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相信我们都比较熟悉,是属于刑法上的一种强制措施,满足取保候审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办理需要多长时间?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取保候审办理时间规定

从申请取保候审到申请是否被批准,没有法律规定时限。只有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案子还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批准就快一点。如果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还要由检察院批准,再交

给公安机关执行,这样可能就慢一点。

一、取保候审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限的计算

1.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重新计算。

2.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的规定:

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又有被取保人违反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可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仅是违反规定重新取保的才连续计算,且在审判阶段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并无明确的同一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

三、取保候审期限的限制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相关法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这个期限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

三、取保候审期限到了怎么办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无证驾驶拘留保释可以吗/ss/880034.html

∙法庭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多长期限内宣判/ss/880033.html

∙商标侵权遇到什么情形会导致诉讼中止/ss/880032.html

∙贩卖野生动物罪判决书/ss/880031.html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 /ss/880030.html ∙一般辩护人有调查取证权吗/ss/880029.html

∙两高:将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由裁量权的监督/ss/880028.html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哪些/ss/880027.html

∙关于办理减刑 /ss/880026.html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及附件发布/ss/880025.html

∙检察院传唤程序 /ss/880024.html

∙上诉费用如何计算 /ss/880023.html

∙检察院不起诉意见书范本/ss/880022.html

∙公务员刑事犯罪被开除公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ss/880021.html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ss/880020.html

∙刑事拘留哪些单位可以执行/ss/880019.html

∙四川省刑事案件立案与量刑标准(72种犯罪)/ss/880018.html

∙论民事执行中司法拘留的性质及适用条件/ss/880017.html

∙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吗/ss/880016.html

∙被行政拘留需要体检吗/ss/880015.html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程序要经过哪些/ss/880014.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审判观点汇编(2018年第2期注:刑事案件一个) /ss/880013.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