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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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取保候审相信我们都比较熟悉,是属于刑法上的一种强制措施,满足取保候审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取保候审办理时间规定从申请取保候审到申请是否被批准,没有法律规定时限。

只有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案子还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批准就快一点。

如果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还要由检察院批准,再交给公安机关执行,这样可能就慢一点。

一、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限的计算1.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

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

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

Adversity is an inevitable process of growth. People who can accept adversity bravely will grow stronger day byda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犯罪人被逮捕了还需要我国的检察机关的审理,递交到人民法院后才能判决,所以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

相关的逮捕人员可以聘请律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自身的案件进行辩护。

我国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处。

一、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

二、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

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

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是讲究一定技巧的。

1)、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

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适用犯罪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是可以适用取保候审,那么,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了检察院还会抓人吗?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不会抓人,但是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是可以批准逮捕的。

逮捕需要什么条件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要经过哪些程序(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

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

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

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

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种处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 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4)第二章管辖 (6)第三章回避 (10)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12)第五章证据 (17)第六章强制措施 (22)第一节拘传 (23)第二节取保候审 (23)第三节监视居住 (30)第四节拘留 (35)第五节逮捕 (38)第六节羁押 (42)第七节其他规定 (45)第七章立案、撤案 (47)第一节受案 (47)第二节立案 (49)第三节撤案 (51)第八章侦查 (52)第一节一般规定 (52)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 (54)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 (57)第四节勘验、检查 (58)第五节搜查 (59)第六节查封、扣押 (61)第七节查询、冻结 (63)第八节鉴定 (65)第九节辨认 (67)第十节技术侦查 (68)第十一节通缉 (71)第十二节侦查终结 (73)第十三节补充侦查 (75)第九章执行刑罚 (76)第一节罪犯的交付 (76)第二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77)第三节剥夺政治权利 (79)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80)第十章特别程序 (80)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80)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83)第三节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85)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86)第十一章办案协作 (87)第十二章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89)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 (93)第十四章附则 (95)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解除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法规

解除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法规

解除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17⽇修订)第五⼗⼋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被告⼈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个⽉,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有关单位。

第七⼗五条犯罪嫌疑⼈、被告⼈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被告⼈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对于⼈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被告⼈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16⽇最⾼⼈民检察院修正)第七⼗⼆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第七⼗三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七⼗四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

第七⼗五条犯罪嫌疑⼈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民检察院应当在七⽇以内审查决定。

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答复申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14⽇修正)第⼀百零⼆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书和有关材料,核实被监视居住⼈后,及时指定被监视居住⼈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

犯罪嫌疑⼈、被告⼈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取保候审后可以撤销案件吗,多久可以撤销

取保候审后可以撤销案件吗,多久可以撤销

取保候审后可以撤销案件吗,多久可以撤销申请取保候审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需要满⾜⼀些条件,满⾜取保候审的条件的犯罪嫌疑⼈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在申请取保候审后可以撤销案件吗,多久撤销?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取保候审后可以撤销案件吗,多久可以撤销要看在哪个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如果在公安机关是可以撤案的,即使到了检察院也可能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撤案,也是有可能的。

或者检察院做不起诉的处理。

如果在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到检察院就只能做不起诉了。

法院是⽆罪判决。

多久撤销没有具体的规定。

⼀、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未满⼀周岁的婴⼉的妇⼥;(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伤、⾃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不得取保候审。

⼆、⼈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的犯罪嫌疑⼈,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需要逮捕⽽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婴⼉的;(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

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我们都知道嫌疑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本身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能说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犯罪嫌疑人日后就一定不会判刑或一定会判刑坐牢,那到底取保候审之后判缓刑的机会大吗?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取保候审的几率很大。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缓刑的条件是什么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三、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在对比了取保候审与缓刑的条件之后,我们知道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对于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犯罪嫌疑人日后判缓刑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来源:(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ss/662728.html)诉讼知识.相关法律知识∙正当防卫的条件规定(2018) /ss/879070.html∙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ss/879069.html∙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可否收取诉讼费意见的复函/ss/879068.html∙法定继承民事起诉状 /ss/879067.html∙非法经营罪被捕取保后收监情况如何/ss/879066.html∙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ss/879065.html∙如何计算刑事拘留时间/ss/879064.html∙办案人员要回避由谁决定/ss/879063.html∙不小心撞死人要坐牢吗/ss/879062.html∙什么是上诉不加刑,上诉不加刑怎么适用/ss/879061.html∙逮捕后公安侦察阶段取保需检察院批吗/ss/879060.html∙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ss/879059.html∙什么是扭送 /ss/879058.html∙(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ss/879057.html∙公诉退回公安案件如何撤案/ss/879056.html∙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有什么区别/ss/879055.html∙(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理解与适用/ss/879054.html∙醉驾无事故能保释吗 /ss/879053.html ∙证据的关联性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判断标准(2018年) /ss/879052.html∙受贿罪辩护律师的技巧/ss/879051.html∙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逮捕吗/ss/879050.html∙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ss/879049.html∙以前拘留过可以入党吗/ss/879048.html∙交通事故拘留期限是多久/ss/879047.html∙被拘留了正在考驾照的还能考吗/ss/879046.html∙逮捕的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ss/879045.html∙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ss/879044.htm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ss/879043.html∙取保候审期满怎么办,取保候审到期了怎么办/ss/879042.html∙怎么申请检察院抗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ss/879041.html∙取保候审期间算刑期吗/ss/879040.html∙解除取保候审的时效是多久/ss/879039.html∙单位犯罪 /ss/879038.html∙为什么刑事拘留二十多天还未批捕/ss/879037.html∙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8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ss/879036.html∙刑事拘留后转逮捕应该进行什么程序/ss/879035.html∙证据有哪些特性,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什么/ss/879034.html∙取保候审是不是经过一定时间后就自动解除/ss/879033.html∙聚众斗殴罪拘留期限是多久/ss/879032.html∙出车祸判了刑能保释吗/ss/879031.html∙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ss/879030.html∙当事人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ss/879029.html∙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ss/879028.html∙哪些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ss/879027.html∙毁坏他人名誉要坐牢吗/ss/879026.html∙刑事拘留家属通知书 /ss/879025.html ∙拘留所最多拘留多少天,超过期限怎么办/ss/879024.html∙(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ss/879023.html∙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词/ss/879022.html∙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ss/879021.html∙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ss/879020.html∙公安部: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属于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ss/879019.html∙当事人的陈述有哪些方面/ss/879018.html∙关于辩护人要求查阅 /ss/879017.html ∙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2018)的 /ss/879016.html∙二审案件审理期限如何计算/ss/879015.html∙醉驾被拘留能保释吗 /ss/879014.html ∙国务院: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 /ss/879013.html∙冤假错案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ss/879012.html∙贩卖毒品公诉词 /ss/879011.html∙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加严重/ss/879010.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分类目录(258件)/ss/879009.html∙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ss/879008.html∙刑事案件申诉需要哪些材料,刑事申诉需哪些条件/ss/879007.html∙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 /ss/879006.html ∙行政裁定书格式是什么/ss/879005.html∙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要传唤吗/ss/879004.html∙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才能申请取保候审 /ss/879003.html∙有案底可以坐飞机吗 /ss/879002.html ∙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ss/879001.html∙勘验检查人员也应适用回避制度/ss/879000.html∙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ss/878999.html∙串通投标罪刑事裁定书/ss/878998.html∙取保候审一年后怎么办/ss/878997.html∙行政拘留5天能保释吗/ss/878996.html∙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有无特别规定(2018) /ss/878995.html∙关于“挂靠经营”含义的复函/ss/878994.html∙取保候审后多长时间才能起诉/ss/878993.html∙刑事判决书包括什么 /ss/878992.html ∙刑事抗诉期限 /ss/878991.html∙被不起诉人有权就不起诉决定进行申诉吗/ss/878990.html∙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到香港澳门或者国外旅游吗/ss/878989.html∙关于贪污养老 /ss/878988.html∙污染环境罪拘留多少天,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ss/878987.html∙广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2018年) /ss/878986.html∙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ss/878985.html∙最高法院:修改最高院 /ss/878984.html ∙最高人民法院 /ss/878983.html∙取保候审有期限吗,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ss/878982.html∙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是什么/ss/878981.html∙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 /ss/878980.html ∙破坏通讯设施罪刑事判决书/ss/878979.html∙山东高院负责人就于欢故意伤害案答记者问/ss/878978.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ss/878977.html∙公诉人职责是什么 /ss/878976.html∙被害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 /ss/878975.html∙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组织/ss/878974.html∙检察院抗诉级别规定(2018) /ss/878973.html∙河南盗窃罪立案标准(2018年) /ss/878972.html∙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8年)/ss/878971.html。

解回再审属于什么强制措施

解回再审属于什么强制措施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解回再审属于什么强制措施法律之所以有很高的威严性,就是因为法律是代表的国家的意志,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制约性,我们在触犯了法律之后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并且法律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强制措施的。

那么解回再审属于什么强制措施?下面就让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解回再审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因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事由对已判决罪犯再次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时,将在押犯从服刑场所解回羁押场所,习惯上称之为解回再审(或解回再侦)。

目前,刑事诉讼法对解回再审没有规定,操作程序和处理权限主要依据部门或地方的规定,而立法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诉讼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所以,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将解回再审的法律性质,被解回再审的人员的法律身份、权利义务,解回再审的启动、执行、法律后果和救济渠道等,予以明确规定。

1.非经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启动解回再审。

解回再审的启动事由必须是因服刑人员本人所涉嫌的犯罪,需要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

所以,法律规定的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都应当成为法定的事由。

但是,因案件调查审理的便捷,包括同案犯的审理,都不得启动解回再审。

解回再审的启动必须是服刑罪犯涉嫌犯罪的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即侦查机关已经立案,检察院已经抗诉或者法院已经决定再审。

所以,执行解回再审时,必须凭相应的侦查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检察院的抗诉书或者法院的再审决定书,以及相应的押解文书。

2.解回再审人员权利由启动解回再审的事由决定。

解回再审是服刑方式还是强制措施,被解回再审人员是服刑犯还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下同)视不同情况确定。

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的情况下,解回再审兼具服刑方式和强制措施的性质,被解回再审人员兼具服刑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双重身份;在启动再审的情况下,解回再审应当视为一种强制措施,被解回再审人员仅具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的押金退吗?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的押金退吗?

Talents are the most profitable commodity, and companies that can manage talents are the ultimate winner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的押金退吗?导读: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的押金是退还的,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缴纳一笔押金,如期限届满需要变更其它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的,之前收取的押金会退回给嫌疑人家属。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到期后犯罪证据不足的话,需要释放当事人。

一、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的押金退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三、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犯罪嫌疑人被逮后流程

犯罪嫌疑人被逮后流程

犯罪嫌疑人被逮后流程一、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警方必须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警方会对嫌疑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收集证据。

二、羁押。

如果警方认为嫌疑人有逃跑、毁灭证据、伤害他人或者其他可能的危险行为,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羁押。

羁押期间,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并且有权要求会见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

如果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案件尚未审理前,对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限制出境等措施,以确保其不逃跑、不毁灭证据,并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

四、审查起诉。

经过侦查和审查,如果认定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在起诉阶段,法院将依法传唤嫌疑人和其辩护人,进行庭审,听取双方的意见和申辩,最终作出判决。

五、刑事判决。

如果嫌疑人被判有罪,法院将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对其进行处罚。

刑罚的种类和程度将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裁定,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六、服刑改造。

刑罚执行机关将对被判刑的犯人进行监管和改造,帮助其认识错误,悔罪改过,最终实现社会重新融入。

同时,家属和社会组织也可以给予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促进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复员和再就业。

七、释放。

在刑罚执行期满或者符合减刑、假释条件时,犯罪嫌疑人将被释放。

释放后,社会各界应该给予其适当的帮助和关爱,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总结。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程序,最终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同时,社会应该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和支持,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实现二次人生的价值。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程序规定之证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程序规定之证据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程序规定之证据核心内容:公安部近日公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该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其关于证据的规定又是什么呢?下面由赢了网刑法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五章证据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对于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六十一条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

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应当返还时,才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

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

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

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或销毁证据等,但是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超过三十七天后就亲朋好友就想把人保释出来,那么,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小编对这个问题在下文做一下浅要的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37天取保候审可以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综上,亲朋好友只要符合保证人条件,在刑事拘留37天后就可以担保。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一)刑事诉讼法第52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取保候审申请,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二)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

取保候审到期的法律后果(3篇)

取保候审到期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的正常审理。

然而,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其法律后果及应对策略成为许多当事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取保候审到期后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的法律后果1. 法律后果概述取保候审到期后,根据不同情况,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被取保候审人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2)被取保候审人因故意犯罪或重大过失导致保证金被没收。

(3)被取保候审人因故意犯罪或重大过失导致保证金被没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逮捕:①故意犯罪的;②重大过失犯罪的;③故意串供、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④其他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利益的。

2. 法律后果的具体分析(1)被取保候审人自动解除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被取保候审人未发生故意犯罪或重大过失行为,且未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则取保候审自动解除,被取保候审人恢复自由。

(2)被取保候审人因故意犯罪或重大过失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故意犯罪或因重大过失导致保证金被没收。

此时,被取保候审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①没收保证金;②依法予以逮捕;③承担刑事责任。

(3)被取保候审人因故意犯罪或重大过失导致保证金被没收,且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逮捕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故意犯罪或因重大过失导致保证金被没收,且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逮捕。

此时,被取保候审人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①没收保证金;②依法予以逮捕;③承担刑事责任。

三、应对策略1. 了解取保候审到期后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取保候审到期后的法律后果,以便在面临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 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当事人如需了解取保候审到期后的具体法律问题,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律师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应对策略。

取保候审以后的法律后果(3篇)

取保候审以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司法机关的压力,提高司法效率。

然而,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取保候审后的法律后果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有所了解。

二、取保候审后的法律后果1. 义务与责任(1)遵守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妨碍诉讼、逃避侦查、逃避审判等行为。

(2)按时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按时到案,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或者指定的居所。

(3)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威胁、利诱、胁迫证人,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毁灭、伪造证据,影响案件审理。

2. 法律后果(1)撤销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将其逮捕或监视居住。

(2)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追究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4)损害赔偿: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造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以下是一起取保候审后的法律后果案例:案情: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审查,公安机关认为张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张某违反了相关规定,擅自离开居住地,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了对张某的取保候审,并将其逮捕。

分析:本案中,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擅自离开居住地,导致公安机关撤销取保候审,将其逮捕。

这充分说明了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结论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批捕37天后会自动变成取保候审吗

批捕37天后会自动变成取保候审吗

批捕37天后会自动变成取保候审吗本文讲述了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最长的拘留时间不得超过37天。

如果37天不批捕,不会自动变为取保候审,如果还需要进一步侦查,那么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由申请人进行申请,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代理律师等等,不需继续侦查的,可以直接释放。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最长的拘留时间不得超过37天。

如果37天不批捕,不会自动变为取保候审,如果还需要进一步侦查,那么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由申请人进行申请,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代理律师等等,不需继续侦查的,可以直接释放。

拓展延伸批捕37天后能否变取保候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其中,案件重大、复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或者可能认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案件系涉外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其他需要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批捕37天后能否变取保候审?答案是不能。

因为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逮捕决定的刑事诉讼活动。

批捕后,犯罪嫌疑人被限制在一定的地点或时间内,不能自由行动,直至起诉、审判。

而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即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限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享有自由行动和与其他人通信的权利。

因此,批捕37天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处于被限制在一定的地点或时间内,无法变取保候审。

结语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最长的拘留时间不得超过37天。

如果37天不批捕,不会自动变为取保候审,如果还需要进一步侦查,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变更为取保候审,需要由申请人进行申请,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代理律师等等,不需继续侦查的,可以直接释放。

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

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律师收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最近几天,由于《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继出台,有当事人问我,你们律师收费标准和法院收费标准相比,为什么贵得多。

针对当事人的疑问,我给他做了口头解释,但总觉意犹未尽,于是把原因作了如下总结。

首先,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法官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因此,律师收费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的调节,而法院的收费则只能由国家统一规定,不能受市场调节。

其次,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代表的是私权利,法院代表的是公权利。

私权利的维护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而公权利却不能由市场来交易。

再次,律师要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律师的办公费、交通费、生活费、交际费等等费用都要靠自己挣钱支付。

而法官则领着国家发放的工资,享受着由财政保障的福利。

办公条件由国家提供,差旅费用由财政负担。

如果律师像法院一样收费,则乞丐一样的生活(不是指靠乞讨敛财的假乞丐)都难以维持。

第四,当事人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可以选择律师,但不能选择法院,也不能选择法官。

在一国的境内,律师的执业没有地域限制。

小地方的人可以请北京上海的律师,北京上海的人也可以请小地方的律师。

对律师的不同选择,也决定了请律师的价格存在差异,而且这种差异还可能非常大。

甚至没钱的人,可以选择法律援助或不请律师的方式。

而法院的管辖权却是法律硬性规定的,当事人不能天南海北地随意选择法院。

经济发达地方的人可能到经济不发达的地方打官司,经济不发达地方的人也可能到经济发达的地方打官司。

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让所有的人都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法院的收费必须统一,且只能是象征性的。

第五、法院的诉讼业务是有保障的,而律师的业务来源却不固定。

司法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成为很多社会矛盾不得不选取的一种解决方式。

因此,法院的案件不是太少,而是太多。

目前在经济发达地区,甚至出现了一个法官一年要审理三四百件案件的情况。

取保候审担保书(精选13篇)

取保候审担保书(精选13篇)

取保候审担保书(精选13篇)取保候审篇1今借给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全部本息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

担保人确认:_________________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_________________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取保候审担保书篇2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因被保证人________涉嫌________罪一案,被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__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________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________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拘留不逮捕后面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不逮捕后面怎么处理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刑事拘留不逮捕后面怎么处理刑事拘捕是有相应的要求的,以及是需要进行申请通过才可以进行拘捕的,如果没有上级的审批,是不允许进行逮捕的,所以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接下来就由赢了网小编对于这拘捕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大家能够了解。

一、刑事拘留到期没下逮捕会怎么样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被拘留人进行逮捕的,向人民检察院提请,人民检察院如果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有犯罪事实存在。

②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质证的顺序

质证的顺序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质证的顺序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庭审方式的改革,而庭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质证,因此,审判方式改革以来人们对质证方式的改革就十分关注。

科学的质证运作程序是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护案件事实准确认定的基础和前提。

因此,必须对质证程序加以充实和完善,以克服实际中质证操作的任意性。

我国法律规定的质证顺序是以质证主体划分的。

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同时对证据的形式、内容、来源及欲证明的事实等内容进行陈述;然后由被告、第三人对原告提出的证据能力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进行质询,同时由被告出示证据,并对证据作出说明,由原告、第三人对被告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驳;接着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说明,由原告、被告对该证据进行质询;最后,各方当事人可就各自的证据相互间进行辩论。

如此明确的规定庭审中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体现了原告、被告、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和诉讼权利的平等原则。

另外,质证的证据不仅包括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包括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的材料,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质证时,仍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当事人提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也应该在庭审中出示,然后按照质证顺序由当事人进行质疑和辩驳。

法官可就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但该说明不是法官对证据的辩驳,质证的主体始终是诉讼当事人。

依据指引: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6月19日)八、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者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取保后还会批捕当事人吗?

取保后还会批捕当事人吗?

取保后还会批捕当事人吗?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后还有可能对当事人进行批捕。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一、取保后还会批捕当事人吗?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后还有可能对当事人进行批捕。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二、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是否会批捕当事人与当事人有没有获得取保没有必须联系,检察机关做出批捕的决定,应当是根据犯罪事实认定的结果,并不能因为取保就不予以批捕。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只是一种交纳一定的罚款来暂时获得自由的办法,并不代表犯罪行为的调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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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
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所以,取保候审到期后是否会被逮捕是要看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的。

关于取保候审,大家可能都知道,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去,是否一定会被逮捕呢?不太清楚的朋友不用担心,今天我们会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到期后逮捕吗”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到期后会被逮捕吗?
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所以,取保候审到期后是否会被逮捕是要看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的。

二、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

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

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

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

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传讯时一定要到案!
取保候审期间,在传讯的时候不及时到案,属于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应当拘捕并收押。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到期前十五天,公安机关是会通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会在到期前决定解除取保候审还是变更为强制措施,并不一定会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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