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市场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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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设计调查报告
一、历史追溯
“灯”字来源
灯和灯字究竟起源于何时,战国以前都还没发现名为灯的实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也未见灯、烛之类字样。西周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烛”应是最早的照明用器的记载。
西周时“烛“应是一种由易燃材料制成的火把,没有点燃的火把通称为?,故可以抱?,用于执持的已被点燃的火把,称之为烛;放在地上的用来点燃的成堆细草和树枝叫做燎;燎置于门外的称大烛,门内的则称庭燎。
中国现存最早的灯具出于战国,在《楚辞?招魂》中有“兰膏明烛,华镫错些”的记录,说明战国时已出现“镫”这个名称了。在周代,“镫”、“登”通用,《尔雅?释器》:“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豆笾,瓦豆谓之登。” 徐铉曰:今俗别作灯,非是,晋郭璞云:礼器也。古人把“镫”称灯,应是字义的假借。
二、认识过程
灯具设计是艺术、技术、理想与生活经验以及相关学科知识的融合。由于灯具的结构、工作原理相对不够复杂,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故其间的创造乐趣与弹性空间无比巨大。
与其它产品、家具不同的显著特点是,灯具并不受一般工程原理的严格限制。一张桌子可以是透明的、折叠的或滚动的,但又必须是坚固的;一把椅子是硬质的、柔软的或做多向移动的,则又必须是安全地坐着一位老人或是小学生;而灯具却可以是瞬间的、短暂的,甚至是一次性。它可以非常昂贵,亦可以是物超所值的,或是系列化、短、平、快的产品,这是认识的第一步。
灯具,依据我们在生活中获得的经验与对其所涉市场的调研,我们觉察到灯具的形态与人们习以为常或正在接受着的使用方式是多么的多变和千姿百态。并且不同类型、功能和环境中存在的灯具均体现着人们的广泛需求与理想。灯具有趣味型、装饰型、工作型(而工作型灯具也并非一幅刻板的面容)、陈设型以及行业设备、设施附设或专用型的等等。这样,我们便可以把诸多的因素转化、嫁接、引伸、隐喻至多样的设计作品中。
千百年以来,在黑暗中点燃火种并照亮世界,不过那是原始先民们的创造。在人们用电不过是一又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已经在创造与金钱的挣扎中体验了期间的痛苦与快乐,亦饱偿了对环境、生态损坏所付出的昂贵代价,这是认识的第二步。
灯具设计所涉材料与功能的可能性,在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白炽灯泡到后来的荧光灯、电子节能灯、卤素灯以及变压器等都为灯具设计提供了可塑性与有力的保障,但同时亦显现了有限的制约。据国际有关资料、法规表明,由于500W的灯丝被证明过热,会引起失火,而300W卤素灯丝虽可利用,法律仍限制其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的
确影响了设计师对灯具造型形态的把握。此外,如何延长灯泡的寿命再存10年的问题,至今仍无良方。不过,这仅仅是设计师必备的理性常识。重要的是如何依据其原理,量其其材,创其形态,给出一个新生活所需要的品质。荷兰设计家巴克(Gijs Bakker)曾言:灯泡制造商已经完成了最困难的工作,给设计师留下的工作只是想出将灯泡隐藏起来的方法。将灯泡所散射的光延伸、扩展到其可以扩展的任何物质形态与环境中,让其变为光的艺术、光的生活。
虽然,艺术不包含所有问题,但它的出发点与重要性却在古今中外的“造物”活动中一再证明。被时代和急速变化的生活特征所证明。一套时装,无论其材料、工艺、尺寸再好,如果未有时尚品味的设计因素将会怎样?如若没有恰当与固有的文化习俗、文脉因素蕴示其中又会怎样,更何谈促销与经济繁荣。
对于技术、工艺而言,毫无疑问,我们在不遗余力地追逐现代理念设计。即用现代材料、工艺及人机学的知识与技能去研发产品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中间环节,即用现代的工艺术、技术、材料等去研发,综合那些原生的自然材料和传统的工艺性物品,如果真实现了其间地跨越与融合,那将是壮观的、有前途的和可持续的。
三、实例调查
1、花鼓灯的历史
关于花鼓灯的源流,民间传说始于夏代祭祀大禹的风俗。至今安
徽怀远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仍然到禹王庙祭祀大禹。
《凤台县志》记载:花鼓灯历史悠久,从宋代就流传在淮河流域的凤台、怀远一带。一些专家认为:花鼓灯具有明显的唐、宋交替时期的文化印迹。根据实证材料推断,至少在明代花鼓灯活动已经很繁盛,到了清代淮河两岸号称有“千班锣鼓、百班灯”。
鉴于花鼓灯历史源远流长,说法不一,此处仅列举几个与之相应的材料。
花鼓灯与汉代淮南舞在风格上的相近性。
约2000年前,东汉太使令张衡《舞赋》中对淮南舞有一段精彩的描述:
连翩骆驿,乍续乍绝。
裙似飞燕,袖如回雪。
徘徊相伴,
提若霆震,闪若电火。
大意是:
轻快优美的舞姿时断时续,
旋转的舞裙好似起舞的飞鸟,
来回往返地舞蹈,
跳起来像疾雷般迅猛,避开时像闪电般消失。
起伏的舞步在回荡,细碎的小步又突然停止。(殷昭亚《汉代乐舞探索》)
前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吴晓邦同志对花鼓灯舞蹈的评价是:“风
格浓郁,绚丽多彩,有时豪放、奔腾,有时细腻动人。”
当代著名戏剧家吴祖光看过花鼓灯歌舞剧后说:“受了两千多年儒家封建礼教统治的中国,尽管还是保存下来颇为丰富多彩的音乐、舞蹈的表演艺术,但从总的倾向来说,似乎偏重于持重、雍容这一方面。但是请你看看花鼓灯吧!这个聪明的、伶俐的、灵巧的、跳跃的《玩灯人的婚礼》,在舞台上洋溢着一片春光。”
淮南舞那轻盈、灵巧、迅速、奔放的舞风传统,至今仍是花鼓灯艺人极力追求的。如艺人非常讲究下身功夫(尤其是脚)的轻、溜、脆、稳,舞动时要求似风吹杨柳,鸟儿翻飞。同时还讲究在急速的运动中的动作变化,常常突然出人意料地煞住动作亮相造型,追求刹那间的“脆劲”或运动中的“哽劲”、“哏劲”。
2、花鼓灯与宋代的“队舞”的相似处。
宋代的上元灯节中的“队舞”,一种演出程序是:先由“竹竿子”(领舞)出场唱一段歌,然后引出几位舞者在音乐伴奏下起舞;舞毕,“竹竿子”与其他演员对歌,然后再舞;最后“竹竿子”唱段歌,领着群舞演员在音乐中跳舞出场。这几乎与今日花鼓灯大花场的表演程式一模一样。
“队舞”演员分工:“杖子头”是歌舞的领头人,站在舞队的前面,由演员中技术最高者担任。“竹竿子”类似指挥、导演、舞台监督,演员上下场由他指挥,又担任报幕问答。“后行”是担任伴奏的乐队。“拉花”也称“花心”,担任歌舞表演,大都有五六个人,中间的演员是主演,经常担任独舞表演、双人舞、或与“竹竿子”问答,是演出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