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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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的利弊

到目前为止,我国实行“黄金周”调休假制度已有六个年头了。据统计,“黄金周”带动了国内出游人数达到了中国有史以来的最多人次,累计达8亿多人次,实现了巨大的旅游收入。黄金周也带动了饭店、餐饮、交通、商业、通讯、娱乐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的地区积极运作,希望把“黄金周”变为“黄金月”。“长假经济”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到目前止是实行“黄金周”一个主要论据。

实际上,“黄金周”更多地被人进行经济解读,各地在每个“黄金周”后必然发布的经济捷报,强化了人们对“黄金周”经济特性的认识。而事实上,“黄金周”的意义应当不止于经济。“黄金周”凝聚了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顺应了人民群众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更充分地实现了公民的休息权,而且人来人往也反映着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景象,提升了国家的国际地位。还有一点更重要是,“黄金周”的实行改变了勤劳朴素中国人的生活休闲方式,培养了大批国人定期休假的习惯,使进入21世纪的中国人生活方式更加以人为本和愈加丰富多彩。

然而,由于缺乏对市场宏观调控的经验和缺乏全国性的长时间全民统一放假模式管理,“黄金周”集中旅游的弊病也日益突出:景点人满为患,超负荷接待导致旅游资源的过度损坏;交通拥堵,航班、车次、汽运高度紧张,安全事故增多;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旅游价格上涨;接待量的剧增,使服务质量下滑,消费者利益受损;投诉率的提高,迫使许多旅行社人为压缩业务量等。难怪不少旅游者抱怨,“黄金周”期间旅游不是享受,而是受罪。社会上由此出现了不少否定“黄金周集中全民放长假”方式的观点,包括在今年的两会上越来越遭到一些人大和政协代表的质疑:“一窝蜂”的休假形式不从根本上改革,黄金周的含“金”量就会越来越低。代表们指出“黄金周集中全民放长假”存在四大弊端:(见人民网2003-3-13;新华网2004-3-13)

首先,“假日旅游”被限定于“五一”、“十一”和春节三个“黄金周”之内,在时间上过于集中,在我国居民消费能力普遍未达到一定高度的背景下,使“黄金周”的火爆与节日后旅游市场的清淡形成鲜明对比,不利于旅游产业长期平稳的发展。

其次假日的集中旅游客观上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为适应对假日集中的旅游消费,造成企业硬件设施供给的常年性、稳定性与假日消费需求集中性之间的矛盾,假日期间的供不应求与此之后的供过于求周而复始的出现,为企业安排生产经营带来了困难。

再次,“假日旅游”中的供求失衡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出现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假日期间商家认为“皇帝的女儿不出嫁”,有一种“一锤子买卖”的思想,粗放型服务较多,旅游企业或经营者通常会采取诸如提高旅游景点的收费标准、降低安全保障及改变旅游计划等方法解决供求失衡问题,使消费者权益失去保障,往往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最后“假日旅游”使得交通运输压力加大,超负荷接待造成景区破坏、文物和环境保护受损,这些都不利于我国整个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的2004年国庆黄金周旅游信息通报:10月3日曲阜三孔接待游客8.2万人次,超过核定最佳日接待量的37%,乌镇全天接待游客2.35万人次,超过核定最佳日接待量的135%。10月4日,北京的故宫、八达岭、颐和园、定陵、雍和宫、凤凰岭等旅游区(点)均超过了核定最佳日的接待量;玉龙雪山接待观光游客超过核定最佳日接待量高达94%(新华社2004年10月8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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