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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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

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年 12月 25日

风险评估报告

1总论

1.1评估目的

分析矿井主要至灾风险因素,为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1.2评估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重大危险源评价报告》等。

1.3评估范围及内容

矿井井上下主要危害场所及隐蔽至灾因素。

1.4评估程序

成立评估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

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主要收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493号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29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549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 57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安监总局令第 2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 101号)、《煤矿安全规程》(2011

版)、《矿山救护规程》(2011版)、《山东省生产安全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号)、《山东省煤矿特大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

制(修订)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行业管理规

定、技术规范和标准。

4事故风险评估

4.1危害因素分析

4.1.1 顶板事故危险描述

3( 3 上)煤层直接顶板为细砂岩、粉砂岩和泥岩,厚 1.35 ~17.32m,一般在 2~8 m之间。粉砂岩抗压强度为17.0 ~ 35.1MPa,细砂岩抗压强度为67.6 ~173.9MPa,属较稳定~极稳定顶板;

泥岩则属于不稳定顶板。3(3 上)煤层底板为泥岩、粉砂岩或砂

质泥岩,厚度一般1~3m。据邻区张集井田资料,其抗压强度为

7.80 ~51.2MPa,属不坚固~坚固底板。矿井开采(包括初采、

初压、过地质构造带),冒顶、片帮伤人事故很难杜绝,特别是

深部开采,矿压显现日趋严重,目前支护手段仍然难以杜绝顶板

事故。

4.1.2 冲击地压事故危险描述

陈蛮庄矿开采煤层为 3 层煤, 3 煤层顶、底板主要由泥岩、

粉砂岩、细砂岩组成,局部有中砂岩和粗砂岩。根据我公司判定

为我矿 3 号煤层属于Ⅱ类,为具有弱(偏无)冲击倾向性的煤层;

判定我矿 3 号煤层顶板岩层属于Ⅰ类,为无冲击倾向性的岩层。

我公司二采区的开采深度约为-600 ~-890m,四采区的开采深度

为-895 ~ -1200m,受开采深度大的影响,采区采动后,各种巷道

和采煤工作面的周围岩体内将发生应力重新分布,若形成应力集中,在应力集中区域内有其他采掘活动影响时,由于积聚弹性变

形能,当达到临界破坏条件时,就可能发生冲击地压。根据资料,我省多数矿井的开采深度达到 600m以下时,就会发生冲击地压,并且发生的频次和强度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大而增加;巷道交岔多,遗留煤柱多,形成多处支承压力叠加,容易发生冲击地压;

回采造成大面积悬顶,支承压力高度集中叠加,容易发生冲击地压;采掘顺序对形成矿山压力的大小和分布有很大的关系,回采工

作面相向推进,以及在回采工作面或煤柱中的支承压力带内掘进巷道,会使集中应力叠加而发生冲击地压,另外,若由于开采

顺序不当,使相邻区段追逐回采,采场形状不规则或留下待采煤柱等,也都会增大集中应力,造成发生冲击地压的条件;放炮产生震动,引起的动载荷,一方面能使煤层中的应力迅速重新分布而增加煤体

应力,进入极限平衡状态或破坏其平衡,从而释放弹性变形能,

另一方面能迅速解除煤壁边缘侧向约束阻力,改变煤体应力状态,

由三向压缩变为二向压缩,使其抗压强度下降,导

致煤体破坏而发生冲击地压;在顶板来压时,形成大面积悬顶,

超前支承压力集中,顶板断裂来压时,造成应力瞬间急剧升高,

也会容易引发冲击地压发生。

4.1.3 矿井水害事故危险描述

我公司矿井开采深度大,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中等,三灰水

及煤层顶底板砂岩水水压大,对矿井存在着一定威胁:

(1)老空水害。矿井开采多为下山开采,采空区积水点多,

加之地质条件复杂,积水区对采掘工作面有直接的威胁。

(2)三灰水害。采区上下山穿过三灰或受断层影响,回采

巷道接近三灰时三灰水有可能直接进入巷道或沿断层带进入巷

道。

(3)断层水害。井田内地质构造复杂,隐伏构造发育,降

低了有效隔水层厚度,在矿压和水压作用下,使断层活化易发生

出水,特别是断层滞后出水比较隐蔽,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较大。

(4)顶底板砂岩裂隙水。断层或褶曲的轴部时,为顶板砂

岩裂隙含水层富水区,巷道穿过上述构造部位砂岩水对掘进巷道

造成一定威胁。

4.1.4 矿井火灾事故危险描述

(1)内因火灾

我公司所开采的 3 上煤层煤炭自燃倾向性为Ⅱ类自燃,最短自然

发火期为 62 天。采用综采回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因煤

层赋存不均匀,在面后或多或少存在浮煤堆积的情况;另外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多,留设煤柱多,区段煤柱压缩后可会存在大量的浮煤,一旦具有自燃条件,将发生火灾,若发现或处理不及

时会造成更大的灾害。

(2)外因火灾

由于井下存在大量的木材、油料、绵纱、煤炭等可燃物,有

可能出现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等高温热源,所以

也存在发生外因火灾的可能性。

4.1.5 瓦斯事故危险描述

2012 年 11 月由山东鲁汶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我公司

进行 3 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埋深 -900 水平范围内瓦斯压力为

0.002 ~0.008MPa,瓦斯含量 1.7038m3/t ~ 1.8226 m 3/t, 矿井

含量较低,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但在个别地质构造复杂区瓦斯

有可能异常涌出,达到瓦斯爆炸浓度 ; 井下多数地点存在足够的适

合瓦斯爆炸的氧气浓度 ; 爆破火焰、电气火花、机械摩擦火花、

井下火灾等高温热源有可能出现。因此,矿井存在着瓦斯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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