款。
b. 对于隐瞒、虚构、销毁、伪造账簿凭证等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可按照违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
c. 对于拒不缴纳税款、拒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可按逾期未缴税款的一至三倍罚款。
3. 罚款的额度限制a. 罚款的最高额度为违法所得的三倍。
b. 对于恶意逃税行为,罚款金额可能高于违法所得的三倍,并可能处以更高的罚款额度。
二、税务处罚种类1. 财产罚款a. 财产罚款是最常见的一种税务行政处罚,也是对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一种惩罚。
b. 财产罚款可以通过扣划纳税人银行账户或者查封、扣押其财产进行执行。
2. 行政拘留a. 对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恶意欺税行为的纳税人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b. 行政拘留的期限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不超过15日。
3. 撤销税务登记证a. 对于严重违法规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以撤销其税务登记证。
b. 撤销税务登记证意味着纳税人将无法继续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4. 行政许可吊销a. 对于严重违法规避纳税义务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吊销其相关行政许可证。
b. 行政许可吊销将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
5. 其他行政处罚措施a. 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纳税人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如责令停业整顿、限制或者禁止出境等。
三、相关程序1. 稽查调查阶段a. 稽查调查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调查的阶段。
税务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税务⾏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业务概述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或者其他组织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送达《税务⾏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听证的权利。
纳税⼈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听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的通知》(国税发[1996]190号)三、纳税⼈应提供主表、份数《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书》,1份四、纳税⼈应提供资料《税务⾏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五、纳税⼈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要求听证的当事⼈,应当在《税务⾏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内向税务机关书⾯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听证要求后15⽇内举⾏听证,并在举⾏听证的7⽇前将《税务⾏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通知当事⼈举⾏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七、⼯作标准和要求(⼀)受理环节1.审查纳税⼈提出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的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如超期提出申请,则不予受理纳税⼈提出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2.审查纳税⼈《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不合规定的,应当场⼀次性告知纳税⼈补正或重新填报。
(⼆)审查环节符合条件的,法制部门受理纳税⼈的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对《税务⾏政处罚听证申请书》中当事⼈提出听证申请的形式和时限等事项进⾏审查,审查完毕制作《税务⾏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税务⾏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经审批后,送达纳税⼈,通知当事⼈举⾏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三)听证环节。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所采取的一种法律行政处罚措施。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暂扣非税财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下面将对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进行详细介绍。
一、警告警告是税务机关对于普通违法行为的最基本处罚方式。
警告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罚款罚款是税务机关对较为严重违法行为采取的行政处罚方式。
罚款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罚款的数额普通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并有最高和最低限额。
三、暂扣非税财产暂扣非税财产是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涉及到的非税财产进行暂时性限制的一种处罚方式。
暂扣非税财产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暂扣非税财产的期限普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确定。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税务机关对涉及到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
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责令停产停业的期限普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五、吊销许可证吊销许可证是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涉及到的许可证进行撤销的一种处罚方式。
吊销许可证的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
吊销许可证的效力普通从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税务行政处罚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行政法律,主要对税务行政处罚制度进行了规定。
2.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税收法律,主要对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共22项)1、 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0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 款:(1)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 关备查的;(4)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5)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 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 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90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1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由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模板范本一:(详细解读)一: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1. 行政警告:对违反税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2. 罚款:对违反税法规定的一般性违法行为,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处罚。
罚款数额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3. 暂扣资金或财物:对逃避缴税、拖欠税款、拒不缴纳罚款或未按规定使用票据等行为,可以采取暂扣其资金或财物的措施。
4. 吊销资格证书:对无资格从事涉税活动的纳税人,可以吊销其资格证书,限制其继续从事有关活动。
5. 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对重大违法行为或经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而恶意不改正的纳税人,可以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
6. 追究刑事责任:对严重违反税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除行政处罚外,还将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务行政处罚中的一切行为都应依据该法进行。
该法明确了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适用范围、程序、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等。
2.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者进行处罚时,应参照此规则进行裁量。
该规则主要对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处罚幅度进行了规定。
3.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规定,对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程序、申诉、复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也是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之一。
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无模板范本二:(简洁明了)一: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1. 行政警告2. 罚款3. 暂扣资金或财物4. 吊销资格证书5. 暂停生产经营活动6. 追究刑事责任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3.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一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依据,明确了处罚的目的、适用范围、程序等要求。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一、概述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行政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在税务管理中违法行为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税务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缴欠税、责令改正、限制纳税信用等种类。
二、警告处罚警告是税务行政处罚的一种较轻的处罚方式,通常应用于初犯、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其依据主要有以下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行政机关赋予警告:(1)未申报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的;(2)弄虚作假,或者拒不配合税务机关审核查账的。
三、罚款处罚罚款是税务行政处罚的一种常见手段,合用于被罚款对象有一定违法行为或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
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行政机关赋予罚款:(1)逃避税款征收的;(2)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转让、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抵充税款的财产的;(3)其他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是对纳税人违法行为所获得的不当所得进行没收,以剥夺其违法所得为目的的一种处罚方式。
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行政机关赋予没收违法所得:(1)逃避税款征收,并获得的逃避税款的;(2)非法索取、非法集资或者利用其他手段骗取税务支出项目预算内资金的;(3)其他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
五、追缴欠税处罚追缴欠税是指税务行政机关依法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进行强制追讨,追回其未支付的税款。
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或者缺少应当申报纳税的物品或者金额的,税务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补报,补报税款的期限为不超过三十日,并可以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加处滞纳金。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税务行政处罚依据(常用)1. 税务行政处罚概述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非法纳税人或者其他纳税义务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以强制履行、预防和制裁违法税收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税务行政处罚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在税收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对违法纳税行为形成有效威慑,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
2. 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税务机关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种类、处罚程序以及相关权益保护。
根据不同的违法纳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业、吊销执照等多种行政处罚手段。
3. 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下面了税务行政处罚的常用依据,供参考:3.1.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于未按照规定明确的申报期限申报税款的,除补缴外,处以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于逾期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补缴欠税,并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对于拒不支付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加倍征收、罚款等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对于伪造、变造、销毁、转移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并可以加倍征收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使用伪造、变造国家税务机关印章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停业,并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拒绝、阻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3.2. 行政处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处罚的决定应当用中文书面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应当载明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违法事实、依据、处罚种类、处罚的期限和处罚的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不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1、税收违法行为的分类税收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1 偷税、骗税行为:包括隐瞒应税项目、遗漏应税收入、虚构应税减免项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
1.2 税收欺诈行为:指通过虚假的账目、资料或其他手段,故意隐瞒、减少应纳税额。
1.3 回避税收行为:包括通过虚假的交易、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减少应纳税额。
1.4 拖欠税款行为:指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税款或未按规定将代扣代缴的税款上缴。
1.5 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申报税款、超过规定申报期限的行为等。
2、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2.1 警告:对轻微违法的纳税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告诫其改正错误。
2.2 罚款:对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纳税人,可以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2.3 暂扣证照、封存财物:对重大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可以暂扣相关证照、封存其财产。
2.4 吊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5 拘留:对非法行贿、贪污受贿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可以依法拘留。
2.6 吊销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对涉及执业资格的税务违法行为,可以吊销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
2.7 其他处罚措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还可以采取其他合法的处罚措施。
3、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依据等。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程序和权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3.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参考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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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及依据(办税服务厅常用版)
2011-06-30 [来源]纳税服务处
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帐簿管理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非法代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非法代开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代开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纳税申报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款征收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检查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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