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读书笔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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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学者与国内官方主流思想和价值观的差异——[德]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读书笔记
孙良媛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510642)
1 本书简介及感想
柯武刚、史漫飞主编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像向读者介绍了经济学的其中一个分支学科:制度经济学。这一学科的中心原则是:现代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演化系统,在满足人类丰富而多变的目的上它的效能依赖于各种规则。规则可以限制人们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规范人际交往的规则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以至连人类的生存和繁荣也完全要依赖于正确的制度和支撑这些制度的基本人类价值。
在读了柯武刚、史漫飞主编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以前,我所读的一些社会类或经济类的专著,都是由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尤其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研究员)主编的。这些专家和学者主编的书籍在指导思想上,始终严格地遵循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等的国内官方思想,对一些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始终坚持反对和批评的态度。在读了德国学者主编的制度经济学专著后,我才第一次接触到外国的专家学者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并且,这些外国学者在社会科学领域的许多观点和看法与中国国内的官方主导思想和价值观念存在明显的差异。
2 关于动力机制的问题
柯武刚、史漫飞总结了三种能使人们为他人利益而努力的途径,分别是:(1)爱、团结、其他各种利他主义;(2)胁迫;(3)自利动机 。并且指出第一种动机制只在家庭、小部族等的小群体中才能有效地作用。而在冷战时期,各社会主义国家却把这种动机制当成社会主义信条,大范围地运用于全社会这一巨型的群体,由此导致经济效率低下等的众多问题。他们在书中写到:“在‘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口号下允诺的共同分享制度,导致大范围的偷懒和由此而来的低生活水平。改造人民的努力,造就纯出于利他主义而无私地为他人辛勤工作的社会主义新人的努力,都已完全失败。” 相比于第一种动力机制,柯武刚和史漫飞认为在全社会这一巨型群体中,第三种动力机制——自利,更能有效、持久地发挥作用。“很显然,只有当所获得的报偿能使人们继续为别人服务并且他们不会被迫与别人分享自己挣得的报酬时,才能激励人们从自我利益出发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意味着人们必须拥有对私有财产的权利,……只有在具备一整套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规则)时,……有用知识才能被开发出来……”●
长期以来,在中国大陆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为人民服务”、“学习雷锋好榜样”等的集体主义信条,不断地重复出现在各种会议、文献、专著甚至是政府的公共政策中。然而,“为人民服务”、“学雷锋”作为生产或服务模式,究竟能为生产者提供多大的激励动力,却是有目共睹。柯武刚和史
[德]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第7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同上书,第74页。
漫飞等外国学者,鲜明地提出以自为自利作为激励人的一种动力机制,与中国大陆的主流官方思想形成鲜明对比,无疑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3 关于历史哲学的问题
在理解个人以及个人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一种社会观视社会为一个有机整体。其中,整体被视为大于其单个部分的总合,……所有人都从属于这个实体,并必须在这个实体中服务。” 而另一种社会观,也就是柯武刚和史漫飞这两位学者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是自利、自主和平等的个体,他只具备有限的认识能力和有限的知识。……在原则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在需要集体主义的场合,自下而上地发动这类行动是更可取的。”②柯武刚和史漫飞认为:“社会没有一种属于自己的、独立于构成社会的个人的本体性;而且,社会中心的知识总是太有局限。根本不能协调复杂的演化系统。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作为一个开放系统不断演化,无人了解其路径,也无人能预见这种路径。而当个人有创造能力时,他们就能影响历史。因此,假设诸如‘历史铁则’那样的东西是不合理的。”③
与柯武刚和史漫飞的观点正好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却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遵从着一定的发展规律,即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原始社会,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后,最终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因此,社会的发展是可以预见的,中国大陆的社会科学界,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理论一向都是深信不疑,并认为这一唯物主义史观是一个万古不变的真理。在中国大陆几乎所有涉及这一历史哲学领域的出版物,都是在这种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展开论述,而柯武刚和史漫飞却开门见山、旗帜鲜明地读者表明“历史决定主义”的“历史铁则”是根本不存在的,这又给读者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4 关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
综观全书,在关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问题上,柯武刚和史漫飞始终赞同个人主义。他们指出,在信奉集体主义的社会中,如果个人追求的利益与统治者所定义的社会利益不相符的时候,统治者就很容易地以“群体利益”或“国民利益”的名义来压制个人。④而在信奉个人主义的社会,人们一般都重视自由、平等的个人之间横向的和自愿的协调,一般都相当怀疑自上而下的集权主义政策,偏爱法治甚于人治。⑤在本质上,这种哲学观念预期,人们并不服从权威,靠自愿的契约与他人合作,柯武刚和史漫飞进一步指出,集体主义是需要强制手段来贯彻的,“集体主义需要强制这一判断已被证明是正确的,因为在强行贯彻集体主义设计的时期中,有千百万人被杀戮,更多的人被监禁,还有许多人在本世纪由集体主义国家挑起的战争中丧生。”⑥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柯武刚和史漫飞认为,集体主义是导致诸如苏联“大清洗”运动和德国法西斯战争的原因。
与柯武刚和史漫飞对个人主义的高歌赞扬截然相反,在中国大陆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个人主义”经常被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并列在一起,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界的重要批判对象,中国官方思想一向认为,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下级应服从上级,个人主义被定性为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之一,应坚决抵制。中内外对个人主义的一褒一贬,反映出中国大陆与国外在价值观上的巨大
[德]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第17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②同上书,第179页。
③同上书,第181-182页。
④同上书,第190页。
⑤同上书,第190页。
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