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乌鲁木齐城建大厦F办公楼室内装修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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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乌鲁木齐城建大厦F办公楼室内装修施

工招标文件

目录投标须知3

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6

投标书的递送6

开标、评标及办法7

其他说明7

开办费明细10

工程量清单差异表(格式)1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格式)13 授权委托书(格式)19

投标函(格式)20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1

投标须知

一、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人现有办公楼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乌鲁

木齐市南湖路城建大厦第25层,总建筑面积为

1318.15 平方米,将通过邀请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2、贵方已通过招标人的资格预审,现特邀请贵方参与

该工程投标。若贵方愿意参加该工程投标,可于2005

年9 月29 日10 时至19:30 时到乌鲁木齐市克

拉玛依东路63号南珏大厦10楼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

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整。

3、本工程的投标工作安排如下:

1)现场考察时间为2005年9 月30 日15:00-18:

00 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南湖路城建大厦第25层;

2)标前会议时间于2005年10 月2 日15:00-18:

00 时召开,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

南珏大厦10楼;

3)投标答疑截止于2005年10 月2 日18:00 时,

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问题任何疑问投标单位应以书面

形式传真或直接送达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05

年10月 4 日19:00 时前给予答复;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05年10 月9 日12:00

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南珏大厦

10楼。逾期视为废标;

5)开标时间为2005年10 月9 日12:00-14:00

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南珏大厦

10楼。

二、招标内容

1.室内装修

2.给排水工程

3.电气照明工程

4.消防移位工程

5.通讯及网络布线工程

6.拆除工程

7.其他附属工程

三、计划开工时间和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12 月15 日,总工期为60天(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优良标准。

五、招标人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如下:括号内打勾为招标人已提供资料

1.室内装修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2.给排水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3.电气及其照明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4.通讯网络布线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5.以上各项目报价表的电子版本;(√)

6.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响应表(√)

8.其他

招标人未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的项目,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装修施工现场自行估计报价,列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一旦中标,该部分费用不予调整。

六、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依据:

A、现场实际条件;

B、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报价表;

C、乌鲁木齐地区现行主要材料、机械、人工费市场

行情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A、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依据设

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编制而成,该工程量不予调整。

若投标人计算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

有误,投标人应根据差异填写工程量差异表,投标

价=清单报价+差异报价

B、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

求报价,不符合清单报价要求的投标者,将被视为

废标。

C、综合单价中含主材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

等构成工程实体的一切费用。主材费必须按照招标

人指定的品牌和规格报价,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改动。

D、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报价。

3.合同价款的确定:

A、一经确认,该中标价即为合同价,若招标人无变

更请求,该合同价不予调整,合同价即为结算价。

B、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

实际工程量之间的误差,工程量差异填入差异表,

结算时中标单位不能以工程量计算有无或多少等借

口提出增加合同价款的任何要求。

C、合同总价中还应包括因装修工程施工有关政府

管理部门需要上缴的一切费用,包括消防、市容环

卫、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但不限于此),作为开办

费列入报价汇总表,但投标人应提供该开办费明细。

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将在结算时扣除。

D、若发生变更,单项变更总价超过1000元者(含

1000元),超过部分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按

清单报价所报内容相同或类似调整。

七、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合同价款及结算原则(见合同格式):

3工程款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

3.1签订施工合同后7 天内,甲方支付施工合同款

的备料款;

3.2竣工验收合格后7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由乙方提供结算书;

3.3竣工结算书经甲方审核无误后7 天内,支付至结

算总额的95%;

3.4余下5%留作保修金,待2 年保修期满后14 天

内,经双方确认无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则甲方支

付余下的保修金给乙方。

4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方式:甲方未指定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设计和甲方确认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

指定的材料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经甲方指派驻

工地代表或监理公司验收后方可进入工地。

5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如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标准,则乙方负责返修,直至达标,且工期不

顺延。如果逾期竣工则须向甲方赔偿逾期罚款(每天

为2000元),由于乙方其它原因延误工期,同样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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