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笔录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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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1. 询问笔录的时候呀,一定要会引导被询问者,就像钓鱼一样,慢慢把真话给“钓”出来。

比如说,问对方“你那天真的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事情吗?”这就是在慢慢引导他们想起一些细节呢!
2. 注意语气很重要啊!不能太生硬,要温和亲切,好比和朋友聊天一样。

比如笑着说“来嘛,和我讲讲当时的情况呀”,这样对方会更愿意配合哦!
3. 千万别一股脑儿地问,得有节奏有停顿,这就像跳舞似的,一步一步来。

可以先问个大概情况,再深入细节,“那先说说事情是在哪发生的,然后再具体讲讲怎么回事”。

4. 要仔细倾听被询问者的回答啊,这可不能马虎!就像听故事一样,抓住每一个关键信息。

对方要是说“我当时在超市”,那你就赶紧追问“哪个超市呀”。

5. 观察被询问者的表情和肢体语言,嘿,这可藏着很多信息呢!如果他们说话时眼神闪躲,那是不是有什么瞒着呀。

“我看你好像有点不自在,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呀”。

6. 重复和确认对方说的话,可别嫌麻烦哟!可以说“你刚刚说你看到一辆车,是这样吧”,确保信息没出错呀。

7. 遇到不配合的咋办?别急,得有耐心像哄小孩一样慢慢来。

“哎呀,就说说嘛,又不会怎么样”。

8. 记录一定要准确完整呀,这可关系到后面的事情呢!每个字都不能记错,得像宝贝一样对待这些记录。

总的来说,询问笔录要讲究技巧和方法,要用心去做,才能得到最真实有效的信息呀!。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是指公安司法⼈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于询问笔录的制作,有着特定的⽅法与技巧。

下⾯由店铺为你介绍笔录的相关法律知识。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领 (⼀)制作询问笔录的要求 ⒈询问时,办案⼈中不得少于⼆⼈。

办案⼈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的。

⒉对当事⼈应个别询问,⼀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应当及时分别进⾏询问,并要注意防⽌他们相互串供。

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

⒊询问时,应⾸先向被询问⼈表明执法⾝份,然后查明被询问⼈的⾝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部填明。

向被询问⼈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询问。

根据情况要适时做好宣传教育⼯作。

⒋询问必须客观、全⾯、不能有偏见,更不能采⽤诱**等⼿段迫使被询问⼈按照办案⼈员事先虚构、设想的事实进⾏回答,询问中⼀定要把违法⾏为实施的时间、地点、⼈员、动机、⼿段、过程、结果、⽬的,所涉及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有牵连的单位和个⼈情况询问清楚。

⒌要把握好提问的⽅式,选择好突破⼝。

要注意对案件知情⼈、证⼈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对质。

⒍询问要与其他调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

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的申辩权利,要允许当事⼈做⽆违法⾏为的辩护。

⒎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

笔录要字迹清楚,记载准确⼜全⾯。

⒏笔录制作时要尽可能记录有的原话和询问情况,对于⽅⾔⼟语和含义不清的词句,应⽤普通话注明,询问不懂中⽂的当事⼈要记明有⽆翻译参加。

被询问⼈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等都要如实记录在案。

⒐询问完毕,笔录应交当事⼈核对,当事⼈没有阅读能⼒的,要向其宣读。

如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允许当事⼈提出补充或改正,笔录核对⽆误后,应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致”。

公安讯问笔录常见问题和制作规范

公安讯问笔录常见问题和制作规范

公安讯问笔录常见问题和制作规范【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来源:法度笔录一、讯问笔录制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一)指名指事问供讯问中遇到犯罪嫌疑人不肯供认时,办案民警写上判断的案件经过让其回答是或否。

(二)语言表述不规范如,语句不符合语法规则,甚至出现错字、别字;记录被讯问人的回答时,使用了公安术语,对被讯问人回答的黑话、俗语未作进一步注释等。

(三)事实方面的“七要素”残缺不全(四)显失公允仅记录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忽视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五)讯问犯罪嫌疑人违反有关时限要求二、讯(询)问笔录事实部分应具备的基本要素事实部分的基本要素有:何时、何地、何人、何物、何原因、何行为、何结果,简称“七要素”。

(一)“时”是指案件发生时间时间有日期和钟点之具体,日期统一使用公历:钟点有12小时与24小时制之别。

(二)“地”是指案件发生的具体地点与空间(三)“人”是指与案件有关系的人员一般是指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

(四)“物”是指涉及案件的作案工具和被侵害财物(五)“原因”是指引发案件的起因(六)“行为”是指嫌疑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具体动作、被害人在被侵害过程中的相关动作(七)“结果”是指因嫌疑人的具体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或其他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行为形成的某种后果三、讯问笔录制作的总体要求(一)讯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二)不得引供诱供,不得刑讯逼供。

(三)讯问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要有其法定代理人在场并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四)讯问笔录尽量不要有涂抹的痕迹,尽量保持笔录页面美观。

如果有改动之处需要被讯问人在改动处捺印。

(五)法定的从重从轻情节要讯问清楚。

(六)要讯问是否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七)要讯问能否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八)笔录要有所取舍,不能记流水帐。

(九)笔录要反映出被讯问人的语言特征。

四、制作讯问笔录的记录要求和常见记录方法讯问笔录是以记录侦查人员的提问和被讯问人的回答为形式法律文书,通常要流转多个司法机关,经过多人阅卷。

询问笔录制作要点

询问笔录制作要点

(一)、询问笔录1、时间:笔录中的“时间”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询问被询问人的时间,而不是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如:某车主2001年元月至三月未缴管理费,于4月30日上午10时被查获。

在询问笔录的时间栏内应填写“2001年4月3日10时30分”。

询问时间应包括年、月、日、时、分。

2、地点:笔录中的“地点”,是指具体询问工作的地点,既不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点,也非违法行为被查获地点。

当然,三者重合者除外。

询问地点要填写具体,如在国道106马尾道班处对司机的询问笔录,其询问地点,就应当填“国道106马尾道班”,不能简单地填“国道106”、“106”、“马尾”等不具体的概念。

3、询问人:指直接参与询问活动的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询问必须是两个执法人员共同操作。

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一名执法人员代行两名执法人员的权利,代替他人签名,这些都是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

4、记录人:记录人可以由询问人员兼任,也可以另选人承担此项任务。

5、被询问人:被询问人范围很广,可以是车主、司机、证人或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非常重要。

如果是车主就填“本案当事人”。

如果是车主所雇司机,就填“本车驾驶员或车主雇员”,如果是其他证人,就填“见证人”。

如果车主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对该单位职工进行询问,就填清楚该职工的职务。

总之,所填内容以能表明与案件关系为宜。

6、单位或职业:单位或职业是指被询问人的单位或职业。

如被询问人是车主所雇驾驶员,可以填“司机”,也可以填写所在单位。

如果被询问人是农民,填写单位时要填写县、乡、村的名称。

如被询问人是开封县罗王乡段寨人,其单位就要填“开封县罗王乡段寨”,不能简单填“开封县”、“罗王乡”、“段寨”。

如果是外地车辆,还要填写省市名称。

“单位或职业”填一即可,执法人员可酌情选择。

7、地址:指被询问人的住址。

8、电话、邮编:指被询问人的电话或邮编。

9、询问:a.询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

“问”与“答”要分行进行,即便问话和回答只有一个字,也要分行进行。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记录方式,用于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证言或其他信息。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事项
1.法律合规性:确保询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诉讼
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2.尊重被询问人权利:保障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沉
默权等。

3.准确记录: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遗漏、误
解或歪曲。

4.清晰表达: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
表达方式。

5.保密性: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严格保
密。

二、询问技巧
1.明确目的:在开始询问前,明确询问的目的和重点,确保有针
对性地进行。

2.建立信任:通过友好的态度和耐心的倾听,建立与被询问人的
信任关系,使其更愿意提供真实信息。

3.引导性提问:采用开放式问题,引导被询问人详细描述事件经
过、感受等,避免使用封闭式问题导致信息受限。

4.观察非言语行为:注意被询问人的表情、肢体语言等非言语行
为,以获取更多线索和信息。

5.核实信息:对于关键信息,应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核实,以确保
其准确性。

6.结束询问:在结束询问时,感谢被询问人的配合,并告知其后
续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行动。

总之,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法律合规性、尊重被询问人权利、准确记录等方面的问题,并掌握一定的询问技巧。

这样才能确保询问笔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火灾事故询问笔录模板范文

火灾事故询问笔录模板范文

火灾事故询问笔录模板范文火灾事故询问笔录模板范文一、基本情况被询问人: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二、事发经过询问人:请你描述一下事发经过。

被询问人:我们当时在厨房做饭,然后突然听到了一声巨响,听起来像是炸开了什么东西。

我赶紧跑到门口看了一下外面,发现屋子已经被火罩了。

接着我把家人叫醒,然后我们都赶紧往门外跑。

过了几分种,整栋楼就被大火吞噬了。

记录人:事发时,你们使用了灭火器吗?被询问人:在火灾发生的前几秒钟里,我试着使用灭火器扑灭了火势,但火势太大了,所以我没能成功扑灭。

三、火源询问人:你是怎么发现这场火灾的呢?被询问人:我听到了一声巨响,似乎是从电线、电源等地方传来的,然后就看到火势传了过来。

我猜测,可能是电线故障导致的火灾。

记录人: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被询问人:我经常看报纸、电视上的火灾新闻,关注到了一些可能导致火灾的原因,而且现场我也看到了一些电线和电源等设备的故障颜色,所以我认为这场火灾可能是由这些设备故障引起的。

询问人:你是否知道该设备最近进行了维修或保养吗?被询问人:我不确定,但我会向物业公司查一下。

四、火灾带来的影响询问人:这场火灾导致了哪些损失?被询问人:我们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和家具,房屋也被毁掉了。

我们现在住在朋友家。

记录人:你是否有保险?被询问人:是的,我有住房保险,但是我还没有联系保险公司。

五、结论询问人:你是否有什么要补充的或者建议?被询问人:我建议升级建筑防火设施,以减少潜在的火灾风险。

记录人:我们将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尽力找到这场火灾的根本原因。

被询问人:感谢你们的工作。

以上就是火灾事故询问笔录模板范文,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家在面对火灾事故时有能力更好的进行应对,防止火灾牵连到更多的家庭和人员,保护自己和其他人的安全。

询问笔录取证的规范和技巧

询问笔录取证的规范和技巧

(三)更正和自书补充
➢亲笔更正优于代笔更正 ➢自书补充应予许 ➢更正或补充处的确认 ➢更正或补充前的交流
(以上内容与我说的一致。庞XX 2008/6/9) 页码和次序

询问人李 XX
记录人:刘 XX 被询问人:庞 XX
二、关于告知方面的问题
稽查局
应表明出示执
问:
我们
是X告XX知X的国家内税容务:局工作
六、关于询问准备
本案询问笔录不成功,表面上看是询问能力、方法和技 巧问题,实际上是对询问笔录认识不足和准备不足问题。 基本认识: ➢ 希望重视询问笔录的程序意义及其证据意义 ➢ 区分询问笔录的发现功能及其证明功能。 询问准备的三个步骤: 1、研究证据,吃透案情,明确询问目的; 2、确定并分析对象特点,明确询问内容和方法; 3、写出询问提纲,设想询问细节,制定相关预案。
七、关于询问的技巧和方法
➢ 有利询问环境、氛围的营造 ➢ 提问的方法和技巧 ➢ 已有证据在询问中的出示和利用技巧 ➢ 追问和质疑 ➢ 心理方法在询问中的运用
语要求、记录时 的“技巧”等问

五、询问目的和内容上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关于询问笔录中的传闻证据 笔录中有明显的传闻证据之嫌。如何避免传闻证据?
(二)关于主观事实与主观观点 主观事实也是案件的事实。主观观点不是案件的事实, 而是当时或事后的观点或态度。
(三)关于询问笔录中的结论事实与细节事实 细节决定成败,没有细则就没有结论。
关于询问笔录
取证规范与技巧
一、关于格式方面的问题
(一)首部格式方面
询问单位:XXX国税稽查局检查十科
检查十
询问时间:2008年6月9日15时至20时 地点:科办公室
询问人: 李 XX 刘XX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

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1

啊啊啊关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应该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调查询问笔录》是为了查明违法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依法向案件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者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记录被询问人陈述的规范性文书。

它是行政执法案件中主要证据之一,是违法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是违法案件证据链的要求,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之一。

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案过程中,《调查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使用得最频繁的执法文书,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它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也关系到违法案件的正确处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执法人员对《调查询问笔录》认识不清,作用不明,不重视调查询问及其笔录的制作,认为可繁可简,导致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询问随意粗略,笔录填写不够规范,语句表达不够准确,没有抓住调查的关键点,甚至使违法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出现了矛盾,缺乏证据的有效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下面就如何做好调查询问及制作笔录谈几点意见,供同行借鉴。

一、调查询问的作用调查询问不仅是实施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是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的主要基础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或违法案件调查中实施调查询问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也充分说明了调查询问在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

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是做好调查取证的前提,对案情的正确认识不可能单凭《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及其他证据材料而一次性完成,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主要事实的认定,需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如果不先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全面听取其陈述,就根本不能了解与违法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体、事件、过程、情节等,也就不能准确认定违法案件的主体、违法事实。

2、有助于收集和审查证据。

《调查询问笔录》是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为了保证违法案件的质量,还要通过调查询问查明某些证据的来源,鉴别某些证据的真伪,对证据进行审查和核实。

询问笔录范本

询问笔录范本

询问笔录范本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
询问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
一、基本情况
二、询问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
询问人:请问您的家庭住址是什么?电话号码是多少?
被询问人:回答
2.事发情况:
询问人:请用您的语言,详细描述事发的经过。

被询问人:回答
3.对事发的看法:
询问人:请问您认为,此事情由谁造成的呢?您认为应该怎么处理?
被询问人:回答
4.是否有目击者或其他参与者?
询问人:请问您是否有目击者或其他参与者可以提供我们调查的线索呢?
被询问人:回答
5.其他问题:
询问人:请选择您想要补充的信息,我们将认真倾听并考虑合理性。

被询问人:回答
三、记录结论
询问人:经过本次询问,我们获得了以下信息。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
被询问人:以上信息属实无误。

询问人:谢谢您的配合,本次询问结束。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笔录的五大询问技巧

询问笔录的五大询问技巧

询问笔录的五大询问技巧制作工商行政管理询问笔录技巧?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当前制作询问笔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逻辑混乱,含糊不清。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无计划、无目的的开展询问,前言不搭后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不能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二)相互矛盾,繁琐不清。

制作询问笔录时,所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有些甚至虎头蛇尾,自我否定,给案件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概念模糊,粗枝大意。

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比如违法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等环节没有作必要询问;有些在询问时对重点违法事实一带而过,致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违法事实不清,给证据收集带来一定难度。

(四)提问不精,方法简单。

不善于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发问,导致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违法情节及事实,无法用精练的语言将其准确记录在案,造成日后在行政诉讼、复议时授人以柄。

(五)主观臆断,疑案从有。

一些办案人员在接触当事人时,不善于通过人证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而仅凭滥用执法权力和主观判断的结果定案,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显失执法公正。

比如:有些在询问笔录开始时,就直接问“你知道工商部门找你是什么事”?只要当事人稍一停顿,就说:“你这个人不老实,想通了再来”;有些在询问笔录结束时习惯记一笔:问“你违反了工商法规,我们要对你作出处罚,你是否接受?”等等语句。

在询问调查阶段,就将案件终结的结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程序违法。

针对以上制作询问笔录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分析其原因,除了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关联之外,关键一点,是目前工商部门强调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之后,办案机构在如何规范办案程序方面做文章,而忽视对证据调查中的人证收集的研讨和学习,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导致整体办案水平不高。

公安询问笔录

公安询问笔录

公安询问笔录一、基本信息•案件名称:XXXX案件•询问时间:XXXX年XX月XX日 XX时XX分•询问地点:公安机关办案区二、被询问人信息•姓名: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年龄:XX岁•国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三、询问人信息•姓名:XXX•性别:X•职务:XXXX•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四、询问内容根据案件调查需要,本次询问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被询问人的个人基本情况2.与案件相关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3.目击证人的证言4.对案件相关事实的陈述和解释5.其他涉及案件的问题五、询问内容记录根据被询问人的陈述,询问人按照以下问题进行逐条记录:1.被询问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

–是否有犯罪前科或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个人背景信息。

2.与案件相关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被询问人是否在案发时期接触到相关的时间、地点、人物等。

–具体如何接触到这些信息及其相关情况。

3.目击证人的证言:–被询问人是否有目击证人的证言。

–目击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目击证人对案件的描述和观点。

4.对案件相关事实的陈述和解释:–被询问人对案件的认识和了解。

–对自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解释。

–是否与其他人有共同犯罪行为,并描述具体情况。

5.其他涉及案件的问题:–询问人根据案件需要,提出其他与案件相关的问题。

–被问询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答和说明。

六、询问记录结束在充分询问和记录完毕后,询问人对询问内容进行总结,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

同时记录询问结束的时间。

七、其他事项在本次询问过程中,如有涉及其他特殊事项或需要补充记录的部分,可进行相应操作并记录在案。

八、询问人与被询问人确认•询问人:XXX(签字)•被询问人:XXX(签字)以上是本次公安询问笔录的内容。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和技巧,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1. 准确记录,在进行询问笔录时,必须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这包括准确地记录被询问者的回答,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的信息。

2. 逐字记录,最好采用逐字记录的方式进行询问笔录,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理解或解释的差异而导致信息失真。

3. 询问方式,在进行询问时,应该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的词语。

这有助于被询问者清晰地理解问题,并提供准确的回答。

4. 保持客观,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该尽量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不加入自己的主观意见或评论。

记录应该尽可能真实地反映被询问者的回答。

5. 确认记录,在完成询问笔录后,应该让被询问者确认记录的
准确性。

如果有任何不一致或错误,应该及时进行更正。

6. 法律规定,在进行询问笔录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这包括对被询问者的权利和隐私进行尊重,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7. 专业素养,进行询问笔录的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包括良好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总之,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特别注意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

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以确保询问笔录的质量和可靠性。

笔录种类及做法

笔录种类及做法

询问笔录类型及询问内容一、酒后驾车出险现场说明: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是典型的除外责任事故。

但酒后驾车的取证工作也是相当困难的。

1、请肇事人陈述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及其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事故的。

2、发生事故时肇事人驾驶标的在干什么、何时何地去哪里。

3、发生事故前是否用餐及用餐地点(时间须24小时制记录)。

4、几个人用餐、吃什么饭菜、是否饮酒(须记录清楚饮酒人名字)。

5、车主姓名及被保险人姓名等情况;与车主及被保险人是何种关系(如果有6、借车情节,要了解清楚借车的详细经过情况)。

注意:1、一定要确认出险驾驶员饮酒的数量和具体时间。

2、时间一定要用24小时制记录。

二、违反装载规定车辆出险现场说明:车辆违反装载规定事故是指保险车辆违反了《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车辆装载的相关规定,导致事故的发生。

货车类:1、发生事故时标的在执行什么任务,是谁委派的。

2、车上装载的什么货物,货物是什么包装;3、货主是谁,是谁装的或的,装货是你是否在场,何时何地装货起运,目的地是哪里4、货物一共有多少件,每件多重,共重多少。

5、车上除运货外还载了多少人(如超员,则需记录乘车的姓名、身份、地址等;如人货混装,则需记录明确与货物一起的人员数量及姓名等)。

6、有无该批货物的装车清单及发货凭证,能否提供。

7、你是否认识被保险人×××,和他是什么关系。

客车类:1、发生事故时标的在执行什么任务,何时何地出发到哪里,是谁委派的。

2、车上坐的是谁,和你什么关系,在哪上的车。

3、车上有多少乘客,都坐哪位置,能否在图上标出。

4、你是否认识被保险人×××,和他是什么关系。

注意:一定要取得肇事车辆的实际装载高度、质量等的具体数据。

三、改变使用性质出险现场说明:改变使用性质出险事故是指被保险人将标的车用于投保使用性质以外的用途。

如非营运险的车辆进行营运活动、客车用于货物运输活动、货车用于载客运输。

讯问笔录中特殊语言的记写规范探讨

讯问笔录中特殊语言的记写规范探讨

这 段对 话 涉 及 的 人 有 三 个 , 如果 不 用 直 接 对 话 记 写 就 很 难 理解 。 2 据 对话 内容 的重 要 程 度 , 择 对 话 方 式 。 如 果 答 话 .根 选

对 话 的记 写规 范
对话也称会话 , 的对话有直接对话 和间接对话之分 , 涉及到案件性质 、 在团伙中的地位 、 常见 其 作用 以及定罪量刑等关
吕 向 文
( 中国刑警 学院社 科部 , 宁 沈 阳 103 ) 辽 10 5
摘 要: 写作是一 门实践性极 强的学科 , 因此在公安院校 的写作教 学中, 了写作理论 的讲授 外, 除 重要 的是 训练学生掌握
实际操作的能力。讯问笔录作为诉讼证据之一 , 或作为记载 固定违法犯罪证据 的手段之 一,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办案 实践 申, 不少讯 问笔录不符合 写作和法律规 范, 存在这样 那样的问题或质量 不高。侦查人 员要 作好讯问笔录, 事先应熟悉案情 , 作 好讯问计划, 同时应掌握一些特殊语 言的记写方法。
同当 ” 。
答: X 袁 X说 : 我还是不参加 。 钱说 : 不参加不行 , “ ” “ 有祸 这样 , 我们三人拦住过路人 , 把包抢来 了。
这段对话的句子都是 口语短 句, 让人一 目了然 。 各有长处 , 采用那种方式可从 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 :
1 .根据涉案人数选择对话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供述涉
这两种对话方式在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都要用到。我们在记 键情节 , 最好用直接对话的方式记写。例如 : 问犯罪嫌疑人 讯
写时 要 掌握 以下要 领 : 在策 划 作案 时的 对 话 , 采用 直 接 对 话 的 方 式 记 录 ; 供 述 的 要 而
( )选用恰 当的句式。现代汉语的句式是多种多样 的。 情节较长时 , 一 可多采用间接对话。例如 :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一般是用 口语句式 , 而笔录又是 书面文字

讯问笔录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

讯问笔录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

讯问笔录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讯问笔录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中,由于侦查、预审部门受‎理的案件性‎质不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历‎、文化水平、表达能力、方言土语和‎对罪行所持‎态度不同,以及侦查预‎审员的讯问‎工作方法不‎同,给制作《讯问笔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以下简要介‎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1、侦查人员使‎用证据的记‎录方法在讯问中,侦查人员使‎用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事‎实是常有的‎事。

如实记录侦‎查预审员使‎用证据的情‎况,可以使有关‎的人了解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态‎度和思想变‎化的过程。

为此,记录员应在‎笔录中记清‎侦查、预审员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证据的‎、使用的什么‎证据、采取什么方‎法使用的、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承认‎或否认、以及不回答‎侦查预审员‎提问的动作‎表情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签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侦查人员、记录员在告‎知犯罪嫌疑‎人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之前,首先要搞清‎鉴定结论中‎的一些专用‎名词、专业术语的‎含义,以便在告知‎时使犯罪嫌‎疑人能够听‎得明白。

记录员在笔‎录中应详细‎记明告知犯‎罪嫌疑人鉴‎定结论的种‎类、内容、编号、告知的时间‎、地点、告知后犯罪‎嫌疑人的反‎映。

最后,要让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2. 对犯罪嫌疑‎人无声语言‎或气焰嚣张‎、无理取闹等‎情形的记录‎方法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不作‎回答,情况各异。

有的是情绪‎抵触,故意对抗讯‎问;有的是侦查‎人员的提问‎打中了要害‎,正在琢磨对‎策;有的是正在‎犹豫,下不了决心‎等等。

不论是何种‎情况,记录员都应‎在记录本上‎记:“答(不/无语)”同时要把犯‎罪嫌疑人不‎回答提问的‎神态、表情、动作反映出‎来。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询问时所作的记录,是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的询问笔录能够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为后续的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和技巧,以确保询问笔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一、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1. 合法性:询问笔录应当在合法程序下进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

2. 客观性:询问笔录应当客观、真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表达,不应添油加醋或夸大事实。

3. 完整性: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完整记录当事人的全部陈述,不能有遗漏或删减。

4. 准确性:询问笔录应当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不得歪曲、曲解或误认。

5. 一致性:对于多次询问同一人的情况,不同笔录之间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6. 保密性:询问笔录应当保密,不应随意泄露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以免泄露案情。

7. 签名确认:被询问人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字确认,以表示其对笔录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1. 言简意赅:在记录询问笔录时,要求当事人言简意赅地表达其观点和陈述,避免冗长和空洞的陈述。

2. 逐条逐句记录: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逐条逐句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避免遗漏或理解偏差。

3. 多元化记录方式:可以采用录音、视频等多种方式记录询问笔录,以确保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主动提问:在询问过程中,应当主动提问,引导被询问人表达其真实意愿和观点,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其词。

5. 注意细节: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注意细节,如时间、地点、人员等,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 保持中立: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记录当事人的言论,不加以评价或评论。

7. 及时整理:及时整理询问笔录内容,核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其在后续审理中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通过以上问题和技巧的注意和应用,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在进行询问笔录时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客观性和有效性,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今天局领导安排我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交流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说实话,去年我主要是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一年没有办过一件案子,只帮内河执法中队做过一份笔录,我自己也感觉生疏了,我想今天的学习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我想做的多了,学习多了自然就熟悉了。

我知道我们很多同志从事执法工作多年,可以说经验比较丰富,我想在下面的学习当中说的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下面我们开始重温一下询问笔录的制作:在刑事、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一般把询问证人、被害人、当事人的笔录为询问笔录;而把为收集、核实各种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对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等进行调查时所做的记录称为调查笔录。

两种笔录虽然名称不一样,但制作要求是一样的。

一.询问笔录的制作。

1.询问笔录应首先记明调查时间、地点、及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人与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这里面被调查人的姓名不要弄错了,注意不要有错别字。

时间应写到几点几分,包括开始问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2.询问笔录应向被调查人交待政策的情况扼要记明,一般在调查开始时均有较固定的一段话“我们是武穴市水利局的执法人员(注明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多少),现在依法向你了解情况,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你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

如果提供虚假情况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问你听明白了吗”(这段话是事先在笔录头上印好了的)3.应当询问记录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六要数)。

在何时里要问清楚案发时间年月日,被调查人记不清日期的要问清楚是上旬、中旬和下旬。

何事里要把过程和情节询问清楚。

(如果需要现场勘验要组织勘验,要把现场违章的面积、结构和破坏水工程的程度等要表述出来,确定违法事实及可能被处罚的对象。

)4.采用问答形式记录。

每段以“问”、“答”为句首开始,不能用其他符号代替。

对被询问人的回答内容,以第一人称“我”记录,被调查的内容必须力求记得详细具体,尽量记录原话,确不能记下原话的,绝不能改变被调查人的原意。

(吸毒、卖淫嫖娼、故意伤害)案件笔录制作询问要点

(吸毒、卖淫嫖娼、故意伤害)案件笔录制作询问要点

(吸毒、卖淫嫖娼、故意伤害)案件笔录制作询问要点
吸毒案件之询问违法嫌疑人实体要素
1、按照吸毒召集、实施、查获的顺序,让被询问人如实陈述吸毒过程,详细记录吸毒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工具、毒品类型等要素。

2、上述陈述中未阐述清楚的或需重点查清的问题,可单独设问,查清以下情节:
(1)毒品的品种、特征、数量、来源和余留部分的去向。

(2)吸食毒品的地点。

(3)吸食毒品的参与人员。

(4)吸食毒品的方式,吸食工具的特征、来源和去向。

(5)是否还有其他吸毒行为。

(6)第一次吸毒的时间和具体过程。

(7)最后一次吸毒的时间和具体过程。

(8)其他参与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

(9)是否正在接受社区戒毒。

3、对于有违法现场的聚众吸食毒品案件,还应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并问清以下内容:
(1)在现场的人员。

(2)参与吸食毒品的人员。

(3)能否辨认出吸食毒品的人。

(4)现场是否遗留毒品,毒品是如何摆放的。

(5)场所工作人员对吸毒行为是否明知。

(6)有否场所工作人员参与吸毒。

4、对于不承认吸毒的人,指出尿检阳性的结果与其陈述不符并听取辩解,对其辩解中自相矛盾的地方进行重点询问,迫使其不能自圆其说而交待吸毒事实。

5、对于交待吸毒地点不在本地区的,应询问其来(本地区)时间、方式等情况,对其陈述中自相矛盾的地方进行重点询问,以甄别其陈
述的真伪,明确案件的管辖权。

6、被查获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情况。

三到位一处理的询问笔录

三到位一处理的询问笔录

三到位一处理的询问笔录1. “三到位一处理”简单说就是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这可是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原则呢。

2. 那在做询问笔录的时候,怎么体现“三到位一处理”呢?咱们先来说说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

如果被询问者提出了合理的诉求,比如在某个事件中,他应该得到的赔偿没有得到。

那在询问笔录里就得详细记录这个诉求。

就像这样,得问清楚他为什么觉得自己应该得到赔偿,是基于什么事实依据,有没有相关的证据。

比如说他在工作中因为公司设备故障受伤了,那就要问清楚受伤的具体过程,在哪个设备上,怎么操作的时候受伤的。

然后记录下来他希望得到的赔偿方式,是医疗费用报销,还是有其他的赔偿要求。

在记录的时候,咱可不能含糊。

要用通俗易懂的话来写,别整那些文绉绉的词儿。

就好比你跟朋友聊天一样,把事情问清楚,记明白。

比如说,“你就跟我说说,你这受伤的时候,周围有谁能给你作证啊?你去医院看伤花了多少钱啊?”3. 接着就是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

要是被询问者提出了无理的诉求,这时候咱们的询问笔录也要发挥作用。

比如说有人觉得自己没完成工作任务,但是却想要全额奖金,这显然不合理。

那在笔录里就得记录他为什么会有这样无理的想法。

也许他是对工作考核制度不理解,那就要把对他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也记录下来。

可以这么写,“我跟他说啊,这奖金是根据工作成果来发的,你活儿都没干完,肯定不能拿全额奖金啊。

咱得按照规矩来。

”而且要记录他听了这些话后的反应,是理解了,还是仍然固执己见。

这个过程也得写得生动点。

就像在讲故事一样,“我当时就给他举例子,我说假如你开个饭馆,厨师没做菜,你能给他工钱吗?他听了之后,想了想,好像有点明白了。

”4. 再说说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如果发现被询问者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询问笔录里也要体现相关内容。

比如他因为失业很久,生活很拮据,又刚好遇到了一些事情被询问。

那就要把他的生活困难情况详细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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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笔录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
讯问笔录中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中,由于侦查、预审部门受理的案件性质不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历、文化水平、表达能力、方言土语和对罪行所持态度不同,以及侦查预审员的讯问工作方法不同,给制作《讯问笔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以下简要介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几种特殊情况的记录方法:
1、侦查人员使用证据的记录方法
在讯问中,侦查人员使用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事实是常有的事。

如实记录侦查预审员使用证据的情况,可以使有关的人了解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态度和思想变化的过程。

为此,记录员应在笔录中记清侦查、预审员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证据的、使用的什么证据、采取什么方法使用的、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承认或否认、以及不回答侦查预审员提问的动作表情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签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侦查人员、记录员在告知犯罪嫌疑人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之前,首先要搞清鉴定结论中的一些专用名词、专业术语的含义,以便在告知时使犯罪嫌疑人能够听得明白。

记录员在笔录中应详细记明告知犯罪嫌疑人鉴定结论的种类、内容、编号、告知的时间、地点、告知后犯罪嫌疑人的反映。

最后,要让犯罪嫌疑人在笔录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2. 对犯罪嫌疑人无声语言或气焰嚣张、无理取闹等情形的记录方法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不作回答,情况各异。

有的是情绪抵触,故意对抗讯问;有的是侦查人员的提问打中了要害,正在琢磨对策;有的是正在犹豫,下不了决心等等。

不论是何种情况,记录员都应在记录本上记:“答(不/无语)”同时要把犯罪嫌疑人不回答提问的神态、表情、动作反映出来。

如低头、哭泣、摇头、叹气、冷笑、抓头发、捶胸、顿足等。

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气焰嚣张、无理取闹、呼喊反动口号、拒绝签字等情况都应在笔录上记清楚。

这样既有利于侦查人员分析研究犯罪嫌颖人的思想动态以便制定相应的讯问对策,又可以作为结束预审时对犯罪嫌疑人提出从严处理的意见依据。

3. 犯罪嫌疑人答非所问的记录方法
犯罪嫌疑人答非所问,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有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听清楚或者没有理解侦查人员的提问;二是有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后,一心想把问题都交代出来,只顾陈述犯罪事实以及与犯罪事实有关或无关的情况,没有考虑侦查人员提问的具体内容;三是有的犯罪嫌疑人为转移目标,逃避罪责。

打乱侦查员的讯问计划,甚至企图“牵着侦查人员的鼻子走”,或者投石问路,摸底试探。

对于第一种情况,侦查人员只需要重复一下提问或者解释提问的意思就行了,犯罪嫌疑人怎么回答就怎么记。

对于第二种情况,虽然犯罪嫌疑人答非所问,但犯罪嫌疑人回答犯罪事实与此有关的情况,这部分内容可以记,而答非所问的与犯罪事实无关的情况则不需要记。

对于第三种情况,侦查人员要揭露犯罪嫌疑人的阴谋,让其正面回答问题。

记录员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正面回答就停手不记。

应该把犯罪嫌疑人答非所问的内容也记上。

因为这种犯罪嫌疑人尽管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但说出的其他情况有时也是我们所需要的情况,如果不记就可能遗漏重要线索,而且使侦查人员失去了揭露假供治服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4. 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讲些脏话、黑话的记录方法
在讯问活动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如实地反映案件情况,讲了作案时说的一些脏话,记录员一般不要原话照记,以免影响笔录的严肃性,但可以用同一意思的文明语言代替。

对犯罪嫌疑人讲的一些黑话,也一般不要原话记录,但对涉及犯罪性质或重要情节的黑话,必须在
笔录上所反映时,除应回引号外,还要用括号对黑话加以注释。

5. 讯问语言不通的外籍犯罪嫌疑人或者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的记录方法
讯问语言不通的外籍犯罪嫌疑人或者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请翻译人员参加。

讯问语言不通的外籍犯罪嫌疑人,涉及到外交斗争,情况复杂,无论讯问、记录要求都很严格。

因此,要选择业务水平很高的侦查人员和记录员,要充分做好审讯前的准备工作,并且请老练、熟悉公安业务的翻译人员参加。

讯问前,要让翻译人员熟悉案情,明确讯问计划和应注意的事项。

讯问开始,侦查人员要问犯罪嫌疑人:“你愿意用哪一种语言?”当犯罪嫌疑人选择了他所愿意使用的语言之后,若需要翻译,侦查人员要问犯罪嫌疑人:“我们拟请XXX当翻译,你是否同意?”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意,再进行讯问。

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异议,要根据情况调请翻译人员。

记录人员应将上述情况记在笔录里。

记录侦查人员的提问,力求简单、明确、严密,并要讲究分寸,不能有空隙让犯罪嫌疑人“可钻”。

否则,犯罪嫌疑人进行纠缠,影响讯问工作的顺利进行。

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回答,要按翻译人翻译的内容如实记载。

当然,翻译人员的翻译要准确无误,否则就会影响笔录的质量。

讯问结束时,翻译人员要向犯罪嫌疑人宣读《讯问笔录》。

在外籍犯罪嫌疑人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将系统的《讯问笔录》翻译成犯罪嫌疑人本国语言让其看。

犯罪嫌疑人认为没有错误,应在中文笔录或者本国文字笔录上写明“以上笔录用某语向我宣读过(或我已看过)和我说的相符。

”并签名或者按指印。

最后,侦查人员、记录员在笔录上签名,翻译人员也应在笔录末页写明“由某语译成汉语”,并签名。

讯问语言不通的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与讯问语言不通的外籍犯罪嫌疑人做法大同小异。

其不同点是在讯问时,“应当用当地通用语言进行审讯。

”值得注意的是讯问时要照顾民族特点,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切忌讲出一些伤害民族自尊心的话,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影响讯问,记录工作的顺利进行。

6. 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的记录方法
聋哑犯罪嫌疑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又聋又哑;另一种是只聋不哑。

对于有书写能力的又聋又哑或者只聋不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笔问笔答或者笔问口答。

对不愿接受书面讯问有书写能力的或者没有书写能力的又聋又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聋哑翻译协助讯问。

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聋哑人的教育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哑语在城市比较普及,六十年代后出生的聋哑人一般都受过聋哑学校的训练,懂得哑语并认识汉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因此,在《讯问笔录》中要把能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讯问的情况详细记载。

对于没有受过专门训练,连普通哑语都不懂的“土哑巴”,可以请邻居或懂“土哑巴”手势人协助。

不管请什么人协助,记录员一定要把犯罪嫌疑人表示的意思弄懂后再记,以免出现差错。

对重要的情节,应把聋哑犯罪嫌疑人的手势动作和翻译人员的解释同时记录下来。

讯问结束时,《讯问笔录》应当交给犯罪嫌疑人看或者由翻译人员翻译给犯罪嫌疑人听,直到犯罪嫌疑人完全弄懂并同意笔录准确无误后,再让犯罪嫌疑人签署意见、签名或者按指印,最后侦查人员、记录员、翻译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

7. 法定代理人参加讯问时的记录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如果有法定代理人到场参加讯问,讯问前,侦查人员要向法定代理人讲明参加讯问应注意的问题,并询问法定代理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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