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定(正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59-54 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
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六、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