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具采购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LED灯具采购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品名、规格、技术标准、单价等)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生产并提供《门店灯具表》上的货物以及甲方后续需要增加的货物。《门店灯具表》上标明了型号、规格、单位、单价、质保及使用说明等相关信息,是本合同的附件之一,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

2.乙方保证,(1)乙方完全有权向甲方出售本合同项下货物;(2)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或担保等产权负担;(3)乙方按时交付货物,不会发生任何交货迟延;(4)货物(包括其原材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第二条:采购明细以及运输

1.本合同具体的采购明细以甲方下月开店数量使用的定制灯具数量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提前备货;甲方工程部各区实际情况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交货时间及明细。乙方应全力配合完成。乙方对于甲方的采购需求若有任何异议,须在收到甲方的需求后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同时应详细说明异议理由。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灯具及配件交付至(1)甲方凤岗配送中心,或,(2)深圳货运代发外地(凤岗配送中心以外的区域(第(2)种情形下,合理必要的货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提供灯具及配件的深圳市内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配件材料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附件《门店灯具表》约定的单价之内。

第三条、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按甲方收货人签字的乙方送货单数据为结算依据,在付款日前暂无品质等争议

的情形下,跨月结算。

2、质保金为 50000(大写:伍万元整),合同期满,在最后一批次灯具的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时或在不可归责于乙方的情形下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全额返还质保金。如乙方存在违约的,扣除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合理必要的损失后,将剩余质保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银行帐户信息

户名: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四条、保修责任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灯具及配件,自甲方门店装修开业之日起保修60个月(其中灯带保修24个月)。具体见《门店灯具表》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灯具及配件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标书中所提出的要求相一致(甲方要求更改的除外);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标准品货物质量应达到出厂时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甲方无特别说明时,以较高者标准为准)。

3.对于正常使用下不合格的灯具及配件,乙方应免费更换,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乙方赔偿甲方所产生的损失后,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

4.乙方应确保所销售的灯具及配件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标准(甲方无特别说明时,以较高者标准为准)。若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5.保修期内,甲方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反馈的信息后,由乙方按损坏的数量、型号全部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处理后所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正常使用保质期内发生的非人为的质量问题,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以内未处理完毕,甲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合理必要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必须为其负责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并承担维修、更换灯具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正常付款的情况下,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视情形终止本合同。乙方交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款项(若有)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而且,甲方有权视情形终止本合同,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而且,甲方有权视情形终止本合同,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甲方定制的产品主要材料(即【晶元芯片】,其商标是【晶元】,其海外原厂制造商是【台湾晶元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红宝石电容】,其商标是【RUBYCON】,其海外原厂制造商是【RUBYCON株式会社】)需要乙方提前3个月向海外供应商订购。对于这种情形下,在乙方事先向甲方详细说明这些主要材料采购信息的情形下,且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形下,甲方如需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时,每延期一天,必须向乙方支付当次未付货款的1‰的违约金,直至结清为止。甲方任何无正当理由时,超过15日未付货款,乙方有权暂停供货或解除合同,未付货款30日内支付给乙方。

4.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当次货物产生的合理必要往返运输费用。

5.乙方所交付的灯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方导致另一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项

1.与本合同标的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规格参数、货物所在门店信息)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或者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地震以及其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自然灾害等。

5.相关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招标文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