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过大不只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为漠视差距扩大,与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这会动摇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动摇社会主义的制度根基。
邓小平同志在上个世纪80年代讲过:“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如果搞两极分化,就可能出乱子。
”现在,贫富悬殊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是该高度警惕的时候了。
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贫富差距过大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关键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现状分析
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过大不只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为漠视差距扩大,与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这会动摇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动摇社会主义的制度根基。
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贫富差距过大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城乡发展失衡、差距日趋扩大,是当前我国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之一。
最近,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11年《城乡一体化蓝皮书》。
蓝皮书指出,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已达到国际公认的结构失衡程度。
1980年以来的30年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比值,从1980年的2.5倍上升到2010年的3.23倍,只有少数几年反复,绝大多数年份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
城乡收入差距是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二元经济结构。
但是,该差距并没有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有所缩小,反而有所扩大,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城镇居民的个人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而农民的纯收入除此以外,还有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支出。
如果扣除农民扩大再生产的支出,再加上城乡居民所实际享受到的公共产品的不同,城乡收入差距将会更大。
从某个角度看,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与长期以来城乡发展不协调有很大关联。
分配现状主要表现在:地区收入差距在逐步加大,总体来说是东部明显高于西部;城乡及城乡内部差距十分显著;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大,并逐渐形成高、中、低各种层次的收入阶层,这不能不归结为体制因素作用的结果。
从城乡整体角度讲,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与农村和农业改革的相对滞后是有关系的。
2、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所以显著,这与政府长期的认识和采用的政策有较大的关系。
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为了支撑工业的发展,国家采用人为的方式使资源从农业向工业转移。
同时政府不允许农民“进城”,认为如果允许农民“进城”的话,可能导致现有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引发许多社会问题,而且,政府要给城市居民各种补贴,大量农民“进城”,政府将不堪负担。
事实上,这种政策将城乡割裂开来,导致大量的劳力挤在土地上谋生,使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其它国家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城市化的过程,政府如果限制城市化,经济将永远停留在二元结构上。
3、市场机制及管理缺陷拉大了收入差距。
市场机制及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所引起的分配秩序混乱也是造成收入差距的原因。
具体表现
在:垄断现象严重,有些部门和单位凭借行业垄断及某些特殊条件而获得垄断利润,为其职工发放额外收入,基本分配失去控制;有些部门和单位的分配失去控制,有人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个人私利,造成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等。
有的行政机关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商品化”,强行向服务对象收费或摊派。
4、制度转型中的不合理收入扩大了收入差距。
政府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对的,也极大的激励了生产力的发展,问题在于许多人似乎忘了先富的前提条件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
1984年,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但同时伴生的竟是国有资产流失,损了国家而肥了一小撮“内部人”,特别是股份制改造,在一些地方竟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后一次“免费午餐”。
这些年,因为监督机制缺位,甚至是权力的介入,产生大量黑色收入,导致一部分人暴富,为广大
人民深恶痛绝。
另外,还有一些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收入”。
西方把这种因享有特权而获得的额外利益的现象称为寻租行为。
寻租泛滥,很多人产生严重的不平等。
这些不合理收入,使一些人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在新一轮的角逐中,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差距。
三、改革居民收入分配制度及缓解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我国目前居民收入差距的日益扩大是不合理的,因为有的收入是遵循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而有的收入并非基于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而是由于我国发展不平衡,改革不到位和政策措施滞后、手段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对于这些原因造成的差距应该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否则改革发展带来的利益会落到少数人手中,由于我国实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的根本原则,如果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就会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所以应采取“适度差距”原则,在坚持市场经济的平等法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强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差
距,把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可容忍的限度内,最终达到既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又不让收入差距过分拉大,在促进经济效率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的目的。
为达此目的,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几项对策:
1、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和消费方式。
而生产方式的核心是所有制关系。
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
公有制失去了主体地位,按劳分配就会失去依据,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一方面,要确保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要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让国有经济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中积极进取,强筋壮骨,发展成为国际性的大公司、大企业。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合理的分配制度,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回报出资人的利益,真正体现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作用。
同时,要积极发展不同形式的公有制。
在农村,鼓励组织各种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城市、矿山,鼓励各种集体性质经济组织的发展。
让公有制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分配
制度的坚实基础。
2、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要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再次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
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
3、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确保底线公平和制度公平的重要基础。
要看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已成为城乡、地区、不同社会群体实际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要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
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真正解决“看
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住房难、住房贵”等社会热点问题。
目前,特别要把住房作为重大民生问题解决好。
4、就要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基础调节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适当的税收体系,对于调节收入差距、贫富差距过大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我国的税收体系以间接税为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间接税在税收结构中占绝对比重,2009年为56.3%;而包括所得税、财产税等直接税所占比重一直没有超过税收总收入的三分之一,2009年只有26%。
在欧盟等发达国家,一般以直接税为主,占比在三分之二。
我们的这种税收安排,对于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不是十分明显。
这样的税收体制,应该说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不适应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也不适应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的要求。
要下大决心对以做大经济总量为目标的财税体制进行整体性重构,积极推进以收入分配调节为重要目标的财税体制改革。
5、就要加大反腐败力度。
腐败引发的收入分配差距和贫富差距,影响十分恶劣,要高度重
视。
要完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在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权力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上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约束制度。
要加快政府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项目审批,减少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缩小“寻租”和“共谋”等滥用权力行为而引发的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